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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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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都市情缘

    因为考试需要打乱我们全年级的编号和座次,我们会和不同班的人通过混合分到一个考场,那姑娘应该是跟我同一个教室,我看到她在往门里挪桌子,走一步停一下,看上去很吃力。
    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出手帮忙,她身边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儿先推了我一把,说,哎同学,能帮忙搬一下桌子吗?
    我心说你们五个人加起来抬个树墩子都不在话下,还轮得着我啊?
    但男人都是把面子看做美德的动物,面对这种蹩脚的借口完全没有拆穿的必要,举手之劳而已。我便走过去从她手里抬过了桌子,同时说,我来吧。
    她“哦”了一声,好像吐了吐舌头,放开手站在一边,我没看她,径直把桌子搬到教室里空出的位置上。
    我没走出教室时透过门看到她们凑在一起激动的说着什么,我前脚一踏出去就散了。
    这时候即便装作若无其事也难免会有些窘迫,我尽量使自己走得心无旁骛,用磊落的表象掩盖住内心,我忧心的事情却还是发生了。
    我听见她从后面叫我,同学……你是叫夏息吗?
    我回过头,手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来,垂在身侧,说,是我,有事?
    她又惶惶地摇着头说没事。额前的头发齐整的晃动。
    可是另一边有个姑娘替她说了,估计是看不下去,她说了几个字就被同伴捂住了嘴,但不妨碍我听得真切。
    她大声说,她喜欢你!
    我反思了两三遍用以确认自己没有什么引人误会的行为,是怎样才会让这个姑娘既走近我又恐惧我,但事实上我和她一样——我期待却又害怕跟人建立起情感上的关系,当我认定自己不能为这段关系负责的时候,我会首先开始抵触和拒绝。
    这突如其来的间接告白让我有点懵,火速逃离现场,傍晚回家的时候都没想得起告诉谁,直到考试结束,那女孩再没跟我说话,我走路也有意回避她,唯恐谁要先替上次的告白收场。
    我还是不太明白,喜欢一个人是这么轻易的事情吗?
    我除了觉得自己对男生的兴趣多过女生以外,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想法。
    考试后第一天假期,因为下雨酒吧提前收工,何故这死胖子老早就回去睡大觉了,李谦蓝送乔馨心回家,留我一个人给酒吧锁门。
    把打烊的牌子挂在门上,我虚掩着大门,想放进些雨后清爽的风来,酒精与人群散尽的屋里只余一盏灯,我站到台上,对着没有一个听众的台下,调整了一下话筒的高度。
    担心吵到隔壁的店家,我把麦克风和背景音乐的音量都调小了,鼓点我可以用脚打。
    空无一人的环境能让我很快进入状态,唱完一首歌我喝了杯水,偷的是何故摆在吧台里的杯子,走之前我肯定要再刷一遍。
    频繁的换气让我有点发热,反正四下无人没有顾忌,索性把外套脱了只穿里面的黑色T恤。副歌部分没人配合,我就自己试着跟唱了一段,仗着没人听见,自娱自乐得很是愉快。
    所以一打眼看见门口站着个人的时候,我尴尬得整个人都冻结了。
    那儿到底什么时候有人的啊?
    伴奏声还不停歇的公放着,我却已无暇去唱和。那个人就站在门口,也不晓得站了多久,像是刚逃出了一场盛大的宴会,穿一身样式考究的黑西装,衬衣、马甲和胸前的丝巾都搭配得完美,唯独没有打领带;头发分开两侧,一侧别在耳后,另一侧被雨水打湿了凌乱在额前,他靠在门上,嘴里衔着一支没点火的烟,夹在两片薄薄的嘴唇中一上一下的摆动,我站在明亮处看不清他的脸。
    但是下一秒钟我就想到了那个人。他的气质,或者说在几年内鲜少的交集中他留给我的、不可磨灭的映像,我是决计不会错认的。
    他问我,嗯?怎么不唱了?
    
    第20章
    
    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许久才想起话该怎么说;背景音乐还在空放着,一切都在继续,唯有氛围一时间转变得令人难以捉摸。
    “Beautiful girls all over the world全世界的漂亮女孩儿I could be chasing but my time would be wasted我不去追,因为我的时间会浪费They got nothing on you baby她们都比不上你,宝贝Nothing on you baby没人比得上你,宝贝”
    我说,哥,你怎么……好久不见。
    这两句话碰撞咬合成了一个不太自然的句式,我一旦脱离了那种精神集中到忘我的状态,这会儿蓦然觉得冷了,胡乱把衣服往头上套着,脑袋蒙在领口里听见他的声音,“我路过。”
    他西装表面雨水淋漓,内里的白衬衣更是湿的透了肉色,额前垂下来的头发被他拢到了头顶,我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走到一半往回退,说,“我给你倒杯热水。”
    我嗅到他身上飘散着几不可察的酒气,可行为举止并不失态,好像目前还在他的可控范围之内;除了视线在我身上徜徉的时间超过了我不会在意的长度,他眯缝了眼,眉心微蹙,仿佛看得入了心,格外认真。
    他在我身后说谢谢。
    我从吧台下面取了杯子,又跑到后台用电热水壶烧了水,加热的嗡嗡声响起来后,我回到前厅,看到他正对着左边墙上的一面镜子,手在衣领处摆弄着什么。
    我犹豫着该不该走近,他却朝我一勾手,“小家伙,来帮个忙。”
    我只得花了半分钟时间才挪到他面前去,看他指指手里一只黑色的领结,说,路上不小心扯掉了,能把它系回去么?
    我抬头看着他扬起的脖子,流水般的筋脉和凸出的喉结,下巴刮得非常干净,眼帘低垂,那睫毛掩映的狭长缝隙似乎刚好容下我的身影。
    我说,能啊。
    他与我面对面站着,身高差距显著,对我来说有点儿打击。我把他衬衣最上面的两个纽扣扣好了,领结的绑带绕过后颈——他体贴的低了一下头——一个精巧的小别针穿插在了领结后方,和绑带的另一端固定在一起。
    他忽然伸出手掌在我头顶比划了比划,一边嘴角斜斜地提起来,“长高了啊。”
    我清了清嗓子,说,好了。
    他第二次说了谢谢,一手扶着离他最近的椅子坐下了。他腿很长,在桌子下面肆意伸展着,坐姿不大讲究,重重往椅背上一靠,把打湿的烟、打火机、手机和皮夹通通丢在桌上。
    我去后台取了烧好的水,调不了能立即入口的温度,就往里丢了好几块碎冰。
    他拿了杯子往嘴边送,我脑海里还停驻着他刚刚抬起下巴系领结的样子,脑子就好像滞后得跟不上眼了。
    他说,我得知道你叫什么。不是问句,是祈使句。
    这声音都几乎被我的心跳掩盖住,我猛地反应过来,说,夏息。
    他对这答案不置可否,一口气喝光所有的热水。
    过了好久才隐含着笑意接道,我姓宫。
    我赶紧说我知道。
    然而下一句,他用手搭了我身后的椅背,说,你可以叫我老宫。
    我闭上嘴,盯着他看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最后斩钉截铁地说,哥,你真喝醉了。
    早就到了往日酒吧关门的时间,可我还跟这么个不明所以的人坐在寥落的灯光下,既不想问他来由,也不想赶他走,好像在等待什么即将发生的事,又好像只是单纯的浪费和拖延。
    我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当然,最好也别让他猜到我在想什么。
    假如他现在站起来走了,我肯定马上大嘴巴子抽自己,十好几个不费劲。
    但他依然歪着头在看我,我不能露出任何蛛丝马迹,后脊梁都挺得笔直。
    “下次还能听到你唱歌么。”他问。
    “我还没公开演出过……”我老实地对答,“这次、这次也只是唱着玩儿的……”
    他点点头,意识不清,不像是对我这番说辞的认可,耳朵上的耳钉为此闪烁着光斑。
    那是一颗黑钻。
    大概是同时注意到屋外雨声变得稀疏了,他在我打破沉默前站了起来,“我走了。”
    “我,我送你吧。”我心里还记挂着先前他帮过我,抓住点儿机会就总想回馈些什么,也不管人家是不是需要,他走了几步猝然一回头,吓得我后退一步,显得极度心虚。
    “别告诉别人我来过。”
    估计他是想摸我的头,但方位没锁定好,指背从我耳根后擦过,我当时就站在那,傻了。
    后槽牙咬得死紧死紧,眼看着他从门口出去,拐到了右边的路上。我用不同于以往的焦躁动作收拾好桌椅板凳,麦克风电水壶都物归原处,关灯锁门,一口气跑回了家。
    蹲在楼梯上喘气的时候我心里还有倾泻不尽的绝望,它把我的心都拧了一个圈儿,好像挤出些甜腻而又酸涩的东西来。
    这有点疯狂。
    我忘不了他了。
    
    第21章
    
    我摸黑掏出钥匙开门,发现夏皆已经睡了,屋里黑着灯。
    屋子面积小,基本一抬手一伸脚就能碰到的家具也没什么危险的,我凭直觉走到浴室,打开走廊里光线浅淡的小夜灯,它能照亮的区域十分有限,墙壁和脚下像是落了一层灰。
    “哎……?回来了?”她睡熟后被吵醒,迷迷糊糊地在里屋喊我。
    “今天怎么睡这么早,身体不舒服?”我边把包挂在衣架上边问她,借着灯光勉强看了看墙上的表。
    不太晚,但也不怎么早,还能看会儿书。
    ——我怎么觉得今晚就跟做了个梦似的?
    “没事儿,觉得有点累就早睡了。”她叮嘱道,“你洗了澡快睡啊,这两天晚上有点儿凉,觉得冷了你再去大衣柜下面拿条毛毯。”
    “好。”
    说完她就静静地睡着了,好像几秒钟都不到。
    我转头去浴室冲澡,洗完只觉得肚子里空,火烧火燎的,拿起饭桌两个冷掉的奶黄包塞进嘴里,顶着头上的干毛巾回了房间,把门关上。
    脖子上挂着耳机,夜风吹得窗外树影摇曳,桌上那本参考书摊开了十分多钟,三行我都没看进去。
    着了魔了。
    最后我在草稿纸上写满了两大页的歌词,实在坐不住了,去穿衣镜那边照了照自己。
    真没什么可看的。
    我掰扯不清楚自己的长相随谁,连自己亲生父母高矮胖瘦是圆是扁都记不得。
    但是有的人为什么就那么好看呢?
    我鼻子都快顶到镜子上,看了看这两年偃旗息鼓的雀斑,鼻梁挺能扛的,值得表扬;头发被理发店新来的小姑娘剪坏了,额前一撮一撮就跟被人撕了似的,被李谦蓝活活笑到新的一茬长出来。
    总而言之,我还没自负到打什么高分。
    倒不如说我一直活在人和人之间的差距里,坦然无争的接受现实,不曾质疑或反抗这种“不公”——它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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