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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狗血淋头的身世 作者:手倦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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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现代架空 天作之和

 
    等某禽兽满足了,沈凌乔憋得差点断气,胸膛一起一伏,带着两点嫩红,看得沈凌松差点又硬了。
 
    他暗暗咽了咽口水,看水已经凉了,就把人抱了出来,拿出浴巾裹住,之后又是不动声色,不露痕迹的揉揉摸摸,将人扑进被窝里,才给出最后答案。
 
    “爸爸的恋人就是表舅。”
 
    “表舅?!”沈凌乔本来为了听八卦一直乖乖任某痴汉轻薄,结果听到这话,惊得什么别扭都给忘了,“那不是……和我们一样?”
 
    “对啊,所以,爸没有任何立场来反对我们。”沈凌松抱着沈凌乔,一手爱抚着心爱的人的小肚子,一手蠢蠢欲动地向那两点他一直垂涎三尺的乳珠爬去。
 
    “可是……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等我们大了,再告诉爸爸吧,”沈凌乔眉头纠结,小小声说道:“我们这样是早恋,家长会反对的。”
 
    眼看就要摸上那两点小珠子,结果就听到沈凌乔的早恋论调,“咳”的一声笑了出来,沈凌松搂紧对方,鼻头亲昵地蹭着鼻头,宠溺道:“好,等成年了再告诉爸爸,小乔是好孩子,不早恋,我们现在是互帮互助呢。”
 
    “才不是,要跟哥哥早恋的!”沈凌乔急了,他怕哥哥不跟他早恋然后跑去找别人,焦急地辩解道:“我是说,我们偷偷早恋,不告诉爸爸,没有说只要互帮互助的。”
 
    沈凌松觉得小乔怎么会这么可爱呢,他咬了咬对方的下巴,好笑道:“嗯,我们偷偷的。”
 
    这回沈凌乔放心了,打了个小哈欠,窝在哥哥怀里,嘟囔了几句,沉沉睡着。
 
    沈凌松搂紧怀中的宝贝,他其实也不打算现在就让沈父知道,倒不是怕沈父不答应,而是怕沈父会担心他们两人血气方刚,少年贪欢,然后坚决要求成年前分床睡,那就得不偿失了。
 
    他可不想刚到嘴,还没舔够,就要过看得到吃不到的生活。
 
    虽然成年前他们不会做到最后一步,主要是考略到承受一方还没发育完全就破禁,年老后会有难堪的病症,但是该有的福利还是要享受的,他有的是不做到最后一步,却能让小乔哭着一会儿喊要一会儿喊不要的办法。
 
    想到这儿,沈凌松真恨不得马上再来一发,不过看着熟睡的某人只好遗憾地叹气,还是先亲亲小嘴巴解解馋吧。
 
    睡梦中,沈凌乔没缘由的突然打了个寒战。
 
    然后,第二天,他又发现自己嘴巴肿了,这回他要是再信沈凌松的忽悠瞎扯,他就跟沈凌松姓!
 
 
 
 第42章 3.25
    这段时间,兄弟两过得蜜里调油,唯一让沈凌乔苦恼的事,就是哥哥太爱摸他了。
 
    以往沈凌松就爱和他有些肢体触碰,沈凌乔也习惯了,可自从两人关系明确后,沈凌松就不再压抑自己肌肤饥渴摸人狂魔的属性,摸摸捏捏也就算了,可是一进卧室或者书房,就一定要把他抱在腿上,压在身下,搂在身前,环着腰背,总之各种姿势黏在一起,这些也就算了,反正他也很喜欢哥哥坚实有力的臂膀,靠在上面,腰不酸了,背不疼了,还格外的有安全感。
 
    但是!让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坦然面对的是,沈凌松摸的地方不对!
 
    以前各种亲近,是摸头摸脸,捏鼻尖捏耳垂,搂肩膀拉手臂的,现在呢?
 
    简直难为情地想要咆哮掀桌啊摔。
 
    手掌,是一定要伸进衣摆里的,因为这样,才能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拂过每一寸衣下的风景,尤其是那两点可怜可爱的小红珠,怎么能不把玩把玩,不疼爱疼爱?
 
    舌头,是一定要灵活的,因为这样,才能舔啃勾缠转卷绕钻无接缝吻过每一厘细瓷般的肌肤,尤其是那圆润饱满的耳垂,那线条优美的曲颈,那微微凹陷的锁骨,怎么能不舔舐舔舐,不爱惜爱惜?
 
    沈凌乔能说幸好他不怕痒真是太好啦能让哥哥随便摸随便亲我自岿然不动不破坏气氛真是太好了啊摔!
 
    嘴巴每天都肿肿的啊摔!*头每天都红红的啊摔!他越来越敏感啊摔摔摔!
 
    每次穿衣服,柔软的衣料划过乳尖,他都会下意识地一抖,真的好想哭orz
 
    为此他抗争过。
 
    结果,有一次在书房,沈凌松见弟弟不让自己抱,他其实只是想让自己的宝贝在他怀里写作业,然后他一边看书一边指导,当然也要一边摸一摸小红珠,三全其美多好啊,宝贝怎么就不答应呢?
 
    于是,他就一把抱起扑腾的小猫咪,窜上那架钢化玻璃做成的悬空阶梯,把沈凌乔放在高高的透明圆台上,然后,上一秒还折腾蹦跶得厉害的小猫咪,下一秒就吓得软在地上,紧紧地抱着沈凌松的大腿,仰着惨白的小脸可怜兮兮地叫哥哥救我。
 
    恐高症伤不起啊,沈凌乔流下一滴伤心泪。
 
    最后,沈凌松也没有放吓蔫了的小猫咪下来,而是抱着他躺在凌空的玻璃高台上,小猫咪吓得只好双手双脚的缠在沈凌松身上,任由罪魁祸首上下其手。
 
    以至于沈凌乔现在看到卧室和书房就犯怵,坚决在一楼看书写作业。
 
    但是,你以为这样就够了吗?
 
    呵呵。
 
    沈凌乔从来不知道哥哥竟然还有恋踝癖啊摔!
 
    别问单纯如沈凌乔这样的乖乖仔怎么会知道这种重口的嗜好,以前不知道,现在也知道了。
 
    事情是这样的。
 
    一日,阳光明媚,气温宜人,和风微醺,正是白日宣- yín -……咳,正是敞开舞蹈室里向阳一面落地窗练舞的好天气。
 
    木釉地板被阳光烘得暖暖的,煦风阵阵,带进一波又一波洋桔梗的花香,这种花香清淡而低调,闻着会令人感到丝丝安宁。
 
    沈凌乔最喜欢这种天气,在盛满阳光花香的舞室里,和着轻扬的节拍,双脚光裸,感受温热的地板,就像阳光在亲吻脚心,那种偎贴通过脚心直抵心尖,让他十分着迷。
 
    因为光脚练舞很容易受伤,所以他只做些最基础最简单的动作,这样脚的负担就不会很大。
 
    这个时候的他,与其说是在练舞,不如说是在轻舞漫步。
 
    于是,这只阳光下懒懒散散的小猫,丝毫没有察觉某只色中饿鬼正在门口一直盯着他精致的足踝。
 
    许多舞者,尤其是芭蕾舞者,会有“拇外翻”,“甲沟炎”之类稍不注意就患上的足疾,虽然沈凌乔不跳芭蕾,但沈凌松还是很担心。
 
    因此沈凌乔的舞鞋都是专门定制的,指甲定期修剪,做专门护理,尽管如此,他的脚上仍长着厚厚的茧,指甲坚硬,并不十分美观。
 
    但是,他的脚踝却异常的纤细玲珑,在暧昧的阳光下看起来十分剔透诱人,让人想要握在掌中细细把玩。
 
    沈凌松以往不是没有握过那里,但是怕吓着对方,就一直只能借着洗澡的机会,偶尔摸摸,过过干瘾。
 
    现在可好了,想怎么摸就怎么摸,甚至还可以……亲一亲……
 
    他见沈凌乔练得差不多了,终于不再按捺,一个狼扑,扛起沈凌乔,拍拍对方的小屁屁,边走边说:“累了吧,我抱你去洗洗。”
 
    “哥,你放我下来,我能走!”沈凌乔羞窘地揪着哥哥背上的衣服。
 
    “你看你,又光脚跳舞,万一伤着了怎么办,现在肯定很疼,还是我抱你过去吧。”沈凌松捏捏掌下的肉臀,嗔怪道,加快步伐往浴室走,很是心急的意味。
 
    眼见就要孤男寡男共处浴室,沈凌乔一想到这几天的遭遇,脸都白了,“哥!你、你,我不要,不要!”
 
    不怪沈凌乔这么大惊失色,实在是沈凌松除了毫无下限的摸人嗜好,还喜欢在浴室或者床上折腾他。
 
    他们隔天一次,一次就只来一回,沈凌松还是很考略到不能太过纵欲这件事,但是架不住这一次维持的时长啊,沈凌乔哪能坚持那么久,每次都要被沈凌松掐着直到最后一刻才让释放,那其中的快感与煎熬,次次都让沈凌乔崩溃到哭。
 
    眼看就要走进浴室,沈凌乔一把扒住门框,死活不进去。
 
    “乖,你流了一身汗,难道不会觉得难受吗?”沈凌松看似轻柔,实则十分有力地将沈凌乔的手指一根根掰开。
 
    沈凌乔简直快给跪了,“哥,你让我自己洗吧,明明、明明昨晚才、才……”
 
    沈凌松见自己把弟弟吓坏了,黯然神伤地叹了一口气,“小乔,你这是讨厌哥哥了?”
 
    “没有,没有,真的,我就是、就是……”
 
    “那就是怕我?”沈凌松神情更难过了。
 
    “没……”沈凌乔有点心虚,他是真的有点怕了。
 
    沈凌松见此,不再多说,低落道:“那你洗吧,哥先出去了。”
 
    他放下沈凌乔,走前隐晦地扫过弟弟的脚踝,眼睛里满是遗憾,不过沈凌乔没注意到,以为哥哥被自己伤害到了,急得一把揪住沈凌松的衣角。
 
    “哥,你别气我,我是有点怕,但不是怕你,就是觉得太难为情了,哥……你别气我……”
 
    沈凌松本来背对着小乔正为对方如此在意自己而暗自偷着乐,结果听他的语气不对劲,隐隐带着颤音,惊得立即转过身,捧住沈凌乔的脸,难得愧疚起来:“哥没生气,是哥太性急了,小乔别难过,是哥错了。”
 
    他吻了吻沈凌乔的额头,不带情欲,只有浓浓的心疼和懊恼。
 
    “小乔答应和我哥一起,哥就太过忘乎所以了,对不起,哥以后会克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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