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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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扬手给我指了走廊深处的更衣室,让我例行试穿。
宫隽夜走在我身后,给房门落了锁。
“来吧。”
光线幽微的小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赤着脚踩在驼色的地毯上,手高举过头顶,被他脱去身上的单衣;手指划过胸腹间模糊的沟壑,扳开皮带扣,长裤褪到脚踝,我却没有丝毫受支配的慌张。
听说别人给情人换衣服都像是在赏玩艺术品。
——从西裤到衬衫,翻折的衣领服帖的覆盖我的后颈,他手法娴熟地为我系领带,拇指将打好的领结推至衣领最上方,调整着松紧。
可他的眼色中分明有沦陷的情欲。
衣服一层层包裹在我身上形同虚设,比空气还稀薄。
我后退半步,脊梁抵着冰凉的镜面,穿了一条袖子的上衣外套还没拉到肩膀上,藏着我的手垂在身侧,在镜子上映出一道黑色的虚影。
他顺着我胸口笔直的那条线,把枪灰色的纽扣一颗颗解开,指关节似有若无的擦过胸骨。
我快连呼吸都不会了。
他指尖扶正我的下巴,无需言语命令,让我看向他。
是他亲手穿上的,就得由他亲手来脱。
第65章
我无法控制自己换气的频率,心跳得杂乱无章。
柔和的灯光从我正上方直打下来,镜面反射了一部分,另一部分被幽深的瞳孔所吸纳。
我不承认,抑或是不愿为了无用的矜持而否定和违抗那份吸引,想要回应,语言或肢体所能传达的东西却终究有局限,我想自己已经被囚禁在了这个被掌控的身体里,完全堕入他手中了。
他在我唇角厮磨,亲吻却迟迟不肯落下来。
正当我心生动摇,就被一阵恰逢其时的敲门声打碎了快要成形的欲望。
“老流氓!!敢在我更衣室里乱搞看我不活撕了你!!!”
……
真是强有力的一记打击。
去柜台付全款的时候我一路低着头,没有勇气直视狂翻白眼的裁缝老板。
“衣服挺合身的。”
宫隽夜摸摸下巴,笑眼狭长地瞧着我。
“手感也不错。”
我是该回去修身养性,学会不要在诱惑面前迷失心智。
离开裁缝铺,把装着西装的手提箱放在车后座,宫隽夜问我,晚上吃什么。
我没怎么想,提议带他去我常去的那家店喝粥。
鉴于闹市区停车位难找,我们把车停在步行街外的地下停车场,再慢慢散步过去。
白昼与夜晚的交替时段,漫天都是绛红的火烧云,路灯还没亮起来。我们俩走得步伐均匀,他垂在身侧的手总不时的碰到我的小臂,偶尔毫无动机的对视都让人一阵快乐,找不到缘由。
晚上六点,粥铺一楼坐着不少刚下班的白领,几桌穿制服的青年聚在临门的角上,有说有笑。
我们俩走进去,找了对面的位置,桌子窄窄的,擦得锃亮干净,墙上贴着年代久远的画报。
店主和服务生都看我面熟,笑颜和悦地递上菜单。我点了一小锅粥和一份毛蟹炒年糕,他又添了一笼烧卖。
等上菜的空余时间里,我跟他说起费娜邀请我去配唱的事。
我对既得的东西时常会冒出这种基于自卑的隐忧,思绪更是被纠缠了一路。大约是得来太不费功夫,让我觉得欠缺有凭有据的实感,仿佛下一秒这些就化作泡影,成了空欢喜一场。
不过幸好,如今我身边有了可以诉说的对象,哪怕不是事无巨细的同他分享,我知道他会在这样的时刻扮演好经世者的角色,给予我中肯的建议。
可见我一直对他有种盲信的仰慕,小时候就是;尝试着向他诉说这种困扰,心中也不是没有忐忑。
“嗯……”
我说的过程中他听得很专注,手指轻叩桌面,“老实说,在你来之前我特地找人调查了费小姐……不是猜忌,这是我的行事准则,你知道。”
我点头。
“她没说谎,是要找你合作,值得信服。”
他看了我半晌,伸手摸我的额发,“对自己有点儿信心,你能比现在做得更好。”
粥和炒年糕端上来了,他挪开手,嘴里嘶嘶呼呼的,“好烫。”
“你当心点。”我刚捉住他的手腕,门外突然传来一阵不堪入耳的谩骂,还有女人的惊叫和肢体冲突声。
看样子是有混混在街上打起来了。
要说这种景象在整片旧城区都屡见不鲜,我以前居住的那条街治安相对好些,这边则是三两天就要生出些事端,管事儿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情况宫隽夜应该比我清楚。
他背对着大门,回过头朝外看了一眼。
粥铺里其他的食客也被吸引了注意,随后便埋头凑在一起,窃窃地说,吃完快走啦。
像是对应他们的话,打架的人就近抄了店里的板凳投入混战,服务生是个胆小的年轻女孩,敢怒不敢言,行人也都尽量绕远了走,唯恐惹祸上身。
我不知道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想干什么,他逆着光,拿手机靠在耳边,继续喝粥。
“喂。”
电话接通了,他放下勺子,用筷子头扎了一块圆滚滚的年糕,“你们大哥呢。”
“给他带个话,离他二百米远的地方,有几个闹事的麻烦他处理一下。对,现在。”
他又吃起烧麦,趁热剥开透亮的面皮,咬了一口合着肉馅儿的糯米。
不到一分钟,两辆厢型车横冲直撞的豁开人群,成两面夹角把厮打着的混混围在中间,车门轰然撤开,钻出几个手持砍刀的彪形大汉,那几个互殴的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摁倒在地,一顿暴打,半死不活的拧着脖子塞进了车里。
宫隽夜还在喝粥。
他看上去异常的清新脱俗,不理会尘世的纷扰,吃得斯文,吃得雅致,吃得物我两忘。
我被这种超然的意志力深深震撼了。
不愧是道上混的男人,下盘真稳。
两车人扬尘而去,小型交通拥堵也恢复了正常秩序,我们临桌的人都看傻了。
宫隽夜吃饱喝足,开始专心伺候我,夹了一块卖相肥美的毛蟹到我碗里,说,“看你瘦得,来年得把你喂胖点儿。”
我沉默地望了他一眼。
“那你跟我一起吧,相互监督好好吃饭。”
“成。”
说是三天之内给费娜回话,事实上在回家途中我就拿好了主意。
宫隽夜在我的事情上也没想介入过多的干预,但我从心底里坚信,我不怕输,不怕错,不怕跌落,因为他会接住我。
下车前我吻了他,给丢弃在更衣室里的妄想做一个补偿,技术仍显拙劣,但比上次老练了些。
他很欣慰,意犹未尽地揉揉我的嘴角,“我还有很多东西可以教你哦。”
“……我不想学。”
我站在人行横道上,晃荡着手提箱,“你回去吧,我在这儿等夏皆。”
他手撑着座椅,看了我一会儿才说,晚安。
我立时没说得出话,光觉得心一下子就软了。
“路上小心。”
——假如能给理想的生活多增加一个定义,我希望睁开眼之后,闭上眼之前,每天都能见到他。
喜欢。
只是喜欢还不够。
我把手从车窗里抽回来,想目送他离开。
身后忽地响起一个女人熟悉的呼唤。
“宝宝?”
第66章
是夏皆的声音。
我后背立马就绷成了一张搓衣板。
“妈?”
宫隽夜没能立刻走掉,他的车窗摇上一半,露出一双只做传神的眼睛。
他很惊讶,但是想必惊不过我。
我都快心律不齐了。
可夏皆看似并没有目击到女干情,表情和语气都平素如常,不像我担心的那样。唯独视线在好像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宫隽夜身上多留了片刻,微笑了一下。“宫先生好啊。”
“嗨。”
宫隽夜下了车,后腰靠在车玻璃上,两条长腿朝前伸着,这副模样突然打消了我心中的顾虑,从我认识他到现在,还从未见过他因为局促和词穷而面露窘态的,所有场合都不例外。
他看我一眼,不知从我脸上瞧出了什么破绽。
“是这样。”
“我一个朋友拜托我出面,邀请夏息去做个配唱。”他说,“我今天做了个东,谈完之后就顺道去跟他买了身正装,面试的时候没准儿用得上。”
一席话说得滴水不漏。
他示意了一下我手里的箱子,话里省略掉所有不该透露的细节,半真半假的我听着都快信了,更别说我妈。
夏皆也上了心,紧随着多问一句,“有需要签合同什么的吗?”
“暂时还没有,具体的得下次面议。”
他这次看向我的时候,眼神就变得像个泛泛之交那样,有少许善意的疏离,隐去了那些让我着迷的情愫,和跟我独处时判若两人。他是个场面君子,演技精湛到这种地步,反倒是让我有点出戏。
“快回去吧?”他摇摇手,“我也该走了,夏息你有问题的随时问我就行,不用客气。”
我也忙不迭的“客气”道,“好,谢谢宫先生,您慢走。”
听着车发动的声音,夏皆在旁边捏了捏我的手腕,说,夏小息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要跟他混黑啊。
哪能呢。
我也就冒充个大嫂。
回到家我把那身西装妥帖的挂在了衣柜里,巴望着有一天能穿着它,谈工作,谈理想,谈恋爱,像个帅气稳重的大人那样。
就算我是个捡来的孩子,没钱,考不上一本,当不了明星。
我也要变成一个厉害的大人。
像他一样。
报志愿的前天晚上,我和李谦蓝稀罕的聊到了十二点。
当时他在重混一支我们都喜欢的曲子,我则蹲在我家那个淘来的二手货电脑前,看某个天后级歌手的世界巡回演唱会,屏幕把脸映得发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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