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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管闲事的名侦探 作者:红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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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恐怖 异国奇缘

  证据就是,他到哪里,就会开始把那里当成自己的家去经营。
  丹尼斯入住没多久,每日总是低头走路,活动范围仅限于自己房间和厨房、厕所的林希终于发现了身边的变化。
  首先是厨房,锈蚀的锅具被处理了,换了一整套新的,缺口的菜刀也被替换成趁手的家伙,满是油污的抽油烟机也被擦洗的干干净净,冰箱里也不再是除了他的矿泉水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各种调味品小瓶罐整整齐齐的站在灶台旁边。
  接着是庭院,乱堆的杂物和土堆没有了,缺口的花坛被修补了,歪斜的花株被扶正了,石砖缝里的杂草消失了。
  还有天台,支上了太阳伞,放置了一张小桌子和两把躺椅,场地更大的后院支起了羽毛球网。走廊上的灯全部换上了节能又明亮的节能灯,受潮长了蘑菇的门框也重新粉刷了。
  甚至连居住环境相当差的小红和小灰(住在林希家里,濒临死亡的两只小金鱼)的鱼缸,丹尼斯也给清扫干净里面还放置了些装饰的石头和水草。
  林希端着茶杯,站在能看见中庭的厨房门口,环视着眼前的变化,发现那个毫不客气把他家进行如此改造的小工蜂,还在孜孜不倦的进行着新的土木工程。
  “你在做什么?”
  “我想自己种点蔬菜水果,这样就不用去买了。而且种植也是一种乐趣。”丹尼斯抬起他满是泥痕的脸,笑着说。
  “那个旁边的是什么?”林希指着那个小小的白房子问。
  “这么偏僻的地方,你应该养一只狗跟你作伴。我先给狗狗修好窝,改天去宠物中心领养一只。”
  听到这里,林希脸上神情明显一呆。他有一种领地被渐渐入侵的感觉,有些令他焦急,但又无从发火,最后冷冷的扔下一句:“我不会养狗。”就回房去了。
  正正好好被塞进嘴里一根软钉子,丹尼斯当然听得出来,不过他也只是撇嘴笑笑不以为意。
  “没关系,我们一起养。”
  …………
  …………
  早晨七点,一阵吵的人抓狂的闹铃声响了起来。
  以前,每天的这个时间,林希都是在美美的回笼觉里面度过的。结果,今天却气急败坏的顶着鸡窝头,冲出房门,冲进丹尼斯的卧室,寻找那恼人的闹钟。
  不过,丹尼斯不在房间,而且被褥已经叠的整整齐齐。眼前过分整洁的房间让林希突然觉得睡意全无。
  “早晨好!”
  就在林希奇怪的四下搜寻那名金发房客的时候,楼下厨房里传来丹尼斯轻快的声音。
  而那个噪声根源,也在同时被丹尼斯按掉。
  原来,为了把林希彻底叫醒,他故意把闹钟拿到了林希房间下面的厨房里,这样一来,在楼上的林希会听到更清晰更恼人的闹铃声。
  “有中式和西式两种早餐,你要吃哪种?中式的是我从山下买的,西式的煎蛋培根三明治,是我刚做的。”
  身材魁梧的丹尼斯穿着适合亚洲女性身材的厨房围裙,红格子的面料紧绷绷的裹在身上,显得特别的搞笑。
  起床气本来很大的林希,在看见一桌丰盛的早餐和丹尼斯滑稽的样子时,有些无奈,所有的脾气全变的发不出来,他只能使劲挠了两下鸡窝头,慢慢悠悠的走下楼梯说:“我不吃早餐,有咖啡么?”
  “不吃早餐可不行,而且空腹也不能喝咖啡。”丹尼斯的口气活脱脱一名营养师,没继续征求意见,直接塞到林希手里一杯牛奶。
  对于这有点强硬的关心,林希其实并不反感,抬眼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对方,准备认命的喝掉牛奶。
  但他之前积累的恶劣生活习惯真是太多,时间也太久,再加上他的胃现在还没睡醒,所以,刚把牛奶喝下去,他就开始呕吐。最后,一杯牛奶一点没浪费,都吐在水池里了。
  “对不起,是我疏忽,应该一步一步来。以你现在的状况,早晨只能先吃粥了。”
  见他吐的可怜,丹尼斯一边给他顺后背,一边赔礼道歉。
  吐完了的林希靠在冰箱边上喘了一会儿,看着用心烹制的早餐,眉间皱起小疙瘩,下意识的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奇怪么?一个人吃早餐很无聊呗。”
  装傻可是丹尼斯吃饭的技能呢。
  …………
  …………
  一个月下来,林希家里的变化不光发生在那些看得见的景物、室内装修上面,也发生在他生活的每个细节里。
  他的生活习惯开始在丹尼斯强硬却又细致入微的手段下一点点的改变。
  每天七点钟,他都被闹钟叫醒,被丹尼斯拉着一起去买早餐,就当作是晨练了。
  然后每天的咖啡数量被降到了一杯,而且只能是下午喝。
  本来一柜子的方便食品和零食都被丹尼斯转移了地方,每天限量供应。
  因为丹尼斯的规定越来越多,林希的耐性最后终于用光,因为他偷藏了一包薯片,两人大吵了一架。
  “我是小孩子吗?吃什么东西都需要你同意?你是我什么人?你认识我多久?再说了,你往我家里添这么些东西我什么都没说,我够能忍的了,你还变本加厉了!”
  “你的生活习惯非常不好,我虽然不是你任何人,但我看不得别人慢性自杀!你需要别人来管制你,才能甩掉那些不良习惯,就证明你是还没长大的小孩子!”
  两人都有些激动,吵的青筋暴跳,面红耳赤,但双方都算有些道理,所以谁也不能完全反驳对方。
  最后两人决定使用羽毛球比赛的方式进行打赌,谁输了,那人就得听从另一个人的,不得违抗。
  羽毛球比赛林希输了,这是没什么悬念的,林希当然不服气。两人又约定下围棋打赌定输赢,丹尼斯输了,这也是没什么悬念的。
  两场比赛结果是,双方各胜一次,等于没有结果。于是林希提议用电子游戏,CS对战。
  林希可是CS的老玩家,他提出用这个游戏决胜负,自然是因为他有必胜的把握,但他最后还是输了,毕竟他并不知道,丹尼斯是真枪都能玩出花来的名侦探。
  …………
  …………
  又过了一个月,林希已经被训练的完全适应了新的生物钟。
  傍晚,洗完澡头发还滴着水的林希,一边喝水,一边靠在冰箱边,看着在厨房里忙碌准备晚餐的丹尼斯,第无数次的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而丹尼斯也第无数次的装傻:“负责家务活,不也是我付的部分房租么。因此,这是工作,不要想太多。”
  
 
  ☆、Chapter 10
 
  Chapter 10:
  (林希的心情)
  从大型金毛犬一样的丹尼斯入侵到他家那天开始,林希的目光总是会时不时的寻找那头金发。
  每天被人叫醒,每天有人在耳边念着,要他吃早饭,不许他干这个,不许他干那个的感觉很微妙。
  嫌烦么?有一点。但更多的是觉得心里暖暖的,因为自从爷爷也去世,他成为孤单一人起,已经有多少年,没人这么关心过他了。
  林希嘴上对丹尼斯的关心抱怨不断,小挣扎、小反抗也是常态,但他每次还都会乖乖的照做,做完最后,他还会为此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实在是个矛盾体。
  林希从被藏到柜子深处的盒子里拿出了几本影集和一台虽然很古老但保养的很好的相机。
  “爷爷,我现在算是独当一面了么?”林希看着自己幼年和爷爷在一起的照片,记起了在这个宅子里跟爷爷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
  林希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父母就因为车祸去世了,从此他就和爷爷两人相依为命。在他到外省上大学期间,爷爷在家里过世了,当时他都没来得及见上爷爷最后一面。
  回到这所老宅守孝的他,见到的只有执行遗嘱的律师和爷爷的遗嘱。
  当时他在极度的悲痛之中,令他印象最深的是爷爷的一封信,那封信满含着爷爷的担心,希望他能坚强的独自生活下去。
  后来闯入他心里的是一直以来的好朋友韩耀晖,耀晖和他是从小的玩伴,他们太了解彼此,但又性格迥异,而且耀晖跟他不是同类人,林希上初中时就已经非常清楚这个事实了。
  喜欢上自己最好的朋友,林希也很无奈,但无论怎样他也不忍心挥刀斩断这妄念,即使是每天在心中承受痛苦的情况下,他只希望待在他身边就好。
  但很奇怪的是,大学毕业后,耀晖就经常不在家,不是出差就是旅游,似乎在躲着他,每当他觉得他们的关系会就此结束的时候,小小的一张,不知道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寄来的明信片就会立刻融化他心中的冰湖。
  尽管如此,胆小的林希即使在纸面上也不曾表白过。有时候,太珍惜反而不敢去碰触。
  那些明信片被林希很好的收藏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拿出来看看,是治愈他心中空洞的良药。
  “汪汪!汪汪!”
  一个多月前被丹尼斯领回来的金毛,十分尽职尽责,半夜听到一点儿动静就会全神戒备的报警。
  接着就会响起丹尼斯的口哨声,然后听话的金毛就会乖乖闭嘴回去睡觉了。
  “不愧是同类!”每次遇到这种情形,林希总要这样评论,在他眼里丹尼斯的一头金发和偶尔的专注神情跟那只他领回来的金毛真的如出一辙。
  刚刚的小插曲,让林希的心境一下子从回忆变到了现实,现在这个不断入侵的美国金毛已经到了他不得不防的地步了。
  林希把相簿放在一边,坐回电脑前,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明明截稿日期近在眼前,他脑子里现在却塞满了丹尼斯的事情。
  回想他和丹尼斯的相遇,林希总觉得有些太过巧合了。不过他不是写侦探小说的,他是写□□小说的,就算感觉到了,却说不上来哪里有问题。
  林希被黑冰老板骗了的那天,他虽然看见了丹尼斯,但当时他太过紧张,因此他并没记得自己与丹尼斯的第一次见面实际上是在自家山脚下的公交站点。
  那天他只记得被灌了药变得恍恍惚惚之后的一些感觉,被灌药之前跟黑冰老板的对话,就好像被洗掉了一样,完全记不得。
  林希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印象,如果他知道自己穿着三点尽露的□□捆绑皮带衣被吊在那里,成为表演秀的零号被用尽各种手法折磨挑逗时,估计他自杀的心都有。
  从被灌药到第二天在一所四星酒店的房间醒来,他整个脑袋懵懵的。前一晚严格来说是林希的第一次,但可怜的是,本人没印象。
  因为他经验不足,只觉得后腰和屁股怎么都不得劲,但他也没把那事情当回事。加上丹尼斯走的时候,整理过房间,他并没看见那么惨烈的现场。
  丹尼斯非常绅士的不光整理了房间,还帮他洗了澡,而且也检查过林希身上,除了那一道触目惊心的鞭痕,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才放心的离去。
  林希的大脑有时候会自动忽略自己想不明白的事情,他会把那些事情先存起来,如果日后有线索,他才会去想,而不会整天因为想不清楚某件事情而胡思乱想耽误工作。
  因此,被他埋起来的事情包括三件,洗澡时发现他腰侧特别明显而且还很痛的鞭痕;在酒店醒来的时候,自己的衣服不见了,有一身不知道谁留在那里的新衣服;退房的时候,酒店前台拒绝提供登记者的信息还有他收到自己衣服包裹的事情。
  他努力的去回想那一晚在酒店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总是想不起来。
  不过,他的潜意识里认为那一晚在他身上并没有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因为第二天残留在心中的那种前所未有的愉悦,他至今仍然记得。
  那晚的蚀骨甜蜜太过不真实,让他总是想重温那种满足,却因为完全不知道方法而懊恼。
  那天他把自己灌醉,就是为了鼓起勇气去尝尝男人的滋味,在网上叫了牛郎,却碰上丹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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