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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鬼才恋爱 作者:方巾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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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前世今生 都市情缘

 
文案
 
青年李溪为挚爱之人的背叛选择死亡。
本以为可以脱离痛苦一了百了,却未想等待他的是另一段“鬼生”。
一个是未曾放下的初恋,一个是冥府鬼魅的阎王,一个是老妈子一样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之人,李溪成为鬼魂之后才开始的爱情该何去何从?
明明过着最普通的生活,平静的表面下却渐渐露出悬疑的信号,面对着这阴错阳差的缘,他又该如何自处?
算了,受着吧,找个可爱的小鬼一起疯一下!那些不能看透的天意虽然遗憾,但仍相信爱情,仍相信有人会将他护在怀中,就算变成游魂也能爱他宠他,成为他可以安心信赖的恋爱对象!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溪,颜叶,年润生,琰魔 ┃ 配角:木雨轩,颜石等 ┃ 其它:
 
  ☆、李溪篇:勿流连
 
  我自杀了,在润生的私人酒窖里。
  润生对我真的很好,管吃管住却不限制我的自由,让我能依然能混迹在各种娱乐会所,做这个圈子里的风云人物。
  但是再怎么风云我也已经是个28岁的老人了,老得每次想起那个人来就觉得满心羞耻和绝望。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在咬润生喉结,惹得他揪住我的头发跟我亲吻。
  他常常放下公司和帮里的事务跟我进酒吧,杯子里的液体永远都像热带雨林里的蛇一样色彩鲜艳而又斑斓,而我的杯子里却永远都是纯色透明的伏特加。
  润生说总有一天他会趁我醉倒把我给办了,我只是摇摇头,继续将杯中的液体往喉咙里灌。
  通常这个时候润生都会用那种见到百万金条那样的眼光盯着我,嘴里喃喃地说我脖子的曲线好看到让他想吞掉我。
  我透过透明的液体对他眨眨眼,晃动的液体将那糜烂的灯光展现得更加诡异。
  我知道我长得好看,我皮肤白皙,身材纤细,是润生这些大个子喜欢的类型。
  然而我却不敢再造次,因为我已经28岁了。
  18岁已经有人放弃我,28岁的我就更不会被人长久宠着。
  作为一位“性取向扭曲患者”-这是那人给我的定义-我将自己掩藏得很好,不论是在工作室还是在家里,人人都当我是个充满艺术气质的直男,只是太过文艺有点多愁善感而已。
  润生说我太卑鄙,迷惑着一帮男人,还霸占着一帮女人。
  然而这些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只爱那人,天下众生芸芸,我只要那人的爱。
  时间像个赶着去投胎的鬼魂,丝毫不给人缓冲的机会,待我稍微从悲伤中走出,才发觉离和那人断绝关系的那年,已经又过去8年。
  现在的网络发达,不知道什么时候,诞生了“男神”这个词,到处都可见小丫头们在新生代男星微博上留言。
  “男神我爱你!”
  “男神一生推!”
  甚至还有“男神生一堆!”
  我笑得将嘴里的伏尔加喷得满屏都是。
  他们要是能生一堆还有你们什么事?
  但我也很喜欢这些男星,因为可以缓解我心内的焦虑。我实在不愿承认自己十多年了却忘不了一个人,走不出他给的阴影只傻兮兮地白白浪费青春。
  身边的男人们但凡到了这个年纪都退了圈子娶妻生子,不管喜不喜欢,甘不甘心,好歹有个归宿。而我,就像被人永远扔在了18岁那个想起来就会流泪的大学一年级里。
  我一直认为28岁以上的男人都很老,老得让人厌恶。他们的皮肤开始松弛,脸上的法令纹越来越深,耷拉着像哈巴狗的脸,肚子往往微微鼓起,从里面仿佛透着一股死丧之气,在16、7岁的嫩孩子面前不是以金钱利诱就是像只哈巴狗一样哄着,就为了得到那点快乐。
  而一转眼,我也已经到了这个年纪再过几年我会不会也变成一只只能用金钱留人的哈巴狗呢?
  在我也是只嫩生生的小龙虾的时候我隐藏了自己,我不要钱不要利,放出狠话不跟28岁以上的男人交往,没想到却因此名揚这个圈子。
  跟我玩过的孩子都会恨我,说我完全不给他们机会。没能跟我玩的大叔都嫌我太高贵冷艳,甚至有人曾经将我绑架,要和很多人一起把我给办了。
  然而他们来办我的时候我咬舌自尽了,流出的血顺着下巴滴到地上,发出“嗒嗒”的声音。
  本来在这个圈子,大家就都是来找乐子的,没有人真的喜欢将事情弄到难看的境地。
  所以我逃脱了,但自那以后要跟我交往的男人却越来越多了。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永远都不能太主动,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太轻易让人得到,就会被狠狠推开。
  今天我没有找人和我滚床单,因为我的床已经被我吐出的东西弄得一团糟了。
  我每天对酒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润生已经被我气到不再理我,而我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摆脱这个老妈子,随心所欲地喝个天昏地暗。
  也是我手贱,今天好死不死将那人的QQ号码搜寻了一遍。
  他的头像就那样直截了当地跳入我的眼中,给我来了个当头一棒。
  依旧是那么帅气的脸,薄薄的嘴唇微微向上弯起,形成一个略带调皮的笑容,就像12年前一样。
  这个家伙总是能让我心塞,随随便便做出的一件事都能伤到我。比如从来都不换QQ头像这件事情,只凭空勾得人流连往事,不可自拔。
  QQ这种东西,对于没有故事的人来说,只是一个聊天工具,当然在我们那个时候还可以用来体现一下自己的时髦,而对于情感绵延不绝,烦恼如青丝缠绕的我来说,则是一种心情的爆发口,我每天更新签名更得很勤,只为发泄情绪。
  但那个人却不是一个将心情大喇喇暴露在QQ签名上的人,因为他总有能力让自活得安逸又满足,才不会有那么多需要发泄的小情绪。
  所以我能想象现在他的境况,也许这条新的签名就是他女人翘着纤指一个字一个字按出来的。
  “终于结婚了,亲爱的,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吞了一口酒,恭喜恭喜,亲爱的,cheers!
  恍惚中又想起那年,刚从乡下考入县城的我内心自卑得像只丑小鸭,有一天,在回家必经的那条小巷,那人走在我前面,突然停下,转过身来展开一个调皮的笑颜。
  他说:“喂,你快点啊,我在等你。”
  昏暗的巷子中有着黯淡的灯光,夏日夜晚独特触感的微风拂过我的皮肤,他的脸被朦朦胧胧的灯光围绕,仿若天神降临般。
  现在想想真是狗血的剧情,情窦初开的年纪总是容易被某个人一两次的主动示好所蛊惑,然后整个青春万劫不复。
  我和他一起走过了整个初中,自卑的我总是容易羞涩,不敢和他对视,不敢主动和他讲话,只是在他说饿时将早餐分给他,为了掩藏心意还要同时分给他同桌,那个时候他们都坐在我的后面。
  每天上课我都偷偷扭头姿势艰难地偷看他,他总爱穿纯白的衣服,牛奶一般的颜色,干净而又温暖,骨骼锋利的身子坐得端端正正,却总能接上老师们的话头讲几个笑话,幽默得像个魔术师一样。
  润生说上帝肯定原本是想让我做个女生,因为我的多愁善感已经到了变为才华的地步。
  我将那绵绵不绝的想法和情感注入画中,这也成了我多年以后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然而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种感性对我来说是毁灭性的,因为我对他的那种喜欢,就像在发酵一般渐渐膨胀。
  那个时候他还不熟悉我,我也不敢和他走太近,情感涌动的时候我就爱去找一些言情小说来看,将里面的主角换成我和他。
  我每天每天地看着他,心情不好就看小说和名画,后来又渐渐加入了漫画。
  小说的情节总是那么诱人,你以为不喜欢你的人,通常最后都爱你爱得愿意为你付出一切,而漫画更是情节虚幻唯美到让人沉迷。
  我将这一切和他一起深深地刻进了骨髓里,对他的执念越来越深,直到后来,甚至觉得这个世界只有我才真正理解什么叫男神。
  男神男神,他,就是我的神。
  我记得想着他的笑颜释放的第一次,记得从别人口中知道他也开始看岛国动作片。我甚至记得他的初恋,那个女孩现在还是我的异性好友之一,只是我不再向她询问关于他的事情。
  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那么胆怯,就连说他的名字时都要小心翼翼地想办法让自己显得正常些。
  谁也不会想到,这么纯情的我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就通过实战参透了那么多滚床单的细节要领,不管这实战是来自男人还是女人。
  他说得不对,我不是“性取向扭曲患者”,我单纯的只是一个神经病而已,现在就算叫我和陌生人一起,我也能够做出乐子。
  润生说我极端主义,只是初恋遭受了那么一点点挫折而已就把自己搞得要死要活。
  可是他不明白我,不明白我的身体,不明白我的心。他不知道我的每一个细胞,即使和无数男女零距离接触过也还是干渴着,我的每一次心跳都因为没有感受到那人在身边而刺痛。
  我是如此渴望着他,我想要触碰他,想要和他紧紧相拥,想要将自己整个人都和他的身体融化在一起。谁叫他,如此霸占着我的青春。
  我知道我又醉了所以才会看到他,他和他的女人在教堂里拥吻,锋利的骨骼传达出能够保护任何人的强大气场。
  他也已经28岁了啊,他和他的女人,从大一恋到现在,长情陪伴,不离不弃,婚姻也只是个过场吧?
  不愧是我选中的男人啊,如此专一善良。
  我记得有一首歌的歌词是这样写的:“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
  多么符合我心境的歌词,那人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深深地俘虏着我这颗固执的心灵。
  润生说,我的初恋是个劫数,我告诉他,如果没有这个劫数,我宁愿没有活过。
  我想起某天,大学里面办了个烟火晚会,我看着那璀璨明亮的花火,越看越想那个人。于是在我怎么看男男欢爱片也解决不了自己的欲望时,我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情书,用QQ给他发了过去。
  他在另外的城市,虽然高考填志愿时偷偷看了他的志愿表,但命运弄人,我再怎么追赶他的脚步也还是未能继续待在他的身边。
  我忐忑地等待他的回复,这家伙最近迷上了网游,所以天天上网,回复得那叫一个快:“你在开玩笑么?我不太喜欢性取向扭曲患者,我只把你当朋友,呃,或者说兄弟。”
  我笑着下线,想着:“啊,这家伙还是这么绅士又贴心啊,明明只当做是朋友,却硬要说是兄弟。”
  我以为事情会这样结束,却没想到狗血的还在后面。那天以后,他居然频繁地找我聊天。
  QQ,短信,电话,每天都不少,我都觉得自己要醉了。
  头天晚上在被窝里流的眼泪就像白流一般,我每天乐呵得像只被花蜜喂得饱饱的蝴蝶。
  于是我的感性又出来了,我问他可否帮我买个戒指,没想到他欣然应允。
  等戒指的过程幸福得让我每天嘴巴都合不拢,对待班上的同学也热情许多,也渐渐看出了一些人对我露出的□□。也许堕落的一切条件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渐渐具备,然而太过快乐的我根本没心思去关心这些问题,每天只和他聊着戒指的材料和款型。
  几天之后,戒指被他寄了过来,我居然可耻地在寝室里哭得像个娘们。纯银的戒指被我套在左手无名指上闪闪发光,我像一个将要出嫁的女人一样,心里洋溢着幸福柔软的情绪。
  我对他说:“谢谢你,我很幸福。”
  他给我回复:“应该等放假见面再给你的,要不要我单膝跪地?”
  于是我又哭了一晚上。
  一个学期而已,我画了很多画,和他隔空交流的这些天是我最幸福的时光,我的灵感就像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名气也在系里传得越来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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