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梦到那个混蛋渣了我!+番外 作者:流烟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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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谌的身材比例很好,身上肌肉紧实,就算是弯腰穿衣服的时候,肚子上也没有一丝赘肉。他的皮肤很细腻,灯光下,更加白皙,像是在发光。
林森看了眼,又默默转过头,没一会又忍不住偷偷去看,曲谌却已经穿好了。
大概是衣服味道太大,曲谌皱着眉,神色不太好。
林森坐到床上,将手机攥到手里,正想说话,曲谌的手机响了。
曲谌接通电话:“妈?”
“嗯,我知道。”
“我这两天住在林伯父家里,嗯,过两天就会回来,嗯,好的。”
林森听完他讲电话,问:“沈阿姨的电话?”
“嗯,”曲谌答道。
林森一时无话,可不说话又总觉得尴尬,干脆打开平板从播放器里挑了部电影看。
他年少时候看电影少,要看也基本是老电影,古惑仔或是喜剧片。还是后来学了表演,上了电影赏析的课程,又入了行,才去找电影看,也不再像年少时候那样随意,看的类型更多一些。
他看的是部港片,十几年前的电影,现在看来仍然不过时,质感没有现在的好,但画面还是很美的。
“在看什么?”
林森抬头,曲谌的脸在他上方,他一抬头就能碰到的位置……林森顿了顿,将平板放在两个人中间的位置,说了电影名,又问:“你看过吗?”
曲谌看的电影不多,但这部电影名气大,他也曾找出来看过,只是林森问起,他还是摇头:“没看过。”
“那我们一起看。”
他们躺在床上看了部电影,电影看完了,时间也很晚了,关了平板,林森翻身去关灯:“时间不早了,睡吧!”
林森醒的时候觉得屁股被顶住了,刚开始没想明白那是什么,翻个身,与熟睡中的曲谌面对面,原本顶住屁股的东西现在顶着前面。福灵心至,林森突然明白那是什么,顿时一惊,猛地往后退,却不小心摔到床下,发出一声尖叫。
曲谌这才醒了,睁开眼看到林森,趴在床边呲牙咧嘴的,满脸疑惑:“怎么了?”
“你问我怎么了?”林森不敢相信,又往曲谌那里看了看,只是被被子遮住,他又是侧着身子,看不出来。
虽然如此,但曲谌毕竟是男人,看到他的目光一下子就明白了,但神色依旧平静:“抱歉!”
林森仍有些郁闷,这种事情其实并不少见,他也住过集体宿舍,夏天的时候也曾见过室友晨-勃,虽然距离没有这么近,第一次也有点不自在,但见多了,也就习惯了,并不将这当回事。
但曲谌毕竟不同。
曲谌是喜欢男性的。
哪怕这是男人的正常生理反应,但因为曲谌是同性恋,让林森不由得猜测曲谌那是正常反应还是因为他。
更何况,他又想起那些梦了……
林森抹了把脸,佯装淡定:“我去刷牙洗脸。”
为了避免尴尬,林森刷牙洗脸之后特意没有直接上去,而是直接在楼下吃早餐,连衣服都没换。
自从林森成为演员之后,就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虽然不至于像许多女明星一眼不化妆不出门,但每次走出房间都会将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很少有邋遢的时候。就算是在家里,他也会洗漱完穿好衣服再下楼。
陈凤本来打算去喊曲谌下来吃饭,却被林森拦住了:“他已经起来了,洗漱好了会自己下来的。”
“小谌毕竟是客人,你也真是,也不知道等他一起下来,”陈凤皱着眉说道。
等他什么?看他撸吗?
只是这话毕竟不好说出来,林森默默翻了个白眼。
林森吃完早餐,曲谌还没下来,陈凤又说:“你赶紧上去看看,让小谌下来吃早餐!”
时间挺久啊!林森想着,听从母亲的话上楼,进去前还特意敲了下门,听见曲谌让他进去才推开门:“我妈让我上来喊你下去吃饭。”
曲谌已经换好了衣服,黑色高领毛衣陪深灰色呢子大衣,裤子和鞋都是深色的,越发衬得他皮肤白。
曲谌面带歉疚:“抱歉,久等了吧!”
“不久不久,我能理解,”林森笑笑,“只是我都吃完了,你再不下去就要没吃的了。”
曲谌点头,却又不动,看着林森,目光深沉。
林森被看得有些害怕,干笑两声:“看我干什么?赶紧下去吃饭吧!吃完了还要去学校呢!”
“好的,”曲谌点头,从林森身旁走过。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味道,不是香水,也不是许多男人身上的臭味,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闻着很舒服,也非常有辨识度。
林森想要再闻,但曲谌已经出去了。
同学聚会吃饭的地方虽然是定在紫荆花,但他们是约在学校汇合。
林森的高中并不是江城最好的高中,每年考上重点的人不少,没考上大学的人也有。
尽管如此,五中也是林森千辛万苦考上的,他初中玩了两年,基础太差,到了初三,就算有曲谌给他补习,也够不上华师一附中和珞珈三中的分数线,正好离家近,就进了五中。
曲谌进五中的原因和林森除了分数之外差不多,他是全市中考状元,学校是随便挑,只是他们家离五中走路才十分钟,如果进华师一附中和珞珈三中的话,就都得住读。虽然几所学校开的条件都很好,但考虑过后,曲谌还是选择了五中。
林森从父母口中得知曲谌的决定时简直不敢相信,在他看来,五中虽然也不错,但不论是从师资力量还是每年上重点的比例来说,都是比不上华师一附中和珞珈三中的,毕竟那两所高中每年都能有人考上京大清大,要是他,铁定不会选五中。
但曲谌偏偏选了,没有任何犹豫,入学后也不曾流露过后悔。
他似乎总是这样,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在做任何决定时,态度都十分果断并且强硬,之前不和人说一声,之后也不曾回头。
选高中的时候是这样;
提前参加高考的时候是这样;
决定出国的时候也是这样。
只是当初的林森虽然不理解曲谌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但一想到能和曲谌上同一所高中甚至同一个班级,一心一意为他高兴,不曾细想过。
那是他和曲谌之间关系难得的融洽期。
在曲谌辅导他的功课之后,他也渐渐发现了往日对曲谌的一些误解,曲谌并不像他以为的那样冷漠高傲,他待人或许有几分疏离,却是温和有礼的。往日看不顺眼的时候,他以为曲谌看着自己的目光是蔑视的,等到熟悉了才知道,曲谌看着他的时候,仅仅只是看着,那些情绪不过是他自己的脑补。
以前不对付的时候,林森总觉得自己和曲谌之间气场不合,熟悉了才觉得他们竟然这样合拍。
久而久之,林森便将曲谌当做自己的知己好友,正因为如此,得知能和曲谌上同一所高中,甚至是同一个班时,林森的内心是十分兴奋的。
他在内心里描绘了自己和曲谌高中三年的生活,他想着有曲谌在,他也会好好学习,努力考上和曲谌一样的大学。
在未来,他们会一直是好友,等到他们各自结婚了,两个家庭之间也会互相来往,就像当时的林曲两家一样。
但那些终究是他以为。
他所设想的高中生活和实际上并不相同。
他和曲谌在初三时建立起的友谊并没能平安度过高中时期。
☆、第25章 同学会3
因为是过年,学生们都放假了,校门紧闭着,就连守门的老大爷也不在。
他们到的算早的,但校门口早已有人在那里等着。那人身高不高,大学一米七左右,穿黑色羽绒服黑色裤子,体型微胖,羽绒服越发将他包裹得像个球。
走得近了,林森才认出人,顿时笑了起来:“班长!”
林森上学时候虽然成绩不佳,但一张脸十分讨喜,曲谌毕业后,他连续两年被评为校草,也算是个风云人物。这些年他变了许多,但眉眼总有年少时期的影子,更何况他大小是个明星,时时在电视里看到,总能轻易被人认出来。
而曲谌虽然只在五中读了一年,但知名度高,事迹有充满正能量,以至于多年后,在教导学生时,老师们还时常提起他。
因此,虽然他高考后便了无音信,但一提到他的名字,往日的同学总能依稀想起他的样子。
更何况林森提前说过曲谌会到,因此一认出林森,班长就猜到了对方身边的青年是谁。
他笑着走过来,一把搭在林森肩膀上,笑嘻嘻地说:“小伙子越来越帅了嘛!”又看向曲谌,“这是曲谌吧!唉!我本来觉得自己也算是个大好青年,一看到你们两个,再看我自己,简直没法看,不行,我得找个整容医生去。”
“嘿嘿!整容估计没用,我看重新投胎最好!”林森贱兮兮地说。
班长翻了个白眼,不理他了,跟曲谌说:“听这货说的,他那些粉丝每次说他温润如玉的时候我那个憋的啊!”
曲谌笑了笑,没说话。
正好这时候又来了几个人,有男有女,一看到林森,那些女孩子就冲了上来,差点扑倒林森身上,幸好被曲谌拦住了。
班长大笑:“姑娘们别冲动啊!矜持点!都矜持点!”
有个女孩认出了曲谌,迟疑地喊出他的名字。
曲谌看着她,却想不起来她叫什么。
他的性格算不上活络,那时候和班里的人相处只能说是不好不坏,男孩子好一点,女孩子总有些疏离,又过了这么多年,早已不记得眼前的女孩子是谁了。
“我叫陈丽芬,高一下学期坐你前面,”女孩子笑了起来,并不因此感到尴尬,伸手和他握手。
曲谌高一时候请假的时候比上课的时候多,连自己的同桌是谁都不太记得了,更何况是前座。
握手后,曲谌说道:“我是曲谌。”
“我记得,”陈丽芬笑了笑。
跟她在一起的几个女孩子也不都围着林森了,有两个围过来,七嘴八舌地回忆往事。
其实也没有多少往事可回忆的,她们高一时候并不和曲谌同班,但也听过他的大名,对这个传奇人物十分好奇。
他们并没有在学校外面等多久,大家到的时间都差不多。
虽然是同学会,但是来的人并不多,只算高三时候,他们班一共有47人,这次来的才二十多人,曲谌还是只念了高一的。
他们班那时候大多数人是留在江城上的大学,也有小部分去了外地。后来毕业,又有不少人去了沿海城市,留在江城的人不过半。
再加上过了这么多年,不过是一场同学会,总有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缺席,到最后到场的人不到半数,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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