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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欢不爱 作者:选逸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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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花季雨季 边缘恋歌 恩怨情仇

  他的存在是一个记忆。
  灰白的头发。
  我是真的长大了,他们才是真的老了。
  夜里,我总是会想初那!初那!初那的结局到底怎么办,还有鲁小卡,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
  就这么,反反复复,反反复复的睡不着。然后反反复复的几个人名,这本书真的是把我累疯了。我是一个很少能把一本书囤积很长时间的人,到半年差不多。
  出去又要惹一堆麻烦,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一次的可怜,燃起一些不明物。就是干柴的力量。
  某个夜里,终于定下。
  立初那和明崇逸在一起。他们后来的小情节,鲁小卡后来的额小故事,全部在书的自序前面写着。在一年的这段时间,真的好累啊!
  后来就是去了很多地方。有一个奇妙的事情,你吃完菠萝后,喝一口水。嘴里泛苦涩。2015的夏天是最棒的夏天。每个人最爱的是自己?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心情。今天有了出去的心情,两个小时就拿了票。第一次在火车上找厕所,没有卫生纸的尴尬。抱着减肥的心态去东莞。都是一样的,生于一个地球。凌晨经过了长沙。道路两旁的稀疏树影,还有荔枝树。十几年后的我和他,会不会温柔地为我挑衣服?手拉手过马路?一起走过人流,走过一生? 
  韩书有一次问我:“我们两个一张照片都没有。”我翻动着手机,都是些单人照。合照是给别人看的,个人照是一个人看的。他可能是该对我有些抱怨了。
  很感谢他陪我四个春夏秋冬,就像小兰子对我说的“我上课就看看书,玩玩手机,顺便……想想你。”
  再遇到老同学们便是半年后的事了。他们都很惊讶谈着:“你现在真是突然成了作家。”
  突然,是挺突然。刚刚从繁华的城市滚回来。
  也许修道院的沉寂,旷野的荒漠和废墟的凋败,那些房子都兼而有之。
  这些是我从《欧也妮葛朗台》摘录出来的,都是些治愈我的话。晚上睡觉时我也有脑洞大开的时候,同时连载四本书。睡着睡着就醒了,然后想想还是起来写稿子,记忆这种东西在我这不靠谱。
  然后就是经常性的把随笔乱写在纸上,上经济课的时候想到一个好句子,立刻就记在了书上。自己忘的又快,每每都是在复习的时候才看见。
  我不像巴尔扎克,喜欢浓到吐的咖啡。
  一杯清水,一浊灯光,一本星光。
  只为脉脉温情跳动。
  十二岁的自己,憧憬。十八岁,呵,好了。然后,慢慢长大。最好的年龄是二十二岁,我已经靠近。还是不变的宽屏身材,顶住鼻梁的眼镜。生老病死,自然轮回。为什么,还是舍不得。 
  在某些人面前,真的不敢说“昨天我喝药了”这样的话,或者“我又没睡好”。某人知道我有些夜盲,我也顺便想了想你们,忍不住的笑出来。在第下一本的甜文里,我对皇帝的设定很萌。朋友说在一些情节上还是要些喜庆的,我在课外学习了韩语。喜欢这本书的朋友也可以顺便学习几句韩语。
  韩书问过我几次:“你还记得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吗?”
  我说:“不记得。”
  结果他就很流畅的说了一段。
  我又忘了,他又提醒我。最后提醒的不耐烦了,干脆就不问我了。在一天夏日奶茶的时候,换我问他了。“你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说的什么话?还记得吗?”
  一部隔了十年以上的电视剧,我竟然可以扒着看了一天。唯一记得的几部剧,感谢那些存着资源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岁月!岁月就这么看出来的那种感觉。
  最后,就是我病了的事情。比如夜里睡觉不按时、爱喝凉水、面膜总是忘记用,从一个夏放到一个秋。还是个肉食动物……真的是什么都不好的人。所以当谁谁说喜欢和我待在一起时,我是真开心。
  果然,这种“不在”的话我是真说不出来。
  有时候睡着睡着就醒了,被自己吓了一跳,我竟然流泪了,莫名的就哭泣起来。手机上面有一条消息:今天黄色预警。
  不一会,就下了太阳雨。
  今天回来打开本子很急,怕忘了我一天努力记住的感受,是一串数字啊。古道街的时间,按下圆键。到手拿的伞顺了尖头滴在镜头上,重叠了流水人家。
  十六号前几个小时,和我分离的四百毫升血不在一个肉体内工作。我算是嫁了女儿吗?收不回来。我慢慢养成了夜里成了阳光的习惯。
  之前题目还说是&lt&lt初那手写的独白&gt&gt,改成了&lt&lt选小橙手写的独白&gt&gt。想写就写的连载小说,是不是很叼?后来的短篇开始就写不下去了,看感觉没有什么后续。三天不动笔的结果就是今天早睡没你的事啊!
  绵袖子很吸水,压了又开始出水。伏在案边研究四级英语试题,小黄本蓝色的字都花了。衣服怎么都没受伤了?湿了三页,最后一页才完全看不清字。铅笔力度深些,根本没有动摇的。
  给配角一个说话的机会,给他们写了自序。不是给观众们爱的,是给我爱的。如果某天真成了导演,片酬可能配角还多点。不过新书后来的男主人名字怎么起啊?好酸!喝柠檬水的姿态像是醉了整杯酒啊!
  兰兰还幸福地告诉过我,那个她的他希望她可以更胖点。仿佛那时候某人允许了你的小兴趣,自己就拥有了全世界。曾经眼里进了细菌,某人不允许我摸布满红眼丝的那里。其实脚上套两层薄袜子比穿一层厚袜子暖和多了。
  效果会加倍的啊!
  今天坐车,转车两次。看到老人都不想让位了,我的体质真不适合坐车啊。头靠在玻璃窗,好晕。眼睛合了半张,栏杆上爬过一群白蚂蚁。吓了!是白色车辆走过,在铁栏的缩影。
  一个老人和一个年轻人都在烤红薯,我会买老人那一份的。
  算了,算了。
  “爷爷,你坐吧。”车外的空气太难闻了。两个城市就像天平秤的两端。
  平时有些抱着手机笑的孩子是怎么了?
  家乡那有了第一场雪,听着家人的说话。就可以想象那要化不化的东西在外面,惹人着急。
  大一入学的时候有两个胖胖的大熊安安稳稳地躺在椅子上了。小山荷塘看得出年代。只是武汉的天空和襄阳太有不同了。襄阳可以偷偷的飘过几朵云,武汉没有。黑就是一片黑,左边的黑染到右边的白。
  十一回家的车票在火车上过了一个夜晚。凌晨的车票,在三点钟就看见襄阳站牌。里面的四个小时在他身边,都用不同的姿势靠着。还有半个小时我醒了,他无奈地揪了我的鼻子说“我手都麻了。”
  “对不起。”真的很不好意思的看着他的脸。
  搂住了肩膀,“没事。”气很轻微的呼在头发上,睡着了。
  下车后不是我们涌出去,是他们涌进来。
  “姑娘,要不要住宿啊?”大腿的外面真的好冷啊。
  那女人看了我一眼,我们没有放开的手。“别担心,我们不是卖的。”
  卖的?“就是说她不是搞夜总会的。”他解释好厉害,可能他才是老江湖吧。
  我没有抬头,斜望了远方。“不用了,天快亮了。”两个人一起看日出的浪漫和早间牛肉面,搭配十二号就来了。
  后来我上了左边的公交,他去了右边的公交。我走的有段路在维修,我孤零零地提了行李箱下车走过四个站台。
  进了家门,继续开始未完文字的放肆。
  天蓝色的衣服很纯涩。
  枚红色搭配太娇闺。
  你从话筒里听到的声音不如骨头传声的好听。
  开衫的毛衣忘记了心口的位置。
  不是说人变成僵尸是因为一口气没咽下去吗?现在我是一口气咽不下去啊,睁眼是亮闪闪的车灯光。闭眼忍受胃里的降龙十八掌,我在剧里被金庸叔叔拍了一掌。停电跑出来玩,怎么不是整个武汉市停电?色眯眯的电眼不要在我眼前晃悠。
  上帝给你开的窗,是空窗。就像是□□,一碰就上瘾。
  说着给朋友写了篇纪念册,然后私自扩展了短篇。是陷入某些人物的纯情了吧?昨天还是第一次录音,原来我的声音是这个样子啊。脑子里长出来的都记下来了。既然写了,就都写完吧。有规则的限制我才写得更快些呢。白纸黑字拍下来问某人题。“怎么我算不出来呢?”
  “因为你笨啊。”
  发挥不错的时间段。每天幽会,光景区都不放过的狠心。
  这些都不是悲伤的绝对杀手。
  冷水洗澡扎毛孔啊,对皮肤有好处。水声盖过音乐的声音,什么啊?有了手稿就要码字了,不然是深里明点的不舒服啊!
  系的腰带两个月后终于可以安稳地挂在腿上的三分之一处。
  红色加温成了彩色,瓷砖上了档次。
  第一次想的故事本来就是很长的。是小孩子学说话,都说不清楚的。
  现在的睡意要一直保持着,不至于我这只老鼠夜里又咬了柜子。一本书有几个周期,现在《最后他们开始大哭》已经差不多了。为2015最后的一个平安夜收尾。立初那和明崇逸完全的爱情才刚刚开始,完结后改了状态就变了,再一次的改动可能就是几年还是十年后的事了。
  我曾给你的,都放在那里。不过被你的阳光慢慢磨浅了。
  整个大故事之间来来回回几句话可以说完的事,写了好多的细节。弄得韩书都不好意思了。“你太有能力了。”
  和同学约着去吃饭,烤肉店里还是有些犹豫,肉吃多了确实不好。看着过去写的小随笔、小散文。自己都笑了出来,真是幼稚的文。后记里包括了以前写过的句子,好喜欢好喜欢的句子。
  在火车上塞了一路的耳机,突然拽下后,整个耳朵都不行了。算是容易对一些事情上瘾,一封温柔的紙,一群可爱的姑娘们。抽出时间写书,忽略了好多心情的格式化。
  蜘蛛抓住吐出的丝,风袭过。我的嘴动动,就在上面晃悠了好久。可是我明知失败不会坚持,它一直跟随着。潮湿的天气挤出水,不如暴风雨来的猛烈。不得不把写得加上理性,改的却感性。
  高三过后,我拿笔的力道被指纹磨平,只剩下“陌”字。神的开头以苍白的结局杀青。
  言语的战争不能永恒,我记得,我想要留住时间。 
  昨天夜里第一次通宵玩,醒来的时候四个人全部横七竖八的。半夜里打了好几个喷嚏,手机上一条信息:我管不了你啊。
  回学校的时候补了一个好觉,眼睛上的红血丝还是有点。有时候我真的害怕,害怕成为像立初那的人。“我不是夜盲,是真的看不见。”爱立初那的人很多,立初那结局是忘了一切。之前在定做结局的时候,和几个朋友简单的提过《最后他们开始大哭》,原来说是立初那最后死去,还是改了些。
  我是半夜只要醒过一次,就会睡不好的人。不长黑眼圈,就多多的红眼丝。想故事,想着想着就沉睡。我也会如孩子一样,渴望着晚安吻。
  小凡对我说:“今天看着电视剧,看着看着我就后悔了。”
  他说:“我应该和你一直坐同桌的。”
  一年了,我还记得大兰子对我说:“你就是恃宠而骄!宠你的人太多啦!”
  果然像她说的,活在爱情里的人是最幸福的。
  小凡的画很美丽。他每次都会拿着粗的画笔磨纸说“画画只会让人越来越孤独。”
  那天我和他走在街上,风吹进了大衣,我看到了路边的艺术院招生。他偷看了好一会,回过头对我说:“走吧。”我的手插在大兜里,风把披肩的头发卷在脸前。他离我越来越远的路,我徒步追了上去。他选了家里人喜欢的东西,不如我的文字,画画是小凡注定没有的风景。
  我真是个幸福的家伙。
  明崇逸是亲情的极悲者,鲁小卡是爱情的极悲者。
  我回答:“我不敢和你做同桌,我怕班主任。”我把卷发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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