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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弯计 作者:乔家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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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甜文 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怅然若失

  “不知名的小组织。杀了吧。”
  骷髅口令一出,另外三个佣兵准备动手,而医生将那个明明纤瘦柔弱的少女护在怀里,大叫道:
  “你们不可以杀她,她只是个孩子。”
  女兵闻言,哈哈大笑,指着昏睡过去的少女,说着:
  “她可不是什么孩子,是训练有素的战士。”一旁的男兵A也帮腔,用脚上的军靴踩了踩脚下的黄沙,说着:
  “医生,现在可不是你开圣母光环的事后。”
  说道圣母光环,医生气的咬紧牙关,握紧了双拳,鼓起勇气,用响亮的声音朝着那四个没心没肺的恶徒吼着:
  “这不是我的圣母光环,救人性命是我的职业操守,也是我的行事准则!无论到哪里,我都不会违背自己!”
  顿了顿,反应激烈的医生干脆闭紧了眼睛大吼,这一刻,他也不畏惧暴力,不畏惧死亡,干脆像个敢死队的战士,豁了出去。
  “你们这群混蛋以为我是好欺负的啊!?”
  说完,医生快速冲到骷髅面前,夺过他手里的军刀,丢到了黄沙之中。
  四个佣兵看着这样的医生,先是一愣,然后是捧腹大笑。
  铺天盖地的嘲讽声下,医生将少女拖到了一个离他们比较远的沙丘旁边,取出身上的那盒柳叶刀,取出了少女手臂里的那颗子弹,然后为她包扎伤口。
  03
  一夜过去,骷髅从后备箱里取出了干粮和水,走到一夜没睡的医生面前,丢给了他,就像给一只丧家之犬偷食一般。因为有人偷袭,再加上医生闹脾气,骷髅没有继续他们的行程,而是停在了那里。
  下午四点,三个佣兵盘腿坐着,打着斗地主,而骷髅撩起了衣袖,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扳手,躺在吉普车的下面,检查着车子的地盘。
  医生睁着那双发酸的眼睛,看着少女的情况,全当少女是他在无人区的第一个病患。
  少女醒了,用惊恐的眼神看着医生,医生递给了她矿泉水,说着英语道:
  “Don’t worry. Everything is ok.”
  少女见医生似乎是个好人,便用颤抖的手接过医生递来的水,大口狂饮起来,然后问道:
  “Who are you ,whyyou rescue me?”
  医生用流利的英语解释着:“I am just a doctor.”
  随即,医生将足够的水和干粮递给了那个少女,说着:
  “Take this and escape from here!”
  突然,医生想起了少女的身份,便严格说道:
  “Don’t attack and kill an individual any more, juvenile.”
  少女接过了医生递来的物资,看了医生一眼,原本空洞的碧绿色的眸子里闪出了一丝光,没有和医生道谢,只是撒开了腿奔跑。
  见少女越跑越远,医生松了一口气,就在这时,凶悍的女兵揪着医生的衣领,扬起手,便一拳向医生的脸砸去。滚在地上的医生捂着出的嘴,抬着头,看着那三个佣兵。
  骷髅提着扳手从远处走来,穿过那三个佣兵,冷冷的问着医生,道:
  “你放了她做什么?”
  医生没有回答,因为至始至终,他们都不是一条路上的人。
  骷髅见医生没有说话,也没继续问下去,而一旁的男兵B则对医生的腹上踹了一脚,道:
  “你放了她,我们吃什么?”
  听到这里,医生惶恐的看着眼前的那四个人。见医生一脸恐惧,男兵B愈加肆无忌惮,磨着手里的军刀,说着:
  “压缩干粮是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才用的。平时,我们打猎,但一旦运气,打不到猎的时候,我们便吃些营养价值丰富的东西。”
  说完,男兵B又是一脚,最后干脆将脚踩在医生的腹上,用脚下的军靴碾着医生,就像在踩死一只脆弱的蚂蚁。
  突然,站在一旁的骷髅扬起手里的扳手,对着男兵毒打了一顿,把男兵的一颗牙都打掉了。
  骷髅擦着扳手上的血渍,冷冷问着:“谁让你打他了?”
  因为骷髅这么做,接下来的日子里,医生没有了食物和水,而那三个佣兵对骷髅的信任度,有所下降。
作者有话要说:  ...
 
  ☆、佣兵骷髅(三)
 
  01
  那天是星期日,上司大人回爸妈家去吃饭了,而我一个人窝在家里看《掰弯计》。看完了前面两个故事,个人觉得这作者写的微微有点小虐。
  世界上有很多种爱情,男人和女人的爱情,男人和男人的爱情以及女人和女人的爱情,可是我们拘泥于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经历等等而无法跟对方在一起。
  就像我看到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曾经说好的天长地久,也不一定能长相厮守。
  果然感情这种东西,太过于复杂,不适合我这种脑子转不过弯来的理科男去触碰。
  当我还在津津有味的翻着那本《掰弯计》的时候,门锁那边传来了钥匙转动的声音,只见穿着aape的T恤,牛仔裤,踏着黑色帆布鞋,背着藏青色帆布包的便装上司回家了。我吓得赶紧把那本《掰弯计》藏进我的通勤包里,生怕这个家伙看到我这个24K纯直男在看那种纯爱小说而自动脑补些什么。
  上司脱下了帆布鞋,穿了他那双人字拖,疲惫的坐到另一张沙发上,拿过空调遥控器,打开了空调。我呆的地方虽然是北方,但是夏天还是十分炎热,虽然我的家乡在祖国的三大火炉里。
  上司靠在沙发里,我瞅了缩在沙发里玩手机的他一眼,问着:“你怎么回来了?”
  上司用纸巾擦着额上的汗,眼睛依旧不留手机屏幕,道:
  “我爸妈今天出差,对了,你晚饭在家吃吗?”
  我想说吧,周承瑾你不知道说话的时候不看着人家的眼睛是很不礼貌的嘛!亏你还是我上司!当然,作为怂比的我,这些话都是我内心的独白。
  “恩,等会打算定外卖。”我回应着,用眼睛的余光瞧瞧瞥了上司一眼。
  上司把手机丢进了他的帆布包,伸开了腿,长了起来,说:“走,去买菜。”
  “啊?”我惊讶的问着,转过头看了看窗外的天气。
  现在可是将近三十五摄氏度的下午四点,那货居然要来着我去买菜。最后,我再三挣扎,还是乘上了上司的车,屁颠屁颠的跟他去乐购买菜了。
  过了二十分钟,我和他到了乐购,推着个小车在超市里买菜。上司大人一直一个人住,做出来的菜卖相和口味都比我好,以至于,买什么菜,晚上吃什么都他决定,我只要负责推车就行。上司先拿了一盒西红柿,再去冷冻柜里拿了盒牛肉,看着手里那盒牛肉的品质,感觉就像个家庭煮夫。
  我推着个小车,站在一边等,路过的几个小妹妹盯着我和上司大人看,还对我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好像在说“看,那个人肯定是个受。”我勒个去,虽然我长的没有上司大人高,没有他那样有肌肉感,但哥哥我绝壁是只爱女人的纯直男。
  刚想扶额,上司大人就拉着我小推车的前端,把我带到了红酒去,顺手拿下了一瓶红酒,转过身,问着我:
  “喝酒吗?”
  酒酒酒酒酒,这家伙在想些什么,我在看了看推车里的牛肉,土豆什么的,心想这是要和我共进烛光晚餐的节奏吗?
  不不不,烛光晚餐不是广大情侣啪啪啪前的节奏么!
  想到这里,我捂着嘴,脸颊发烫,使劲的摇了摇头。
  上司大人汗颜,以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汗涔涔的问着我:
  “你没事吧,小猪?”
  听到“小猪”这两个字从上司大人嘴里说出来,我觉得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敲了一下。胡说眼前这个货不是一直称呼我是易知书么,怎么今天叫我小猪了,要么他吃醋药了,要么就是我搭错经了。我垂着脑袋推着小车,上司大人依旧攥着他的钱包,若无其事在逛着,而我已经脑补了一百多种稀奇古怪的场景了。
  不,我是直男,上司也应该是个直男,不要惊慌,其实没什么的,肯定是我内心戏太多了!
  我们依旧逛着超市,上司大人在零食区搜刮着零食,买了他最喜欢吃的荷兰豆,薯片,当然,我发现他买了两包日本鱼果。
  日本鱼果是我的最爱,既然他买了两包,等我吃完了就偷偷吃他的好了。
  逛了两三天,上司大人掰着手指头,想着家里还有什么东西没有补齐,而我还在想《掰弯计》那本书里的桥段。说实话,看到那篇《佣兵骷髅》的时候,我觉得作者的画风,不对,文风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从小清新变到丧尸。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便是那个医生,倔脾气,即便生活打的他满地找牙,让他对世界做了新的认识,他还是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和操守。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觉得那个医生,就是个傻瓜,而我也实在搞不懂他。
  上司大人是国内某知名大学的高材生,我下意识的叫住了他,他回过头,疑惑的看着我。我看着他那张干净白皙,似乎一尘不染的脸,喃喃道:
  “我有个问题,想不明白。”
  上司大人淡然一笑,将货架上的碳酸汽水取下,丢进了购物车,正视着前方,说着:
  “那你问吧。”
  微微透明的白体恤将他背后的凹凸有致的线条,我承认,他背部的线条,被我从小到大,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的都好看。当然,我还没看过我的,因为我脑袋转不过来。
  我身子撑着购物车,垂着头,清点着购物车的物品,随口问着:
  “如果一个人被丢进了绝望的,没有人性的环境里,他还不改变自己去适应坏境,是不是傻?”
  上司大人看着咖啡罐上的生产日期,将一罐速溶咖啡和咖啡伴侣丢进购物车,单手撑着购物车的前端,看着我,说:
  “倒也不是,我觉得那不过是人家贯彻自己的道路罢了。”
  作为理科男的我摇了摇头,表示听不懂。
  上司大人难得笑了笑,对着我说:“这个世界残酷又粗暴,能坚持以温柔的方式活下去的人,难能可贵。”
  顿了顿,上司大人正经的说着:“那种了不起的人,是我崇拜的人。”
  听到这里,我愣了,诚然,我不知道上司在公司高层里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但是,从一个大学毕业生,混到他现在这个程度,我想他也有他一定的魄力所在。
  我放低了声音,支支吾吾的问了一句:“那你改变了吗?”
  上司大人将购物车拉到了收银台,掏出了装在兜里的卡包,拿着银行卡,淡淡道:
  “我违背了自己,做出了妥协。”
  其实,听到他这么回答,我一点都不吃惊。
  毕竟,生活不是小说,大家改变不过都是各取所需。
  02
  公司一个大项目被我们搞定以后,办公室里的同事们决定一起去KTV唱歌。本来,我不想叫上司的,一来他比我们这群小青年大了四五岁,二来,他就是那种很闷的深沉型男人。不过,我最后还是叫了他,毕竟我已经叫过他了,去不去那就是他自己的事儿了。
  破天荒的是,那家伙答应跟我们一起去唱歌了,说起来我心里还有一点莫名的小激动!啊呸!
  唱KTV是很嗨的,我和一群同事聚在中间喝酒玩筛子,而上司在旁边点歌。我抬起脑袋,看看这货会唱什么歌,近视眼的我眯着眼睛看了看电视屏幕,原来那货要唱王菲的《暗涌》。
  彼时我那个惊叹啊,原来这家伙还会唱粤语歌。
  唱完歌的时候已经凌晨三四点了,上司就提议在公司旁边住一晚。毕竟明早我和他还要上班,现在赶回家去,也得四五点。见他说得有理,我就跟他就近开了间双人房。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和他拿着身份证去开房时,那个柜台小妹看着我跟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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