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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任性! 作者:捕快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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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甜文 生子 边缘恋歌

  那头很快就响起语声:“喂?哪一位?”
  是爸爸的声音!
  乐乐顿时眼里冒出大量的泪光,对着按钮附近的扩音器喊道:“爸爸!是我,是乐乐!快来救我!”
  &lt三更&gt
  又过了一天,贺彦枫都快要绝望了,眼看着最后通牒的十日之期将近,却还没有乐乐的下落,看来只得答应和苏瑾结婚,虽然这不过是为了保全乐乐的权益之举,可是,想到不能给最爱的人的珍贵婚约却要和那个蛇蝎心肠的女人达成,实在是恶心透顶,正痛苦挠心之际,贺彦枫的手机遽然响起,他拿过来一看,来电显示是“未知”,贺彦枫心头一跳,急忙接起电话,听到那头乐乐的一声呼喊:“爸爸!我是乐乐!快来!”
  贺彦枫简直要喜极而泣,那边乐乐似乎也在小声地哭,急忙说:“乐乐,你别急,别哭,先告诉爸爸你在哪里。”
  乐乐茫然地说:“我不知道这是哪里,她们不许我出门,天天呆在屋里,我都不知道外面什么样子……”
  贺彦枫问:“你哪里来的电话?”
  乐乐说:“不是电话,是你上次藏在我鞋子里的追踪器。我藏好了没叫她们发现,昨天终于找到一个纽扣电池接上了。”
  贺彦枫当机立断地说:“好了,乐乐,你把这个追踪器放在衣服里藏好,然后,好好地等着爸爸。机灵点,别叫她们发现了,现在电话挂了,爸爸马上出发来救你。”
  结束和乐乐的通话后,贺彦枫马上联系上秦警司,确定乐乐的位置在处于x南省的某小镇上,秦警司联络上当地警方,请求在当地配合行动,随即,贺彦枫和秦警司等一行人乘坐他新购的“空中国王号”公务机起飞,直飞x省x镇。
  不料,两个多小时后飞机落地时却发现追踪信号中断,贺彦枫顿时变了脸色:乐乐暴露了?该死的!苏瑾把乐乐拖去了什么地方?
  秦警司急忙安慰他:“贺董,你先别急,现在不过才两个多小时,她们跑也跑不远,从锁定的追踪地点划定一个直径一百公里左右的圆圈,展开搜索盘查,应该会有疑犯逃亡的线索。”
  乐乐确实暴露了。
  因为听到了多日都没听到的爸爸的声音,想到很快就能见到爸爸,乐乐的心里充满了欢欣,同时,因为想到终于可以摆脱这两个讨厌的女人的控制了,乐乐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大快人心的快慰表情,好似在说:“坏人!你就要被警察叔叔捉走了!”
  不得不说,身为一个有偏执性人格的女人,苏瑾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直觉。平时她不太出房门,就是出了房门,也懒得看乐乐一眼,可是今天,她却留意到了乐乐的不寻常的表现,并琢磨上了:小东西平时都是蔫头耷耳的,怎么今天看起来高兴得像是包多了馅儿的饺子,随时都要漏出来的感觉?还有,他看我的那是什么眼神,怎么像是幸灾乐祸?
  苏瑾猛然伸手,一把拉过乐乐,盯着他的眼睛,说:“乐乐,今天怎么这么高兴?有什么好事吗?告诉妈妈也高兴高兴!”
  乐乐慌乱地低下眼睛,说:“没有,我就是看着电视上的节目好笑……”
  说着,乐乐使劲地挣着身体,想从她手里脱开。
  他越是这样,苏瑾越是疑心,拉住他的小胳膊不放,恶狠狠地说:“撒谎!你刚才根本没在看电视!”
  乐乐到底是个五岁的小孩儿,这种遽然被袭击的感觉让他很恐慌,扎开两只小胳膊开始拼命挣扎。扭动间,他本来好好地藏着内衣小口袋里的追踪器“啪嗒”一声掉了出来。
  这下子,苏瑾和乐乐都呆了一下,苏瑾随即反应过来,马上甩了乐乐一巴掌,把小孩子扇得跌在地上。她猛然弯腰,捡起那个追踪器,脑子里闪过千万个念头,最终落实到一点:完了!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下去了,必须马上逃!
  乐乐捂着被打痛的小脸呜呜哭泣,看着面色狰狞的苏瑾将追踪器一脚踩烂,然后对着本来在床上睡觉听到响声才出来察看的张婶低喊:“马上走!这里住不得了!该死的小崽子不知从哪里搞来的追踪器!”
  张婶慌里慌张地要去收拾行李,苏瑾烦躁地说:“还收拾什么!赶紧走!拉上他!”
  乐乐知道爸爸会找来这里,也知道跟着他们走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马上就抱住饭桌的桌腿,凄声大哭:“救命啊,救命啊!”
  苏瑾二话不说,抓起他的小脑袋往桌角上一磕,乐乐就昏了过去。
  “给他灌点安眠药,免得中途醒了又要哭闹,惹人注意。”苏瑾下令道。
  张婶哪里做过这样的事情,她按着苏瑾的提示将安眠药碾碎成粉末,然后调成药水给乐乐往嘴里灌,她的手抖得不像样,加上乐乐昏了,也不好灌,顺着嘴角往外流,也不知道灌进去了多少。苏瑾着急得很,说:“得了得了,就这样。来,拿个毯子把他包起来抱着走,快点,咱们走!”
  张婶抱着乐乐,跟着只抓了几样要紧东西就开门出去的苏瑾的脚步走,这一天,天有些灰蒙蒙的,还起了风,路上没几个人,苏瑾好容易才拦住一辆黑车,跟司机商量着要去几百里外的x县。
  就在这时,也许是因为张婶灌下去的药水实在有限,又或者因为外面的冷风吹醒了乐乐,乐乐一下子睁开眼,额头上的痛令他小小的心灵充满仇恨,想都没想,就往抱着他的张婶的脸上咬去。
  张婶惊叫一声,她年纪大了的人,抱着乐乐走了许多苏瑾也没搭把手,早就累得手都打不了弯了,被乐乐这么一咬,顿时痛得松了手臂,见乐乐翻身就跑,惊慌地喊道:“小姐!小姐!不得了了……”
  乐乐跌落在地上,因为身上抱着毛毯,倒是没有跌痛。
  人在紧急的时候往往有超乎平常的勇气和力量,乐乐从地上翻起来,撒开脚丫子就开跑,两条小腿儿迈得像一对风火轮一般。
  苏瑾急身去追,却没赶上,此时虽然街上人少,但是这样大张旗鼓地去追一个哭闹不休的小孩子,势必会引起路人的关注,反而不妙,她只得看着那小小的身影越跑越远,然后悻悻然地对一脸衰败的张婶说:“事情都给你搞砸了。唉,算了,算了,等他去吧。咱们逃咱们的,赶快!不然要被抓住了!”
  
  ☆、第26章
  
  乐乐没命地跑,不知道跑了多久,也没有方向,就那么没头没脑地一个劲儿地跑,跑得实在跑不动了,同时留意到那恶女人确实没追上来了,他这才安了心,慢了下来。
  只是跑得久了,脑子也像是跑丢了似地,完全木掉了不会转了,加上被追赶的紧张情绪还在,乐乐完全没有思考,只是拖着一双小腿儿机械地、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直到肚子里发出“咕”的一声响,乐乐才有了点感知:我饿了!咕~~肚子在叫了~~还有随之清醒过来的意识:走走走,走到哪里去呢?现在最要紧的是找到爸爸!怎样才能找到爸爸呢?
  当然是打电话给爸爸,可是,乐乐没有电话,口袋里也没有一分钱。
  那就只能找警察叔叔了!可是——
  乐乐站在一个岔路口,张皇四顾。
  在他的印象里,还从来没有到过这样的地方。
  细长的公路蔓延向不知名的远处,道路两侧是农田,不时有二层楼高的房子,三五分钟就有汽车疾驰而过,还有各种摩托车、拖拉机“突突突”地开过。
  可是,乐乐站了足有五分钟,却没有看到有警察局标志的房屋,也没有看到任何身着警察或者类似的制服的人经过。
  那就只能找好心人求助了。
  乐乐犹豫再三,终于鼓起勇气,拦住一个背着背篓走过的、看起来很忠厚老实的五十多岁的男人,向他求救:“老伯伯,我走迷路了,你能帮我给我爸爸打个电话吗?”
  男人似乎耳朵不太好使,一张黧黑的脸上满是茫然,嘟哝着问:“泥说啥子?再说一次唻。”他的方言口音十分浓重,乐乐好半天才明白,又大声地说了一遍:“大伯,你有手机吗?借给我打个电话给我爸爸,我走迷路了。”
  男人终于听懂了这小孩是要借手机,话说现在骗子骗术高明,他的一个邻居去省火车站赶火车,拿着手机打电话呢居然就叫人把手机给抢跑了,可不能轻易借给这小孩,男人不耐烦地一把推开乐乐,说:“爬开!”
  乐乐被推了一跟头,身上沾满了灰尘,灰头土脸。他哪里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虽然从小就没有妈妈的照拂,比别的小朋友略略不幸一点点,但是,乐乐是在富贵窝里长大的,爸爸对乐乐百依百顺,爱如珍宝,在家里一群佣人保姆簇拥着呵护着,走到外面也到处都是讨好的笑脸相迎。
  面对这落差,乐乐忍不住哭了起来。不一会儿,忽然有个声音在耳边响起,依旧是浓厚的方言,问道:“小娃儿,泥哭啥子?妈妈找不到了哇,额带泥去找。”
  乐乐抬起头,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头发染成稻草般的黄颜色,叼着根香烟,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
  乐乐瞪大眼睛,没说话,戒备地看着这人,男人把香烟丢了,伸出胳膊就来拉乐乐,嘴里还说:“走哇,带泥去找妈妈?”歪着嘴巴笑的样子实在不像个好人,而且,眼里还闪着不怀好意的光。
  乐乐吓得甩开这人,一骨碌爬起来就跑。那男人撵了两步,估摸着也是怕路人的讶异目光,就没追了,在后面懒笑道:“跑啥子?额不是坏人啊。小娃儿还很醒豁得很(聪明)哈。”
  乐乐被吓了这一跳,才明白以前爸爸讲的那些故事还真不是编造出来的,这世界上好人虽然很多,却也有坏人,还有很多人是只要不关自己的事情就冷漠吝啬得很,一点同情心也没有。
  乐乐不敢随便向人求救了,只是拖着一双发酸的小腿儿不停地往前走,心想,多走走,总能找到一位警察叔叔吧。
  走啊走啊走,走得肚子咕咕叫,不知道什么时候,乐乐走到一个热闹的集市,这里有很多商店,还有不少吃东西的摊点,烤得喷香的芝麻烧饼,带着酱肉香气的包子,腾腾的热气和香气勾得乐乐的小腿儿根本走不动了,眼巴巴地盯着瞧,口水津津地冒出来,叫乐乐的喉咙不时地“咕噜”一声。
  一侧,王澍鑫和莫程正在一人一碗,吃着这里的着名的香辣米粉,米粉不经饿,再来一个烧饼,就刚刚好。
  王澍鑫一边吃一边说:“哥,咱们好好地出来旅游,说好了逛古镇,爬雪山的,你怎么忽发奇想,偏要租车跑来这么个小破地方?”
  莫程说:“古镇啊景点啊什么的,全国各地都是大同小异的,要想玩得好,就要独辟蹊径。走走停停看沿途风光才是真正的旅游,可以体会当地的风土民情,还不花冤枉钱买门票。”
  其实,实情是这样的,莫程出来旅游本来就是散个心,没有目的性,就是端一把躺椅躺在农家小院里,在初冬的阳光下看看书也是惬意的,可是,王澍鑫这家伙偏是要拉着他这里去那里去,在古镇上买很多貌似有情侣意味的纪念品小饰物什么的,晚上还一定要去酒馆酒吧喝酒,在朦胧暧昧的灯光下向他传递某种你知我知的情愫,叫莫程哭笑不得,心想,小鑫,咱俩都这么熟了,你搞这一套,没唤醒我的爱,只唤醒了我的一身鸡皮疙瘩,得得得,还是换个地方换个环境吧。于是,莫程选择了乡土味的旅行,既看风景,也省得被王澍鑫黏糊。
  莫程吃了一半,眼角的余光忽然扫视到一旁的包子铺前站着个五六岁的小孩,小脸脏兮兮的,大拇指头伸进嘴里,瞪着人家铺子里的包子馒头猛看,一边看还一边猛咽口水,那模样又好玩又可怜。
  莫程将碗一推,站了起来,往包子铺那边走去。
  王澍鑫不明所以,对着莫程的背影直喊:“你干嘛去呢?还吃不吃啊?”
  莫程头都没回,只说:“马上回来。”
  莫程买了两个包子两个馒头,塞到刚才那小孩手里,说:“饿了吗?吃吧。叔叔请你吃。”
  小孩儿,也就是又累又饿的乐乐,眼睛一下子瞪大,他看了看好心的叔叔又看了看手里的热包子,心里有些难过,想着,我居然被这位叔叔当作小乞丐了,不过,叔叔总是好心才给我买的呀,便低下头,小声地说:“谢谢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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