阡陌交通 作者:夏素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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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之梧轻轻抱了方其文一下,很轻,很不冒犯,原意是想安方其文的神,却好像毫不意外地适得其反了。
鞭炮最后是盛之梧放的,像是某种交接——从此方其文的责任都可以放心地交给盛之梧了。方其文想不到这一层,他在轰轰烈烈的爆竹声中呆站着,他的世界还停留在零点前。
最后还是各回各的房间睡了,像博弈的中场休息,都不得休息安稳。
失眠对方其文而言是罕有体验,他每天从早忙到晚,头沾着枕头就是下“立即入睡”的命令。可今天不一样,这一天还没忙完,他不认识“喜欢”这个词似的,从脑海中调取着所有与之有关的信息。
方其文很快分辨出来,有一种“喜欢”是阿爸阿妈对他的喜欢,想到这点时,他几乎在黑暗中更黯淡了几分。
当然也还有另一种喜欢,阿妈常对他说的,“过两年给你找个喜欢的姑娘作媳妇哩”。他由句意推断,这种“喜欢”是说出口了就成了一对儿,然后会结婚,组建家庭,李凯总说他喜欢班花,大概是同一种。可这都是男女之间,男男之间呢?
方其文觉得自己听过些方家村妇女的闲话,可那些妇女往往用词刁钻古怪,态度暧昧,她们彼此间能明白对方深意,方其文回忆起来却不能确定她们谈论的是否是自己此刻想的,她们的看法又是如何。不过他很快想起了时喻苏说过的,他的弟弟和他们的朋友,一个大学教授,男姓,是恋人关系。
恋人关系。这仿佛是第二种“喜欢”的归宿。男人与男人之间也可以到达的归宿。
方其文并不确定男人与男人拥有这种关系是否合理,他只是盲目相信着,大学教授这么做了,它肯定没错。当然他以后会知道,这无需用合不合理或是对错来度量,这就是一件自然的轻飘飘的事,发生了也就发生了,没什么特别的。
在方其文孜孜不倦颅内探索“喜欢是什么”时,盛之梧也并不能睡着。之前在爱人闪烁的眼睛前潦草略去的问题此刻全部卷土重来,自己的变化,方其文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自己对方其文的态度,爱的概念,爱的责任,家的概念……
有些盛之梧分析文献般地分析清了,有些他还想不透彻,尤其牵扯到“爱”与“家”的问题,他总想到他不愿称之为父母的父母。他知道自己不是盛峰,方其文的姓格也完全不同于他的母亲,可爱呢?爱会有不同吗,还是终究会走向一样的结局?
晨光熹微时盛之梧终于睡去,正月初一在村里是享福的日子,所以也没人打扰他。他醒来时方其文坐在床前的凳子上发呆,看着像坐在那儿很久了。他开口:
“这次房里没放火盆。”
方其文闻声回神,看到盛之梧侧身躺着,看着自己。他红了脸说:“快吃午饭了,我来叫你。”
盛之梧看眼手机,刚过十一点,离吃午饭还有一会儿,方其文的事儿应该不止叫自己起床。睡前想过的那些问题涨氵朝似的又扑过来,他想起推测出的“方其文也喜欢我”,心里好笑自己也是会这样自恋的,再往前些想起自己随着烟花的表白,对眼前这个人的喜爱再次占据所有情感的上风。
这样对自己不利的形势,盛之梧偏躺在暖和的被窝里,有些过分地藏住一些倨傲一些焦灼,耐心地等方其文开口。
方其文确实还有事,他思考了一晚上“喜欢”,急于与向他抛出这两个字的人讨论。但他怯,组织了半天语言到嘴边还是散了,说不出完整的句子:“你昨天晚上说‘喜欢’……”
盛之梧笑:“是啊,我昨天晚上说喜欢你。”
这直白让方其文更怯了,他想逃:“你一直醉着……”
盛之梧不给他逃,逃了万一追不回来:“没醉就是认真说的,醉了就是酒后吐真言,你选哪个都行。”
方其文遗憾又松了口气,眼睛一闭,心一横:“是哪种喜欢?”
“你觉得呢?”
方其文腹诽盛之梧狡猾,又惶惶地忖度着该如何展现自己的探索结果。其实他心里大致清楚,谈话进行到这一步,答案该是自己向往的那个陌生可能姓,但虚无感自始至终没消失过,他还是给两人留着后路:“阿爸阿妈对我的喜欢。”
盛之梧眯着眼断了后路:“不是。”
方其文不吭声了,盛之梧想自己是不是有点残忍,小朋友一看就不识七情六欲,自己赶着他面对。可小朋友不小了不是吗,他得面对。
可盛之梧到底心疼他,无赖般等了半天还是自己开了口:“你还记得你时叔叔说他弟……”
“我记得。”方其文出声打断了。
盛之梧吞了声,他不知道方其文打断是因为昨晚把这事想好多遍了。十拿九稳的那一不稳突然有些扎眼,他不太确定方其文是害羞还是不乐意,越想越觉得指不定是不乐意,毕竟方其文的道路从遇见自己前到遇见自己后都是要娶个好媳妇。
被窝有些凉,许是哪处漏了风,盛之梧努力权衡利弊时觉出很深很深的失落与难过,才进一步确定了自己大概是很喜欢这个小朋友的。这么一想利弊就变得不重要,他需要激烈地表达自己,哪怕而后重归无事发生过的平静。
“就是那种喜欢,互相尊重,互相宠爱。你有空看点爱情小说或电视剧就能明白个大概了,说不定方其武懂的都比你多……不过我刚想到,我比你大了十二岁,我现在快三十,等你三十的时候我都……”
“盛之梧,我喜欢你。”
盛之梧又一次吞了声,这次有点懵。
方其文说了什么?
盛之梧的身体被被子裹着,只露一张脸在外面,懵的样子有点天真,方其文看了就很心甘情愿地又说了一遍:“盛之梧,我喜欢你。”
还有些过于隐秘的小心思没表达:是“喜欢你”不是“也喜欢你”,多个“也”字仿佛是在你喜欢我的前提下我才喜欢你,但我是不需要那个前提的。
不过对于盛之梧而言,那四个字已经足够了。他同时拥有着意料之中的骄傲与劫后余生的庆幸,笑了开怀。然后他起身走到了方其文面前,拥抱他。
其实不算拥抱,因为方其文还坐着,身子僵硬,双手扒拉着板凳边沿,盛之梧把他的脑袋揽在自己怀里。盛之梧太开心了,要冲出胸膛的喜悦又驱使他蹲下,仰头在方其文的睫毛上献了一个吻。
盛之梧的嘴唇只轻轻碰了他的睫毛一下,轻得像不曾触碰,可方其文到吃饭时都还是迷迷糊糊的。他全身又酥又软,眼睛像被油纸覆住,看东西都朦胧,大脑要罢工似的,惫懒得无法运转,只有心脏逆反得很,猛烈地一直跳动着。
啊。这是喜欢还是被喜欢的感觉啊。
盛之梧笑着看方其文魂不守舍,心里想这恋爱接下去怎么谈,想了想觉得好像也不需要什么变化,两人多待在一处就很好了。
于是盛之梧住三天的计划变成了住到正月初六,然后带方其文回S市。那会儿方继庆祝铃秀要开工,方意如也要回广东,方其文回S市,方其武回技校住着,也是恰好的安排。
正月里大家都懒懒散散,方继庆去邻居家下象棋,祝铃秀到处串门,看别人打麻将。方其武有时赖在方意如房间看电视,有时去找杜大妈的侄子大城和他一起看电视,间或聊几句修车。方意如也见不着人影,好像总是在睡觉,有时也听见她笑语婉转地打电话。
方其文和盛之梧待在二楼的客房。盛之梧盘腿坐床头,想拉方其文也来坐着,方其文不肯,执意黏小板凳上,还是盛之梧作势要把他抱床,才躲着坐到了床尾,和盛之梧面对面聊着天。
“是你姐又在打电话吗?我还以为这种房子隔音效果会很好……我看你姐用的手机还挺好的,怎么不让她每次回家时给两个弟弟带点新鲜东西?”
方其文听了会儿,觉得不是隔音效果不好,是方意如笑得太大声了。他低着头说:“我跟我姐一直不太亲,我弟和我姐还行。小时候她喜欢看电视,我喜欢看书,我们总没什么话说。后来她出去打工,每年回一次家,更没交流机会了,所以她想不到买东西也是很正常的。”
盛之梧笑:“你说是说不亲,话还是在维护她。”
方其文脸红着摸摸鼻子,也笑。盛之梧看他害羞情态,忍不住问:“你们村是不是有很多姑娘想嫁给你?呃,或者说是不是有很多和你妈妈一样年纪的妇女想把女儿嫁给你?”
方其文没懂盛之梧的深意,老老实实回忆起有没有这样的事。盛之梧看方其文竟然陷入了沉思,颇为无奈:“哎,你怎么还想起来了?”
方其文迷茫:“不是你问我的吗?”
盛之梧被逗笑:“那你想清了没?”没等方其文回答,又自行把谈话拐回正道上,“我那么问是,夸你长得好看。”
“啊。”方其文脸又红了。
“啊什么呀。你长得好看不是很多人公证过吗?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这小朋友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的,真好看。”
方其文听这话怪怪的,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说:“谢谢。”
“哎,和你开玩笑总能意外获得超出玩笑之外的效果。”盛之梧笑得不停,“一般不都会生气地反问‘谁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嘴巴不是嘴巴’吗?”
方其文不生气,盛之梧笑他就开心,但他还是顺着盛之梧的意思波澜不惊地问了:“谁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嘴巴不是嘴巴啊?”
盛之梧的笑没止住,他向前探着身子去拉方其文。方其文怕他摔着,配合地被盛之梧拉着到了他面前,听到他说:“谁的都是,你的特别好看。”
啊。方其文又开始朦胧了,这是喜欢还是被喜欢的感觉啊。朦胧中他又听到盛之梧问:“你知道五点取样法吗?”
方其文想生物里学过的,还没来得及点头,柔软的触感已经贴上额头了。
额头。左脸颊。右脸颊。鼻尖。下巴。
盛之梧“取最后一点”时把方其文下巴挑高了,这会儿微微放下些,两个人的唇倒隔得不远了。盛之梧看方其文眼神无措又迷离,心里办学术讲座似的想,怎么办呢,人到底是体内化学物质的奴隶,反抗,反抗有什么意义呢。
就这么亲了上去。
22
时喻苏有幸且不幸地成为了除盛方外知道他俩关系的第一人,虽然他一点儿不惊讶,甚至有些不耐烦:“要不是我,你们俩一屋檐下和睦共处三百年都滚不到一个床上去。”
“现在也没滚。你是不是除了那地儿其他-qi-官都坏死了啊?”盛之梧挑眉,“哎,听你话的意思,你早想到了我这次到文文家过年,会重新认识自己?”
时喻苏不以为意:“不是这次也是下次。我给你们制造机会就行。”
“月老?”
“滚。”
盛之梧笑:“我一开始还以为你是担心我过年孤独。”
虽是自己搭的桥,时喻苏此时还是陷入了“兄弟一生一起走,就我一个单身狗”的烦躁中:“都行可以无所谓。你有没有正事儿啊?我这还忙着呢。”
“有事。我在想要不要叫上祺佑还有你弟……”
“什么我弟?有宋祺佑在该是‘宋祺佑的男朋友’,哪轮得到从属我?”
“好好好,叫上祺佑还有他男朋友一起吃个饭,也算是我和文文关系确定……哎,这么说还有点不好意思。”
“我觉得暂时别吧,我看文文挺内向的,和我们一起吃饭八成吃不舒坦,等他再适应会儿再说。”时喻苏一身鸡皮疙瘩,“还有你,我他妈不想见到你。”
盛之梧真实地不屑:“谁当年大言不惭说自己是‘S市第一纯情’,flag立得活该混迹风月场十年找不着一个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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