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 作者: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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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么说,孙黎心里觉得好受了些。
“小黎,你是要做大事的人。”孙春生意有所指:“要学会抛弃一些无谓的细枝末节,把心放大点,把目光放远点。等你坐到我这个位置上的时候,你就会明白,只有你自己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重要。”
孙黎一腔热血被点燃了。这是孙春生第一次在她面前正式地提出继承的事情。虽然并没有直接说,但是基本等于承认她的继承人位置了。
裘平和戴春城见了律师团队,但是律师团队制定的辩护策略戴春城不太满意。两边差点吵起来。
“这样不好,法官会觉得我们是针对人家公司,而不是就事论事。”看在裘严的面子上,他没有说得太严厉:“我认为关注点应该更多在技术上面,而不是放在对方公司的经营漏洞上,这和案子本身没有关系。”
首席律师说:“怎么会没有关系呢?就因为他们动机不纯,所以才要质疑他们指控的动机,如果法官认为他们指控的动机不纯,就会考虑要不要驳回了。”
戴春城说:“这个案子不是一次就能审出结果的,我们一上去指着对方鼻子骂,你不怕人家也来关注我们的漏洞?到时候你要怎么回应?”他很生气:“这是打官司,不是菜市场吵架,你的专业能力在哪里法官一眼就看得清楚,别丢人现眼。”
首席律师被震得敢怒不敢言。
戴春城知道不少律师喜欢剑走偏锋,用比较极端的辩护策略来打官司。但是这是关乎裘氏未来很大一块市场利润的事情,他觉得这样太儿戏了。
裘平完全不懂打官司,他听得一知半解,也不说话。两边人僵着,脸色都很难看。
会议只能提早结束。有律师察言观色,对裘平拍起马屁来:“戴先生也是征战法庭十几年的老将了,要不然这回让他来亲自挂帅?”
第17章
裘平不置可否。这个马屁拍得没有水准,要是在裘严面前拍效果才够好。
但戴春城有点犹豫,他是想试试的。裘严这段时间为他做的很多,他也想为裘严尽一份力,担任基金会的会长当然是好事,但他的专业是打官司,只有打官司才能发挥他的最大才能。如果裘严同意的话,他是愿意的。
裘严只担心他会不会太辛苦:“你要是想休息,就别理。我来做他们的工作。”
戴春城还有个私心:“好不容易有个机会缓和我和阿平的关系,我是想尽力帮他的,如果能让他放下心结就更好。这个家总归他也是一份子。”
果然裘严的神态明显松动。
戴春城调侃:“你别嫌我英语不够好,趁早补补,以后也是要用的。”
裘严说:“我怕把你放到台前去,你又会被攻击。你有这个准备吗?”
“万英我已经叫人在处理了。”戴春城说:“佘秀在检察院的处境很尴尬,她和我谈的时候提出了调任的想法。我找了省医领导的路子,把她调去做办公室副主任。她做了这么多年助理秘书,这个职位够了。一来这样有人照看万英,二来对她来说也算是升职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
“年后到岗,她自己是愿意的,相当于从机关下到地方,职位肯定会给高一些,待遇也会比现在好。算是个不错的出路。”他一向善待自己人,跟过他的基本没有忘恩负义的。
裘严点头:“你要是想清楚了,我尊重你的想法。”
戴春城拉着他的手:“阿严,我辞职就是为了辅助你,要不然我辞职就没有意义。不是说基金会的事情不重要,但是现在的情况来说,我站在律师席上才更能发挥我的作用。我希望在你需要我的时候我能随时随地给你提供帮助,我在职的时候很忙,做不到。现在我能做到而不去做,那还要我这个做丈夫的有什么用?”
他的表情太认真,裘严忍俊不禁。戴春城愣愣的,被他在脸上重重地亲了一下:“我娶你是因为我爱你,不是因为你能帮我。这是两码事。”
这场官司戴春城没有想得太复杂。专利侵权官司里,作为被告除了写好应诉书以外,最主要的还是找到正确的抗辩策略,证明自己没有侵权。比较常见的抗辩思路有两条,一条是证明自己在开始使用这项技术的时候,对方还没有拿到专利权。如果裘氏是先使用了这项技术,然后华创才拿到了专利权的,根据《专利法》不构成侵权;第二条思路是证明原告拥有这项技术的专利权本身有问题,比如专利权超过保护期、不符合专利申请要求等。
所以,专利权的核心是技术,但打官司可以和技术没有太大关系,也不一定非要走到鉴定技术的层面。只要律师的抗辩策略得当,就可以是一场文字游戏。
戴春城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应诉书他亲手来写,还要准备裘平的证词。作为公司的负责人,裘平是肯定要提供证词的,他怎么回答法官,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场官司的胜负。戴春城拿出了检察长的威势来,裘平被吓唬得一愣一愣的,老老实实陪着他演练对答。
第一次开庭是在3月初,戴春城很久没有出庭了,那天他找了戴玉山送给他的一套西装出来,那是做父亲的庆贺他升任副检察长的礼物,戴春城穿了好几年,一直没舍得扔掉。
裘严开车送他到法院,他还要去公司上班,不能陪完全场。他们在门口吻别。
这时离开庭还有二十来分钟,裘平已经到了。两人向着法院的希腊柱拾级而上,初春暖风习习,戴春城拎着沉重的公文包一边和裘严说话一边向路过认识的审判员打招呼。
“关于第六十四号问题,公司是否事先知道运用这项技术有可能构成专利侵权?曹律师昨天晚上和我商量了一下,还是应该回答否。”戴春城说:“从战术上考虑,你可以加一句,公司走了必要的法律流程,也许这一项遗漏了。说明你已经做了功课,只是你确实漏了这一项。如果最开始回答是。那接下来就又回到了解释这两项技术的问题上。法官其实不想听这两项技术到底属于一种还是两种,他只要知道公司有没有事先经过严谨的法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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