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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燕和他接吻,被子弄的簌簌作响,像踩在秋天堆积的落叶上,连燕看到了幻象,他很喜欢沈平格接吻,就算软成一团,沈平格也会抱着他,灼热的抚摸他的背脊,迷迷糊糊中听到了门口传来很轻的脚步声,那个脚步声在卧室门口停了下,又远去了。
天黑了。
而灯火也亮起来了。
作者有话说:
第98章
连燕很理解患得患失的定义,比如他刚被徐梅丢掉的时候,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好像是掉在海里,天空上悬下一根头发丝,摇摇欲坠的让他攀着,不至于沦为鲨鱼的吃食。
他有把这儿当家,甚至比之前在徐梅那儿的时候归属感还要强烈,他早上从这儿醒来,踩着的阳光是这儿的,手里捧着的自来水是这儿的。连燕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到沈家的时候,觉得这里是块漂亮的水晶,水晶慢慢融化,成了一摊黏腻的水,仁慈的缓解他的干涸,但现在水又凝结起来了,成了一块冰,声音喧嚣又冰冷的驱逐他。
沈逸明一直而来都有好好对待他,谨慎保护他,养了他那么多年,但连燕是条养不熟的狗,反咬他一口,叼着新鲜的肉企图逃窜,被当场抓住。于是那面墙抽走了,沈逸明不要他了,他半只脚掌都悬在崖边,摇摇欲坠。
他能明显感受到沈逸明的疏离,看他的眼神也是陌生,但在沈平格的面前,他们都演技超群,吃晚饭的时候,沈逸明仍笑着和他们说话,给他夹菜,责备沈平格挑食。
“你看连燕,人家就不挑食,这叫什么来着?好养活!”沈逸明说,“你这就不行,扔荒郊野岭里,挑来挑去,估计都活不到天黑。”
连燕勉强的笑。
吃完饭,连燕沉默着去收拾碗筷,沈逸明说:“小燕,别自己洗了,省的手冷,扔进洗碗机里吧。”又对沈平格说:“你们班是不是要去买什么资料,我和你一块去买吧。”
沈平格说:“我明天自己去就好。”
“就当散步消食,”沈逸明拿了外套,“走吧。”
沈平格没有办法,只得也去拿了外套,那勾子上的围巾的时候,忽的转过头,看向连燕,“一起去吧。”
空气好像突然安静下来了,目光都凝聚在他身上,连燕下意识扣紧了手,他可以选择点头,跟着他们去,沈逸明无法说什么,可连燕连沈逸明的眼睛都不敢看,他似乎抽离出来了一般,悬在冰冷的空气里,看着自己的动作,慢慢比划。
-不去了,我要写作业。
好了,这下是他自己拒绝的了,他把自己锁在黑暗里,关门声响起,连燕卸掉力气一般,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盘腿坐在沙发上,赤着脚,去吃透明茶几上放的桃子。
桃子是软的,咬下去有丰沛的汁水。外面天很黑,像是雷雨即将到来,连燕想起之前每次下雷雨的时候,沈平格都会在。
他还准备了很多睡前故事,像哄他一般,一边感受他的颤抖,一边耳语,雷点的光是银白色的,也尽数遮挡住了。沈平格给予他的是安全感和春天。
连燕又突然跑到沈平格的卧室里,爬到他的衣柜里,黑暗里吃桃子,手里拿着他的衣服,黏腻的汁水滴到衣服上,他怕沈平格怪他,衣物都弄乱了,但拜托别怪他,连燕把那些衣服都堆在自己身上,淹没住自己,终于找到了一种充盈的归属感。
但他又觉得,自己需要沈平格责备他,最好是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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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起来他。
连燕桃子吃了没一半就开始哽咽,但他掐住手心,没让自己眼泪掉到沈平格的衣服上,桃核攥在手心里,甜腻的粘住他,他个子高了,伸展不开腿脚,只得狼狈的蜷缩住,又迷迷糊糊的察觉到了睡意。
平格哥找到他怎么办?
他设想无数,却还是想不到结果,沈平格和他不一样,思维方式都不一样,他只能揣测,但他更愿意依赖着沈平格,跟着他的绳索走。
总归会叫醒他的。沈平格说过的,会叫醒他。
连燕放心的睡了过去,做了梦,梦到他坐在青色的飞鸟尖嘴里,湿黏的口水滴到他的后颈,很不舒服,风好大,吹得他头疼,他向下看,明明是万丈高空,但他看到了站在陆地上上的沈平格,沈平格站在一片桃林里,桃花瓣太多,连燕义无反顾的从高空跳下去,死在他面前,成了一片桃花。
他被失重感折磨,倏地醒过来了,茫然的看着白亮的天,四周安静,过了一分钟,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是星期一,撩开被子,身上的衣服是干净的,手心里的桃核也不见了,还是在沈平格的房间里,但连燕来不及多想,慌乱跑出卧室。
胡乱收拾了书包,却看到餐桌上贴了张便利条——“请假了,下午再去上课吧。”
字迹是沈平格的。连燕脚步停下,悬起来的心放下了。不用那么急了,磨蹭了会儿,慢慢吃完了饭,也不等下午了,九点来钟就去了学校。
那时还没下课,连燕不想进教室,那难免会成为目光焦点,他背着书包,走到三楼,从后门的玻璃那儿遥遥看沈平格。
他强烈思念沈平格,虽然只是一夜没见,连燕却想接吻,想同他有身体的接触,想把手伸进他的裤子里,也想弄脏他的手掌心,这些都是青春期蓬勃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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