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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惊喜 作者:丰羽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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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牺牲一下,给你们做作陪练吧。”
  高煜琪说着,脱掉外套,只穿一件黑色的T恤。他缓缓站起身,队友这才注意到,这人竟然有将近一米九的身高,简直和上官诩不相上下,宽肩窄臀倒三角的身材,肌肉有力而又不夸张,整个人就像是草原上的雄狮。
  他上前走了两步,步伐似乎也带着一种强者特有的韵律,他把外套扔进及时怀里,登时引来身边无数女生的尖叫。
  在他们院篮球队,老大上官诩一向是男性荷尔蒙缔造者,但和高煜琪比起来,欠缺了成熟男人的魅力和霸气。这种纯阳刚的王者风范,正是时下少女所极其倾慕的。
  及时觉得自己简直要把眼睛翻脱窗了,高煜琪属于穿着显瘦、脱了有肉的类型。可是自个儿……看着自己虽然有肌肉,但细瘦得多的胳膊腿,攥着某人的阿玛尼外套狠狠**之。
  捡起地上的篮球,高煜琪做了几个简单的运球和上篮的动作,一扬下巴,示意可以开始了。
  行家伸伸手。
  上官诩几人对视了一眼,心里咯噔一声,都打起十二万分精神。
  篮球场边,瞬间又多了几个人围观。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世上,每一个男生,都有一个篮球梦;而每一个女生的梦里,都有一个会打篮球的男生。
  无论是参与运动的,还是场外观看的;无论是懂篮球的,还是对它一无所知的;无论是职业的,还是业余的……当《灌篮高手》的主题曲响起,当NBA的号角响起,当CBA的直播开始,总有人为之,热血沸腾。
  高煜琪,也是一样。
  在美国的六年,他忙于学习和创业,唯一放松身心的爱好,就是篮球。当然,他没有职业球手的水平,但他是街头篮球忠实的爱好者。
  在美国,街头篮球随处可见,虽然参与者大多是社会中下层人士,但相较于室内篮球,高煜琪更喜欢街头篮球那种氛围。不过,在美国那种硬汉汇集的地方,高煜琪的身高完全不占优势。
  美国人只承认强者。面对他们有意无意的冲撞和下-流的动作,他也没少吃亏。所以,处于劣势的他,只能苦练技术,直到他可以在球场上随意发挥。
  所以,这一场小小的练习赛,结果可想而知。
  还是3V3斗牛,上官诩带两人,高煜琪带两人。
  比赛开始了。因为只用半个场地,所以节奏特别快。上官诩佯装跳投,快步冲向篮下,看上去是一个势在必得的上篮。可就在出手的一刹那,高煜琪伸手碰到了篮球,抱在怀里,接着高高跃起,抓住球,落在右边底线附近稍稍停了一下。他将头往前一探,好像要启动上篮。
  上官诩的脚挪动了一下,失去了防守位置。高煜琪看了看他的对手,轻轻一笑,扬手投篮。篮球划着完美的弧线,似乎在空中停了足有数十秒,才穿过了球网,“唰——”。
  ——篮球场上最美妙的声音。
  23秒,只有23秒,高煜琪进球了!
  三十分钟以后,这个球场吸引了几乎所有球场的观众。好几个女生拿出手机拍照,连男生都舍不得离开。
  “我操!我刚才看见了什么?灌篮?这不科学!”
  “这人哪来的?体院的吗?体院的吧!快告诉我他是体院的!”
  高煜琪和几个队员结束战斗,在众人的瞩目下,缓缓退场。其实原本是打算再练半小时的,可是胖熊和几个队员表示,实在是跑不动了……
  上官诩自己也是强弩之末,只不过为了维持队长的面子,苦苦硬撑罢了。
  高煜琪也练得大汗淋漓,但他正玩在兴头儿上,连走路都带风。
  “有几年没这么打啦,胳膊腿儿都不灵活。”高煜琪笑道。
  及时抿了抿嘴,随手把外套丢给他。
  说不欣赏,是假的。
  人呢,就是这样。如果只是差几个段位,就会羡慕就会不甘,甚至嫉妒仇视;但如果面对着绝对的权威和落差,就只会仰望,心悦诚服。
  这一点,看看老百姓对马氏的评价,就知道了。
  但是,总还是有一些不甘的,及时想。
  尤其在甩了自己队友几条大马路之后。
  “啊……”刚想张嘴说话,及时却打了个打喷嚏,“阿嚏——”
  高煜琪一皱眉,走上前,很自然地把外套披在他身上,“怎么不穿着?”
  四月的北京还带着些春寒料峭,何况临近傍晚,又出了一身汗。
  “哪有那么孱弱,”及时挥掉他的手,却没把衣服脱下来,“那个……还练吗?”
  “不干了不干了!”胖熊变成了夏天里的癞皮狗,只剩下伸舌头喘气的份儿,“回宿舍,洗澡睡觉!天天这么运动,我肯定能瘦下来我靠!”
  上官诩没说话,事实上,他现在也不太想说话。他跟及时点了点头,带着队员走了。
  双手抱胸看着及时,高煜琪目光中充满鼓励。
  “你……你干嘛?”及时下意识地捂了捂胸口,“眼神这么- yín --荡……你……啊对了,话说你今天找我干嘛啊?”
  “也没什么事,我就是……”某人好整以暇,“也想洗澡睡觉而已。”
  及时朝天翻了个白眼,“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办公楼离这里不远。”
  “足够让我着凉感冒的距离。”
  看着某人优哉游哉的样子,及时磨了磨牙。按照某人刚才的行径,为了避免他感冒了再讹诈自己,这次只能忍了!
  “先说好,洗完澡,就走人!”
  “不然呢?”某人笑得很欠扁。
  “我可是学过功夫的我跟你讲!”及时在心里亮亮拳头。
  “其实,我还想在你家吃个饭,”高煜琪一脸纯洁,“我着实想不出,吃饭和练功夫有什么联系。”
  “我操,你装模作样有意思吗?”
  说实话,看你表情千变万化,真挺有意思的。高煜琪心情大好,“说真的,我牛排做得不错的。要不要试试?我们先去买食材?”
  “算了吧,要是某人得了重感冒啊肠胃炎啊肺结核啊什么的,我可承担不起。”
  “我记得你们校门口就有一家大型超市,”高煜琪打定主意要一展厨艺了,“我保证,让你大吃一惊!”
  “得了吧,”及时扶了扶大得出奇的眼镜,“你今天已经让我大开眼界了高大少爷!”
  “哦?”看来目的达到了。高煜琪默默地想。
  但是,小家伙,真正让人惊讶的,是你啊……
  这样想着,某人似乎在心里坚定了什么想法,加快几步走上前,把胳膊亲昵地搭在对方肩上。
  “我靠!你干什么?你离我远点!”
  “不要紧张啊,好哥们儿不都这样吗?”
  “谁和你好哥们儿啊?我跟你不熟!”及时使劲扯他的胳膊,“我怎么早没发现你这么讨厌啊?你的冷酷呢?拒人于千里呢?”
  “我也早没发现你这么有趣啊!”
  “谁有趣了?那是你见识短浅以貌取人!”
  “终于说了?小东西,上次就是扮猪吃老虎呢吧?想耍我是吧?”
  “我就是知道你只看脸的作风才这样的!再说我也不是故意的,本来就近视……”
  “再忙能没时间配眼镜剪头发啊?你丫当我傻的?还留了个西瓜太郎头,诚心恶心我!”
  “这你就不懂了吧?”及时笑着戳戳他,“人家韩国明星都留这发型,这叫‘潮儿’,你是奥特曼了吧,大叔!”
  听着他把“大叔”两个字说得那么大声,高煜琪恨得牙痒痒,一边使劲揉着他的头发——他早就想这么做了——一边揶揄:“这‘潮儿’是贬义词吧?你对自己的智商认识够清楚的啊?”
  “你!——”在皇城方言里,“潮儿”也有二傻子二愣子的意思,语言的流变就是这么不可思议诡异莫测。
  “你还洗不洗澡了?想洗就闭嘴!”
  “好好~”手却依旧搭在他肩上,“我说,真不去买牛排?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啦……”
  “买买买!”及时被他烦得要抓狂,这人真太能装了,根本是无赖么!“我说你松手你没听见啊?”
  “听见了,可是,不能放。”
  “你放不放?”
  “你有什么资本威胁我?靠,不放!”
  “你放不放?!”
  “要不你亲我一下?”
  “滚你丫的!”
  ……
  毫无营养的对话还在继续,落日余晖,把二人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色。两个瘦长的影子,那么远,那么近。
  【注1】黄世仁的典故
  黄世仁:中华民国生人。
  职业:地主。
  兴趣:放高利贷。
  爱好:霸占人家闺女还债。
  【注1】喜儿:又名白毛女,被黄世仁霸占还债的那个闺女。
  
  
 
第10章 相知相近(一)
  
 
第十章相知相近(一)
  及时租的是A大附近的一套小公寓,五十多平米,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高煜琪手揣在兜里,颇有兴致地参观着这个温馨的小窝,发现物品摆放有序,浅蓝浅灰乳白的色调很符合男孩的性格。书架上有各种专业书、篮球杂志和名人传记,最让他惊讶的是,竟然有法语和阿拉伯语教材,甚至还有佛经。
  “你还学阿拉伯语?”
  “个人爱好。”
  “佛经……是你妈看的?”
  “自己看。”
  写字台上,有一片照片墙,有风景有人物,可以看出来,拍摄的技术很幼稚,但选景很棒。
  “这些照片,都是你拍的?”
  “嗯。”及时随口回答,他还真觉得鼻子有点不舒服,可能是出了一身汗,又被风吹的。
  12岁以后,及时就很少生病了。上次感冒,还是两三年前的事儿,就算有什么不舒服,多喝热水洗个澡,就好了。
  “有机会,我们一起出去拍一些。”
  及时没搭理他。
  高煜琪又盯着他客厅里贴的海报看,“你喜欢艾弗森?”
  阿伦·艾弗森,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曾11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曾经是美国男篮梦之队队长。但已经退役了。
  “嗯,”及时应着,“你在美国打过街头篮球?”
  “呵,能看出来?”
  “你打球的风格和节奏,是美式的。”及时想了想说,“韵律感很强,像黑人的hip-hop。”
  “你倒是眼尖,大学那会儿,在洛克公园【注1】玩过一阵。不过,也就是玩玩。”高煜琪双手抱胸看他,“怎么样?什么时候,咱俩比划比划?”
  能在纽约哈姆莱区打球,肯定不只玩玩那么简单,及时想。有点跃跃欲试。
  “好。”及时笑着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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