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昔时 作者:乾凌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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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一躺,可能就跟我婆婆一样,再也醒不来了。”黄鹂仍在哭诉,她的头发蓬乱,搭在脸上,疯意十足。
“你总不能让他带着这些平白无故的骂名去了,又让这骂名架在傲暮身上,同学们怎么说,路上人怎么说?对对对......他是从pi眼儿里蹦出来的!不嫌脏!”黄鹂死死的盯着他。
那目光怨毒,像火一样在他身上“嗞嗞嗞”地烤着,直直灼得他起了一身燎泡,却连喊一声都喊不出来。
那个孩子还在看他,一双像极了沈沛澜纯净的眼睛,同样是怨毒地看他。
只要他放了,这双眼睛就能回复纯净。
“喝了吧。”他把自己面前的杯子推到披头散发的疯女人面前,“地上冷。”
“你这是答应了?”黄鹂扯扯自己的衣角,破涕为笑,“我就知道你是好人,我都跟他们解释透了,您是他弟弟,从小好儿的跟什么似的,一条裤子长大的,哪分什么你我,这不,我年轻不懂事,离了婚又后悔,这不带着孩子回来找他来着。”
好一出先斩后奏的大戏,原来从小到大,圣母的皮下才是恶魔。
杭秋泽看看地上的孩子,“我想常去看看他。”
“这是自然的。”黄鹂不情愿的揩眼角。
时至春末,他缩在自己的沙发上,天南地北地想,想到哪出算哪出,他如果当初娶了顾雨柔是个什么场景,在机场撕了机票又是个什么场景,如果跟那个勇敢的岑勿离一辈子又是什么场景,如果当初大闹了婚礼现场,沈傲暮没有出生又是个什么场景?
这么多年,他早已不再年轻,小提琴却还在用着,一把梅芬的,沈沛澜藏着不让他知道在哪里,一把随他漂泊的,放在墙上,早已不再用了,他想抓住的的人是沈沛澜,十五岁他就清楚,只是那时候,还只是依赖,等到二十岁,他结婚那年,他才明白,哦,这个感情叫爱,他爱上了个男人,哦,他罪无可赦。
他想洗掉这个罪无可赦,可到头来,沈傲暮站在那里,那是鲜活的生命,纯净,无瑕,而他,还是罪无可赦。
那之后,他每周也会去看几次,看他一点点衰老,一点点干枯,帮他清理身体不受控制流出那些屎尿。
黄鹂很感谢他,可还是警惕。
杭秋泽是看着沈沛澜咽气的,临走前,他突然睁大了眼,死死的揪住了他的手,流下了两行眼泪,随之而来的是瞳孔涣散,像一场黑白电影的更迭,最终落下帷幕。
黄鹂哭着说,他比阿菊幸运,多活了半年,杭秋泽没哭,他知道他足够努力,每天都在拼命的活下去,沉默的CAO办丧事,沉默地把他葬在了阿菊身边。
他们的坟前,有裘莉,有陈老头,有杭素学,这些坟包,或新或旧,重新修葺地精美无比,可人都不在了,又有什么用,图个念想而已。
☆、尾声
他把房子留在了上海,给了黄鹂母子,因为这一片,有最好的小学,发达的商圈,高大精美的博物馆,可惜没有沈沛澜。
杭秋泽回了那个老渡口上的小镇,住回了早已破落的院子,办了一个小提琴班,待昔时的牌子高高挂起,有人路过,看看那牌子,笑道,“这是个恋旧的主儿。”
他没有再结婚,也不知道那个大洋彼岸的古董商如何了,他只知道段先生说他可惜了,他笑笑,“没什么可惜不可惜的。”
前院儿开辟给孩子们练琴玩耍,后院则是他住的地方,没有八大件,却安心,乐呵。
又一年下雪的年关将近,杭秋泽扫了扫那一溜的牌位上的灰,听到了外面铜锣乍响,他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往楼上跑去,跑得整个老屋子不停震动,像要轰然倒塌。
沈沛澜的床下,他伸手去够,去摸索,少年时够不到地地方早已经能够摸到了墙壁,终于,他“哗啦——”一声,带出了一样笨重的木盒子,上面曾经昂扬的红漆早已掉落的差不多,可怜巴巴的看着这个世界。
他像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又像孩子发现了一件顶好玩的物件,小心翼翼地放到了书桌上。
颤颤地伸出手去,那暗黑锈蚀的锁扣,“啪嗒”一声弹开。
里面又是一个鲜活的世界。
响炮儿,糖果,他送给沈沛澜七拐八拐的拙劣画作,几封维也纳寄回来泛了黄的信,他捡到的一枚当戒指送给他的顶针,一把拉出毛的弓,一把依旧泛着光泽的提琴......
《流浪者之歌》的乐谱上留有沈沛澜的一手好字,杭秋泽突然笑了,他能想象那个人笨拙地去折腾优雅的小提琴,他的手指在覆着薄灰的上面一一划过,旋即他碰到了一幅画。
一副红线圈起的画作,是那两幅中的一副,水墨的农家院画的是他脚下这片土地,边角上“澜生”的小印依旧鲜红。
上面终于题了诗句。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杭秋泽默念出声。
窗外迎接新年的炮竹突然“砰——”地一声响起,这个小小的房间被照得雪亮,杭秋泽怔怔起身,缓缓伸手擦了擦玻璃窗户,眼前仍旧是红一块,蓝一块,这才发觉,模糊的是他的眼睛。
窗外歌声起,戏台上,又是一年新春。
(完)
一个没人看纯粹抒发感情的后记:
算中篇吧,精悍短小,基友看了,说俗,为虐而虐,我说不怪我,我想给他们一个HE ,但有时候现实就是这样子。
写耽美,夭折的多,写不下去,不知道怎么发展,或者说不知道怎么给他们一个合理的结局,但这次活生生的给我放在哪儿了,我就写了。
杭先生不是原名,我去“待昔时”的时候,也只是采风路过,听说有个特有人文气息的老头,卖面的大妈提醒我,他马上要搬走去维也纳安享晚年了,要采访尽快的。
然后我背着单反屁颠屁颠地去了,老爷子一个人在家,一个人住一间老吴子,很显年轻,60年生人,一口京片子,比文中还要博学,德语,俄语,小提琴,钢琴都会,甚至跟我说他五十二岁那年学会了二胡,然后给我小提琴即兴来了段流浪者之歌,听得我目瞪口呆......按照我业余三脚猫的水平推测,果然是演奏级。
他说了他的过去,提及他对沈先生的感情,不算明确,但他说年轻总有那么一点不清不楚的感情。
老爷子一辈子未婚,wen革的时候跟他爹到镇江投奔亲戚,就在这儿安家落户,也说了院子里的沈先生只比他大两岁,从那时候起就很照顾他。
沈先生温和儒雅,会画画,和文中描述基本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沈先生的病从小就很明显(那个年代很难不体弱),甚至被人嘲笑病秧子所以后来学了医生,他也确实在沈先生和青梅竹马结婚那年去了维也纳公派留学,并且很久很久都没有回来。
我问他在维也纳有没有想过找个伴儿,他摇摇头说没遇到,漂亮的多,帅的也多,但都不是那个味儿,我挺心疼的,真的(文中唯一还算甜的岑先生是我于心不忍编的)。
后来沈先生结婚三年后离了婚,我没有追问太多其他细节,只知道沈先生活了三十一岁去世,跟他母亲一样,心血管类疾病,老头子说他恋旧,不愿意走,就留在了这个地方,但这里马上也要拆了,他在维也纳的朋友来找过他,他决定带着所有东西回维也纳定居,等去世前再回来安葬。
我说您这么年轻,别晦气,他就乐呵呵的笑,说沈先生他们都入土快二十年了,他一个人也寂寞,很少有人跟他聊聊天儿。
怎么说呢,他提到沈先生的时候,眼里像有了神采,一瞬将亮堂起来的感觉,后来我琢磨琢磨,那应该是深爱。
从他家出来后,我和去另一家儿的妹儿碰了面,去西津渡吃了碗锅盖面,边吃边哭,妹儿骂我神经病,我把故事添油加醋地说了,妹儿也开始边吃边抽抽,大家都已一种“有这么难吃么。”的表情看我俩。
接着我又去逛了逛里头,看到了那个飘摇了很久的戏台,然后,我决定以小说形式写出来,毕竟,我一个人憋得难受,也有点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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