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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 作者:_夜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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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强强 情有独钟 三教九流

    “小辉,辛苦了。”思罕说着就从包里掏出一包烟丢给了丛辉。
    “哟,谢老板!”小辉一看那景泰蓝色的烟盒,笑得露出八颗大牙。
    “你好,我叫丛辉,以后就是兄弟了。”丛辉装好烟,热情的和思罕身后的三人打招呼,孔雀已经告诉过他跟思罕来的这个三个人要进护卫队了,丛辉不由得就多打量了几眼。
    王峰和赵顺杰长着一张丢人堆里找不出来的大众脸,但浑身那种冷硬的气质还是让他们和常人有些不同,丛辉也不见怪,护卫队里多的是这样的人,但是看到沈诚的时候愣了一下。
    这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寸长的短发,五官深刻俊朗,虽然身材高大精悍,但气质舒朗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温和感,和另外两个锋芒毕露的人比起来甚至让人觉得亲切,但小辉知道,这个人很强,比另外两个强,是真正的深藏不露,重剑无锋。
    丛辉当兵的时候也许是个半吊子,但被孔雀带在身边□□了一年,终于是打通了任督二脉,各方面都有所精进,已非吴下阿蒙了。
    “沈诚。”沈诚跟小辉握了一下手。两只手分开的时候,丛辉两根手指状似无意的从沈诚的掌心虎口划过,这手茧子,没玩坏几把枪真是狗都不信啊。
    退役的散打运动员?你这身份要是真的,老子把屎咬出血来!丛辉那边收到的沈诚三人的身份资料是X省的退役散打运动员,不过人是老板带来的,丛辉不好质疑,只能抬起头给了对方一个‘你老实点’的眼神。
    然而,丛辉一个眼神杀过去,却撞上了沈诚戏谑的眼神,只见沈某人把刚刚被摸过的那只手抬起来轻轻一捻,拇指滑过其余四指头发出几声脆响,嘴角噙着一个颇有深意的笑容。
    我屮艸芔茻!!!小辉的脑海中瞬间被弹幕刷屏,小动作被识破,古铜色的脸庞透出灼热的红色。
    “老板,走吧。”丛辉狠狠瞪了了沈城一眼,转身带着思罕向车子走去。
    思罕自然没发现两人的机锋,不过,王峰和赵顺杰却是有所察觉的。
    “老大,有情况么?”王峰低声问,他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这也是他的身手虽不是最好,却被选上的原因。
    “那个小兵好凶。”沈诚悠然的叹了口气,“他老大估计更凶,我要打报告加工资。”
    王峰:……
    赵顺杰:……
    丛辉开车,思罕坐了副驾驶,其余三人坐在后面。
    G55的后座挺宽敞,沈诚三个高头大马的坐在里面也不显拥挤,沈诚随意打量了一下车内,非常的整洁,前面也没有什么平安结香水座之内国人最爱的摆设,冷硬的黑色内饰,安全带是改装过的,沈诚轻轻屈指弹了一下车门的,全车防弹,连玻璃都是带了夹层的防弹玻璃,这辆车的裸车价将近200万,而这改装费估计还要超过车价。
    壕,真壕!不过这车用在这里倒不真是为了显摆,而是非常务实了,缅北枪支泛滥,绝大部分人的枪法都可以用四个字概括——指东打西。
    后座三人安静的看风景,思罕就和小辉说起了家常。
    对于丛辉,思罕也是非常信任的,这个小兵和那些拿钱做事的雇佣兵不同,这小子是冲着孔雀来的,恐怕就算钱再少,能留在偶像身边也是做梦都能笑醒。思罕了解过,丛辉虽然是农村兵,但家里不缺钱,老爹在村里承包了几十亩土地中果树,每年也是十几二十万的收入,把儿子扔到部队是为了磨练一下,结果,磨练完了这儿子却是死活不回去,气得丛老爹差点偷渡到缅甸抓人。不过就算小辉不差钱,思罕在薪资方面也从不亏待他,毕竟小辉来护卫队也算拿命办事的。
    这些年思家护卫队已经很有名气,普通宵小跟本不敢来打秋风,但在最初的几年也是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当初思罕和孔雀初来缅北,脚跟还没有站稳就常常被人欺到头上了,莫说K19那样的大鳄,就是一般的流寇也敢劫思家的货,那时护卫队只有十几人,孔雀一个人往往分/身乏术,经常这边跟着去押货,转头就有人摸到矿区盗采,终于有一次,为了守住一块刚采出来的春带彩,思家搭上了两条人命,其中一个是孔雀捡来的孤儿,只有十五岁,那孩子至死都抱着那块原石,尸身蜷成穿山甲的模样,把石头抱在怀中,任谁都拿不出来,直到孔雀归来抱起他,那瘦小的身躯才舒展开,沁了血的原石滚落下来,染红了所有人的眼,孔雀一语不发,摸了摸孩子冰凉的脸,抄起两只枪就转身没入了丛林。
    整整四天,孔雀单枪匹马灭掉了周边三个小武装,那是一场悄无声息地杀戮,侥幸逃生的人把他的恐惧带到了缅北的每一个角落,从此让人想起,孔雀除了华美的羽翼还是媲美鹰隼的猛禽,同样,这个以孔雀命名的男人也绝不是可以欺辱的,从此,思家算是在缅北站稳了脚跟。
    小辉开车不如孔雀那般生猛,比往常完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矿区。负责守卫的队员看见那辆熟悉的G55,连忙传令打开了大门,车子开进矿区后又缓缓合上。
    沈诚一路观察着,发现安保非常的周全,巡逻中的人员身上没有一丝私人武装的懒惫,监视器并不是很多,但位置绝佳,覆盖了整个生活和仓储区,一切都井井有条的让处女座都挑不出错了,让这个有些荒凉的矿区颇有几分军事堡垒的风采。
    车子没有开进生活区,而是先到了办公区。
    思罕把人引进了办公室,刚刚就有队员告诉思罕孔雀带队去附近的村子采购还没有回来。这人住哪儿,有些什么规矩这还要孔雀来安排,思罕近两年已经不常呆在缅北了,一方面是把投资重心转回了国内,一方面是想多陪陪爱人。思罕的爱人秦小川是个乡村医生,按说以思罕的身家他的爱人远不必吃这走村串寨的苦,但秦小川却甘之如饴,这几年思罕也在医疗卫生方面投资了近千万,为博佳人一笑,也造福了一方百姓。
    沈诚和思罕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将近下午五点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阵喧哗。
    “一定是老大回来了!老大~~~”丛辉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
    “见笑,这应该叫……脑残粉吧。”思罕一脸忍俊不禁,这个丛辉要不是个直的,思罕都快要怀疑他了。
    可是没有一分钟,丛辉又脸色大变的冲了回来。
    “老板,老大他们回来的路上遇到老虎了!!”小辉的一双眼睛瞪得滚圆,一副自己也难以置信的表情。缅甸有虎不奇怪,但出现在矿区却是第一次,按理说,野生动物会主动避开人群的。
    “伤人了么?”思罕一听猛地站了起来。
    “阿昌被挠了一爪子,老大先送他去队医那里了。”小辉说。
    “去看看。”思罕眉头一皱就向外走去。
    沈诚三人相视一眼,也起身跟了出去,猛兽的反常出现也许是栖息地被扰,当地人一般会避开这些地方,会进去的,多半不是当地人,也许就是他们要找的那些人。
    几人刚走出办公区就看见一群人抬着一张担架匆匆走过,担架上的人双手护在腰部,看着神智还算清醒,但是从沿路淅淅沥沥滴下的血迹来看,伤得着实不轻。
    其他人都在注意伤员,而沈诚第一眼看到的却是走在担架边的高大身影,黑色的作战裤,同色的背心紧贴上身,勾勒出明朗的肌肉线条,不虬结却精干有力,鹤立鸡群的身高把周围的人都比下半个头去,看样子和自己差不多高,他手上提着一把枪,一般人拿着枪总有一种不安定的感觉,毕竟那是凶器,但□□被这人握住的时候,却有一种驯服的感觉,很奇妙的和谐感。
    “孔雀。”思罕冲着走过的那队人喊了一声。
    被沈诚注意的那个背影闻声一顿,停下疾行的脚步侧过身看过来。
    逆光的夕阳下,沈诚并没有看清那人的样子,只看见了被绚烂的热带阳光勾勒出来的一个雕塑般流畅的侧影。
    作者有话要说:
    以前是周末不更,现在是只有周末才能上网,悲了个催的,赶紧修电脑去了……
    
    第6章 初来
    
    因为孔雀示意没有什么大问题,所以思罕又领着沈诚三人回到了办公室。
    “思老板,这附近经常有老虎出没么?”沈诚问。
    “没有吧,至少我来的这些年没有,西南部可能会有,老虎的话,整个缅甸也没有多少了。”思罕想了想说。缅甸的野生动物保护做的不算好,国内虽然也有不少不足,不过至少如果野生动物破坏了牲畜或庄稼的话,这部分是由国家赔偿的,所以山民对野生动物还算宽容,而缅甸就不一定了,进村偷猎的猛兽十有八/九会被打死,所以野生动物轻易不靠近人类聚居地,像国内那样生病的大熊猫下山求助人类的情况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沈诚和王峰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有了计较。
    丛辉从孔雀回来就跟去做他忠诚的小尾巴了,大约过了十来分钟才又回来。
    “老板,孔雀哥说他一会儿就过来,让我问问要不要让厨房单独做一桌给三位接风。”丛辉说着看了沈诚三人一眼。
    “不客气了,和大伙吃一样的吧。”思罕还没有开口,沈诚就笑着把话接了过去,让大老板接风,这入伙仪式也太高调了。
    “那好吧。小辉,你让厨房把今天做的菜一样端一份到办公室就行了,另外,你去我屋里拿瓶酒过来。”思罕想了想也明白了沈诚的顾虑,吩咐完了小辉又对沈诚笑道:“那就在这里随便吃点吧,就孔雀我们几个,方便说话。”
    沈诚笑着点了点头。
    小辉照吩咐去准备晚餐,不一会儿,孔雀出现在了办公室门口,已经换了一身衣服,黑色的短袖衬衫,深色的直筒牛仔裤,愈发显得身材修长挺拔,和方才的悍勇精干比起来多了几分沉静。
    “大哥。”孔雀先和思罕打了个招呼,又对沈诚三人点了点头。
    王峰和赵顺杰也对他点了点头,这两人也属于表情肌僵硬的,只有沈诚回敬了他一个明朗的笑容,那笑容里的糖度过高,孔雀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只能默默地转开视线。
    日落的时候,小辉带着几个人端着七八盘菜送了进来,矿上的菜色也非常简单,大锅菜,味道说不上多好,倒也有肉有蛋,蔬菜也新鲜,白饭管够,填饱肚子是没有问题,沈诚他们自然是不挑的,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生蚯蚓都能算一顿,有口热食就算珍馐了。桌上最好的是思老板的酒,茅台一瓶,不过只有四个人喝,孔雀没喝,其他人觥筹交错的时候,他端着他那只比别人大一圈的碗,吃得安静而迅速。
    吃饭的时候主要是思罕在招呼沈诚三人,孔雀只是沉默的吃东西,只在思罕问到他的时候才简略的说两句,他的声色低沉,有一种大提琴般的流畅,听着非常舒服。沈诚不动声色的观察了一阵,得出的结论是——局里档案上那张照片谁拍的?毕加索么?
    “沈先生,我明天要回趟昔马,然后就直接飞新加坡了,你们的事情刚刚也和孔雀说过了,他会配合你们的,你们安心住下就是了。”快吃完饭的时候,思罕对沈诚说道。
    “大哥,我明天送你过去。”孔雀听思罕明天就要走也没有太意外,思罕现在忙着产业多元化,天南海北的跑,而秦小川却是一心一意呆在昔马,两人都理解和支持对方,可毕竟聚少离多,一不小心就相思成灾,所以但凡有机会能见一面都是不能放过的,思罕人都到缅北了,离昔马也就几百公里,自然是要去看看爱人的。
    “那好吧。那沈先生你们明天就休整一下,孔雀会尽快回来。”思罕本来想让小辉送他就可以,可是想了想还是让孔雀送稳妥些,而且他也想带孔雀过去让小川给做顿好吃的,孔雀这人看着无欲无求的,可思罕知道,他除了喜欢枪,还喜欢吃秦小川做的菜,虽然他自己没说过,可是吃饭时那格外专注的神情可骗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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