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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惊喜 作者:丰羽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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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芝娴到现在还记得,那是九年前,高煜琪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她和高擎在那一瞬间,突然觉得,他们就是上辈子欠了他的,才要在这辈子当他的父母还债。
  贺芝娴控制欲发作,本想杀到美国好好问清楚,顺便请几个心理医生好好治治他的“病”,甚至想去问问那个早就脱离她掌控的弟弟那当面对质……可是,此时此刻的高煜琪已经和他的小情儿创立了属于自己的上市公司,经济独立的他,再也不是她能随便控制的了。
  当然,以她的手腕,想搞垮一两个小公司、弄走他身边的男孩,还是绰绰有余的,只是,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术,非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愿去做。
  有弟弟贺芝行的例子在前,她或多或少觉得,是自己报应来了。
  所以,在那之后的两年里,她一直努力维持着母子之间的平衡,直到七年前,高煜琪和他的情人分手。
  那时候,贺芝娴想到一句诗:守得云开见月明,又有些幸灾乐祸地想:恶人自有恶人磨。
  但是,她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那么迷恋那个叫方邈的男人,不但把在美国打拼的一切给了他,“两袖清风”地回国,更坚持……不会喜欢女人。
  无奈之下,贺芝娴只有退而求其次,在高煜琪二十七岁的时候,请代孕,弄了个试管婴儿。
  当时,她觉得自己是用一个孩子,拴住了儿子的心。事实上,却是自己的儿子,用一个孩子,堵住了她的嘴。
  于是,三年来,她独自一人忙着伺候这个来之不易的小孙子,每每想到儿子冷漠疏离的态度,就恨得压根痒痒。
  “煜琪,维尼上幼儿园了,你怎么也不来看看他?”贺芝娴让保姆沏上茶,亲自给儿子斟了一杯。
  这是要长谈了,看来孙子进幼儿园,让她有多余的时间想些有的没的。高煜琪扯了扯领口,大派派地坐下,说:“刚做好华宇的项目,一直忙得脚不沾地。”
  他对这个从培养液里提取出来的儿子没有任何感觉,对他来说,那只是一个生物实验的产物,在这个实验中,自己不过充当了一回活体标本。
  他原本已经对子嗣断了念想,并且,也从未有为人父的自觉,现在虽然有了一个“父亲”这个社会角色,但谁也没有办法逼他“粉墨登场”。不是他心狠,他只是不愿做砧板上的肉而已。
  “你看看,”贺芝娴打开手机相册,递到他面前,“看看你儿子,都这么大了。小家伙儿越长越像你……”
  皱了皱眉,敷衍地看了两眼,高煜琪有点不能理解孩子的成长速度。他记得,上次看到这个孩子,好像还是个小女孩的模样,眉眼都没长开,穿着定制的小唐装,拼命往贺芝娴身后躲,躲着躲着,就摔到地上,哭得不成样子,只能被保姆抱走。于是,过年时难得的一见,就这样尴尬收场。
  现在,小东西穿着幼儿园统一的苏格兰风小校服,已经挺有个人样儿了。小玩意儿好像长高不少,不过那一脸怯怯的表情,和自己是一点儿也不像。
  高煜琪有点厌烦,假意喝茶,把手机推还给她,说:“今天有什么事吗?”
  贺芝娴视线垂了垂,把气压了压,放缓声音说:“做母亲的,就不能想念自己的儿子,和他说说话?”
  “成吧,那就聊聊。”高煜琪点点头,“我听袁林说你和他,前一阵子去做了全面体检,怎么样?结果出来了吗?”
  贺芝娴终于露出今天第一个笑容,“我都把这事儿忘了,”端起茶轻轻抿了一口,“本来是很快就能出结果的,你爸不让我跟他们打招呼,就算了。明天让警卫处的小徐去把报告拿回来。”
  “嗯,让体检处的黄大夫也过来看看。”
  一时无话,母子二人又喝了口茶。
  “煜琪,你……你还记得齐劲,齐叔叔吗?”贺芝娴想了想,还是得她把话挑明了,这个儿子耐心有限。
  高煜琪用手按了按眉心,“没什么印象……姓齐,哪个齐?耳刀祁?”
  “不不,就是……”贺芝娴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你十三岁那年,殉职的那个。他还给你做过一个坦克模型。”
  高煜琪努力回想,终于有点印象。齐劲,是个眼睛特别大,眼神特别犀利的军人。以齐家的出身,本来不能进他们这个大院。但听说他是立了特等功,上面嘉奖,才给他分了一套房子。但是可惜,齐劲一家人搬来不到一年,他就在执行任务时殉职了。
  他还记得齐劲的妻子,长得特别漂亮,在整个大院都是拔了尖儿的,他还有个……
  “他儿子,小齐时,你还记得吗?”贺芝娴微微抬了抬下巴,目光却落在他的手腕处,边说边揶揄地笑,“你啊,当初可把人家得罪不轻。”
  高煜琪也不禁笑了笑,和贺芝娴一起看向他的右手腕——腕上带着一块看似朴素的手表,表盘朝外,金属的表带恰到好处地贴合着皮肤。
  看着看着,他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双大得出奇的眼睛,那水润的澄澈的大眼睛啊……
  齐劲一家人,眼睛都特别大。这皂白分明的眼睛,长在齐劲脸上,就是刚正不阿,威武犀利;长在他妻子及敏脸上,就是“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长在齐时脸上,就是晶莹透剔充满灵气,让人恨不能把那两颗葡萄一样的眸子含在嘴里。
  一时陷入回忆,高煜琪不由得转了转腕上的表。
  贺芝娴微挑了一下眉,继续不动声色地说:“前阵子我去茗远做美容,竟然见到了齐劲的妻子及敏。”看到儿子颇为专注的眼神,她继续说道,“这个女人不简单啊,当初齐劲殉职,她拿了抚恤金,就带着儿子搬走了。十几年时间,不但养大了儿子,还做上了茗远的股东。”
  高煜琪也有些惊讶,当初及敏搬出去,他是知道的,但是由于年纪小,也没有太多关注,只是有点舍不得那双水灵得让人想尝一尝的大眼睛。
  “我和她聊了一会儿,大概知道她这些年的不易。但是,最让我惊讶的是,她说她的儿子啊……”贺芝娴故意停了一下,直到儿子看过来才继续道,“她说他儿子也……喜欢男人。”
  高煜琪有些不屑地笑了一下,又恢复了刚进门时有些防备的姿态:“你想说什么,说好了。”
  “小齐时,你印象深吧?那是三四岁的时候吧?漂亮得什么似的,比小姑娘都伶俐,想必现在也是个俊秀的男孩。我算了一下,他现在大概是二十三四岁。”贺芝娴越说越有兴致,“我听及敏说,他在A大读通信工程,可见头脑也是够用的……”
  “您有话直说吧。”
  “好,那就挑明了说,”贺芝娴保持微笑说,“这世上,守家过日子甚至愿意在背后支持你的女人很多,但愿意真心实意对你好的男人就凤毛麟角。当年那个谁……”余光看到儿子面色不虞,及时停住话头继续说,“我觉得,既然你依然坚持喜欢男人,那不如就找一个知根知底的,你说呢?”
  “呵,”高煜琪声音压得很低,低到贺芝娴以为那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这是担心我没人要,还是要找个人看着我?”
  他觉得这一点,彼此心照不宣,但他说出来,是不想贺芝娴觉得自己是任她摆布的木偶儿子。
  贺芝娴心里长叹一声,嘴上还是坚持:“只是认识一下,见个面,就当是老朋友叙旧?”
  “哦?是吗?”
  “你自己也说过,你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弄来喜欢的。可是你自己说,这些年你都做了些什么?动不动就去酒吧搞一夜情,我是你妈,我也会担心!”
  “呵,你还是顾好大哥和小杰吧。”高煜琪已经准备离开了。
  “就算不行,你也可以和他做朋友啊!像你和江新宇他们,又有什么不同?”
  当然不一样,江新宇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而这个什么多年没见的齐时,却是你要硬塞给我的。
  高煜琪觉得无话可说,起身就走。
  “煜琪,你……”贺芝娴叹了口气,“作为儿子,希望你也想想自己年过六旬的父亲!”任何身体检查,都不如儿女的平安喜乐更让父母欣慰,“还有……还有已经殉职的齐劲!”
  高煜琪身子顿了顿,伸手拉开了门。
  “后天,我把见面地址发你手机上,你……”贺芝娴恨恨地说,“你自己看着办!”
  回应她的,是毫不犹豫的关门声。
  
  
 
第3章 相识相知(三)
  
 
第三章相识相知(三)
  在这样一个让人得哮喘的日子,高煜琪站在星巴克的门前,停下脚步,突然有一种荒诞的感觉。
  对贺芝娴的高压统治,高煜琪敬谢不敏,多年来,可以说生命不息斗争不止。对于自己的那个家,他感情凉薄。如果说,普通军人,对自己的家庭来说,是个念想;那么他的父亲,就只是,一个符号。而母亲贺芝娴,就像是这个符号的批注,时刻提醒自己,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享受多大的权利和优渥,就该承担多重的责任和压力。
  这些年来,贺芝娴一直巧妙地维系着他们之间的关系,想方设法地控制他,安插眼线,安排名媛会面,发动他的朋友旁敲侧击……但是都被他一一解决。没想到,现在竟想出了这么个招数。
  说不排斥,那是假的。他高煜琪活了整整三十一年,最讨厌别人对他指手画脚。但是,想到记忆里那双灵动的大眼睛,他又觉得似乎没那么难以忍受。
  想到那个叫齐劲的男人,他也有些唏嘘。
  搬到大院儿的那一年,齐劲刚好在家里养伤,所以,他几乎天天都能看到,一个高大威武的男人,抱着自己肉嘟嘟的儿子,在花园里挖沙子,做堡垒,捏泥人。那种不时流露出的铁汉柔情,在那一年里,满足了他对父亲的……所有想象。
  他们交集不多,直到他当众把齐时的裤子扒了。
  事后,他当然受到了不小的惩罚,当他再次见到齐劲的时候,那个男人竟然给他做了一辆坦克模型,是木制的,纯手工打磨,不但车体和履带惟妙惟肖,上面的炮筒还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
  他心里喜欢得要命,脸上却不露出半点儿。过惯了高高在上的日子,他早对身边大人孩子的谄媚产生免疫了,却唯独躲不开这个男人温和又强硬的视线。
  面前的齐劲似乎也在想措辞,他或许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但只要出口,说出的话就不容置喙。
  “替我保护他。”
  高煜琪记得,他对自己说,“替我保护他。”
  当时的他,还不能领会他话中的意思。他只知道,两个月后,齐劲带队出任务,就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他想,身在那个位置的人,或许每一天,都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
  记忆里的画面渐渐模糊,被面前的绿色圆形标志代替,高煜琪把右手插-进裤兜,推开门,迈步走了进去。
  高煜琪的身材样貌,无论站在哪里,都足够吸引人。五官如雕刻般深刻,有着西方男人的立体感,他的目光总是带着几分挑剔和审视,一百八十八公分的身高,总给人一种俯视的角度。此时此刻,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手工西装,严肃的表情活生生写着“生人勿进”四个字,似乎与这里悠闲的氛围格格不入。
  没等服务员招呼,他已经看到了12号桌,以及坐在桌边的人。
  最里面靠窗的位置,一个看起来很干净的男孩坐在那里。一身蓝白相间的运动服,因为过于肥大,甚至罩住了他的屁股。脚上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最让人好笑的是,男孩竟然坐在那里看书,因为离书太近,看不到他的脸。孱弱的阳光照在他身上,显得他的身形有点佝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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