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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心侍人+番外 作者:汪呜/关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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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转机,终于回“家”。金主度假时程颐轻易不会动用别宅的帮佣们,他总适时保持距离,以便来得轻巧去得了无痕迹。
习惯性地,他抽出书架深处的几本书擦拭。虽然每日有人打理,但总有死角。而庄明诚亦有些不足为人道的怪癖,譬如他最喜欢读的书,一定放在最难拿到的地方,他最喜欢的食材,一定最不常做。
 
像怕谁抢了他的一样,看来弟弟留给他心理威胁还很大。
程颐幸灾乐祸,却也免不了烦恼。联系得太热切会让人发现他心虚,一味端着架子又显得欲盖弥彰。落地了总该汇报一声,于是他瘫在金主的椅子里,矜矜持持地组织语言。
 
他说忘了,太忙。庄明诚的回复来得很快,脾气很好的样子:怎么?工作计划排满的感觉如何啊。
程颐心里喜滋滋,这么平和地谈论工作简直是理想相处模式,这足以说明老板对新欢十分满意,不耐烦找他麻烦。
但他一贯谨慎,还是虚情假意地唏嘘,很好,颇为思念圣上。
 
“嗯,那就接驾吧。”
车库的灯刹那通明,程颐吓得摔了手机。天高皇帝远他才敢撩拨,不想片刻间金主便潇潇洒洒立在他面前。
“大忙人,又是机场解决?”庄明诚随意地问了一句,程颐已冷汗涔涔,金主还是这样清楚他一举一动。他挂好老板外套,胃部忽然痉挛地抽痛。
 
庄明诚看了看他,短促地笑了声。除了程颐,恐怕世间再无人分辨得出他是嘲讽抑或愉悦。
他转身进了厨房,程颐帮他挽起袖子,动作熟稔于心。自有人送上夜宵材料,赫然是新鲜捕获的珍宝蟹。
 
 
二十五
 
程颐警惕地看着他,不禁后退几步,庄明诚利落地除下蟹钳,毛刺拂过手指仿似绒絮,三两下一只张牙舞爪的蟹便开膛破肚:“怕什么?”
“你做了什么心虚的事,是出卖公司机密,还是背后讲人坏话。”烹饪是种爱好,调剂身心,更有利调情。他举起一勺汤汁,程颐低头尝了尝:“万一我留下风流情史——”
 
庄明诚只微笑看着他,程颐立刻噤声。
如果金主也像普罗饮食男女,只用浓汤宝和罐头甜玉米,程颐尚可说服自己不要爱上他——的厨艺。虽然庄明诚认为太复杂的处理是对新鲜食材的亵渎,但他很了解程颐的爱好。
 
秘诀是几滴酒,程颐从未看清楚过酒瓶上繁杂花体字,只知香浓醇厚,令舌头为止酥倒,甘愿将自己变作面包浸黄油。
金主的冰箱,食材永远充足。应时节,庄明诚又捧一盘杏子大黄糖渍蛋饼,食材酸涩微妙之处平衡绝佳,运用一点日式调味,使口味更加清新甜美。程颐吞着口水吃完,开始肖想金主煮的黑砂糖羊羹。
 
“这是断头饭还是散伙饭?”得到肉骨头的宠物犬也会得意忘形,程颐的百无禁忌得到一记威胁似地爆栗。
从前亦有好时光,程颐陶醉在他围裙下大喊现在做香辣炒蟹就爱他一辈子,一为口腹之欲二为大胆表白。
 
佛说勿造口孽。
每一句爱语,犹如执炬逆风而行,烧得他满面尘灰。
 
“你也不必费心试探,从前怎样,往后仍是怎样。”金主淡淡一句话断了生机,程颐刚吞落的杏肉立刻梗在喉头,甜蜜如尖刺。
其实这句话对庄明诚来说已算大发慈悲,他提示得很分明。程颐跟了他七年,往后也只会有更多七年,他会愈来愈厌倦,愈来愈绝望,但,他总会习惯的。
 
庄明诚若有似无地敲着桌面,程颐食不知味地撕下一片蒜蓉面包,翻覆涂抹着虾肉罗勒酱,没有注意到这是他烦躁时的体征。
于是他看着金主做了件匪夷所思的事,拿过他的手机一板一眼地给自己发了条晚安,想了想还写上:夜宵很美味。
 
习惯,习惯,习惯,真是很可怕的事。
共他看过一出爱情戏,程颐便不再去影院,并厌恶奶油爆米花的味道,这是软弱的迁怒;陪他演过一幕荒诞剧,庄明诚便要听程颐早晚问候,一刻不拴在掌心便不甘休——
 
旁人看来好似天生一对,再不合上大幕便属浪费观众时间。然而喜欢的烟烫了手,钟意的人转了头,又如何演得出欲语还休。
 
程颐自觉进主卧睡,赌气一样删了那条自吹自擂,改发“心肠多么恶毒才会在半夜一点用卡路里引诱别人”。
这心肠恶毒的人推了推眼镜,温和地道:“你进来干什么?”
不蒙宣召,程颐还是喜欢睡客房,但这样尴尬还是第一次。
 
他立在原地手足无措,满心诅咒老板精力不济,金主却像没看到他的窘迫:“你是来找我谈人生,还是谈事业?”
程颐气笑了:“就谈谈事业,我要加薪。”
“你还不值这么高的价。”
 
火辣辣的一巴掌扇在面颊上,程颐失败的俏皮话引来买主诚恳的客观评价,毕竟,他甚至不会看气氛。
庄明诚调暗床头灯,向他摆了摆手。程颐是想离开的,但双足钉死在地上,眼睛直直看着他,喘气如拉动破旧风箱。
 
他又在犯倔,庄明诚应付新欢,疲于奔命,不耐烦炮制他,只得无奈而温柔地拥了他一下:“你明天不要拍戏?”
“既然落力捧你,我当然要珍惜商品。”
 
程颐刚得到满足的胃又开始绞痛了,这痛苦把他打回人世。他惨白着脸,很矫情地笑:“多谢抬举。”
他虚脱地掩上门,庄明诚关了灯,皆大欢喜。
 
程颐在书房枯坐了一晚,差点没忍住烧了庄明诚最喜欢的孤本书。他遇到庄明诚时太年轻了,这令他永远对来自这个男人的感情饥渴。
也许他只是想要对方真心实意的一句肯定,也许无论那时遇到的是谁,都会变成他投射感情的镜子。
 
也许庄明诚是对的,他的爱情,自始至终十分卑下。
 
庄明诚发现他时他坐得脊背僵硬,不待对方开口,程颐便疲倦地抬了抬手:“今天的工作我推了。”
庄明诚顺势扶了他一把,无可无不可地赞许:“适应工作日程确实要调整。”
 
程颐抬头看他:“你为什么总是这样?这样……稍微变好一点,你就会——”
他迅速地低下了头,庄明诚想他控制眼泪应该是很娴熟了。
 
“就会破坏一切,再折磨你?”庄明诚好笑,抽走程颐手中的书:“多谢你帮我保养,你也很聪明,最终没敢撕了他们。”
他将程颐放在桌上,捧起他的头:“我永远都是这样,你宣称爱我,难道可以只爱一半的我?”
 
他是真的不解,连带着程颐也迷惑了。庄明诚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脸:“如果是你偏执,那么搞砸一切的就是你。”
当然,他一向奖罚分明。工作勤劳,值得亲自下厨,疏忽嘘寒问暖,便礼貌地拒之门外。
 
真的,从头到尾是自己无理取闹。
程颐忍不住近乎快乐地笑了。
 
“为了证明你做得来,去给叶嘉颁奖吧。”本来这个消息不必庄明诚亲自讲的,他的机会被一笔勾销,揭晓在即的金翼奖换了人。
然而他偏偏要若无其事地说出来,一字一句笑着说出来。
 
两人笑得累了,对看一眼,恨不得将对方挫骨扬灰,再一勺勺生吞下去。
程颐眨眨眼,双腿勾上他的腰,贴近金主耳廓以唇舌勾勒:“你是不是不行了?”
 
——庄明诚撕开他衬衣时,程颐牙齿狠狠一磕,尝到满口血腥气。
他的胃痛忽然奇迹般地痊愈。
 
 
二十六
 
两人亲密拥吻,舌尖相抵时程颐一拳击在庄明诚腹部。闪避时被他咬破下唇,庄老板笑了笑,退后一个身位,以膝撞将他压制在冰冷桌面上。
再次视线交接,口中腥涩的血锈味点燃在眼神中。
 
程颐早非昔日,不会再那样彻底绝望,更不会对他容情,不甘休地挣扎,指节分明地擦过庄明诚的脸,在他颧骨处刮下一道青痕。
庄明诚倒是一如既往,一如既往地来者不拒,也一如既往地残忍地对待他。
 
程颐负伤更多,两人嗬嗬喘着气,碰撞了尖锐的桌角,践踏了柔软的地毯。庄明诚显得一脸兴味,程颐冷淡地回应他一记飞踢。
然而力量上的压制是绝对的,庄明诚到底还是揍服了他,尽管自己一张脸也青青紫紫。他恶意地将程颐按在桌边棱角最突出的地方,坚硬地刺激着对方腰间的伤口,程颐呼吸急促,抬手试图再给他来一下,却在半途变成软绵绵的一巴掌。
 
庄明诚大笑了起来,甚至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乌青的眼眶边:“来,照这儿打。连手都挥不动了,嗯?”
程颐额头涔涔渗出冷汗:“打架斗殴,谁计较姿势好看。”接着从善如流地试图再给他眼睛来一拳。
 
不待他积聚起气力,便被庄明诚翻过身,像案板上开膛破肚的鱼:“说得很好,可惜你输了。”
庄明诚生平从未如此狼狈过,一笑,唇边裂伤便隐隐发痛。这可能是他拥有的最接近痛觉的感知了,这令他感到新奇。
 
并同时*欲高涨。
 
庄明诚毫不顾忌地射在他身体里时,程颐阖了阖眼,从头到尾一声不发。尽管这纯乎是一场单方面的发泄。
在最兴奋也最脆弱的时刻,老板也不能免俗,指尖犹疑地摸上他肩头,程颐忽然睁开眼,反身撤出,迅疾地踢在对方薄弱器官上。
 
接着他掐着庄明诚的脖子,骑跨在对方腰间,两条腿光光溜溜。
庄明诚的确是疼得极了,眼神泛起狠戾。程颐倒没想那么多,他只是单纯觉得对方欠揍。
 
他耸耸肩,放开手,庄明诚还黑着脸。
老板爱惜商品,没有动他的脸,程颐很高兴,因为以己度人,他对老板这张开了酱油铺子的脸实在提不起兴趣。
 
除非换个姿势。
他一动,下身便暧昧地流淌出黏腻液体,斑斑点点溅在庄明诚的长裤上,程颐舔了舔唇角:“让我去颁奖,可以啊。”
“——上你一次,勉强够报酬。”
 
庄明诚有些啼笑皆非,第一反应竟是小狗换新牙了,还是连磨牙都不会。程颐跃跃欲试,他却摇了摇头:“你很没有追求。”
“要追求干什么,不能打死你只能换个方法了。”程颐自嘲地笑了笑,拍拍庄明诚的脸:“第一次,技术一定很差,你就忍着吧。”
 
庄明诚很真诚地挽住他的手:“你现在是我的产品,要爱惜身体,要敬业。”
“今天也闹得差不多了。”他气定神闲地扬臂,一击劈晕了程颐。
 
程颐睁眼后有点纳罕自己居然还没死,身上的伤口还被处理了。
庄明诚只给他送了张旷工警告,他请了一天的假,却睡了两天。倒没有借对老板人身伤害为由把他的内脏拆了零卖。
 
其实庄明诚是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的,面对程颐时他经常觉得危险。尽管一切尽在掌握中,他还是本能地觉得程颐是个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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