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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鱼不哭+番外 作者:笑言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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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怅然若失

 
他是我一眼看中的调酒师。调起酒来就跟耍刀子似的,配上刀割一般有棱有角的面孔,让人从心底升腾起震撼。我当时被美色迷昏了头,但这位小哥调酒技术还是很不错的,他从我开酒吧时就跟着我,现在很熟。
他显然不是第一次见到我这种情况。脚步稍顿,就来到我面前。我可以闻到他身上干净的味道,又听见勺子与瓷盘碰撞的清脆声音,接着一个温热而坚硬的东西触碰我的嘴唇,他的声音低沉,“张嘴。”
 
 ……我扯了扯嘴角,习惯了他把我当三岁孩子了。我这几年身体越来越不好,特别是眼睛,说来也奇怪,我也不是什么发奋用功的人,却有四百多度的近视。昨天晚上睡觉竟然没脱眼镜,现在都不知道被我搞到哪里去了。
 
我一口吃掉他舀给我的东西。是我平时吃的菜色,但好像又加了点别的,变得更加爽口。我细细琢磨了一下也没想出来,不由更加得意起来,想我当初选厨子的眼光也是非常好的。
我吃了几口,就想自己接过勺子,但是他并不愿意。说起来“喂饭”这件事还来源于一个我和他打的赌。
那天我照样摸瞎一样地吃饭,他就在旁边看着,也不帮我一把,于是我就想和他打个赌。刚开始他还没兴趣,后来被我撩拨的不行,同意了。结果显而易见,肯定是他输了,于是要在我眼睛坏的时候,“喂我吃饭”。
当然那个要求我只不过是说出来吓吓他,没真的要他那样做,但谁知道他倔脾气,我当时也不够了解他,这个“约定”就被延续至今了。
 
我一边吃着,一边在“夸赞厨子”和“懒得下楼”之间做思想斗争。结果在我准备吞下最后一口的时候,门“啪”的被打开了。
 
 “老板不好了!有,有……”
我差点被噎到。
 
这应该是刚刚来酒吧的那个孩子。我猜他肯定是脸红了,天知道这孩子有多容易脸红,因为他接下来说话的声音和像蚊子一样小。我面不改色地指指眼睛在一片模糊下,朝他站的方向露出了一个笑容,说:“眼睛睁不开。”
 “哦、哦……”那孩子吞吞吐吐地回答。
 
平时要是没什么事情,除了景宣,基本没人上来。这兔子肯定是不了解情况被怂恿来的,单纯得很,一点也看不出是名牌大学的。
 
我也懒得多做解释,提醒他:“出了什么事啊?”
他这才算反应过来:“老板!楼下有人闹事!”
我把最后一口饭吞掉,然后默默地想,厨子,我今天注定要表扬你。
 
我本来就有近视,这几年身体又不太好了。现在视线还是模糊一片,但路还是走得了的。扶着墙从办公室里下来,一楼果然已经天翻地覆。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闹事的居然只有一个人,可见他的破坏力有多大。
我就想,这样的情况,一般只有耍酒疯才能如此激发人的潜能。
 
这么说就不是我的保安不给力了。我当初为了吸引顾客,挤掉别的酒吧生意,想破脑袋给酒吧搞了个规矩:凡在这里办得起VIP的,除了最普通的优惠以外,还将得到酒吧最大最全面的服务——失恋了想砸就砸,生日时想开praty就开praty,酒吧将以你的一切为主——若你能为你的所做所为负起责任——事后给钱。
当然,也为了不真的搞出什么大事,办了VIP的那几位我也是观察很久,谨慎下决定。他们不仅是钱多,而且都是些丢不起脸面的人。
但凡事都有万一,我也不是没想过这种情况。
 
我拍了拍围在那儿的一堆柔弱酒保少年们,让他们给我让个位,想知道到底是哪位土豪让我瞎了眼。我认真地站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看了半天什么也没看清。但当我努力眯着眼睛看那人的侧脸时,整个视野突然都清晰了。
我站在那儿,又看了一会儿。
接着,我剥开人群走了过去。
 
这个疯子果然还是有理智的。看到另一个疯子踏着满地玻璃碎片靠近他,并没有将手里的啤酒瓶和破板凳招呼过去,而是缓缓地停下了手。
众人终于舒了口气。
只有我冷着脸,因为我的破事才开始。
 
——
 
 “我送你回家?”我微微皱起眉,看到他的牛奶色的侧脸被划出一道轻微的血痕。
他的脖子似乎难以支撑头部重量,整个人都歪向一边。头发很柔软,据说这种人脾气会很好,而在我记忆里也确实如此,所以我实在想不出来,他为什么会来耍酒疯。
 “……算了,走吧。”
 
我将他手里的酒瓶子放下,然后拉着他走出酒吧等出租车。出门前我叫了景宣,将那张掉在一片狼藉中的VIP卡给他,让他查查到底是哪个好人的。开店几年,保安和酒保早就把那几个VIP给记住了,就算闹事一般也不会让我出面。今天明显是因为这位“金主”很陌生。
 
我却是和他熟的。
 
我们原来,是情敌。
 
——
 
 “住在哪里?”
 
虽然喝醉了,他的眼睛还是清清亮亮的样子,但我就是知道他喝醉了。因为当年我决定离开的那个晚上,这个我亲自培养的青年,眼睛就是那么亮地告诉我,他喜欢齐冀。
 
他说,齐冀是他的学长。在大学的时候齐冀是学生会会长,他就一直是他的助手。
他说,齐冀那么优秀。身边的人也同样优秀,学长要往娱乐业发展,于是他硬是跑来跟专业不搭沟的娱乐,最后脱颖而出,来我这儿实习。
他重复地最多的,就是他喜欢齐冀。
 
我那时候听到这些话,虽然已经放弃了,但是心里还是很苦涩的。原因没有其他,因为我觉得齐冀也是喜欢他的。
 
是的,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使我挫败了。如果齐冀没有喜欢的人,就算我得不到,心中也还是会觉得有希望,能安慰自己“看吧不是我不行”。但是这个青年自出现在齐冀身边,我就觉得不对劲儿,虽然齐冀从来没有承认过。
 
讲这些都晚了。安静的包厢里,电视被调到娱乐台,里面那个人,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
他们虽然是被记者围堵,神色却不见多慌乱。
他们宣布订婚。
 
当时我没有问他和齐冀坦白了喜欢他没有,但看他哭得那么惨,应该是说了的。我惊讶得酒都洒在了身上,心里却没有多么幸灾乐祸,而是一片凄凉。
实在是因为,看不懂那个人。
 
——
 
我也是个男人,虽然和“果敢”“坚毅”之类的品质粘不上什么边儿,也不是什么精英人士,但是难过一场,说放手还是要放手的。
再难受也要挨着。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一次性把二十章都贴好哒……
 
 
 
 
第3章 幸运
03幸运
 
 “……申哥……”
 
这个青年用亮亮的眼睛看着我,他叫我一声“哥”,我当初也确实将他当弟弟看的。
叹了口气,我揉揉他的头。不知是他喝醉了还是怎么,我始终觉得这双眼睛没有原来那么好看了,少了一些东西。
 
他倏的闭了眼睛,“我困。”接着头一歪,狠狠磕了一下车窗,我吓了一跳,赶紧将他的脑袋扶过来,想问他怎么样了,可是居然怎么摇都摇不醒了。
我:“……”
 
最后我废了好大劲儿,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张房卡,与的哥讨论了半天才推测出他大概住在什么地方。到了地方用他身上的钥匙开了门,找到卧室放人。
等我将他整个人收拾妥当,给他的伤口上好药,已经黄昏了。按照他的酒品,我想了一下,不睡到明天早上绝对起不来。
 
最后我把他的手塞进毯子里,揉了一下腰,好久没照顾人了,有点儿累。
我坐在客厅沙发上休息,打量了一下房子,越看越觉得装潢有一丝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收起思绪,我走进厨房。这人要是活得久了,很多事情渐渐地就会学会不计较。我看了看冰箱,拿了些材料出来,决定做一锅软软的稀饭,让他醒来随时可以吃。
厨房倒是干净,冰箱是也满的,不是过分新的样子,这让我想起进门时鞋柜里多余的拖鞋。半晌了然,笑了一下开始动手。
 
——
 
重复着简单机械的动作,我的思绪还是忍不住跑偏。四周无人,我挑着眉,漫不经心地将石头从米里挑出来。终于不用挂着笑脸,嘴角放了下来,脸上没有一丝情绪。
 都说睹物思人,但我却想不到什么好的东西。当年路畅确实没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甚至他的表情都难以让我察觉到什么。
但是我并不喜欢他。
 
这没什么原因可言的,从我第一次见到他开始,从我看到齐冀如何对他开始。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渐渐失望,觉得齐冀不可能喜欢任何人,不会对任何人心软。
可是他出现了。
那些笑,那些皱眉,那些言语,都是太过于逼真的东西,真实到我已经无法欺骗自己,我那么渴望的,却求之却不得,他却轻易地得到了。
 
——
 
我的眉头一跳,接着苦笑了一下。怎么又想到这个。
我不想去细思些什么,我只是知道,我绝对不会,再跌一跤了,毕竟都可以被叫做“大叔”了。
 
又坐回到客厅。
打量着四周,这屋子的装修还算温馨的样子,一看就知道用了心,我虽然不再和他亲近,但是知道他过得好,心里也有几分高兴。
 
做粥之前,米总是要泡上一段时间才更好吃,我将米搁在电饭煲里泡着,又去卧室看了一趟,接着才在客厅的沙发坐下。
拿出手机想打个电话,翻了大半个电话表,才想起来没有谁是需要报备的。
 
我于是就发起呆来,突然不知怎么就想到,要是凑巧路畅的恋人回来,看到我会不会误会?像小说里那样……哇,这样想着又觉得我果然是和林林混久了,还能开这种玩笑。
我被自己的无聊逗乐了。估摸着米泡好了,走进厨房用电饭煲做起来。明天早上他和他的恋人应该都能够吃到。我是不介意他用粥讨好一下恋人的。
 
 定好时间,我一身轻松地从厨房里走出来,听见了门锁与钥匙接触的声音。我就乐了,不会真的这么巧吧。
 
可是当我正对着大门,看见那个人的时候,才发现一切都错了。
是我太天真。
 
——
 
面前的人穿的是西装,黑色,全身没有哪怕一丝褶皱。他现在的装束,才是我最熟悉的样子。他很喜欢藏青色,但全身只有领带偶尔是这个颜色,平时生活中也很少见到。我一直觉得他很难讨好,以为他的喜欢和追求似乎永远都不对等,所以当初我离开他,也只怪自己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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