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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第一部) 作者:无聊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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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杀丧尸。”
 
    几人一犬,爬上房顶,由阿罕变大,驮着几人往丧尸的来处奔去。
 
    安全区入口处,战场一片惨烈。
 
    残肢、鲜血、无知无觉的丧尸,混合着惨叫着、逃避着、战斗着的人类。
 
    这是一场属于地狱的战斗。
 
    刘亮是个二阶中级的风系异能者,这个安全区他才来不过十天,就被丧尸攻进来了,他的队友死伤过半,他知道他也活不了多久了,在这末世里挣扎了三年已经够本了。
 
    一个丧尸迎面而来,刘亮用最后的风刃砍掉丧尸的脑袋,而另一个丧尸从他左边扑来,他已经没能力阻挡,他等待着丧尸的利爪将他撕扯成碎片。
 
    剧痛没有来临,扑来的丧尸被一枪爆了头。
 
    刘亮抬头望去,竟然看到一个不过七八岁的男孩子趴在房顶上,朝他招了招手。
 
    一个孩子都在努力的活下去,他凭什么说放弃。
 
    刘亮重振精神,异能没有了,他还有刀。
 
    很快刘亮就发现他身边的压力骤减,让他有时间打量身边的人来。
 
    一个穿着迷彩服的青年,双手三菱刺利落的插进丧尸的脑袋,一搅一抽,丧尸死得不能再死,
 
    一个类恐龙的融合者,一爪一尾巴一个丧尸,他身边很快堆起了丧尸的尸体。
 
    一个灰色运动装的男人,单手挥舞着唐刀,丧尸在他手里就如同切菜砍瓜一样轻松。
 
    最恐怖的是那只几层小楼高的异兽,一爪子下去丧尸几个十几个的死。
 
    好强大。
 
    说不定,他们有救了。
 
    刘亮眼睛一亮干劲十足。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三十四章 活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宇等人身边的丧尸尸体慢慢的堆积起来,战斗力最强悍的阿罕身边到是没有什么尸体,因为它总是跳到丧尸挤成堆的地方,几下踩成肉饼后,又跳到另外一个地方。
 
    在它的帮助下,吴宇等人身边压力减轻了很多,可是慢慢的那些原本在战斗的人,有的看着有人在顶着就乘机逃走了,有的因为力竭而被撕成碎片。
 
    他们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丧尸越来越多。
 
    “差不多了。”吴宇趁着空挡,看了下周围,只见身边活着的人只有几个了,他踏着身边丧尸的尸体,窜到那几个背靠背战斗的人身边。
 
    一边帮他们解决丧尸,一边将敖松招来对那几人道,“我们断后,你们先走。”
 
    刘亮张了张嘴,感激的话卡在喉咙上,不知道该怎么吐出来,他想说他死战到底,可他身后有兄弟,他们还想继续活下去。
 
    “这个,钥匙,你们开那辆车离开。”吴宇将他们的路虎钥匙抛给刘亮,或许他们路虎的运气太好,也可能是丧尸来得太快,它竟然完整的幸存了下来。
 
    他观察这四人很久了,他们互相救助,不逃跑,也不干拉人垫背事,他们值得被救。
 
    吴宇敖松一起护送几人坐上路虎,一上车,除了刘亮,其他三人几乎是瘫软在车座上。
 
    刘亮双手放在方向盘上,一脸紧张的望向车窗外的吴宇,因为车前面全是丧尸,他们没办法开出去。
 
    “阿罕,开道。”吴宇高喊一声,将在丧尸堆里撒欢得凶的阿罕召唤回来,阿罕跳到路虎面前,随着吴宇的指挥将车子面前的丧尸一扫而空,“敖松,去把小金接下来。”
 
    敖松瞥了吴宇一眼,没说话,只是快速的朝那小孩所在的房子跑去。
 
    吴宇看着敖松轻松的跳上三层小楼,将小金如同提小鸡儿一般提了下来。
 
    李博文也眼尖的看到这一幕后,颠颠的跑了过来,不过他一身一爪子的脑浆被吴宇嫌弃的让他蹲到车顶上去。
 
    吴宇打开车门,将小金塞进去,抬头看了一眼敖松,敖松摇摇头,跳上了车顶和李博文蹲在一起。
 
    “阿罕,接我上去。”吴宇踩车阿罕递过来的尾巴,几个跳跃跳到阿罕的背上,指挥着阿罕开道。
 
    很快在阿罕的开道下,路虎突破了丧尸的包围圈,将丧尸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
 
    一行人站在山坡上,看着丧尸群攻占了整个安全区,一些人逃出来了,一些人永远的留在了那里。
 
    “谢谢,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刘亮紧紧的拉着吴宇的手,一副恨不得以身相许的模样。
 
    吴宇咧了咧嘴,面对这个男人的热情,他有些吃不消。
 
    “救你们,举手之劳而已。”李博文窜过来扳开刘亮的手,“放松放松,别太激动。”
 
    刘亮这才脱力般的坐到地上,又哭又笑起来。
 
    “亮子。”三人中唯一的女孩子,忍不住抱着刘亮一起哭了起来,一头炸毛头的少年不停的抽着鼻子,又死命着将眼泪憋回去。
 
    其中带眼镜的男人强忍着翻腾的情绪,走过来对吴宇几人深深的鞠了个躬,“谢谢你们,现在我们没办法报答,只能说,若下次还能活着遇到,我们欠你们一条命。”
 
    吴宇点点头,“好,那你们得好好的保护好你们这条命,毕竟他们现在是我们的了。”
 
    戴眼镜的男人微微一笑,朝吴宇伸出手,“王斯。”
 
    “吴宇。”吴宇握住李斯的手。
 
    “那个又哭又笑的叫刘亮,我们的‘小强’佣兵团的团长,那个耳朵上带着一排耳钉的少年叫张杰,那个女孩是我妹妹王梅。”
 
    “我叫李博文。”李博文笑嘻嘻的道。
 
    “小金。”小金正在帮老大清理身上脏兮兮的毛发,头也不会的来了一句,在他眼里,只有老大才是最重要的。
 
    “那个很拽的男人,叫敖松。”吴宇指指那个正坐在车头上,小心翼翼擦拭着自己爱刀的男人。
 
    “谢谢,谢谢你们。”王斯再次感谢。
 
    “你们有什么打算?”吴宇看看这几人,除了眼前这个男人以外,一个少年,一个少女,一个快崩溃的青年,要在这末世活下去,真的很难。
 
    “我们想去军区安全区。”王斯望着被攻陷的小型安全区,眼中一片黯然。
 
    “从这里到军区安全区有大半个月的路程。”军区安全区是个好的去处,但吴宇怀疑这几个人能否安全的到达。
 
    “所以,我有个不情之请,我知道这个请求有些过分。”王斯突然双膝一弯跪到了吴宇面前。
 
    吴宇看着他,他已经猜到了男人的意思,他抬头看向那几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少男少女,心里对男人充满了同情。
 
    “请把车子借给我们。”
 
    果然。
 
    “你怎么能这样!”李博文窜过来,不满的瞪大了他眼睛。
 
    敖松听到李博文的声音,抬头正好看到李博文这副表情,啧,真像一只青蛙。
 
    “好。”吴宇伸手将男人拉起来。
 
    “哎哎哎哎,吴大哥?”李博文不能理解吴宇为什么要把车给他们,救他们出来已经很不错了。
 
    “小金,过来帮他们把身上的伤治疗一下。”
 
    “哦。”小金扁扁嘴走过来,他还没给老大清理干净呢。
 
    最后,吴宇不仅把车送给了那几人,让小金给他们治好了身上被丧尸抓到的伤,还给了他们一桶汽油,一背包面包和纯净水。
 
    看着路虎绝尘而去,李博文扁扁嘴,一副很受委屈的模样。
 
    “博文,再不上来,我就让阿罕丢下你了。”
 
    “来啦来啦。”
 
    ………
 
    吴宇几人不会知道,他们今天的善举,在以后成为了他们拯救这个世界最重要的力量之一。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三十五章 活着
    阿罕带着几人一路狂奔。
 
    李博文紧紧的抓着身下阿罕的长毛,身边的小金和吴大哥都各自抓紧了阿罕的长毛,悄悄的转头只见那个男人,抱着唐刀站在阿罕的背上,纹丝不动。
 
    是的,站着,都没抓阿罕的长毛固定自己,还能稳稳的站在飞奔的阿罕的背上。
 
    我靠,看看我的头发,都快立起来好吧,你一个人这么风骚的站在那里,风吹短发飘,抱着长刀,扮演大侠呀。
 
    李博文忍不住羡慕嫉妒恨,他也想当大侠。
 
    或许,他可以拜他为师,他就可以当大侠了。
 
    嘿嘿嘿嘿,李博文忍不住脑补过度,脸上露出傻兮兮的笑容。
 
    ‘像一只傻笑的青蛙。’敖松在李博文转头看他的第一眼就已经注意到他了,他看着李博文脸上由震惊到羡慕到傻笑,这个少年的表情一直都这么的丰富,这么直接,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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