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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金手指导致扑街的十种方式(快穿) 作者:霜落林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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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强强 系统 快穿

  
  陶慕嘉松了一口气,就见着对面伸出一杆枪。
  他瞪大了眼睛,“林歌小心!”
  
  这一嗓子让所有人都愣了,林歌猛地转过头来看他,子弹恰好擦着他的下巴飞过去。
  
  陶慕嘉听到了那久违的提示音。
  
  希望值+10,目前希望值-40。
  
  林歌血红色的眼睛里有一瞬的闪动,从废墟里跳过来和他一起躲在墙后面。
  
  面前的人已经不再被称为实验体了,他叫林歌,历时五年,他终于再次有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脸上布满了几乎要爆裂的黑色的血管,血红的眼睛里藏着深黑色的瞳孔,一点都不像个人类。
  
  他蹲在陶慕嘉身边,捧着陶慕嘉的脸,大拇指为他揩掉脸上的血迹,他的眼中除了愤怒,还多了令人不解的心疼。
  
  这一幕本该让陶慕嘉欣慰的,他从来到这个世界,看见林歌,被选作任务的时候就开始为他们的逃离布局,为了破坏遥控器,他们命悬一线,林歌能够觉醒无疑是巨大的助力,可是眼睛却让泪水模糊了。
  
  人总说,杀过一次人,就学会了杀人,于是他今天拿着钢筋捅穿了别人的脑袋。
  
  可他到底只是一个从未接受过训练的普通人,在盛世安安稳稳生活的普通人。
  
  “要不是因为任务!我才不会对你这么好!”陶慕嘉不知怎么的,忍不住说出这句话,充满了委屈。
  
  他拽起包裹在林歌头上的黑布把自己也围起来,然后把精神力收束,这样埃尔就感应不到他们。
  
  商场楼下似乎发生了大规模的爆炸围在外面的士兵都纷纷退开去。
  
  阎王终于冲到他们面前,林歌紧张的瞪着他,陶慕嘉拍了拍林歌的胳膊让他少安毋躁。
  
  阎王身后还跟了两个人,一个皮裤马甲的双马尾女孩,一个兜帽长袍的男人。
  
  三人招呼着他们跟着过来,林歌一把将陶慕嘉背到背上,随着三人蹿进了藏在塑料棚的小门。
  门后一条窄道,用螺旋楼梯连着黑漆漆的下面。
  
  “不是叫你们呆在这吗?这又是惹得哪门子麻烦?”阎王的语调还算轻松,有些好奇地问道。
  
  “他脖子上是遥控的,我要毁掉。”
  
  “嘿,真够有勇气的。”
  
  “而且你来得也不及时,我差点就死了。”
  
  “没死就是来得及。”
  
  陶慕嘉把头埋在林歌背后,他的脑袋有些昏沉,既累又疼。
  “埃尔呢?我们这样走不会被看到吧?”
  
  “跳窗逃了,他那两百个兵简直不堪一击,简直浪费老子的子弹。”
  
  陶慕嘉眼睛眨了眨,他还有很多话想问,比如为什么选在这里伏击,为什么接应他们之后不立刻撤退,为什么他们会知道车队会改道。
  只是现在他有些晕,说不出话来。
  
  他在林歌背上睡着的最后一幕,是女孩把口香糖黏在一面石墙上,红色的小点在黑暗空间里明明灭灭,渐渐模糊。
 
 
 
第37章 末世大逃杀
  通道里伸手不见五指,手电筒的微光照出一道光束,身后是仿佛地壳移动般的巨响。
  
  陶慕嘉半睁着眼,只觉得模模糊糊的,到处都在晃动。他的胸前一片火热,背后却是凉飕飕的一片,至于四肢更是僵硬到没有知觉。
  
  他想说话,提了口气,却只喘了两声,过了好一会才缓过劲来。
  
  他嗅着血腥味与肥皂味混合的发梢,小声问道:“林歌?”
  
  背着他的人没有回答,前面反而传来声音:“哟?醒了。”
  
  “我们……离开光明城了?”
  
  “早离开了,你醒的太晚。”
  
  “他们,不会追来吗?”
  
  “都炸成渣了你说会不会?”
  
  “那你们这条通道?”
  
  “你话真多,直接跟你说了吧,这里已经不需要了,早等着这一天呢,光明那边也甭想建基地了,我们也不会再进去了。”
  
  陶慕嘉趴在林歌背上,听阎王的意思,沙暴在这里的据点已经完成了使命,看来就是“带回实验体”。
  他突然觉得,他们是才出龙潭,又入虎穴,沙暴为了获得实验体不惜消耗精心布置的据点,绝对不会让他们轻易离开。
  
  1551感受到他的失落,竟然安慰起他来:沙暴动机肯定不纯,但是起码现在你不用担心林歌被抓回去了啊,想开点,总有希望。
  
  陶慕嘉:唉,末世生存太难了,下次能换个简单点的吗?
  
  1551:行行行,换换换,你可别灰心。
  
  陶慕嘉:你回答的真敷衍,我有了不好的预感。
  
  1551心想自己确实没有改变世界线的能力,但是为了宿主心理健康,它还是没有说出来。
  
  又在林歌背上颠簸了一会,五个人在错综复杂的地下通道里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前方终于迎来了一丝亮光。
  
  陶慕嘉眯着眼,看清了通道外两辆敞篷越野。
  
  嚼着口香糖的欧洲型男和大波浪粉头发妖艳美女朝他们招手,阎王和兜帽男上了第一辆车,双马尾带着林歌和陶慕嘉上了第二辆车。
  
  粉头发发动车子还不忘偏过头,用一根手指挑起双马尾的下巴。
  “这次任务干得不错,回去有‘奖励’。”
  
  双马尾瞪她一眼,狠狠拍掉她的手,冷声道:“回去。”然后转身趴在椅背上,替林歌把项圈拿掉了。
  
  两辆吉普在一望无垠的沙漠中飞驰,扬起满天黄沙。
  
  此时太阳正烈,照得人睁不开眼,陶慕嘉用胳膊挡着太阳,林歌却好似没事人似的,不解地看着他。
  
  见陶慕嘉实在难受,林歌伸手放在了他的额头上,一股冰凉的气息蹿进了脑海。
  
  陶慕嘉对他笑笑:“我没事,别浪费力气。”
  
  林歌不理他,见他好些了,又把手掌覆在那些伤口上,想要给他治伤,陶慕嘉怕他能力泄漏赶紧把他拉起来。
  
  奈何林歌稍微觉醒之后就不那么听他的话了,硬是要观察他的伤势,两人在车上摸来摸去的差点要打起来。
  
  坐在前面的粉头发从后视镜里看了半天好戏,见他们差点打下车,终于忍不住劝架:“两位不用这么心急,等到了基地有的是时间,现在多休息休息,晚上才更有体力啊。”
  
  陶慕嘉被她说得脸红,使劲把林歌推到一边,林歌见他一脸不高兴,总算老实不少。
  
  双马尾横了粉头发一眼,“就你话多。”
  
  车子在波浪般的沙堆上行驶了将近十个小时,走了一千多公里,两个开车的人还精神抖擞,陶慕嘉已经靠着林歌睡着了。
  
  半夜十分他们终于到达了沙暴的基地。
  
  沙暴的基地自然没有光明城那么奢华,他们一部分在沙堆上方,一部分藏在沙堆底下,而且挖通了不少地道,算得上移动堡垒。
  
  陶慕嘉睡了一觉清醒了不少,跟着他们走进去。
  
  里面不像外面的沙漠那么冷清,反而十分热闹,首先过了一扇铁门,里面停着十几辆皮卡和七八辆越野,再往后看到擂台大厅,这个点还有人在擂台上挥洒汗水,底下叫好声不绝于耳。
  
  时间太晚,阎王带着他们先去住处,说让他们先睡个好觉,明日再见首领。
  
  睡觉的地方在沙堆下,不少杂兵都睡着上下两排大通铺,他们作为贵客,情况要好些,被带去了双人间。
  
  阎王点着烟在路上跟他们说:“双人间都是给有老婆孩子住的,你们倒是幸运,赶上老王和他老婆撤离了,正好腾了间屋子给你们。”
  
  说话间三人就到了,阎王开了门,随便交代几句退了出去,叫他们好生休息。
  
  陶慕嘉按下开关,顶上挂着的吊灯滋啦两下发出暖黄色的光。
  
  卧室还算不错,有一米五宽的双人床,还有独立的卫生间,两只枕头,一床被子,剩下些家具。
  
  陶慕嘉身心俱疲,还是看向林歌:“你去洗澡吧?”
  
  林歌愣愣地看着他,不是很懂其中意思。
  
  陶慕嘉:得,我还以为他恢复了呢,结果还是这傻样。
  
  1551:欸,人家之前那是救父心切,又不是真的想起来了。
  
  陶慕嘉:……什么叫救父心切?
  
  1551:就是字面意思。
  
  被1551嘲讽了一边的陶慕嘉心情并不好。二话不说把林歌拖进浴室,扒掉衣服,拿起花洒一顿狂冲。
  
  落汤鸡林歌一脸懵逼顺带委屈。
  陶慕嘉说:“都这么大了还要爸爸帮你洗澡,真丢人。”
  
  林歌:“……”
  
  嘴上说着嫌弃,手上还是老老实实地帮林歌检查起来。
  
  不过林歌一直被他护着,反而没受什么伤。反观他自己,倒是伤的不轻,膝盖和后背尤为严重,只是时间太久,已经麻木,伤口也开始愈合,没有之前那么痛了。
  
  现在沾了热水,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陶慕嘉把花洒递给林歌让他拿好,自己忍着痛把裤子衣服脱下来,白皙的身体顿时暴露出来。
  
  林歌的眼神暗了暗,血红的眼睛看起来有些危险。
  
  陶慕嘉仗着林歌现在没意识,也不觉得尴尬,两个人□□相对,陶慕嘉就很认真的帮他洗澡,洗完之后再给自己从头到脚冲干净,伤口明晰起来。
  
  两人都没带衣服,陶慕嘉寻思着只能把衣服洗了,裸着过一晚,等明天穿半干的衣服。
  
  他把林歌赶到床上,自己回来洗衣服,洗到一般感觉旁边怪怪的,一转头就看见林歌站在他身边,手放在他的后颈上,顺着脊柱往下抚摸。
  
  一直摸到了尾椎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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