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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与相随 作者:思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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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青梅竹马 婚恋 制服情缘

  秦炀揉了揉因为熬夜通红的眼睛,拿了睡衣去洗澡。冲了个战斗澡出来,旻宇拿吹风筒帮他吹头发。秦炀短短的寸头根本不需要讲究吹什么型,绕着头吹两圈就完事了。
  秦炀回床上补眠,旻宇自然是要陪着他睡。秦炀一躺下就睡着了,旻宇昨晚睡得好,现在一大早的根本没睡意。侧身支着头看他睡。秦炀因为常年风吹日晒,皮肤很粗糙。特别是夏天,四十度的高温天气,还得穿着严严实实的制服,全身都捂出了痱子。往往第一层痱子还没治好,第二层又长出来了,再加上训练时留下的大大小小的伤疤,一到夏天身上就没能找到几块好肉。
  看着秦炀干燥的嘴唇,旻宇忍不住低下头,亲了亲。秦炀在睡梦中痴痴的含住那主动贴过来的柔软。旻宇的唇丰而不厚,总是润润的,软软的,含在嘴里总有种甜甜的错觉,像棉花糖,又像草莓慕斯。
  秦炀含着,吸着,越来越不满足。他紧紧的箍住怀里的那具身体,把手伸进他的衣服抚摸那光滑温热的皮肤。大腿纠缠着他的大腿,难耐的摩挲。可是这样还是感觉不满足。干脆翻身把那具身体压在身下用力磨。眼睛还是闭着的,身体完全屈从于对怀中那具身体的本能渴望。
  冬日的暖阳透过薄纱窗帘洒进来,床上的浪漫旖旎朦胧而性感。
  鸳鸯交颈,并蒂芙蓉,琴瑟和鸣,凤鸾相缠。
  终于云消雨霁,先前还毫无睡意的旻宇倒先醉入梦乡。 秦炀轻轻的把他揽在怀里,一起去会周公。                     
作者有话要说:  回复奈何桥边烟花落: 
  很中肯的评论。感激!
  首先,文案和文名确实是我的致命伤。唉~(抚额深度忧愁状)等哪天我灵光一闪,有了灵感定会来修改。
  其次,关于攻受属性问题。老实说我开文的时候还真没想过要去定义。囧......
  关于忠犬,本文的宗旨是攻和受都忠于自己的感情,忠于自己的爱人。所以一定要说忠犬的话,那攻和受都很忠犬。这确实是挺烂大街的,但是却是我的恶趣味。请允许我把这个歧路拖延到下篇文再纠正。么么~(*^__^*) 
  另外,受在我的意识里是从来算不得傲娇的,至少在感情上是不傲娇的。从秦炀第一次表白就得到回应可看出,我们的小林医生是一点都不纠结别扭。闹小脾气什么的只是恋人间的感情小调剂。当然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千万不要误会我在辩解什么,纯属个人见解。大家畅所欲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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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应该直接回复评论的,但是考虑到或许回复在这里会更利于多方交流。嗯,就酱......大家周末愉快!
 
  ☆、第 14 章:木棉花开
 
  旻宇因为父亲身居高位,逢年过节,家里就应酬不断。旻宇平时既要上班,又要家里和秦炀那两处跑,本就感觉分*身乏术。现在加上各种应酬,就更加力不从心了。好在秦炀从不抱怨。要换是个女的大过节的被这样冷落,估计早闹翻天了吧。不过,如果秦炀是个女的也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直接把人领回家就行。
  春节过后,天气开始回暖。岭南的冬天来得迟,又去得早,感觉棉衣翻出来还没穿几次,冬天就过去了。
  到了三、四月份,户外作业的人就开始穿短袖了。三月的穗城最美,春暖花开。桃花,杜鹃花,三叶梅,月季,花团锦簇,红艳似火。最妖艳的要数木棉花了。街道上,公园里,到处都是红艳似火的木棉花。一有风吹过,啪嗒一声,一朵朵半个巴掌大的木棉花就掉了下来。掉到人的头顶上,惊起一阵阵欢喜。
  一场绵绵春雨刚过,整个城市都湿润润的。空气清新,仿佛闭上眼就能闻到芳草的气息。
  很久没有这样悠闲的散步了。难得的周末休息,旻宇和秦炀在秦芸楼吃过早茶,正沿着江边散步。
  时间尚早,又刚下过雨,江边人不多。两人并肩挨着走在水泥砖路上,手时不时的相互碰到,勾了勾,又放开。
  不知不觉走进了民国时期的租界旧址。斑驳的民国建筑群隐藏在喧嚣的闹市中,保持着自己的低调静谧。一套古典的西式婚纱燕尾服套装摆在装饰复古的橱窗里,半掩着门的店里隐隐约约传来古式唱片机咿咿呀呀播放的《何日君再来》:“人生能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
  一路古树葱郁,落花飞舞。秦炀随手拈起掉落在路边一片修剪平整的冬青树上的一朵木棉花。“知道木棉花的花语是什么吗?”
  “珍惜身边的人?”旻宇两手插在裤袋里,微侧着头,语气并不肯定。他今天穿的是一件粉蓝色V领套头衫,在沉淀着年代沧桑的民国混凝土结构建筑背景衬托下显得醒目而充满生机。
  秦炀微微笑了笑,张开宽大的运动夹克把旻宇罩进怀里,低头快速的在他嘴上亲了一下。
  不远处几个正拉着二弦,敲着鼓板,唱着“只愿誓盟永存在脑间,音讯你休疏懒......我不会负情,害你心灰冷,只你送君忍泪难”的晨练老人诧异的朝着他们的方向直瞅。不知是不是自己年老眼花看错了什么。
  这一年春天,市公安局组织了一场打击黑恶势力团伙的专项行动。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00多人,还有一批枪支和弹药。根据嫌疑人交代,这些枪支弹药大都从一个叫齐佬的人那里购买。
  为抓住这个非法贩卖枪械的齐佬,专案组决定派人乔装成黑势力分子潜入犯罪团伙中。这卧底的人选要求必须是生面孔,而且必须对枪械十分熟悉。因为刑侦队的人人数有限,新人难当这重任,老警员面孔大多又不生。于是专案组决定从特警队中调遣一名队员进行支援。
  秦炀是特警队狙击组队员,性格沉稳,对枪械的了解更是无可争议。而且大学时候学的就是刑侦专业,所以有一定的刑侦基础。另外,秦炀社会关系简单,没什么亲戚,母亲又移居国外,所以卧底过程中被认出的几率较低,所有这一切内外在条件都十分符合专案组的要求。于是很快就被确定加入专案组。
  秦炀只跟旻宇说最近有专项行动,这段时间必须待在特警队,所以这段时间都不能去找他通讯也会受限。旻宇没有问什么行动,他的爸爸就是警察,警察的工作性质他十分了解。只是旻宇没想到秦炀所说的通讯受限竟是整整一个月连个短信都没有。因为一般特警队都是到了抓捕阶段才会出动,侦查阶段并不参与。所以一个月不联系未免有点夸张,因为不可能一整个月都在抓捕。
  旻宇给秦炀打了好多次电话都是关机后开始担心起来。他不能去问他的父亲。且不说他父亲处于这个位子,不可能下属各分局在进行什么任务都知道。如果让他的父亲知道他与秦炀又复合,那家里估计又要不得安宁。更重要的是这件事涉及到警察行动的保密原则。所以于公于私,他都不可能从他的父亲那里得到任何信息。
  这次派遣的卧底人员一共两名。除了秦炀,另外一名是刑警队的一名年过四十的老警员,叫魏舰铭。秦炀叫他铭哥。魏舰铭的身份是一名黑势力团伙的小老大,秦炀则是魏舰铭的保镖及助手。秦炀这保镖的虚拟身份其实也是他这次行动的真实任务之一。他要保护魏舰铭的安全。毕竟他是经过严格特战训练的年轻警员。他的单兵作战能力要优于魏舰铭。如果遭遇危险,他要保证两人能安全逃脱。
  秦炀虽然有刑侦学的理论基础,但是一毕业就加入特警队,所以侦查的实战经验不足。而魏舰铭经验老道,睿智沉稳。在紧张惊险的卧底生活中对他多有提点,秦炀很是受益匪浅。两人知识技能互补,配合得非常完美。
  齐佬是道内有名的枪贩,很多流入黑势力组织中的非法枪支都是从他手中采购。这人为人十分狡猾,秦炀和魏舰铭整整努力了两个月才与他见上了面。
  会面地点是邻近穗城的边境城市鹏市。鹏市靠近香港,是很多流窜于香港和内地之间的国际犯罪集团盘踞的地点之一。被齐佬派来接秦炀与铭哥的人把他们送到码头,两人登上快艇。在海上驰了近二十分钟,看到海面上停着一艘中型游艇。上了游艇看到齐佬正叼着烟在拆子弹解闷。
  看到他们过来,齐佬放下枪邀请他们入座。魏舰铭受邀入座,秦炀站在他后面审视着周围的动静。视野之内除了茫茫的大海什么都没有。广袤的大海没有任何屏障,任何其他船只一出现,远远就能看见。如果发现有警察,这些人会立刻把所有的证据沉入海底,什么都追寻不到。当然,如果他们的身份暴露,齐佬也会立即杀掉他们,然后把尸首沉入海中,茫茫大海根本没有被人发现的可能。
  齐佬打开手边的一个黑色手提箱,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把92式自动手枪,一支CS/LS2型冲锋枪,还有数发子弹。
  “怎么样?试试?”齐佬得意的做了个请的手势。
  秦炀在魏舰铭的示意下上前拿起那手枪,装上弹匣。随手从桌上拿了一颗核桃抛向前方的天空,然后举起枪射击。核桃碎成一片细渣洒向海面。这把92式手枪是国产手枪中射击精度居前列的,而且在50米距离发射DAP9毫米手枪弹,在穿透1.3毫米厚的钢板后仍能击穿50毫米厚的松木板。
  再看那CS/LS2型冲锋枪,是QCW05为出口海外做的衍生版。也是很多特警队现役的装备,秦炀他们队就有。他现在手上这一支应该是出口到海外后又流入中国。那冲锋枪是拆卸放置的。拆枪装枪对他来说就跟拿筷子吃饭似的,闭着眼睛都能完成。 因为没有消声器,所以秦炀没有装子弹,扣扣扳机试了试手感。
  齐佬看秦炀是行家,就有了显摆之意。从腰后掏出自己的自用枪,“格洛克22,美国警察用的。”
  秦炀接过那枪看了看,走到船舱边,往水里仍了一小块曲奇,附件的浅海鱼簇拥着游过来。秦炀对着其中的一条神仙鱼开了一枪。水花四溅,那鱼毫发无损,惊散片刻又悠悠的摇曳过来。
  见秦炀这么不客气的挫他面子,齐佬倒也不恼,反而咧嘴一笑,“这位兄弟,就是巴雷特在水里都打不出2米吧。”
  “不错。”秦炀把枪交还给齐佬,冰冷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也不知他是真觉得不错还是客套。
  看好了样,铭哥开始和齐佬商谈订货的事宜。看得出齐佬货源十分充足,而且供货渠道广泛。试想这些枪支流入社会将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如果流入恐怖势力分子手中,那造成的危害更加巨大。
  铭哥做了多年刑警,经验丰富,在与齐佬的谈话中毫无破绽,很快就取得了齐佬的信任,并于当天与齐佬约定了大概的交货时间。被避免信息泄露,具体交货时间和地点要到交货当天才会告之。秦炀和铭哥还是坐之前来时坐的快艇回码头。齐佬并不与他们同行。枪也是由另一个人独自带走的。如果被查获,齐佬可以摆脱得干干净净。
  十天后,齐佬派人来带魏舰铭和秦炀去取枪。没想到交货的地点居然是穗城的一个城中村。
  穗城原本流动人口就多,加上属于边境省份。越境走私贩毒嫖娼,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尤其是城中村,来往人员复杂。唯利是图的当地人建的出租民居杂乱无章,但凡有个缝隙都要绞尽脑子建个房子来。因为房主都另有宽大别墅或高档小区自住。所以这些专供出租的房子往往没有什么安保管理,只要交得起房租,什么人都可以住进来。
  也因为知道这些安全隐患,所以同栋楼里住着的人们也彼此戒备。住户们不管在家不在家都把里外两层门锁得死死的。同一层楼的邻居住了几年都没见过彼此的面。常常有住户直到哪天警察把自己住的楼围了才知道自己楼下原来是个制毒贩毒窝点。那个后怕哟。可是还是得继续住下去,因为房租便宜呀。背井离乡出来打工的人们上有老下有小的,一个月挣几千块钱。孩子要读书,老人要看病。哪样不需要花钱,谁舍得住一个月租金几千的小区房?
  齐佬选这种地方做交货地点道理也很简单。城中村房屋密集,巷道曲折,如果发现不妙可以方便躲藏。警察毕竟不同于他们这些亡命徒,在居民区开枪总是会有所忌惮。而他们可以利用警察的这份忌惮减少枪弹的威胁。实在逃不掉,还可以窜入居民家中躲藏或者挟持人质进行威胁。
  已是凌晨了,秦炀和魏舰铭跟着齐佬派来的领路人兜兜转转,穿越了好几条巷道,终于来到了目的地。是一座很陈旧的楼,楼道下的铁门锈迹斑斑,门锁也只是个摆设。墙上到处粘贴煤气、通下水道、家电维修之类的小广告,密密麻麻贴了一层又一层。秦炀甚至怀疑这栋楼到底还有没有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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