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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不了手 作者:天籁纸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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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耽美 都市

  他呆滞了几秒,终于笑了起来:“简教授,这种道理不用你教我。”
  身为这一类型的人,最大的悲哀概就是将目光停留在异性恋身上。这是比婚外恋还要绝望的感情。因为哪怕对方身边没有人陪伴,也绝不会接受你的青睐。
  从高中时期就早已意识到的道理,不需要你来教我。
  简森的眼神冷漠:“我没兴趣教你。”
  “那就少说几句,按理说我们高中时我比你高两届,你要懂得尊重学长。”
  这些年来,已不知曾告诉自己多少次,放弃吧,他是异性恋。
  是真的做到了。想要试着像个正常人一样结婚生子,让这段感情埋没在人生的荒漠中。
  简森毫不客气地还击:“原来如此,学长的职责就是夺人所爱么。” 
  “这种事该怪你自己看不好女人。”
  当时是我疯了,得知你们考虑结婚的事什么也无法思考,就只想着破坏你们。如果是换作现在,我一定能承受得住,能祝福你。
  或许吧。
  等了很久没得到简森的回答,酒精也更加上脑了,虞子寒摆了摆手,压抑着想呕吐的冲动:“算了,和你吵我也觉得浪费时间。你是客人,今天我让着你。”
  他想要逃开,但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跌倒。这时一双胳膊伸过来,接住了他。他睁大眼,很快意识到自己置身于简森的臂弯中,惊愕地抬头看着简森。
  “其实今天晚上心里很难过吧。”简森还是一脸的漠然,“没见成熟多少,爱逞强的毛病还是一点没变。”
  “你懂什么。”
  “你喝多了,我扶你出去。”
  高中时期,自己也曾经这样被他扶着走过。当时自己打篮球摔着了膝盖,血流不止的情况下,他似乎很担心,把自己这样从篮球场上扶到了医药室。那一路上阳光明媚,像是金色的薄雾一样描绘着他的脸。意识到自己却无法拥抱他的那一瞬,也终于明白了这份感情只能有悲哀的结局。
  “随便。我不会谢你的。”虞子寒不耐烦地皱着眉头。
  说要放手却一而再再而三食言,这样拖泥带水,真是令自己都感到厌烦。
  就算是我贱好了。 
  *********
  这一年的夏季来得特别迟。翌日的早上,窗外仍有雾气凝结在山坡上。成片的草木到淡色天空之间好像只有毫无痕迹的过度。阳光在云层的罅隙间流连,终于姗姗进入简森的房间,像是水流一般溯源侵蚀了主人雕刻般的容颜。简森揉了揉眼睛,习惯性地伸手去床头柜上摸眼镜,却发现胳膊上枕着一个小小的头颅。
  虞子寒裸着上半身,就像个初生的婴儿般蜷缩着身体,舒服地躺在他的胳膊上。看着自己脱到敞开的衬衫,简森想起了昨晚发生的事:一出东虞公馆虞子寒就一直在发酒疯,无论自己怎么问,他都不交代自己住在哪里。把他就这样扔在路边,他反倒真的就直接睡在大街上。妹妹也不知去了哪里,简森只能把他带回家里,等他酒醒。他很自觉地倒在自己床上睡死过去。强迫摇晃他想把他叫起来,他却往两人身上吐了一身的酒水。很显然这人不注重饮食,酒水里一点食物渣都没有。只不过一路上这样折腾身上已经很脏了,简森干脆把他衣服脱了让他睡地铺,他却像是哈巴狗一样在自己脱衣服的时候跳到了床上,如同巨大的重石压住自己的胳膊睡下去。只要自己拔出手来,他就会大哭不止。大半夜的爸妈都睡着了,简森迫于无奈,只能充当母亲和枕头的角色哄他睡着……就这样一个晚上过去,右手胳膊上血流不通,已完全麻痹了。
  真是人不可貌相。平时看上去挺傲慢的一个人,酒品竟然会这样差。而且连晚饭都不吃就喝了这么多酒,难怪身上肌肉不够厚,摸起来略显硌手。而他的手真如他的微信头像一样,手指长长的,毫无瑕疵。顺着那只手看上去,手臂也不怎么粗。记得以前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和他差不多高,身材也相当,没想到之后他竟再也不长了,还是和以前一样。简森看着自己健壮的臂膀,心中有着近乎轻蔑的得意。他伸开手掌,握住虞子寒的手腕,压在一侧——跟他扳手劲,肯定一下就可以把他撂倒。
  被当成娃娃般摆弄的虞子寒没有察觉半点动静,简森越是摆弄他,他反而越不耐烦地皱着眉,一头钻到简森怀里去。那张美丽的脸埋入自己胸口,两人肌肤相触的瞬间,简森轻抽了一口气,好像浑身上下的肌肉都僵硬了。他的心脏咚咚跳了好一会儿才渐渐缓和。然后,心情竟无理由变得雀跃起来。这是即便是恋爱也不曾有过的感觉。就像是第一次在赛场上投中三分球,第一次看见自己喜欢的球队获胜,第一次数学考一百分,第一次买到喜欢的赛车玩具,第一次和学长投机聊到半夜……他终于想起以前和虞子寒相处原来是很快乐的,每一次见面心情都会像夏季一样明媚灿烂。
  他曾一心认定他们会是一辈子的好兄弟,还对学长说:“你篮球没我打得好,但成绩方面我得像你学习。你志愿填什么大学,我就去什么大学,我老婆说她和我一样,我去哪她就去哪。”——当时他才交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认定了自己什么都有了。但没想到说这句话之后不过一个月,虞子寒就彻底失去了音讯。他只从高年级的学长那里听说虞子寒出国留学了,却连对方一条告别的短信都没有收到。当时自己受到打击太大,每天心情都很低落,没过多久和女友就分手了。
  这人消失得如此突然,居然还有脸回来,还有脸抢自己后来的女友,不管是不是他愿意的,也让自己失恋两次了,真算是一朵奇葩——这样的想法,让自己压住虞子寒手腕的手更用力了一些。
  干脆趁他睡的时候,把他捆起来揍一顿。
  只是,还没付诸行动,虞子寒的睫毛微微颤了一下,带着水光的眼睛就睁开了一半,定定地看着他。
 
    ☆、Part 4
 
  他听见钟表滴答滴答响了数次,两个人却像是定格一样对望着。虞子寒转眼看见自己被压住的手,张了张嘴,却好像紧张得完全说不出话来。简森这才松开他:“你还睡得真够死的。”
  他抽回自己的手,猛地坐起来背对简森:“我,我这是在哪里?”
  “我家。”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说呢。”简森把床头的衬衫丢到他身上,戴上眼镜,“你裹着被子做什么?还怕我家有女色狼偷袭你?”
  他只是依然卷着被子抖了抖自己的衬衫:“这衣服太脏了,没法穿。”
  “那就先穿我的。”简森从柜子里抽出一件衬衫,又扔到他身上。
  奇怪的是,一向嘴硬的虞子寒竟没有恶言相向,只是默默地解开衬衫的扣子,套在身上。不知不觉的,一抹粉色悄然爬上了耳根。而他穿好衣服的效果正好是简森想要的——袖子长了一大截,肩膀也松松垮垮的,简直就像女孩子穿男友的衣服一样。
  就好像把他羞辱了一顿一样,简森嘴角微扬:“学长好像真是一点都没变。”
  “那是你太大只了。”语气虽然淡漠,虞子寒的脸却更红了。
  真奇怪,现在的女人都喜欢这类型的么?他和高中时一样,还是刚刚到一米八的样子,整个人却比自己小一个号。
  不管怎么说,穿着普通衬衫的虞子寒看上去确实比开跑车那次顺眼多了。印象中的学长一直是这个样子,脾气是怪了点,但黑发白衫,轮廓秀美,肌肤如雪,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无比干净,外形几乎可以用“清纯”这种奇怪的字眼形容。原来他的改变不过是自己的错觉。学长不管过多少年还是学长。简森笑了笑,绕过他去了客厅。
  本想找母亲做点早餐,却发现一家人都不在。空着肚子回来,他对虞子寒说:“家里没人,我要下楼吃早餐了。”
  “早餐我做吧,我不喜欢在外面吃。”
  找到他家厨房,虞子寒拿出平底锅、油瓶和鸡蛋,点火,熟练地煎鸡蛋。看着他一气呵成的动作,简森倚在门上,饶有兴致地说:“你还会做饭?”
  “只要是你想得到的,没我不能做的。”
  虞子寒回答得顺口,连头也没抬。简森看见的,却是他低垂脑袋时衬衫和碎发间露出的一截后颈肌肤。
  是不是男人一旦做出女性化的行为诸如下厨,也会让人把他错看成女性?
  从刚才开始就察觉到了,那种把他压制在床上的冲动,并不是真的想揍他。
  简森的眉心渐渐紧蹙,目光也从那截后颈转移到了被衬衣盖了大半、被长裤紧裹的臀部。
  *********
  是怎么和简森重新变回朋友的,虞子寒自己也不知道。
  大概是东虞公馆那一次简雯雯和暗恋的男生有了圆满结局,作为哥哥简森觉得愧对被甩掉的自己,所以也就不计前嫌和自己多联络了几次。二人的爱好还是和以前一样是那么臭味相投,讨论了几次篮球赛以后,就真的去看了现场版的。因为家族势力的缘故,他还要来了简森最喜欢球星的签名篮球。他到现在都记得简森抱着篮球的样子——虽然没有明显大笑,却一直像个初读地图的小孩子一样细细观摩着篮球上的纹理,还认真地说:“这东西是有收藏价值。”看见简森如此喜欢,他的内心却比简森还要开心几百倍。
  然后,之前要放弃这个人的想法也渐渐淡去。反正他现在没有女朋友,能享受当下也不错。以后哪怕会受伤……唉,以后再说吧。
  既然又重新见到简森,自己是没什么心思再去相亲了。现在当务之急,是不可以让他发现自己的性取向。邀请简森来家里玩之前,他删掉了所有QQ上、手机上、甚至邮箱里的聊天记录,清除了电脑上的历史浏览记录,把家里和伴侣们经常玩的玩具统统装进保险柜,柜子里某些衣裤装到正常衣物后面,外文原版杂志《Advocate》和《Freshmen》也赶紧塞进垃圾桶。
  确认一切无误后,门铃也正好响了。门外传来豌豆汪汪的叫声,虞子寒对着镜子露出正经的目光,最后一次洗脑着说:“I’m so straight.”然后笑着打开家门。
  “你微信上的不是一只小狗么,怎么长这么大了?”院子里的简森被巨型牧羊犬不屈不挠地吊着。豌豆使劲摇着尾巴,唾液顺着舌头流了简森满身。它似乎很喜欢简森。
  “豌豆,没礼貌,下来!”
  “豌豆……”简森看看牧羊犬,又看看虞子寒,一向严肃的脸上竟露出了温暖的笑容,“这也叫豌豆?”
  “相信我,它刚到我家的时候绝对配得起这个名字。”
  简森第一次来家里,虞子寒原本有些紧张,但有了豌豆做调剂,心情也放松很多了。他把袖子挽到手腕,蹲下来揉了揉豌豆的脑袋,笑道:“豌豆,告诉简森叔叔,你以前是不是小小的?”
  豌豆吐着舌头舔了他一脸口水。养了它这么多年,虞子寒竟在这时忘记它人来疯的特质,赶紧擦掉脸上的口水:“喂,你是不是不听话了,坐下!”遗憾的是豌豆更激动了,直接把他扑倒在地上。
  被这条笨狗折磨了很久,最后还是简森把他从它的魔爪中解救出来——简森丢了东西引豌豆跑开,然后伸手去把他拉起来。可更尴尬的是,因为刚才蹲下太久,起身时他竟眼冒金星站不住脚了。他晃了两下,想要站稳,腰却被简森扶住。
  很明显简森只是单纯想让他站稳,没有别的意思,所以只是轻轻扶了一下就撤离了。但是从那一刻开始,被触摸的地方就像是一道新愈的伤疤,变得即敏感又脆弱。
  简森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人。也是从简森之后,他发现了相较于美貌的女人,美貌的男人更加吸引自己。这么多年里,他曾经交过无数个男友。不管是在哪个圈子里,他这样的男人总是格外讨人喜欢的。所以他有大把的机会去选择各式各样优秀的恋人。他无数次陷入情网,又无数次在热恋中拿男友与简森做比较,得出的结论一般都是现任男友比简森好,珍惜当下才是自己应该做的。
  可是,这样的比较却从来不曾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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