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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他千百度+番外 作者:飞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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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为了能更接近少年时的憧憬──杜御飞,沈练拼了命的读书,只求毕业之后能进凌风──属于那个人的商业帝国。
 
  等他好不容易进了凌风,和杜御飞的距离却非常遥远,只能每天早上等在他会经过的地方见他一面,犹如饮鸩止渴,让自己越陷越深。
 
  没想到第一次被正式介绍进总裁办公室,竟是因为一个可怕的原因──他预算报错一个零,让公司损失一千万。
 
  他从不是这么不小心的人,但杜御飞是从来不听解释不问原由的,他只看结果。
 
  「沈练,想还钱,还是想坐牢?」
 
  脑中想起老泪纵横的父母,他没有选择,只能放下心中无用的自尊。
 
  「那你……就把自己卖给我。」
 
  序
 
  爱,
 
  起始於满街灯火下,惊鸿一瞥的一见钟情
 
  磨砺於茫茫人海里,苦寻不得的伤怀郁闷
 
  成就於春秋交叠中,一生不渝的执著痴心
 
  落暮於转瞬刹那间,蓦然回首的幡然惊醒
 
  却早已於叶落花谢抬眼呼吸间
 
  爱成了世间一幕幕长长短短的永恒。
 
  第一章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
 
  阳台上夸张做作的诵读声,不断飘进地方太小,东西太多的拥挤客厅。
 
  「姐,若你真想扮文学青年气质才女麻烦你念得专心一点。」姐那娇滴滴肉麻麻乃至忽轻忽重缥缥缈缈的抑扬顿挫声让本就光线不足的客厅越发显得阴气森森。我坐在客厅看动画片还看得一寒一颤的。
 
  「你在说什么鬼话,我可是很专心。」姐不服气地进客厅,捻起兰花指捏着手中的书,挺胸昂首作迷思状。
 
  「嗯,有点派头了,再努一把力诗人气质就出来了。」我道。
 
  被我一逗,姐噗哧一声,如那武林高手泄了真气再难成形一屁股蹲在了我旁边的沙发上。
 
  「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要想。」
 
  姐瞪我一眼,继续发表高见:「你说这李清照自寻烦恼也就是了,还害得一代一代的大好青年陪她一起心伤,真作孽。她要生这个时代,在外面逛一圈,后面就有一溜男人跟着--现在男人都犯贱。」
 
  「你身边就有个不犯的。」我指着鼻梁。她前不久才和一起两年的男友一拍两散,失恋的女人需要容忍。我原谅她一棍子打死我们广大男同胞的恶劣行径。
 
  导火索在此刻终于点燃,我暗恨看七龙珠看得太兴起,忘了谨慎提防。
 
  「就因为你不犯,所以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处男一个。」她如精密雷达定位器马上找准攻击点。「都大四了,还没领过一个女孩子回家,人家高中生都玩了一卡车了。」
 
  我哀叹自怨:「姐,你老弟我没人家那资本,想玩也不成。」
 
  「怎么没有!」
 
  一双青葱般的手指顿作鬼爪捏住我的下巴,左摇右摆:「眼大,鼻挺,颌圆,额宽,身材匀称,玉树临风,帅哥一个。」
 
  我作泄气怨妇模样:「我没有男子气概--」
 
  愤怒中老姐拿书敲我。「你长得狗模狗样,怎么就一次恋爱都谈不成,这么不争气,都二十了还看动画片,你呀整个一木鱼没心,现在追女孩子一个字--黏,早上叫她起床,晚上送她回家,她说要时就是要,说不要时还是要……」
 
  「那是苍蝇。」
 
  「女孩子就喜欢苍蝇哈巴狗,她叫你往东就绝不能走南北西,叫你站就绝不要坐躺卧,」姐说得兴起,大有手舞足蹈之势,于是我按住她正要往空中挥舞的纤手。「姐,你是在说你自己挑男朋友吧。」
 
  她停了一秒,然后干脆答道:「是。」
 
  我伸着懒腰站直身子:「我要挑,就一定挑和你兴趣爱好不同的。」
 
  哈?姐瞪大美目。
 
  我从房间背了书包,换上鞋,朝我那自认为千娇百媚男人克星的老姐一笑:
 
  「我要找个没有苍蝇犬类爱好癖的。」
 
  「沈练,你这个臭小子,别跑!」
 
  关上门,姐的狮子吼还能力透门背,厉害。
 
  学校是个很奇特的地方,尤其大学,有开跑车上学的,有周末整天打扫教室勤工俭学的,但不管如何,大家都坐在同一个教室听课。这是这个社会的自由。
 
  星期天的校园比平时更为热闹,机车上,脚踏车上,一对对帅哥靓女嘻笑而过,徒让路人望着美景怅然。
 
  朝走在路上的自己身上一扫,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长相一般身高一般家境一般的我实在很一般,若用高倍显微镜来察,稍微特别一点的也恐怕只有我那双比起别人稍长0.01公分的腿了。
 
  你要是再高十公分就是顶呱呱的模特儿身材,我姐常怨我。
 
  我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再高十公分。
 
  所以我只能是一个普通又普通的大学生。
 
  我迈着闲步吹着口哨走在树荫密匝的校道上。无云的夏日,天空湛蓝得像块上好的水晶,我顺着阳光朝它伸出手,凌空捏捏,仿佛只要一个高兴,就能将那块纯粹的蓝水晶捏碎手中。
 
  但我不会,擎天沉地那是盖世英雄所作的事。我是个甘于平凡的平凡人。
 
  开始让我觉得自己不平凡的是一个叫杜御飞的男人。
 
  夏夜华街上的灯光远比天上早被人类文明沾染得悔暗不明的星光更为华丽,让人痴迷。看完电影我与同学分道送外校联谊的女生回家。似乎都吃了太多东西,我们两个都不急于走路,散散迈着步子一路欣赏着那条在光芒璀璨中躁动不安的发光长龙。
 
  这个城市平时交通秩序井然,极少像这样晚间出现如此严重的交通堵塞,边走边欣赏着难得一见的壮观阵容,看那一辆辆平时耀武扬威的机器凝固般瘫痪当地,寸步难移,我恶劣地吹起口哨。
 
  这时走路最快。
 
  长蛇阵尽头,一辆车翩然而至,同样无奈地停在我们面前,那尊贵无比的车型,微微颤动的女神霎时吸住了我的目光。
 
  劳斯莱斯。平时只能在杂志上一睹风采现在真身出现,我怎可错过。
 
  未等我近距离欣赏名车,车门已如紧闭的扇贝悄然打开。车中走下一个男人。
 
  他眼睛很亮,亮得整条大街上的华灯闪烁在我眼中都成了廉价的装饰品。上天可真舍得花工夫造出这么样一个人。街上的灯影在他挑不出任何缺陷的脸上打出一缕缕飘动的幻影,他整个人便在那片幻影中流光溢彩,光华攒动,优雅迷人。
 
  「等会儿不用来接我。」无比契合地紧抿的唇以一种让人愉悦的清冷开口,低沉的磁性让我怔住,我被这个男人施了定身法,看着他优雅如画般从车上走下,一秒之间,纯然忘了还有周围世界的存在。如果男人也可以用风华绝代倾城倾国,我此刻决不会吝啬,我会像菜市场堆咸鱼的那样毫不犹豫地把所有词汇全堆在他身上。
 
  经过我身边时,他不经意甩了下被风吹开的发丝,风拂落花柳条般轻盈潇洒。
 
  他漠然冷酷优雅从容轩昂无视地从我身边走过,我傻傻呆呆如痴如醉不顾自己蠢态毕露地用目光执意追着他的侧脸背影。看着他在车水马龙拥挤不堪中步履穿梭,淡定悠闲似漫步自家花园小道,完全不在乎他已成为这绵长灯流中最夺目的一点,他抬脚在人流车流中飘动,如一个傲慢的君王,把所有的包含仰慕惊艳嫉妒的如火目光无视地弃在身后。
 
  一声压抑的低声尖叫,把我从蠢相中拉回,才发现身旁的女孩眼睛朝着我目光刚收回的地方捂着嘴兴奋得满脸绯红。
 
  「好像在做梦,好不真实,竟然这样也能在街上碰到他。」她知道他。
 
  「他是谁?」我问。
 
  「杜家的大少爷,杜御飞。」
 
  杜家?黑道、明星、商业巨子、政界大腕?
 
  我望向前方,灯光璀璨处,那被我定格的身形依然可见。
 
  人有时真是很奇怪,这个男人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不过短短几分钟,甚至比不上我身边这个女孩停留的时间长,可我看着他还未完全消失的身影就已在心中浅浅地渴望再见他,热切地渴盼能接近他。我心在鼓跳,兴奋难抑,却又惆怅无比,这种情感我之前二十年中从未有过,却又有种「踏遍铁鞋无觅处,如今尽在咫尺间」的心动领悟。
 
  这个男人啊……他是颗重型流弹,以突兀之势炸飞我多年来一直牢牢包裹着我的恐龙壳,让我赤裸无遮地暴露在再无掩盖的空气中。
 
  这一晚,我有了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偶遇,也得到了一个让我彻底看清自己的机遇。
 
  兴奋难掩!惶惶难言!
 
  二十年中没谈过任何一个女朋友,并不是说我让女生讨厌到这种程度,事实上高中时代的我是较受女生欢迎的,但那时一门心事想考上学,上了大学又垂涎数额颇丰的奖学金,每天晨昏不渝常驻图书馆。去图书馆的人绝大部分都是读书的。
 
  我给自己解释,既不是天才,想拿头等奖学金就要舍得拼命。
 
  我一直认为学业、奖学金、与女朋友是我的熊掌鱼翅,不可兼得。我必须要割舍其中一样。但天可怜见,事实大相径庭,自己颠倒了是非混淆了黑白。
 
  没有熊掌,没有鱼翅。学业不是我的熊掌,是鸡肋,是我遍寻熊掌珍肴不得之下无聊之中又无聊的消遣。
 
  我终于发现自己终究还是有不同常人的地方。
 
  我明白了。我不爱女人。
 
  是在我二十岁时,一个叫杜御飞的男人告诉我的。一个……漫街灯光中耀眼炫目如星辰贵气冷淡如帝王般的男人。
 
  我不知道杜家,但我知道凌风。
 
  凌风是一个历年悠久根基雄厚的公司,根深叶茂,如巨龙盘踞商界高空,睥睨群雄。杜家大少爷刚从史丹佛学成归国不久。正所谓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
 
  可我作了个决定--我要进凌风,进那个以前从未敢想的商业帝国。
 
  我脱离轻微的郁闷症状,开始生龙活虎,找资料啃面包吃泡面成天泡图书馆,要接近那高空之中的存在,我雄心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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