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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一无二的恋人 作者:姑苏三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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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娱乐圈 虐恋情深 校园 成长

  “你舍得吗?”
  “不舍得。”宋景延回答的异常爽快。
  宋景延把去巴厘岛度假的事情全部交给Andy去处理,期间Andy问他是多少人,宋景延回复他是两个人,Andy又问是双人床还是大床,宋景延回复的是大床。
  Andy帮宋景延订购酒店时候需要登记入住客户的资料,宋景延把林初的护照发给了Andy。
  Andy一下就明白了,不过作为专业的秘书,这种事情老板不说她是绝对不能问也不能泄露,这是作为秘书最基本的素质,以前宋景延都是自己处理他关于林初的事情,熟悉之后,宋景延对Andy也不避讳,他和林初的事情很多也是她经手,这对她也是一种绝对的信任。
  他们只预备了五天的度假时间,第一天的下午到达库塔,真的是有种历尽千辛万苦的感觉,飞机晚点将近5个小时。
  不过还好,一波劳累之后总算到了。
  他们找到了酒店,放下东西就到附近找吃的,在充满异域风景的街道,满满的各类美食,蓝色的房子,路上的马车,还有忽远忽近的海浪声,让这里的风情浓郁。
  他们走进一家当地特色餐厅,本来预计在这里吃午餐的,现在变成了吃晚餐。
  因为刚好是晚餐时间,店里坐满了客人,说着各国语言的游客令这里有些嘈杂。
  宋景延点了印尼炒饭,烤鸭套餐,沙爹,鸡肉粥,泰式咖喱鸡和泰式酸辣海鲜汤以及两杯鲜果汁。
  林初和宋景延出去吃饭,基本都是宋景延点菜,林初从来不参与,因为宋景延总会照顾到他那些能吃那些不能吃,他很放心。
  林初看了附近一桌的人,看到上面的稻米是放在椰子壳中蒸熟,透着浓浓的椰香。
  宋景延给林初点了一杯蓝色的饮料,林初不知道是什么,看起来像是果酒。
  “你尝一下。”宋景延怂恿他。
  林初端起来喝了一口,以为是什么奇葩口味,喝完大吃一惊,“是可乐!”
  “哈哈,你以为是什么?”
  “我以为是酒。”
  “有一种鸡尾酒也是蓝色的,叫蓝色夏威夷,不过颜色浅一些。”宋景延摇晃着杯子里的可乐,塞满酒杯中的碎冰像泛起的浪花,“我觉得蓝色的大海有一种魅力,好像能把人的魂魄给勾走。”
  说完,尝了一口,惋惜道:“还是蓝色夏威夷更像海一点,酸苦清爽。”
  林初似乎能明白宋景延喜欢海的原因,因为宋景延就像大海一样,有海的温柔,风平浪静;有海的脾气,波涛汹涌;有海的魅力,波澜壮阔;有海的神秘,深不见底。
  两人吃完晚饭就随着人群步行走到库塔海滩,10分钟的路程,赶上了落日的尾巴,眼前的太阳在沉入大海前,绽放着最绚丽的光芒。
  林初看着波澜壮阔的海面洒着金光的夕阳,闭上眼睛,脚踩着细沙,感受海风,海浪与清新的空气中淡淡的花香,让人愉悦。
  “好美啊。”林初感慨一声。
  “要是我们每天晚上都能看到这么美的落日多好。”宋景延说道,他从小就喜欢海边,幻想着在海边有一栋房子,每天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日出,看日落。
  “要是每天都能看到,就没那么惊喜了。”林初淡淡说着。
  “也是,那就一年和你来这见一次。”宋景延把肩膀往林初身上靠了上去。
  “好。”林初莞尔一笑。
  他们两个并排站着,看着那斗大的太阳一点、一点沉入海中,而周遭云彩及海面的颜色随之变化,让人热情澎湃。
  旁边全是拿着手机相机拍照的人,咔嚓咔嚓声响,林初从背包里拿出宋景延送他的相机,对准了在海边散步的宋景延。
  第二天一早他们便出发,根据酒店服务员的指引去不远处租摩托车。
  一出门就看到附近有很多骑摩托车的,路面很窄,摩托车开得很快,林初只看着周围的风景,忽然宋景延拉了他一下,身边立刻闪过一辆摩托车。
  宋景延让林初走在前面,他走在后面跟着。
  他们租了一辆蓝色的摩托车,对于当年骑惯了赛车的宋景延来说小菜一碟,林初坐在宋景延后面,胸口贴在宋景延后背有些湿透的衬衫上,顺着风,闻着属于宋景延的味道。
  林初想起当年宋景延开着赛车要载他,被他拒绝之后,宋景延也没有生气,反而跟着他一起走下山路。
  那时候他其实也是很意外,也很感动,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宋景延,或许早已情根深重,自己不知道而已。
  “怎么样,我的技术还行吧?”
  “很棒!”林初夸他一句,忽然车扭动了一下,宋景延连忙解释,“意外意外。”
  他们前往巴厘岛西南海岸的爱情圣地——情人崖,传说曾有一对青年男女在这里跳海殉情,所以很多情侣都会在此合照,以期待爱情的美好长久。
  林初看着一处木牌上的英文简介,描写了这段传说,当地有对门户不当的青年男女相恋,女方的父亲是村长,不允许女儿下嫁布衣,两人的爱情没有结果,两人绝望之下在乌鲁瓦图断崖相拥投海殉情。
  林初笑了笑,希望这只是传说,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可惜了,就算爱情遇到多大的阻力,活着才是希望的开始。
  附近很多的年轻男女在拍照,他很想和宋景延拍一张,不过还是顾忌太多没有拍,忽然间他看到不远处站着两个外国男人,他们背对着大海,靠在一起,对着镜头嬉笑。
  完全没有在乎附近投来异样的眼光。
  林初往外走出一点,宋景延忽然在后面轻轻抓住他,大喊一声,“嘿”,吓的林初往回靠,他回过神来,推了宋景延一下。
  “幼稚。”
  宋景延笑的可开心。
  “来,我们也一起拍照。”宋景延立马搂住林初,拿起林初手里的相机,按下拍照键。
  他们下午去了海神庙,这里是巴厘岛最重要的海边庙宇之一。
  耳畔依旧是萦绕甘美兰的靡靡之音,香料味道也是肆无忌惮的扑面而来。湿热的海风,氤氲着水汽。街上满是辛劳忙碌的当地人,各式机车在车里中默契的穿插。
  路边每家每户的神龛和庙堂供奉着他们的信仰,是的,这里有神。
  有神保佑着这里。
  林初向神祷告--林初和宋景延一辈子也不分开。
  庙堂之中有一汪圣泉,甘冽凉爽,几百年没有干涸,一边排队站着好一些人,这些人用清泉扑面,一旁的僧人会把糯米印在额头眉宇之间。
  “他们这是做什么?”林初不解的问。
  “这是当地的习俗,如果那糯米印在额头上不掉,那就预示着好运财运,你要过去吗?”
  “这么多人,还是别去了,我觉得我已经够幸运了。”林初看着宋景延笑。
  宋景延也看着林初,嘴角挂着浅笑,“那是,我就是你的幸运符。”
  “对,要是能把你挂在胸前就好了。”林初打趣说道。
  “那你不是看不到我这帅气的脸了。”
  “算了,看了那么久,看厌了。”
  “呦,胆子大了,看我今晚怎么治你。”说完,手伸到林初的腰间,狠狠挠了一把。
  林初闪到一边,连忙求饶,“我错了,我错了。”
  “罚你今晚不准睡觉。”
  “我不睡觉干嘛?”
  “看我。”
  林初噗呲一笑,“幼稚。”
  傍晚时分,他们回到酒店的一处私人沙滩上,在等待日落的过程中,恰遇一场短暂而急促的暴风雨,他们走进附近的商铺躲雨,这雨来的快也走的快,暴风雨过后惊喜的发现了一条完整的缤纷彩虹直挂身后的天空。
  林初和宋景延换了泳装,又回到沙滩,海天相接间的蓝,夕阳余晖下的艳,海景的宏阔与浪漫都在这里发挥到了极致。
  这虽然是私人沙滩,可也聚集了不少人,宋景延背着林初冲向海边,扑倒在浪花前,开心的就像个孩子,一阵浪氵朝扑面而来,宋景延拉着林初沉入海底,在海水的遮掩下,他们用情的拥吻缠绵,直到需要换气才浮出水面。
  海浪扑面而来,他们一遍又一遍在海浪底下亲吻。
 
第50章 磨合
  旅游回来之后,两个人的感情又迅速升温。
  宋景延即使回公司上班,只要不离开A市都会回来,林初白天继续工作,晚上两人一起在外面吃饭,又回到小区散散步。
  这样的平淡的浪漫让林初又找回当初热恋的感觉,心中好像有无数想法,但又不好意思说出来,他走到书房钢琴边上,手指在上面轻轻按下几个音符,一个接着一个,每一个声音都像是心跳的声音。
  他立刻拿出纸笔,将心中的这首曲子写了下来。
  这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林初无聊就会写写歌,好像这样才能表达自己内心羞涩却又浓烈的爱。
  当然歌曲的所有内容都关乎宋景延。
  在一次帮教授整理文件时候,一张纸从林初的笔记本里掉了出来,教授捡到之后看了一眼,很是欣赏。
  “这曲子是你写的?”
  林初这才发现教授手里的曲谱,有些不好意思回答,“嗯,无聊的时候写写。”
  “写的很好。”
  “是吗?”林初从来没有想过把这些曲子拿给别人看,毕竟这些曲子都是他写给宋景延的。
  “教授你也会看曲谱?”
  教授将近五十岁了,带着一副银色边框眼镜,发白的头发往后梳得一丝不苟,总是一副民国书生的模样,看不出来也是懂流行音乐的人。
  “不像吗?”教授动了下眼镜,笑眯眯说道,“三十年前,我在大学时候也是搞乐团的,我可是乐队的主唱,红火的时候,好几所大学的人都跑过来支持我们。”
  “那后来怎么......”
  “怎么成了大学教授是吧,做音乐是要有天赋的,只有真正有天赋的人才能走的远,我们也就是昙花一现而已,那时候乐队少,人们好奇心过了,自然也就没有人关注了。”
  “音乐的确很需要天赋。”
  这一点林初很赞同,如果当初他拿到美国音乐学院的名额,他应该也是往音乐方面发展,他想如果当时去了美国,他和宋景延还会不会在一起?
  应该会吧,当时宋景延说过如果他去美国,他也会跟着去。
  想到美国就想起苏逸,苏逸似乎课程很忙,偶尔会给他寄明信片,或者写信,他们之间不像当代的年轻人,好像不习惯用社交软件,似乎信件才能更好的传递彼此的想念。
  不过大三之后他们便很少联系了。
  “林初,我看你各方面条件都很不错,现在这么流行选秀,你可以去试一试。”
  “不不,我对娱乐圈没什么兴趣。”林初当初的设想是想当一个钢琴家,并不是当歌手,而且他对自己的歌声并没多大的信心。
  “不一定要进入娱乐圈当艺人,你可以当音乐人,就是写歌给歌手,你这首歌写的就很不错,而且老师对你的文学修养也很有信心,把这首歌填上词,我想会是一首佳作,别嫌老师老啊,老师对流行音乐还是很有研究的。”
  林初笑了笑,没想到竟然能得到老师的认可,而且老师这个当音乐人这个提议让他有了重新的想法,他觉得当音乐人似乎还真的是条出路,他现在快大四了,大四完之后就要参加工作,如果真的在报社待一辈子,他可能这辈子都买不起宋景延送他的这只手表。
  不知道是不是长大了,林初当初想要和宋景延过一辈子的冲动像是受到各种的阻力,而身份的差距就是最大的障碍。
  如果能成为一名令人尊重和敬仰的音乐人,那他或许更有资格站在宋景延身边,他想起宋景延曾经为他卖掉的那块手表,他告诉自己将来有能力一定要送一只手表给他,但是以他现在的水平根本就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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