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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第一部) 作者:无聊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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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宇觉得身体渐渐有些力气了,努力的撑着身体坐起来。
 
    狼犬极有眼色的窜到吴宇背后,用身体帮他顶着后背,帮助他坐起来。
 
    这个阿罕,果然很不同,吴宇的细长的凤眸闪了闪。
 
    呜呜,大老大果然喜欢吴大哥比过自己,不过大老大能千里迢迢的来找吴大哥,果然吴大哥是大老大的主人吗?恩恩,应该紧紧的抱住吴大哥的大腿,小金在心里点头握拳。
 
    吴宇坐起来,脑袋有些体位性晕眩,等他彻底清醒过来,才发现敖松一脸潮红似乎很不对劲,背后的狼犬走到面前来摇尾巴,那一身坑坑洼洼的皮毛是什么意思?
 
    “小金,你过来,跟我讲讲这是怎么了?”在他被毒蛇咬了,昏过去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金立刻屁颠颠的跑到吴宇面前,“我也不是很清楚,我留在楼上照顾你,老大他们去医院找药,我想应该遇到很厉害的丧尸吧,老大应该只是皮毛受伤了,那个冷冰冰的大人,感染的丧尸病毒,不过我已经给他清理的差不多了,他现在是在变异,不会变成丧尸的。”
 
    “哦。”能让阿罕和敖松这两个强大的存在,同时受伤的丧尸,该是多么强大的存在。
 
    吴宇抬头看看天,太阳已经慢慢的移上天空正上方,空气都热辣起来,”他们给我找了毒蛇血清?”
 
    “对呀,有什么不对吗?”小金不明就里的歪歪头。
 
    “呵呵。”吴宇呵呵两声,打了一个冷战,毒蛇血清的有效期只有一年,也就是说他们找到的血清最少最少也过期两年了,用过期两年的东西救他,果真是他命大吗!
 
    算了,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这并不是个养伤的好地方。
 
    吴宇扶着狼犬的身体站起来,“博文,将敖松抱过来,我们得找一个好点的地方休息。”
 
    他记得最近有个大型的酒店,从天台下去就是总统套房,这个城市算不得大,总统套房用上的时间很少,最重要的是,总统套房到下一层,除了电梯外,只有一扇结实的全钢门,只要把门锁上,基本上不用担心被丧尸骚扰,是个修养的好去处。
 
    吴宇拍拍狼犬,“阿罕,变大。”
 
    狼犬不愉快的看看哪个傻兮兮的少年,和即将成为自己情敌的男人,对于要驮这两个人,心里很是抵触,不过小宇都发话了。
 
    狼犬变大,跪坐在地上方面几人上去。
 
    等几人坐好,几乎不用吴宇怎么指挥,它就准确的找到了酒店的存在,要知道这地方,还是他为了恭喜小宇毕业,花了自己近半年的工资,带他来住过,自然总统套房,是他们住不起的,不过有些小小‘仇富’心理的讨论过。
 
    几人一犬很快进入了总统套房,一层楼一间的总统套房里,果然很干净,没有丧尸的存在,证明‘奇迹日’的时候,并没有人入住,现在也不过积了一层薄灰。
 
    吴宇想让李博文将敖松放到房间中的大床上,却被狼犬阻止了,最后只能让李博文将敖松放到那宽大得几乎可以当成床的沙发上。
 
    吴宇进浴室放了下水,果然有水,这酒店打得总统套房的水为特供山泉水,只要山泉不枯,总统套房就永远有水的噱头,果真不是骗人的。
 
    水质清澈、清凉,看样子没受丧尸病毒影响,当然最好还是让小金来净化一下最好。
 
    ————
 
    是夜
 
    狼犬卧在大床上,静静的看着身边已经熟睡的吴宇,伸出爪子勾住被子往上拉了拉,给吴宇盖好。
 
    绿色的眸子,盛满快要溢出的情绪。
 
    宠溺、纵容、深情、苦闷、挣扎、痛苦……
 
    数种情绪糅合在一起,在它身边形成一种寂寞成灾的气场。
 
    周围的人都睡着了,仅剩下那个正在和丧尸病毒抗争的男人的粗重喘息,显得这夜晚越发的寂寥。
 
    …………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四十三章 异能
    翌日
 
    吴宇早早的从床上爬起来,昨晚又去空间进行了训练,三点才出来休息,睁眼便看到睡在自己身边的狼犬,只见它已经趴在前爪上睡得打呼了,可看那还在时不时抖动一下的耳朵,就知道它还保持着警醒,只要有一丝动静,它就能立刻扑出去。于是他安心的闭上眼休息,直到听到清晨的鸟语。
 
    吴宇一动,狼犬立刻跳下大床,颠颠的跟在吴宇身后。
 
    吴宇去厕所,它就在门口等着,等听到水声结束后,就窜进去,正好看到吴宇就着山泉水洗漱,便蹲在他脚边,等他洗漱完,就龇牙咧嘴的望着他,一副要他帮忙刷牙的模样。
 
    吴宇眸子闪了闪,从空间中拿出一把新的带牙膏的牙刷,薄荷味的。
 
    狼犬乖乖的等着吴宇给将牙齿刷干净后,又把脸送过去,爪子送过去。
 
    吴宇仔细的帮狼犬洗漱干净,心里对比着银毛和黑毛的区别,银毛狼犬不会特意的要自己给它洗漱,小金最好,不是小金,博文跟它耍熟了,也可以帮忙;黑毛狼犬却只要自己给它洗漱,甚至只喜欢跟在自己身边,连小金都不怎么搭理,更何况经常被它吓得哆嗦的博文。
 
    银发狼犬令行禁止,黑发狼犬自主独断;银发狼犬活泼好动,黑发狼犬成熟稳重;银发狼犬喜欢水果类不刺激的东西,黑发狼犬喜欢薄荷类较刺激的味道;银发狼犬的金眸里闪烁的是孩子般的狡黠和聪慧,黑发狼犬的绿眸里是属于成人的智慧和理智。
 
    两种形态,两种性格,难道犬类也有性格分裂症?
 
    吴宇试图给狼犬这种异样找着合适的理由。
 
    心中有一个被封印的理由,他不想去想,也不敢去想。
 
    他不知道若那个理由被戳破的话,他该怎么办,该怎么去面对。
 
    就像现在这样就好吧。
 
    就像现在这样。
 
    ————
 
    李博文听着哗啦啦的水声,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起来,摸到卫生间,放了水,又迷迷糊糊的摸回去,往沙发上一倒,就准备继续睡。
 
    “啊!”一声短促的呻吟传进李博文耳中,李博文楞了楞,发现呻吟后的喘息越来越大声,身后有个硬硬的东西,伸手一摸,温暖的东西,脑袋里的弦绷得‘噔’的一声响,吓得他睡意全无的跳了起来。
 
    只见沙发上睡着的病患因为胸口上的重物消失,因为缺氧被憋得发紫的脸终于开始恢复血色。
 
    呵呵,李博文心虚的干笑两声,悄悄的将手放到病患的额头上,原本灼人的热度已经退得差不多了,病患的呼吸什么的也没有那么粗重了。
 
    “嗯嗯。”睡在最里面的小金,听到响动,坐起来,打个哈欠,揉个眼睛,睁眼便看到李博文傻兮兮的模样,扁扁嘴从旁边缩了下来,拿起自己的小包包,去洗浴室。
 
    李博文觉得现在也睡不着了,干脆也去洗漱了,顺便用湿毛巾帮男人洗了个囫囵脸。
 
    吴宇从空间里拿出在农家宅小院里做的吃食,一锅玉米粥,几碟子小菜,一大盘煎得外焦里嫩的葱花饼,热气腾腾如同刚出锅一般。
 
    小金闻到香味儿,快速的洗漱完,向炮弹一样冲到餐桌前,乖乖的坐好,呜呜,跟着老大找到吴大哥后,不得不说的好处就是——好吃的。
 
    吃过吴大哥做的东西后,自己以前学着烤的烤肉简直就是狗屎,当然老大只能给他找点熟食填肚子,他又不能跟着老大吃生的。
 
    李博文耸动了下鼻子,还是有些不放心沙发上的病患,伸手把桌前的小金抱过来,非得让他给病患检查一下。
 
    “他没事了,估计我们早饭吃完,他就会醒了。”小金很不爽吃饭被打扰,可眼前的病患有救了老大的嫌疑,嗯,值得救一救。
 
    “哦哦。”这样他就放心了,李博文也学小金一样乖乖的坐到了餐桌前,只等吴宇一声开吃,便各种风卷残云。
 
    李博文幸福的摸着吃撑的肚子,坐在地上半倚在沙发,时不时瞥一眼沙发上的男人。
 
    给老大喂食洗漱的工作都被吴大哥接手了,小金有些无聊的在这个大得离谱房间转悠,突然他看到摆满了一面墙的书柜,立刻蹬蹬的跑过去,虽然孤儿院的日子很难捱,可难得有义工来的时候,却是教了他们一些简单的识字。
 
    他望酸了脖子,终于在第五层上看到基本以‘医’开头的书,顿时眼睛一亮,拉过凳子,站上去将那些砖头大的书拿下来。
 
    他要当‘医生’,虽然平时他的异能能量储存还够,可遇到昨天那种情况,就会有点不够用,而且只有两个人受伤,要是几人都受伤了,他的能量又不够了怎么办,他总得先保住他们的命,像那些医生做的那样,他们没有异能也能救命。
 
    “本草纲目?”吴宇走过来拿起一本厚厚的精装书看了看,低头看向小金,“你想学?你看得懂?”
 
    “我想学,但是看不懂!”好多字他都都还不认识呢,不过他很想学。
 
    “识字到多少了?”吴宇伸手将小金抱起来,自己坐到凳子上,让他坐到自己腿上。
 
    狼犬羡慕的坐在吴宇旁边,隐晦的用贪婪的眼神盯着吴宇。
 
    “200个。”
 
    两百个,小金这个年龄怎么样也该小学六年级了,才识字200个?
 
    “我是孤儿院的。”小金看出了吴宇的疑惑,扁扁嘴无所谓的道。
 
    真是个敏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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