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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个圈,套里边 作者:月落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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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青梅竹马

 
随着那缓慢迟滞的点头,我……
 
只想笑。
 
我们一般大吧,那一年,在蒙昧混沌同时又清澈纯真的那一年,在我为了他等待我的身影而默默心安,为了她的碰触而大大满足的那年,他却已抢先一步跨过了成年的界限,与——
 
“别。”他说着,手伸过来,这一次是直接扎扎实实得覆盖在我的手上。
 
原来我在不知不觉中,又成了握拳状。
 
“我是去你家找我爸的。”他顿了一顿,声音失了平稳,“只有你妈妈在,她……她在哭。”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做声。
 
“她问我要不要吻她。”
 
“够了!”
 
这是要恶心谁呢?我究竟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要问这样的问题?
 
当时的他,就算不再是个孩子,可是,可是,可是我真的无法想象他能成熟到去主动诱惑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啊,那么,那……
 
“我吻了,你知道。”他的声音再次飘来。
 
 
    11、
 
    “你吻了。”我讷讷得重复,化作复读机。
 
    脑袋也跟着卡机,眼睛似乎是被额头上流下来的汗水蒙住,我看不清余思源,但却能很清楚得听到他说出来的话,近在咫尺,清晰得犹如上帝的惩罚。
 
    “吻了。现在说这些很奇怪是不是?但是……是她……上帝,冯乐,你真不会觉得我变态到会想到去引诱好朋友的妈妈,爸爸的情人?你不懂,你才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他的口吻恶声恶气起来,带着略略加重的呼吸声。
 
    “你不信上帝,不要没事把他老人家搬出来。”
 
    余思源没再说话,而我终于也能趁机把眼中碍着视线的水擦掉,看着他颓然得软在靠椅上,若有所思。
 
    上帝,请惩罚我吧,告我罪,告我大罪。
 
    与此时此地,鬼影憧憧群魔乱舞之处,昔日好友对头刚刚结束“忏悔”一段少年时期的……和我本人有莫大关系的不伦之恋,而我,视线却难以动摇得集中在了他线条硬朗的下巴上冒出了头的胡子茬。
 
    果然长大了。那孩子……想起简姐的话。
 
    这哪还是个孩子呢?他是个男人,一个甚至比我还要高,虽然仅仅是高出那么一厘米的男人。
 
    “反正这里那么黑,你就彻底告解一把好了。余思源,你跟我妈,跟我妈……靠……”
 
    我说不下去。
 
    他抬脸看向我,我们面面相觑,我自觉面颊发烧,也很诡异得在他面上看到些许的红晕。
 
    喝酒,此时无声胜有声。
 
    伴随着酒杯中冰块的摇曳,他缓缓点了点头。
 
    “什么时候?”穷追不舍并不是好事,可是我忍不住。
 
    沉默了片刻,他道:“你应该记得。那个晚上,烧烤。”
 
    我当然记得。
 
    要命得记得。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是那一夜。
 
    上半夜,我的确不在家,也没有跟他在一起,我是跟了她一起。
 
    那是她第一次让我吻了她,在离她家不远的桥下,当我们拥抱在一起,远远听见火车行驶过的声音,那节奏与我的心跳合拍到似乎都起了共振,直要把那颗倒霉的心脏震出我的胸膛。
 
    那夜她唇瓣的柔软,甜蜜的鼻息,散发出来淡淡的香气,以及围绕着我们的热气、黏湿感,经他这么一提,我才发现它们在我的记忆里还新鲜生猛得像刚打捞上来的鱼。
 
    对了,我是在自家附近碰到他的。
 
    他当时低着头,惴惴不安得彷徨徘徊着,我如蒙新生,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种种异状。
 
    “思源!”我叫他的时候声音高八度,他显然受惊,全身一震。
 
    黑夜里看着我,是的,是的,我这才终于恍然大悟,他当时的表情,其实是多么得不对劲。
 
    我长长得叹了口气。
 
    然后兴奋过度的我死拉着他,非要走上半小时,去大排档吃烧烤,以及铁板鱿鱼。
 
    雀跃的我说:“思源,思源,我请客,而且我也有事跟你说。”
 
    还记得当时我一口气吃下了两个鸡腿——唔,为什么我居然连这种事都记得?
 
    而他,当时到底是什么表情?
 
    我却记忆模糊。
 
    他当时似乎没有说什么话,一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对……我还能回忆得起那个时候的自己,看着这样的他,竟然有些得意忘形。
 
    我告诉了他我和她的事。我以为他是因为这个不高兴。我们三人行着,原先三个元素是等距,各自抱怀的好感,没有过多的亲疏,现在,除了在学校角色的高下,在与她的关系上,我也比他先行了一步。
 
    嘿嘿,那是多么肤浅、可笑的自大啊。
 
    “你吃了好多,我好像只吃了一串韭菜,还是你逼着我吃的。”他对着我道。
 
    原来对往事念念不忘的不止我一个。
 
    “嗯,”我苦笑,“你还被呛住了,咳了半天。”
 
    “没错,当时眼泪都咳出来了。我还想就趁着这机会大哭一场,不过看你紧张得要叫救护车,还是算了,真要哭出来,不吓死你才怪。”
 
    我们一时又陷入了沉默。
 
    “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好朋友。无话不谈的那种。”良久之后,我吐出一口气,带出一句话,算作是总结。
 
    他耸肩。
 
    “所以我什么都跟你说,什么都不瞒你。直到那天收到你的留言,你写着:婊子养的,离我远点。”
 
    他嗤笑:“冯乐,你记错了吧,我写的是:Sonofbitch,Leavemealone!”
 
    我斜乜着他,忍不住一笑。
 
    “这次遇到你,我想,是该把所有的事做个了结了。”他叫来两杯酒,递给我一杯,定定得看着我,严肃得像要誓扫贪腐的高官,“帮我找到父亲。”
 
    什么?
 
    我皱眉不解,他那老爸不是应该在家里对着贵妇人般的妻子,有出息的儿子,以及马上就要进门的才色兼备的媳妇儿大享清福吗?
 
    12、
 
    次日傍晚,我把一叠预先找出来的资料扔过去,恰好砸中阿涵的显示器屏幕,里面的光怪陆离消失了一秒。
 
    一秒过后,重现画面,刚刚生龙活虎的人物已经是趴倒在地成了一滩烂泥。
 
    然后毫不意外得听到阿涵震耳欲聋的惨叫,他霍然起身,怒目相向,两眼发赤,指着我颤抖着声音:“混蛋,赔我命来!!”
 
    “哈,”我假笑一声,不屑至极,“一个破网游玩了七八年,你试试看能不能玩个七八十年的,玩到南北朝统一,巴以和解……”
 
    阿涵拍桌:“你够了,自从跟那家伙重逢以后,越来越尖酸刻薄。”
 
    他好奇得扫了一眼从显示器上滑下来的资料夹,拿起来翻了几页,皱眉问我:“这是什么?”
 
    “生意。”我平淡得回答,“还是收了定金的。”
 
    顺带说下,阿涵开的这个生意清淡的事务所,是做着在小说里面颇富传奇色彩但现实中连蚊子都养不起的“调查寻找”业务的。
 
    所谓的“调查”,接到最多的就是配偶的外遇证据单子——这种生意做多了,唯一的感想就是人啊,能不结婚还是不要结婚的好,相爱的话,两个人住一块完事了,何必扯些有的没的麻烦!
 
    寻找,找的最多的是离家出走的猫,或者狗——狗比较好找,因为狗记着家,有着难听了点的“奴性”,猫……那是一部血泪史。
 
    昨晚在简姐的店里,他对我委托这个“生意”的时候,我真觉得脑门都疼了。
 
    “你爸……不见了?什么时候?”
 
    “我毕业以后。呵呵,其实发生了那些事情之后,你觉得我们家还可能像以前那样吗?两个男女维持婚姻的理由虚假得可笑——为了我。去他们的,我犯不着可怜巴巴到这个地步。”他看着我笑,醉意不是假的。
 
    谁都有苦衷。我本想这么说,话到嘴边,却出不来。
 
    人要是任何时候都能有这觉悟,那就不是人了,脑袋上可以直接顶上光环,假冒佛祖。
 
    “他给我留了封信,说很对不起我妈,对不起我,但是他已经不能再在这个家里待下去了。冯乐,他……没有去找你们吗?”
 
    我差点把手中的酒往他脸上洒去,转念觉得这动作太过娘们儿,便换了一声冷哼:“可能吗,余思源?”
 
    不想说太多,离开了那个安身之处,颠沛流离的生活。
 
    若非这个世间真的还有好心的人,我是不是早已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走向一条黑暗中的不归路?天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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