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Tags: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都市情缘
我在何胖子那儿打工的内容比较单一,端茶送酒打扫卫生,最基本的服务生的活儿;工作时间不长,白天生意清淡,热闹的都是晚上,偶尔作为场地承接几个个演和活动,或者包场给一些聚会的人,因此工作量大且集中,忙起来的时候连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平常我都是夜里十点左右回家,路上就会饿得大啃便利店买来的打折饭团。
总的来说,这里的环境和氛围我都不讨厌,甚至还有一点点隐秘的向往。
经过我这些日子的观察,何胖子人缘儿不错,酒吧有不少老主顾,有些回头客一来二去也和他混熟了。在我看来菜单上那些价钱都是吓死人的,这些人也都消费得起,所以我才有那么高的工资。我不禁怀疑顾客们平时都做什么工作,让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和金钱用来消遣,在别人劳碌奔波的时候,坐下来悠闲的喝一杯酒。
去打工的第一天我认识了那边的员工,一个调酒师,两个酒保,还有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女服务生。论年纪和辈分我是最小的,都得叫一声哥或者姐,听起来像是油嘴滑舌的小鬼乱献殷勤,起初我叫得总不那么顺口,毕竟我只这么称呼过那一个人。
当晚的员工聚会上何胖子搂着我的肩膀,正经八百的提醒那几个人,不要引诱未成年喝酒,不仅因为过量的酒精不利于青少年生长发育,更因为这地方比较特殊,喝醉了会很麻烦。
我说还有人会趁机劫色不成?就我这模样?
何胖子却不拿这话当玩笑,他用一种和自己的谐星形象全然不搭的严厉口吻说,当然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见过有些人渣好你这口儿的,平常看着西装革履人模狗样,背地里恶心着呢。记住了,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我说,哦。等等,什么?
实际上,他提出的这些我也都考虑过。酒吧鱼龙混杂,各个社会阶层的人都有,醉酒的场合也容易给人一种糜烂的印象,好像来这里的都是些“不正当”的人。夏皆听说我找了在酒吧的工作时更是当场暴跳如雷,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忽悠进了什么违法场所,即将从事什么见不得人的特殊职业。
她甚至跟我去酒吧看了一次,发现只是个普通的英式酒吧(单纯喝酒,与之相对的美式酒吧则倾向于夜店)之后便放下了心。我看得出她还是自责的,家里本来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法指望另一个收入来源,所以我愿意、也必须跟她分担这些。
当时何胖子也在场,礼节性的跟夏皆打了招呼,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街坊邻居(我家跟这地方隔了他妈的整整三条街)一定会多照料的、我跟他一见如故的忘年之交很乐意让我在这儿工作、诸如此类半真半假的客套话。最后我妈走的时候,何胖子的视线还遥遥的追随着她的背影,半晌才说,你妈好漂亮啊。
我捅了一下他海纳百川的肚子,怒道,你想干嘛!那是我养母!你丫怎么说话呢!
何胖子闻言,赶忙修正了一下自己不够尊重的语气,抑扬顿挫地说,夏息同志,你母亲真是一位迷人的女士。
我说你太猥琐了,何胖子,你是我活到现在见过最猥琐的人。
他同我辩解,说他有喜欢的人,是他早已经分手的女朋友,他曾想给她写十首歌,因为这姑娘的生日是十月十号,然而第九首还没写完,他俩这段曾击败过物质、距离和年少轻狂的纯洁爱情就撑不下去了,变成他闲置在酒吧角落里那堆寂寞的乐器。
我想我明白但我不该说破,一个人有做梦的权利,就像我也不切实际的幻想着我有一天能站在这个荒废的舞台上,跟台下的人、跟这个世界谈谈我的理想。
我问何胖子,你还会唱歌吗?
他垂下眼睛看着那堆乐器,像眷恋着已经离去的爱人,说,谁知道呢。
连他自己都不确信的事情,还要什么结果。
我知道工作日打烊的深夜,何胖子会独自坐在唯一没有熄灭的那盏灯下弹弹吉他,哼哼早就生疏的调子,唱两首老歌,他唱得最好的是摇滚和民谣。他唱歌时的声线和平时说话是不一样的,有一种被音符渲染出的悲伤和柔情——我本不想用柔情这类词来形容这个胖子,毕竟他因为我迟到了半小时扣过我工资,但他真的很了不起,我肯发自肺腑的赞美他,就越发不能接受他选择放弃的事实。
我说你知道说唱么,你知道西海岸的匪帮和痞子么,我想当Rapper,因为我还是个狗屁不通的小孩,因为我没钱,因为我跟那些人不是一个世界的,所以我就没有资格么?
我不信,我偏要试试。
我说,何故,你教我唱歌吧。
第16章
八月初我拿到了入学通知,去学校取的时候顺便把李谦蓝的也捎回来,送到了他家去。
晚夏的烈日炙烤着地面,手里薄薄的纸张被我捏出了柔软的印痕,我躲避着穿过树荫的阳光,低头走进阴凉的楼道,跟开门的女人打了声招呼。“阿姨好。”
“小息啊,来来。”
因为是周末,他父母都在家休息,而他下午要去学架子鼓,这会儿下课了还在回家的路上。他妈妈让我坐下来等他一会儿,说话间还给我端来冰好的酸梅汤和炸薯条。
我一边把入学通知交给她,一边坐下来说,阿姨,不用麻烦了。
他爸爸坐在沙发那头看NBA,看都顾不上看我,只挥着手说别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吧。
我不再说话,从自己坐的地方朝外看,阳台外的天空湛蓝湛蓝。
初二时的一次家长会上,我见过李谦蓝的妈妈。她很瘦,面容苍白,不小心发出咳嗽声的时候还会不好意思的笑笑,充满一种纯女性的温婉气质,所以我印象深刻。
——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工薪家庭,双亲和睦,父亲看球母亲做饭,两人隔着客厅聊天或斗嘴;经济条件一般,不怎么缺钱,然而在一些比较大的花销上全家会坐在一起商讨再做决定,每逢节假日一通出游,母亲准备食物父亲负责拍照,日子细水长流,简单而充沛。
我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祝福大过羡慕,一种奇妙的熨帖和平静。
我磕磕绊绊的跟他妈妈聊了会儿天,李谦蓝就在外面咣咣砸门,他穿着凉快的背心短裤,显得手脚修长,暴露在外的皮肤被晒得发红,上臂能看到浅浅浮动的肌肉轮廓,关门脱鞋摘帽子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走到我身边坐下,我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嫌他挨着我的地方太热。“给你入学通知书送来了。”
“嗯。”
电视里黝黑的大个子带着篮球满场跑,他就着我喝了一口的杯子继续喝,颈窝里亮晶晶的都是汗,声音被饮料过滤得很甜腻,“留下来吃晚饭不。”
我抬头正遇上他妈妈殷切又和蔼的眼神,嘴里说着,“不了,我晚上还要打工。”
“在哪儿啊。”
我并不打算保密,“‘破晓’。”
他“哦”了一声,膝盖碰碰我的腿,“下回我去找你玩儿吧。”
“玩儿屁,”我说,“我工作的时候没时间陪你玩儿,是真没有,但我这边儿有个胖子挺逗的,你可以跟他玩儿。”
李谦蓝也跟了我笑,“行啊。”
他妈妈过来给杯子里的酸梅汤添满,“真不留在这儿吃晚饭啊小息。”
这段绝不客套的对话最终以我提着一盒他妈妈亲手做的紫菜包饭去打工作为结尾。
走之前我看了眼时间,出门时又看一遍,拎着袋子往回走的路上,我才慎重而笨拙的、朦朦胧胧的意识到,我今天貌似多看了李谦蓝好几眼。
男生的身体实在是好看。
好看过路旁穿短裙的姑娘。
到了酒吧,何胖子不在,只留调酒师看着生意。我跟他打了招呼,塞了几口饭就去清理后台,酒柜和桌椅全擦一遍——这是每天的必须工作,形成了固定程序后倒不至于费力,第一拨客人来的时候我去配果间把剩下的饭吃完,洗干净手就去端盘子。
何胖子快八点的时候才来店里,在座的有人见了他便打招呼,他风尘仆仆的模样,撩起衣服擦了一把脑门子上的汗,扒着空调就不撒手,几乎把那张幅员辽阔的大脸吹成了面瘫,这才回到吧台里跟我搭话,“哎,让你每天练习的照做了么?”
我斜靠着吧台,目光散在人群里,说,“那当然了。”
何胖子给我上的第一课是什么呢。
“每天早上慢跑两小时,在这期间做到说话不喘。”
我说,何老师,你这不是刁难人么。
何故恶狠狠的捋了一把我后脑勺略长的头发,振振有词的答,唱歌不是靠干嚎的,你知道什么,基本功最重要,不然你看街对面那个艺校天天门口站一排唱戏的是干啥,老子要先练你肺活量懂不懂啊小混球儿。
于是我这个盲目拜江湖骗子为师的愚昧少年,在这样的督促声中,每天跑步都成了一种对抗人性的修行,因为这种情况下不能按照平时的节奏呼吸,我都要吸一大口气憋在肺里,跑步的过程中一点儿一点儿把它挤压出来,直到这一长串呼吸不那么支离破碎了,我再尝试用普通的语速说话,多数时间憋得大脑缺氧生不如死,渐渐地,说话竟开始连贯了,有时候我还会跟着耳机唱两句,用脚步踩出鼓点,反复学某一两句拗口的歌词,这一跑就是半个月,我要开学了。
我十六岁零两个月,升上高中。
第17章
高中部在另一个大校区上课,老师办公楼和教学楼隔一个大CAO场,下午开学典礼结束后,一群一群穿新校服的学生从办公楼往教室搬书。
高中的教科书足足比初中时多了一倍,回去的路上,我跟李谦蓝自觉分担了乔馨心的书,她则替我们俩拿着书包和饮料杯走在后面。
这几年她也不复我刚认识她时稚气未脱的模样,身段逐渐有了少女窈窕的线条,她依旧沉默而温顺,长发披在肩上,大一号的外套垂在短裙上方,手指上有被吉他弦磨出的老茧,烟灰色的瞳孔里像是有鸽子飞过,抖落一地轻盈的羽毛。
高中校园的气氛与初中有显而易见的不同,更多的是空气中弥漫的、日益饱满的荷尔蒙味道。大家都在活跃的生长期,外形上的差异越来越大,男生出落得高大英俊,女生开始着手在细节处打扮,书本遮不住的鲜艳,也不乏有那种人堆里也极其惹眼的长相。
CAO场上打球的高三学长有不少都在看乔馨心,她将黑色的耳机线绕过雪白的后颈,转头问我和李谦蓝,“晚上一起去吃粥么?”
“去啊,”李谦蓝把手里一摞歪歪斜斜的书向上垫了垫,“吃完了去看夏息打工咯。”
“你什么居心。”我占着手,只能抬脚踢他。
这个不起眼的小动作却让我差点碰到了斜后方走来的一个女生。
周围都是说笑的学生,我低头就见她额前的齐刘海晃了一下,赶紧把一摞书都挪到右手上,左手虚扶了她一下。“抱歉。”
她抬了一下眼睛,而后视线就重回到我手的位置,摇摇头,“没事没事。”
我把路让给她先走,她身边还有几个跟她同行的女生,上楼梯的时候还在回头瞧我。我觉得有点丢人,也不敢轻举妄动了,扭头用口型骂李谦蓝“fucker”。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