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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交+番外 作者:蓝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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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葬礼过后,一切又恢复平常。
  纵然悲痛,没有了他,他们也还是他们,生活还是生活。
  他实在太渺小了。几乎没留下什么痕迹。
  就好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全文完
 
    续篇 童话第一章
 
    「舅舅,再给我讲个故事吧。」在脚边抱着他的小腿的是他的小外甥女。表姐来T城休假,带来一双儿女,大儿子正是叛逆期,小女儿正是磨人期,每天都要听很多童话故事,从早到晚就没歇过。
  任宁远略微疲惫地,把她抱起来,让她坐在腿上,而后翻开一本童话书。
  然而故事刚念个开头,小鬼就说:「舅舅,这个我听过了。」小孩子记性太好,求知欲太旺盛,也不是什么好事。
  「舅舅,给我讲个我没听过的故事好不好。」这还真不容易做到。任宁远第一次有种班门弄斧的乏力感,揉了太阳穴,又翻开一本书。他今天不是很有精神。
  「舅舅,我不要听书上的,我全都听过了,我要听电台里的。」任宁远合上书页,往桌上某个方向看了一会儿:「舅舅给你讲一个小丑鱼的故事吧。」从前有一条小丑鱼,有一天在海底遇到一条大鲨鱼。明明那是凶恶的鲨鱼,很多鱼都怕牠,不知道为什么,小丑鱼却会当牠是善类,以为牠吃素的,觉得牠很帅气,一心一意跟着牠,当牠的小跟班,每天上上下下帮牠打扫。
  鲨鱼一开始不太习惯,牠又不是海葵,根本不是小丑鱼合适的共生对象。
  但小丑鱼对牠实在太好,大概是眼神不好,错把牠看成温柔美丽的海葵了,每天都带食物来跟牠共享,还帮牠清理身上的废物。
  渐渐地,鲨鱼也会把牙收起来,让自己看起来更温和良善些。
  小丑鱼钻到牠嘴巴里帮牠尽心尽力地清洁的时候,牠要很小心,才能保证自己不会一个不留神就把牠给咽下去。小丑鱼对鲨鱼的那份情谊,值得鲨鱼为牠做些什么,好让牠能安稳地活在牠那个小小的世界里。
  鲨鱼并不需要做太多,因为小丑鱼要求的一点也不多。于是鲨鱼在远离海底的地方圈了一个小珊瑚群,找了朵海葵,让小丑鱼在里面安全而充实地游来游去。
  于是以后再也没有鱼来帮鲨鱼做那些小丑鱼做过的事了,没有鱼会高高兴兴地跟在牠身后,鲨鱼觉得有点寂寞,有点想念小丑鱼。但小丑鱼在那里的生活都已经不轻松,而鲨鱼所在的那现实的海底世界,比牠所知道的还要残酷难看。
  但是有一天小丑鱼却突然从珊瑚群里出来,带着全部家当来找鲨鱼。
  这实在太傻太不安全了,牠的体色是很鲜艳的,会给牠招来很多危险,轻易就成为捕食目标,被别的鱼随便吞吃掉。
  牠太弱小了,却又不容易躲起来,鲨鱼不知道要把牠藏在哪里。也许只能钻进鲨鱼的嘴巴里才安全,但鲨鱼自己毕竟也是肉食性的,牠每顿都要吃很多很多的鱼。
  「然后呢?」任宁远停了一会儿,低头摸了摸小女孩头顶软软的还发黄的细发:「很晚了,妳该去睡了。」「可是舅舅,故事还没有讲完啊。鲨鱼没有吃掉小丑鱼吧?牠们一直是朋友对不对?」任宁远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以大人的耐心温和道:「去睡吧,不然妈妈回来要骂妳了。」四岁的小鬼还在不依不挠:「小丑鱼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任宁远略微沉默了一下,抬眼看了看桌上:「牠被冲到岸上,死了。」小鬼没了声音,安静了一会儿才大声说:「舅舅你骗人,电台才不会放这种童话故事。」任宁远摸了一下她的头:「快去睡吧。」生活本来就不是童话。
  桌上相框里的男人,笑得怯怯又满是受宠若惊的欢喜,面容很年轻。那是很多年前,而他还记得那时候他站在他身边,身上很淡的味道。
  他也记得,他不在,已经一整年了。
  任宁远把小外甥女哄上床,给她拉好帐子,表姐也回来了。任宁远看她是一个人,就知道外甥又不听话了「小斐还是不听我的。」年过四十的表姐黎若抱怨的神情也是很优雅。
  任宁远笑道:「由他去吧,乐斐也长大了,年轻人,让他做些自己想做的。
  时间晚了,任宁远自己也回了房,坐在床上看着床头的照片。
  枕头是旧的,那男人的衣服也还在,只是时间久了,要放在鼻子下面用力去闻,才仅有一点很淡很淡的,几不可察的味道。
  任宁远睡在那枕头上,关了灯。
  他不知道这晚能不能梦见他。
  他时常在梦里听见那个男人,知道他就在门外。然而急着去开门的时候,梦往往就断了。
  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肯入他梦中。
  那个人已经死了,悄无声息的。
  庄维和楚漠都去了美国,偶尔联络,大家都默契地绝口不提那个人,好像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个人模糊的影子消失以后,就会像是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一样,日后大家各自心安,若无其事。
  的确无论什么样的伤都会止血,愈合。
  然而却成了一块疤。
  因为那男人的祭日,周末曲珂从学校回来,她这一年里长高了一些,成熟不少,变成了大女孩了。那男人去世以后,她像是一夜间就突然长大了。
  她原本只是个智力超常的孩子,心态反而还很天真,比同龄人都更加稚气,爱撒娇。她的那个父亲把她照顾得太好,只有够幸福的孩子才有天真的资本,她在那个不富裕的家里,也活得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那个男人走了以后,任宁远其实让她过上了优渥得多的生活,什么都不缺不愁,出入有名车接送,再不必像那男人在世的时候那样,去挤公交车或者徒步。
  但是她却再难以孩子气地生存了,她在这富丽堂皇的皇宫里反倒像个灰姑娘,有了种远远超出年龄的沧桑老成。
  任宁远看着那现在连头发都是自己剪的女孩子:「上次让人带去学校给妳的东西,都收到了吗?」「收到了,谢谢你,任叔叔。」「那就好,妳还缺什么,尽管跟我说。」「任叔叔,以后都不用再给我汇钱了,我自己可以应付的。」任宁远停了停:「不要跟我客气。我答应过妳爸爸,会照顾妳。」「其实我用我爸爸留给我的钱做了投资,这几年的花费都没有问题,」曲珂现在有点男孩子气,「我想我爸爸,会更高兴看到我能独立。」任宁远看了她一会儿,点一点头。
  曲珂表示要住校的时候,他并没有阻止。并不是他不疼爱她,而是他和她现在有些难以独处,再也无法回到以前那种宠溺的亲密。
  他感觉得到曲珂甚至是恨着他的,尽管没有人告诉她任何东西。
  那种微妙的恨意和生疏,她和他其实都有。
  一旦只剩他们俩面对彼此,那男人死去了的事实就越发鲜明。
  那个人不在世上的每一天里,他们都觉得残缺,却根本无法彼此安慰,面对面只让缺口变得更大。
  任宁远从泳池出来,叶修拓和容六已经在吃早饭了。
  容六赞叹道:「游到现在,你体力未免也太好了吧。」叶修拓一本正经地说:「我体力本来也是很好的,只是昨晚用掉了。」林寒还在楼上房间里睡觉。
  「不要脸!」容六忍不住大喊大叫,「为什么肖腾就不肯跟我出来度假呢,难道他都不需要放松吗?」「人家是四个孩子的爹,你就饶了他吧。」「唉,」容六哀怨地趴在桌子上,「可是我都好久没做了。那种功能太久不使用,说不定会退化掉的。」叶修拓说:「闭嘴,你说这种话,要让宁远情何以堪?」任宁远坐下来吃东西,笑一笑,把叉子往芒果碗里一插。
  叶修拓从善如流地把叉子拿起来吃芒果粒,看着他:「宁远,不是我管闲事,你真的都没需求吗?这样对身体不好吧。」容六还不知死活:「你放心,他已经娶右手为妻了,哈哈哈。」等他笑完,也没早餐吃了,只好又哀怨地趴在桌上,边看着面前竖着的刀叉,边翻看手机:「发那么多消息,肖腾连一个也没回给我……啊,我真是太寂寞了……」容六一个人在那发花痴,任宁远只不紧不慢地吃早点,比起容六的风流俊美,任宁远那安静的英俊轮廓里,完全是个三十多岁成功男人该有的沉稳和内敛。这样的人却会是单身,叶修拓怎么也想不透。
  「宁远,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叶修拓顿了顿,「或者男朋友。」任宁远只是笑笑。
  「你别不当回事,人都是需要一个伴的。不论是男是女。」任宁远抿一下嘴唇,不答话,只又倒一杯茶。
  他并不信任爱情。所以从来都不恋爱,对这种话题也不感兴趣。
  感情令人痛苦,无措,失去控制。他见过叶修拓和容六陷在感情里的失态,觉得那并不好,而且爱情太善变,一点也不安定,所以他不憧憬。
  他只喜欢且习惯那种能掌握在手的感觉。能控制的关系才能令人安心。
  他本能地会想把对他重要的东西,都捏在手心里。
  爱情是什么滋味,他并不清楚,他听过很多人描述,也些微地想象过,有了一点轮廓,但终究是不明白。其实他也不想知道,他觉得那是毒品一样的存在。
  但是他时常会想起那个不起眼的男人,回想起他们在那几十年漫长的往来里,那点短暂的相处,就再也无法入眠。
  他觉得他快要得心脏病了。
  叶修拓把手放在他肩膀上:「我知道你放不下。但事情都过去了,你怎么想,也没有用。」任宁远抬起眼睛:「我没想什么。新店下周开业,准备得怎么样?」叶修拓像是欲言又止,终究只是叹了口气:「好吧,你肯谈工作也好。」地铁口附近的街道,一到时间就有摊贩带着包裹或者推了小车来摆地摊。这里人来人往,什么东西都卖得出去,所以也就卖什么的都有,衣包首饰,煎饼果子,甚至活兔子。
  周末的中午,肥胖臃肿的男人已经灰蒙蒙地坐在那里了,每天他都是来得最早,都在老位置,自己带个小板凳,铺好布,摆好东西,也不叫卖,默默等着生意上门。
  他人不起眼,又悄无声息的,但东西五颜六色,摆得也漂亮,还是能吸引来路人的眼光。价格也定得实在,东西质量优良,做得久了,生意也算不坏。
  男人坐了一会儿,卖出去两件东西,街上人流渐多,摊位更是遍地开花,一天之中的热闹时段已经开始了。
  「嘿,胖子。」男人朝对方点点头,少年就把大包往他边上一放,开始摆东西。这少年是最近新来的,十八、九岁的样子,叫 Phillip。
  Phillip人长得又高又帅,满身都是年轻人独有的那种充满活力的轻松随意,只穿个简单的涂鸦T恤,套个带帽外套,下身是膝盖磨破的牛仔裤,略脏的球鞋,在人群里就相当醒目,就总能引得来往的女性驻足,连带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会变好。
  「小P,你又要在胖子边上摆啊。」Phillip嘻嘻一笑:「在他边上暖和呀,又挡风。」大家称 Phillip为小P,这一带摆摊的彼此混熟了,本名一般没人提起,需要的不过是个称呼。比如胖男人就是「胖子」,没有比「胖子」更形象又顺口的了,至于他究竟是什么名字,没人知道,也没人介意。
  胖子卖的是各式各样的包, Phillip就卖些自己画的T恤,上面的图案都浓墨重彩,很特别,有的实在是太过特别了,但居然也总能卖出去。人长得帅,优势是很明显的。
  一下午 Phillip就卖了几十件T恤,大多是熟客,顺带让胖子也多卖出去好几样东西。生意大致告一段落, Phillip看了一下运动腰包里多出来的那堆零钱,胖子还在认真地把每张钱都摊得平直,放整齐。
  「胖子,晚饭你要吃什么?」「我带了便当……」「放到现在已经冷掉了吧。」「也还好……」「不要这么省,晚饭我请你好啦。我要海鲜锅,想吃霜降牛肉和生蚝了……」胖子看了看他:「那个贵的。」「我下午赚的够我们吃了,走吧走吧。一个人吃饭怪没意思的。」Phillip给人的感觉是个家境不错的大男孩,摆摊只是好玩,所以还不懂得衡量收支。花钱大手大脚,带的货多了些,就会大老远的坐出租车来,把他们这些时常要靠背靠拽辛苦进货的人气得够呛。
  也正是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无所谓作风,让他一开始很惹人讨厌。大家都为生计所累,却要和这样一个「玩玩而已」的小少爷为伍,辛苦了一天,再渴也连杯冰茶都舍不得买的时候,这家伙咕咚咕咚大喝鲜榨果汁的招摇模样,就成了公然的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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