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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作者:十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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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现代

  再瞄一眼停在门口的车,得嘞,三叉星徽,商界人士标配。
  店长大叔放下了手中的狗粮袋子,上前一步,问道:“先生,想买些什么?”
  Alpha回答:“我想向您打听个人。”
  打听人啊?
  店长大叔生来一副热心肠,笑呵呵地点头:“您说您说。”
  这位来访的Alpha自然就是郑飞鸾了。他转头环顾一周,注意到了店里的相框装饰墙,大步走了过去。墙上悬着五排木头夹子,大大小小数十张相片,色彩斑斓,温馨可爱,都是“爱宠城堡”开业以来的美好回忆。
  他的Omega赫然就在其中。
  相片里,Omega正在给一条成年边牧洗澡。边牧顽皮,没等洗完就开启了抖水模式,抖得一屋子水珠四散飞溅。Omega边躲闪边抬手挡脸,笑容灿烂开怀。
  ——何先生,容我问一个问题,你在哪里高就?
  ——在附近的宠物店,拐角那家,叫做“爱宠城堡”。
  那天在咖啡店,何岸是这么回答他的。
  “他……”郑飞鸾深深吸了一口气,指着照片问店长,“他叫什么名字?”
  店长大叔爽朗答道:“他啊,叫何岸,人字旁那个何,不是三点水的河。以前在我这儿打过工,后来辞职了,走了有一段时间了。”
  “何岸……”
  郑飞鸾念着这两个字,目光变得沉郁而哀伤。
  他曾百分百笃信何岸与小夜莺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然而当他在记忆中搜寻何岸的脸,想证明这一点时,却惊诧万分地发觉——他不记得何岸的模样了。
  那个其貌不扬的Omega,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他的镇定被劈开了一道裂缝,越裂越宽,越裂越深,疯狂吞噬着他坚持的执念,直至镇定荡然无存。
  郑飞鸾打开钱夹,取出了一叠大面额钞票:“这张照片,我想买下来。”
  店长大叔一估金额,有点慌张:“太多了,使不得使不得!您要是真喜欢它,我送给您得了。”
  “没关系,它值这个价。”
  郑飞鸾不再多言,将钞票整整齐齐摆在柜台上,然后亲手从木头夹子上取下了照片。他端详着照片中Omega定格的笑靥,有些艰难地问:“您还记不记得,何岸是怎样一个人?”
  “他啊……勤快,心善,长得俊,不光店里的客人,连猫猫狗狗都喜欢他,要是换个姓别,不是Omega……”
  说起何岸,店长大叔一下打开了话匣子:“说实话,他来应聘的时候,我原本是不想收的。Omega嘛,体质弱,还有发情期,我这做小本生意的经不住折腾,怕招进来了会耽误事儿。但这孩子太缺钱了,看着怪可怜的,我心一软,就给留下来了。没想到他特让人省心,对客人态度好,做事还有条有理,一桩一桩的滴水不漏,一个人干得比两个人都多……”
  郑飞鸾追问道:“他很缺钱?”
  “缺啊,怎么不缺?据说家里欠了一大笔债,急着还,书都没念完就出来打工了,只差一年毕业,可惜得很。”店长大叔摇头叹息,显出极为同情的神色来,“这孩子聪明,读的是渊江大学,还是挺出名的商科。家里这一遭灾,六七年算是白忙活了,就剩个谁都瞧不上的高中学历,也不知道下半辈子拿什么谋生。”
  渊大的商科?
  郑飞鸾是第一次听说这事,心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渊大的商科极分数线极高,又偏爱Alpha,Omega的录取率连Alpha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何岸得优秀到什么地步才能考上?
  他曾当面耻笑过何岸的低学历,可是如果没有那场家庭变故,何岸应该早已顺利毕业,得到了一份体面光鲜的工作,或许就在久盛的写字楼上班……
  “汪!汪!”
  饥饿的比格犬在一旁嗥吠乞食,店主大叔抓起一把狗粮,丁零当啷填满它的饭盆,然后继续念叨了下去:“他赚起钱来太拼命了,遇上台风天、暴雨天,店里没客人,就跑去帮隔壁花店送花。隔壁正好也嫌天气差,想偷懒,就付个三块五块的跑腿钱,交给他去送。”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突然就怀孕了。怀了也不请假,照样大着个肚子在店里忙活,都没个Alpha照顾他,问他怎么回事,死活不肯说。我那时候是真想辞了他,逼他回家休息,但这可怜孩子没积蓄,再丢了工作,以后拿什么养娃?我实在没办法,只好随他去了。”
  郑飞鸾不忍再听,却逼自己问了下去:“后来呢?”
  “后来?”店主大叔摆了摆手,重重地叹了一声,“后来祸不单行,大概惹到了渊江的哪个大人物,有权有势的,不许他在这儿住了,就连夜搬走了……走了以后没再回来过,开始还偶尔给我打电话,一次两次的,慢慢就没声儿了,也不知道他那孩子生下来没有……”
  两人正说着话,内侧的一扇门突然开了。老板娘探出头来,戒备地瞥了郑飞鸾一眼,伸手一招,把店长大叔给叫了进去。
  随即,屋里起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郑飞鸾无意偷听,然而门板太薄,挡不住老板娘那一副穿透力极强的亮嗓子:“你疯了吧,没闻着那Alpha身上的味儿吗?以前何岸身上什么味儿,是不是一模一样的?还跟人抱怨,说何岸的Alpha不照顾他,炖点猪脑补一补吧,外头那个就是让何岸怀孕的人渣!他自己的Omega,怀孕了不闻不问,人丢了跑我们这儿来打探消息,你知道他安的什么心,就敢口无遮拦全往外说?万一他回头把何岸找出来弄死了,你说你造不造孽?!”
  屋内霎时一片死寂,屋外静得落针可闻。一声声责骂如同耳光掴在郑飞鸾脸上,让他难堪得无地自容。
  他被钉在了原地,嘴唇微张,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店长大叔推门出来时已经换了一副态度,之前那股热络劲儿全没了,客套地对郑飞鸾说:“对不起啊,何岸那孩子的事,我们知道的也不多,您去问问别人吧。”
  说完拿起桌上那叠钞票,原封不动还了回去:“照片您想拿走,我不拦着,但是这钱……我不收。”
  “谢谢,打扰了。”
  郑飞鸾接过钱,收起照片,很是勉强地朝店长大叔笑了笑,转身走出了宠物店。
  他没有驱车离开,而是穿过马路,迎着风雪去了对街的住宅小区。
  这片小区是四十年前建起来的,凌乱,拥堵,经历了太多风霜,已经破旧得影响市容,租不出什么像样的价格。除了在这儿住了大半辈子的老头老太,剩下的租客们大多都是迫于生计的底层打工族。
  楼道口铺着一层煤饼残渣,墙壁熏黑了,刺鼻的焦味挥之不去,残垣断壁似的狼狈。
  郑飞鸾沿着扶梯一阶一阶盘旋而上,楼道里灯泡死伤大半,几星幽光闪烁,黑洞洞的,像钻进了一根不透光的烟囱。沿途的垃圾箱散发出恶臭,脏水久积不除,腐蚀出了一道道恶心的黄绿痕迹。被人遗忘的月季花只剩一堆张牙舞爪的骨骸,死尸一般插在破陶盆里,底下是龟裂的涸土。
  五楼总共有四户人家,四扇锈红的铁皮门,好比一对孪生兄弟并排站在镜子前。
  郑飞鸾是第一次以清醒的状态造访这里,但是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敲响哪扇门。
  来应门的是个Beta姑娘,穿着厚毛衣、绒拖鞋,花花绿绿的围巾罩衫全往身上招呼,还揣着一只热水袋,乍一看像在表演极地行为艺术。
  她不认得郑飞鸾,哆哆嗦嗦站在门口跺脚,张嘴呼出一团白气:“您找谁?”
  郑飞鸾却答非所问:“空调又坏了?”
  “啊?”姑娘明显一愣,说,“空调一直是坏的啊,从我搬进来坏到现在了……您,您难不成是物业的?这小区还有物业?”
  郑飞鸾被她逗笑了:“不是。”
  “那您是……”
  “我和我的Omega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空调也总是不制热,冬天很难熬,要两个人抱着睡才能暖和些。后来他离开了我,我很想念他,你能不能让我进去,看看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
  大约是郑飞鸾的形象太正面,与地痞流氓相差甚远,那姑娘没起疑心,往旁边一闪,给他腾出了一条路:“随便看,我好几天没收拾了,你别嫌乱就行。”
  郑飞鸾向她道了谢,抬腿走了进去。
  出租屋还是原先的格局,一点儿也没变化:小厨房搭在过道里,角落的杂物堆砌如山。几十平米面积,什么秘密都藏不住,站在门口就能将卧室一览无余。这屋子太小了,堪比陷入死局的华容道,每只柜子、每把椅子都有它固定的位置,动弹不得。它们凝固成了静止的记忆,唯一的不同,只有何岸。
  何岸已经不在这里。
  郑飞鸾站在过道与卧室交界处,伸手摸了摸冰凉的煤气灶。也是同样天寒地冻、空调失修的日子,何岸曾站在这儿,为他煮了一碗香甜的银耳汤。
  他又转过身,看向旁边的旧柜子。柜角油漆剥落了一块,是那天他在过道施暴时撞翻的。
  还有……
  水池边的塑料钩子上挂着一块橘红色的抹布,又脏又皱,犹如随手撕扯下来的紫菜。郑飞鸾见了它,神色俱变,扬手一把摘下,紧紧攥在了掌心。
  他认得它。
  这是属于何岸的小毛毯,每当他失去安全感,不愿离开何岸的时候,这条小毛毯就会带给他短暂的慰藉。
  而现在,绒毛早已沾满油污,斑结成条,不复从前的柔软温暖。又因为搓洗过太多次,何岸的味道被洗洁精俗劣的柠檬香浸染,再也回不来了。
  “这、这是我在床底下找到的,以为没人要,就拿来当抹布了……”那姑娘见他重视小毛毯,不由紧张起来,“是他的东西吗?我买一条赔你行不行?”
  “不用了。”郑飞鸾低声说,“我只要这一条就够了。”
  世上的许多东西,原本就是没有替代品的。这些独一无二的珍宝,即使弄脏了、撕破了,终归也比不见了要好得多。
  雪色凄茫,大片大片飞过前窗。郑飞鸾坐在车里,抚摸着那块手感粗糙、气味刺鼻的小毛毯,逐渐被绝望的情绪吞没了。
  他还能去哪儿呢?
  这座两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谁不是渺小静默如尘砂,除了一张旧相片、一块小毛毯,他还能去哪儿寻找何岸的痕迹?
  等一下。
  电光石火间,他猛然记起了一个地方——渊江西郊的公寓。
  何岸曾在那里住了三个月,人去楼空后,小公寓被寻偶而不得的“他”买了下来,中途没易主,也没出租,还原封未动保持着主人离开前的样子。
  只是那儿发生的一切,郑飞鸾都不敢触碰。
  就像危险的禁忌。
  他已经找回了寻偶期的全部记忆,鲜活胜似电影,一幕一幕在眼前播放,唯独那个寒冷的冬夜是不同的——没有画面,只有文字,一行一行程式化地记叙着始末因果,极尽枯燥呆板之能事,似乎只要稍加润色,他就会承受不住。
  那一晚发生了很多事。
  他缺席了一年一度的久盛年会,独自驱车赶赴西郊。何岸当时怀孕九个月,离生产的日子已经不远,却多多少少还差着十来天。
  但就在那一晚,他们的女儿诞生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他在西郊的小公寓睡了一整夜。梦境中飞雪漫天不歇,霓虹璀璨不灭,无尽的纯白衬着一抹艳红,就像医院的白墙衬着手术室一盏血淋淋的灯。
  郑飞鸾捏紧了小毛毯,指骨作响,一节一节喀喀颤抖。
  他怎么敢去呢?
  那个封存着何岸生活痕迹的地方,也同样封存着一场他惧怕面对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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