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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二十四 作者:枕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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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边缘恋歌

  “你看着我,好好看着我的脸。”他轻声说。
  “你……唔”
  他俯下身来,不容抗拒的堵住我的嘴唇。先是嘴唇,后是舌头,那种不顾一切激烈又温柔的吻让我忍不住想要逃离。
  他简直就像一头野兽。
  我怎么挣都挣不开,只能任由他压在我身上。他抬起手把我的双手分别禁锢在头的两侧,并不抬头,脖间一湿,我忍不住颤抖。他开始吻我的脖颈,一下一下非常耐心,然后是喉结。偶尔他用牙齿轻轻啃咬。
  “白经远……先放开我……恩”他又开始吻我,我又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脸颊越来越烫。
  他的吻变得温柔,力气却没有变小。
  他抬起头,用那双深邃的眼睛盯住我。那双眼睛,闪动着一些陌生又熟悉的东西。我被他吻得喘不过气来,微微喘息。
  “苏惟光。”他叫我的名字,声音在寂静的夜晚里显得很温柔,又有点飘渺。
  “刚回国见你的那次我就发现了,”他的嘴唇轻柔的摸索我的锁骨,轻轻摩挲,“我一直奇怪,明明是那么多年没见的人,明明不过是朋友,为什么会给我那种感觉。”
  我在一片混沌中清醒过来,睁大眼睛看着他。
  “真是难以置信。”他低沉的笑了一声,“我当时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完全不知道。”
  他稍微侧身将我往一侧移动,手指从我的后颈一路向下,滑落到背部,指尖掠过的时候我禁不住身体往前缩了一下,他似乎知道一般环住我的腰部。
  “然后乔藏回来的时候,我突然间发现他身上没有我要的那种东西。而我,已经记不起是因为什么和他在一起了。”他说完抱着我坐起来。
  “老实说我很困惑,见到你的时候想把你当朋友,但是潜意识里又觉得不是,”他说,“所以,那时候对你做了那种事,还会差一点控制不住。”
  我没想到他会一下说这么多话,意外的说不出话来,只能看着他。
  “你和乔藏……”
  “上次之后我们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在一起。他有另喜欢的人,他找我复合,是为了让那个人生气。仅此而已。”
  “你为什么不说呢?开始告诉我的话,就不会是现在的样子。”我还是忍不住说。
  他松开了我,调整了一下位置,这个位置使我们面对面。
  “我也很迷茫,可以说,如果不是上次分开了,我还不知道自己原来是这样的想法。”他叹息,语气里有淡淡的释然。
  心里瞬间涌上的那种感觉,就是失而复得的欣喜吗?我是不是也可以认为,面前这个嗓音低沉一脸温柔的男人,并非无情?
  我转过头避开他的眼睛,盯着山上某处,半晌无语,心里却像是惊涛骇浪一般,波澜涌起。
  火还烧着,一簇簇的亮,在黑夜里噼啪作响。
  我生来是敏感的人,很多事想着想着就变了味道。而他,天生的冷情,天生的……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一点也不想喜欢上他,这样我就不用这么辛苦,这么胆战心惊了。我坐在火焰的一头苦笑一下,知道自己是真的要跳进火坑了。
  这是我的选择。
  我吻了他。
  这一次不是被强迫,也不是偶然,这是我第一次毫无犹豫之心、坦荡地吻他。没办法,就算是火坑,我也只能跳下去了。
  他看着我,眼中慢慢浮上一层笑意。
  只剩下两听啤酒,他递给我一听,自己拉开一听。
  刚才那个吻,还带着啤酒的苦涩和清香,混合着夜风,悄悄钻进心里某个角落。而此时此刻,我也拉开啤酒,两个人一同畅饮。
  “怎么会是你。”他透过火光望着我,轻声自语,然后把啤酒一饮而尽。
  我也想说,怎么会是你。想来想去,却终于笑出了声。
  “我也想知道。”我说。
  结果我又搬回了白经远的家,这种事情,没什么好解释的。不过就是转了一个圈,然后回到最初的时候。尽管我们还是没有明确的说出那句话,但是自从那个山顶之夜过去后,一切都显得不一样了。
  乔藏最终还是飞回了加拿大,果然没有一丝的不情愿或者是介意,去送机的时候还冲我和白经远笑的别有深意。
  他是个好人,尽管我们并不合适。临走的时候,乔藏对我这样说。
  而我听到他这样说,也只是一笑而过。他是想暗示我什么呢?他和白经远不合适,那么我呢?这是没有人能知道的事情,而我们,也不过是走一步看一步了。生活像是从别处偷来的,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的珍贵短暂。大多时候只是静静的看着他,都会觉得自己很奢侈。
  没有明天,只有当下。
  “你喜不喜欢这样的感觉,质朴一点?”他问我。
  他最近在为一家准备开分店的私企设计室内,那是一家艺术文化公司,不同于一般搞艺术的人,该公司的老板十分的内敛,是个肃穆而不苟言笑的人。他喜欢简单明快一些的风格,这种类型恶设计看似容易,其实要在质朴中找出独一无二的感觉和心意,却又是十分不容易的。
  我端详了一下他绘制的图片,思考了一下才说:“我个人觉得挺好的,但是颜色是不是太素了,只以白色和米黄为主,略微单调了一些。虽然说质朴未尝不好,但是考虑到他公司的属性,并不是十分的妥当。”
  他微微一笑。
  “如果他个人比较执着,也可以和他商量一下,最好说服他换一换。只关注设计,已经很好了,也符合他的要求。”我说。
  “恩。你和我想的一样,颜色是他挑选的,我准备去和他商量一下可不可以换一下颜色,他如果非要坚持的话,我也没有办法。”话如此说,但是他本人却没有表现出任何一点的苦恼,很淡然的,胸有成竹的样子。
  “那就好,希望他能同意吧。”
  过了一会,他坐在椅子上靠过来,他头离我离得很近。我听见他温柔的呼吸声。
  “有你在真是太好了,惟光。”他揽过我的头靠在他身上。我停下了翻动书页的手指,慢慢的,慢慢的,摸了摸他的头发。他握住我的手,手掌灼热宽厚。
  “你想吃什么,正好今天是星期六,时间比较充裕,可以多做几样菜。”
  “我们出去吃,我知道这里一家很好吃的小吃街,我们一起去吃烧烤怎么样,那里的麻辣小龙虾很好吃。”他微微笑着,看着我的眼睛。
  “好啊,这样我就不用做了。”我从来不吃辣,但还是笑着说。
  这是在一起的第三个月,跟他住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逐渐摸清了他的作息和习惯。比如说,早晨六点半准时会起床,然后慢跑散步半小时。晚上一般是十一点左右睡觉,不喝茶,喜欢咖啡和温开水。睡觉的时候习惯身子冲着外面,侧卧的姿势。吃饭口味偏重,喜欢辣食,喜欢甜点,略微挑食。
  我习惯比他晚睡,以此证明自己真实的存在,存在于这段关系之中。害怕消失和幻灭,在每个深夜来临的时候,望着他安静略带稚气的侧脸,体会着他身上独特的清朗与阳刚气质,才能告诉自己,这个男人,在眼下是属于自己的。
  没有人知道永远的界限,也许明天就是挥手作别。我不想蹉跎了那么多年之后依旧与他擦肩而过,因此,即便是昙花一现的相守,也是值得的。
  有一天,我从被子里露出头,看见他的眼睛睁着,毫不迟疑的望着我,或者说是凝视。我很奇怪自己用了这样的描述,但是那种眼神,确实是会让人产生错觉。
  “怎么了?”我问,想要活动一下手臂,发现被他用力的拥住。
  他不说话,只是在我的颈侧印下密密麻麻的细碎的吻,很温柔,也很压抑,像带着某种够不到的情感,某种难以得偿的奢望。到底是什么让他困惑苦恼,我不知道。
  这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是不了解这个男人的。
  有很多地方都和以往不再相同。
  他偶尔晚归,但是非常体贴。会打电话回来叫我不要等他,或者不让我刷碗,看见我收拾家总要皱眉。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自己是被珍视着。
  这就是我想要的一切。
  真的,寻常人家的幸福在两个男人身上并不是无法得到。但就是想要这么简单的东西,也很难得到。人大多数时候是在等待,等待与自己契合的那个人,等待岁月这把无情的手给予怜悯,派来一个人,带给自己救赎,或者是什么别的东西,但是似乎很难。
  越是简单轻易的东西,从来都难以得到。
  在人前,我们依旧保持着应有的距离,依旧疏远而熟悉。会在某一个瞬间突然分开,仅仅是因为他人的目光。夜晚相拥而眠的枕边人,白天却只能遥远的望。
  眼神多一分炽热,都是逾越。我想我是胆小的,没有勇气面对世俗的眼神,更没有勇气离开他,所以尽管痛苦,也可以忍耐,可以承受。
  他的家庭以及他本人的光环不能允许他有任何的污点,我也不会允许因为我而毁了他的一生。这是简单的问题,几乎不用考虑。
  我想,他是会结婚的。
  “在想什么?”吃完饭,我靠在阳台的护栏上,晚风很轻的吹,还是夏天,我听见他慢慢走近我,慢慢问我话。
  “没什么,只是很喜欢这样吹风而已。很凉快,要不要一起来吹吹看?”我冲他微笑。这时候恰好吹来一阵凉风,很舒爽,我不禁闭上眼睛,张开双臂去体会。
  “我也喜欢这样的风,记得很多年以前,我们也这样吹过风。”
  我睁开眼,“没想到你还记得。”
  “我没有忘记过。”他停顿一下,“后来我出国,在加拿大和英国辗转,也和很多不同的人去不同的地方一起吹风,但是不对,感觉永远少了些什么东西。”
  “你感到寂寞吗。”我问。
  “刚开始在那里什么都不习惯,我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是,在最初最难的那几年里,我经常会想到从前的种种。这才发现,有许多东西仍值得留恋。
  我愿意相信这些话是他发自肺腑的。
  “或许就在当时,我就已经……”他说到这里收住了话,朝我微微一笑,是神秘莫测的表情。幽深的眼神复杂难解。
  “怎么?”
  “没什么。”
  然后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很少的语言,大多数时候只是沉默。我们吹风。
  就是在这时候,我想起了初中时顶层的楼台,露天、宽敞。放学不回家,就买几瓶饮料。叫上几个要好的哥们一起笑一起闹,有风的时候,也不躲闪,就坐在地上迎风而去。好多次,我一个人走上露台,都可以看见白经远一个人在上面吹风。不得不说,在某些方面,我们还真是相似的可怕。
  或许就是因为太熟悉自己和彼此,所以最终迎来了漫长的分离。
作者有话要说:  ╮(╯▽╰)╭哎~~
 
  ☆、深恋
 
  眉眼清俊的少年,双目狭长,微闪着清亮的光。看人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不设防又遥远的神色。初次给人傲慢的感觉,相处久了才会发现他只是习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容易与外界沾染。
  可能当年的我,就是被他那种幻境般的气质所吸引。尽管只是幼年,但是他一直是鹤立鸡群独一无二的。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
  “云彩很美是不是?”梧桐树。童年的梧桐,生长的有叶子纹理错综繁复,被记忆里的陈旧光景抹去。胭脂颜色盈满天空,我们并排而坐,手拿纸笔,还不懂情的年纪,一直在一起。
  他的睫毛怎么这么长。
  在树下偶尔走神,都是盯着他白净侧脸的缘故,然后我会轻微的叹气,不知不觉发现自己把他的名字写在了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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