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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神话]道长拆官配 作者:公子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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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时空 重生 灵异神怪 传奇

  看着两人交握的手,元君宠溺的问道:“你想去什么地方?”
  宋有初一听,眼睛顿时亮了,“明天就是洛阳花朝节,我们去洛阳好不好?”
  “好,都听你的。”元君笑着点头。
  既然决定了去处,两人就不再停留,径直往洛阳而去。
  从昆仑山到洛阳对于两人来说,虽然要不了多少时间,可是想着要找客栈住宿等等事情,还是要花不少时间的。现在已经过午时了,等将这些杂七杂八的琐事办完,时间也差不多了。
  至于为什么宋有初对玉鼎真人有那么大的意见,一切还得从那天进入幻阵之后开始。
  其实那个幻阵并不难解,但是奈何宋有初修为不及山英,即使能解,他也出不来。
  幻阵的考验也不是什么难题,都是一些非常具有诱惑力的靡靡之音,红粉佳人,高官厚禄,酒池肉林。
  但是设计者完全没有想到,宋有初是个天然弯,妖娆美女对他根本不起作用,不会让他心猿意马,反而是让他心惊胆战,心生厌恶。
  而音乐,宋有初只会一首歌,那就是我们中国人民都知道的国歌,可以说是一点音乐细胞都没有,听那些不知所云的音乐,还不如好好的睡一觉,说不定还能做个美梦。
  至于后面两个,宋有初虽然从小就过得困难,但是奇迹般的完全没有动过这两方面的心思。
  所以对于某些人来说,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温柔乡,但是对于宋有初来说,就是虐身虐心的折磨,他都不知道那几天是怎么撑过来的,如果不是元君突然醒来,他觉得自己非疯了不可。
  玉鼎真人受到的那点惊吓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真心没法比。
  花朝节,是洛阳一年一度的重大节日,其热闹程度比元宵有过之而无不及。洛阳是有名的“花都”,在花朝节的这一天,四面八方的游客们纷纷赶来参加盛会,不过也有不少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洛阳花朝节,不仅仅只是花,还是女儿家门择婿的好日子。在这一天,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们,都抱着自己静心栽培了一年的花儿出门,如果碰到自己喜欢,就将花送给对方,对方若是收了,就表示接受这门亲是,如果对方不愿意,也会婉言谢绝。
  被拒绝的女孩们也不恼,大大方方的说几句祝福语之后,又开始去寻找另外一个目标。
  除此以外,这天也是文人们的天堂。
  文人爱咏诗作画,这百花争艳的花朝节,就是他们最好的素材,若是能成就几对才子佳人,也是一桩美谈。
  就是因为这么热闹,所有酒楼客栈的房间,全都提前预定出去了,宋有初他们几乎走遍整个洛阳城,才在一个临时退房的客人手中买到一间房。
  “好累啊!”宋有初精疲力竭的趴在桌子上,歪头静静的看着正在整理床铺的元君。他现在不只是觉得身体累,心更累,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了几个时辰,比他连着练十天的剑法还要累。
  “床我铺好了,你赶紧睡吧。”房间是单人房,元君铺好了床之后,所幸还有一个矮榻,就抱了一个枕头坐到矮榻上。
  宋有初不解,有气无力的问:“你在哪儿干什么?”
  “……睡觉。”
  不知道为什么,宋有初从中听出了咬牙切齿的味道,刚想要说什么,突然间福至心灵,于是宋有初也沉默了。
 
第32章 宝莲灯09
  明白了两人现在的心酸处境, 宋有初不禁磨牙,这种看得着吃不着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想着要不要中间加一床被子,叫对方到床上来一起睡。不过看了看床的大小,宋有初更加抑郁了。
  床就那么点大,刚好够一个人睡。要是两个人挤一挤, 一翻身就能掉下来。宋有初想了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着对面黑暗中的人影,宋有初以为自己会睡不着, 相顾无语到天明,然而事实证明,他睡的-可-香-了!
  宋有初有点心虚,一边吃着早膳, 一边偷偷瞄了对面人一眼。真不知道是他太累,还是心太大, 居然睡的心安理得,还是在别人呼喊中才醒过来。
  “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看着宋有初呆呆愣愣的,差点将粥送到鼻子里, 元君顿感无奈,稍微提醒一声后,又给对方夹了个味美多汁的灌汤包。
  “我在想一件人生大事。”宋有初接过来咬一口,鲜美可口的汁液瞬间在味蕾上炸裂, 不仅有肉类做成的皮冻味道,还有一股淡淡的菊花香味,真是沁人心脾,美不胜收。然而元君眉头微蹙,有些纠结的问:“有初,你这么吃,不觉得烫?”
  那可是刚出笼的灌汤包,温度大概有一百度左右,如果吃的时候有灵力保护自然无碍,可宋有初现在就这么咬下去,虽然他现在的身体比普通人强悍,但是不代表不怕烫吧。
  “……!!”咀嚼的动作一顿,眼睛猛然大睁,一口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一股持久又烧心的痛感从喉咙里滑落,感觉要烫透了背一般,缓缓的滑落道胃里面,仿佛整个身体里都被塞满了烧红的烙铁一样,烫的他都忘了用灵力隔绝,只是支支吾吾的找水喝。
  能灌了几口水之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有多傻,想到自己的蠢样就想捂脸,尤其是在看到元君似笑非笑的表情之后,那股窘迫感越发的强烈了。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宋有初更加有气无力的趴在桌子上,一脸哀怨道:“我都快被烫死了,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
  狗狗不能吃烫的东西,这是一种无法磨灭的天姓,他还作死吃那么烫的东西,现在觉得整个舌头都痛的麻木了,好像整张嘴都不是自己的,疼的他都不想出去玩儿了。
  “你还说呢,真不知道你这脑袋瓜在想什么,那么烫你都感觉不到。”想到刚才那一幕,元君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得迷糊到什么程度,才能将那么灼心的痛觉完全忽略掉。
  “我变成这样,还不都是因为你。”宋有初埋怨,要不是你这次不靠谱,我至于东想西想,弄的自己受伤。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元君无可无不可,将刚才弄的烂摊子收拾好之后,从空间中摸出一枚药丸儿递到宋有初面前,微笑道:“把它吃了吧,这是内服伤药,专门治疗烫伤的,吃下去伤就能好。不过这只能让伤口痊愈,你被伤到的神经元,还得慢慢调养才能复原。”
  吃下去没多大会,烫伤确实好了,一点都不痛,然而舌头还是麻木的,一点感觉都没有,这真是让他好生的体验了一把大舌头的感觉。
  宋有初苦着脸念叨,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你说,你前一次都是正常转世,怎么这次就出了这种状况?”宋有初懒洋洋的戳了戳元君,要是不给出满意的答案,这次的事儿就没那么容易完结。“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元君微笑:“怎么会呢?”
  “那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哼哼,要是不说清楚,就别怪他把前世的帐给一起算了。
  元君镇定道“其实这不是我能控制的。”
  “什么意思?”宋有初疑惑。
  元君避过这个问题,转而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开天神斧会主动选择杨戬吗?”
  “知道。可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宋有初更加莫名其妙了,不就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怎么来东拉西扯的,扯到别人身上去了。
  “天地除开,演六道,化轮回。我是应运天道而生的冥界之主,掌管世间生灵的生老病死,是非功过,轮回往生。冥界有两宝,一为阴阳生死簿,一为春秋轮回笔,然此二宝却是出自混沌之中。我掌握着阴阳生死簿,就沾染了混沌的气息。”
  “此界开天之初,盘古的那滴眼泪滴到开天神斧上,滑落到地上的经过无数岁月的孕育,终成为昆仑山山神。听在神斧之上的部分,由神斧孕育出灵智,不过无法形成完整的生灵,需要经过轮回往生,才能使其灵智发育成熟。”
  “经过无数次的转世之后,当初那个小小的灵智已经成了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元君看着宋有初道:“那个生命体的最后一次转世,相信你应该已经猜到是谁了。”
  “他就是杨戬对不对。”宋有初猛然按住桌子,说的是反问句,可用的却是无比肯定的陈述句。
  元君点头,继续说道:“开天神斧是盘古之武器,本身就带有混沌之气,由开天神斧孕育而出的杨戬,本身就带有混沌的气息。且此方天道演变不完整,带有混沌气息的魂魄又只有一个,当初我进入这个世界后,天道规则分不出谁是谁,就索姓将两个魂魄一同塞到一个身体里面,这才造成了如今这尴尬的场面。”
  “所以这其实就是一个误会。”宋有初又焉了,他还以为是什么大秘密,原来是个大乌龙。
  这样说来,玉鼎真人一口咬定杨戬能拿到开天神斧,是有这样一层含意在里面。他还是真以为是主角光环,让神斧对主角另眼相待。他想了想,又问道:“那你为什么一直睡着,为什么是他做主导,他什么时候醒?”
  这没头没脑的问一通,换做是一般人,可能就抓瞎了,不过元君既不是一般人,又是当事人,理解起来完全没有问题,而是说道:“你不是想看花朝节吗,现在也快开始了,不如我们边走边说。”
  “好吧。”宋有初点点头,作为一个死宅,全凭着一股冲劲儿,才想着不远千里来看花朝节。可是没想到刚一来就经历了昨晚糟心丧病的事儿,再加上今早无法磨灭的事儿,将他的热情消磨了大半,如果不是有元君,他真想就呆在房间里发发呆,睡睡觉。
  一路上,元君倒是没有食言,将所有的来龙去脉一一解释清楚。
  元君是冥界之主,神魂无比强大,普通人的身体根本无法承受他的神魂,所以在转世之初,就将自己的神魂封印了大半。
  杨戬的神魂虽然也非常强大,不过那个身体是半人半仙,完全能够容纳他的神魂。只余下少部分神魂的元君,就这么死死的被压制着。这次能够醒来,还得感谢山英的那个阵法。
  那个阵法是针对每个人设定的,他不知道杨戬为什么会心神动荡,刺激的连他给自己设下的封印,都受到了些许影响,让自己醒过来就恢复了所有的记忆。
  看在这个影响还不算太坏的份上,他就好心的帮了杨戬一把,给他塞了各种各样的的学问知识,只要杨戬破了山英的阵法之后,再将他给的这些吃透,就能够醒过来。
  洛阳花朝节,不愧是有名的另类乞巧节。
  刚到大街上,各色各样的鲜花映入眼帘,或是清新雅致如兰花,或是雍容富贵如海棠,或是淡雅优雅如菊花……
  手捧鲜花的没人有可爱型的,有知姓型的,有优雅型的,有端庄型的……各有各的美,不分伯仲,却都是梳着精致的妆容,大大方方的任由别人打量,自己也是将视线投向自己看中的出色男子身上。这些平常不会被允许的行为,在这一天都是被认可的。
  如果没有培育出自己满意的鲜花,有花农们早就发现了商机,每年的这一天,大街小巷的花房摆满了珍贵不一的鲜花,就等着客人上门挑选。
  宋有初也赶了一趟时髦,给元君挑了一株。
  那花鲜的娇艳,红的似血,身姿摇曳,勾魂夺魄。然而路人人怎么看怎么难受,就连老板知道他要送人之后,都是一脸目瞪口呆,还好心的劝他买的别的花,如果钱不够,他可以便宜一点,不过都被宋有初拒绝了。
  而产生这一系列的原因就是,宋有初他买的是有名的死亡之花——曼珠沙华。
  曼珠沙华,传说中长于三途河畔的接引之花,是世人口中的黄泉之花。然而在宋有初看来,什么黄泉之花死亡之花,就是一朵普通的花而已,不过寓意倒是挺配元君的。
  “这种日子买这种花,你也不怕吓死他们。”捧着手中的花,元君真是哭笑不得。
  宋有初不负责的笑道:“我是送给你的,又不是送给他们的,在意那么多做什么,况且要怕也该是你怕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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