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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 作者:o白野o(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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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豪门世家 都市情缘 业界精英 职场

  任明卿仔细考虑了一下,十洲三海除了是个仙侠背景以外,没有任何核心设定,而他的点子可以跟任何大世界观做叠加,同题材没有违和感。他又对十洲三海非常熟悉,《浩荡纪》最后一卷还有很多剧情被庄墨删掉了,可以匀下来写在这里。
  但他也有隐忧:“我觉得我这个东西,和《浩荡纪》、《尘烟笑》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可能会影响老粉的心情。”
  他能想到的,庄墨已经全想到了。但与他的悲观不同,庄墨激动得直发抖,到处摸烟抽:“没关系,这个完全没关系。”
  十洲三海不可能只有一部作品,总是一种调调,史诗和超级英雄完全不冲突。这两个系列调动的不是同一种读者,但是这两种读者以后都会去玩同一款十洲三海的VR游戏,去同一个主题乐园,看同一场电影……任明卿与他的老师用不同的笔触勾勒同一个世界,这就是庄墨想要达到的效果。
  “那我会不会侵权?”任明卿幽幽地问,他现在版权意识可强了。
  庄墨哈哈大笑:“不,不会,十洲三海的版权全都在连城,无所谓。”
  任明卿被打开了思路,连连称好,迫不及待就要进屋子去做设定。
  庄墨抓住他的手腕:“你不用太心急,这是一个很浩大的工程,我们慢慢商量。今天搬了一天的家,先好好休息。”
  所有人都以为庄墨投600万版权奖励是为了捧任明卿,其实压根不是。庄墨根本不会让任明卿草率开坑。
  任明卿不是小作者,他写每一本书,从策划到选题都要严格把关。小说是IP的源头,会影响到其他产业的布局,又不是萝卜青菜说开就开。而且一个故事从有梗到框架到完善,也需要长时间的构思,如果任明卿有了个点子就迫不及待开连载,那庄墨也不会如此看重他了。
  “你可以先写一本,但不是这个。”庄墨对他的发展有全局的安排。“刚好,你写下一本书的间隙,抽空把这个系列构思一下,把安老师的部分写完。等我们准备得够充分了,再开始写你这个武侠英雄。”
  任明卿把他当做可以信赖的朋友和导师,对他的建议无条件遵从:“那我再想个别的。”
  庄墨嗯了一声。
  之所以让他先缓一缓,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量。
  首先,任明卿是个全新的作者。他虽然很努力、写过很多书,但没人知道。天胧月这个笔名,被掐退了;度他山,也只有一个短篇面世。就这么一个新马甲,粉丝基础很薄弱,对作品来说是很不利的,哪怕出去谈投资,资本也不认你这个作者。
  庄墨又不心急,任明卿有的是创作激情,他们完全可以徐徐图之,先写一本圈波粉丝。后续任明卿的十洲三海系列开始动笔的时候,他有知名度,也有更多的粉丝捧场,庄墨比较好CAO作。
  其次,庄墨还是想为任明卿赚点钱。而任明卿今天晚上跟他说的这个系列,庄墨根本舍不得卖。这个世界观一旦做好,他下半辈子都不用找新项目了。所以他是打算让任明卿先写个长篇打响知名度,然后安安心心搞这个项目。
  两人谈到日落西山,大路上开来一辆丰田皇冠,庄墨见势将任明卿扶起来:“请了个朋友过来吃晚餐,刚好你们可以认识认识。”
  “谁啊?”任明卿问。
  “他姓穆,是我的家庭医生。”
 
第12章 
  庄墨一直惦记任明卿的病情。在他决定签下任明卿的那一刻起,他的所有工作都是围绕任明卿来展开,任明卿有双重人格这件事始终像是柄达摩克里斯之剑悬浮在他的头顶,让他不敢掉以轻心。搬家之后,他头一件事就是把穆医生请来,让两人得以近距离接触。
  穆以素跟任明卿吃了餐饭,席间一直在暗暗观察他。
  任明卿是个体格虚弱的年轻人,安静腼腆,特别怕生,从不主动与自己交谈。他甚至不敢与自己对视,一旦自己注视他,他就脸红。不过这也谈不上病态,只是自卑引发的社交恐惧,他跟庄墨互动就轻松自然很多,说明没有病理姓的社交障碍。
  不过穆以素不太明白为什么任明卿会如此胆怯。根据庄墨的叙述,他是个天赋出众的年轻作家,收入很高。而且他长得清俊秀气,在男人堆里算是很出众的长相。颜值高的人一般都会更自信,自我认同感比较高,但他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有点羞于见人。
  吃完饭以后,庄墨跟穆以素走到阳台抽烟:“你觉得他怎么样?”
  一旦离开了任明卿的视线,庄墨就变得让人很有压迫感,眉目冷淡而哀愁,形状优美的唇变作了强硬的弧度。
  “我觉得他没病,你有病。”穆以素慵懒地瞥了他一眼。
  庄墨叼着烟,嘴唇微张,万万想不到是这个结论。
  “八只大闸蟹,你给他吃了七只,你是有什么毛病?”
  穆以素和庄墨是老同学,庄墨是个什么王八蛋他再清楚不过了,因此看到饭桌上庄墨对任明卿殷殷切切的体贴关心,怀疑他脑子坏掉了——庄墨根本没怎么吃饭,仿佛看着任明卿就能饱。
  中秋赴宴,穆以素出于礼数,拎着一箱青蟹上门。庄墨一口气全煮了,然后一个接一个给任明卿剥好,里里外外弄干净,供到他跟前的碗里。青蟹的鳌又硬又大,很难处理,庄墨用菜刀切碎蟹壳,很有耐心地把肉剔出来,蘸了酱油夹给他吃。
  当时穆以素劝了一句:“螃蟹姓寒,你不要给他吃那么多。”
  “凡是吃下去的都有营养。喜欢就吃,没有这么多讲究。”庄墨不予理睬,回头继续喂任明卿。
  这个小家伙也很馋,嘴上“不要不要”,庄墨劝道:“吃嘛!”他就:“好吧!”
  穆以素觉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地狱的话,任明卿肯定会去暴食那一层。
  最最神经的是,庄墨整个晚上,都在拿蟹脚过红酒。
  任明卿吃螃蟹,他吃蟹脚。
  穆以素以前见过谭思,庄墨对谭思根本不是这样。同样是作者,庄墨跟谭思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就没有那么恶心的场面。穆以素整场晚饭都难以下咽,觉得自己根本不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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