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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燕心跳快了起来,几乎让他难以呼吸,拿着刀叉的手都在抖,磕在瓷盘上,发出滑稽的声响,他有些茫然想,沈逸明隔了那么久,同他交流,就为了不要他吗?
“我不同意。”
沈平格眼前的牛排一点都没动,连燕又迟钝的看向他,沈平格的黑色格子外套搭在椅背上,这让连燕发现他的头发并不是纯黑色,而是稍浅的颜色,这本该柔软些,可他的眼神是柔软的悖论,看向沈逸明。
“如果让连燕去国外,只是为了让我们分开,那大可不必,”沈平格一字一顿,语气决断而冷静,“他不会去。”
“我要求你们分手了吗?我只是为了给连燕更好一点的教育,既然你放弃了这个机会,凭什么不允许这个机会给别人?”沈逸明被他的态度激怒,声音高起来,刀具摔在桌面上,声音沉闷却又尖锐,“还是你觉得,离得远了点就会分手,那不如趁早分手,省得糟践时间!”
每次都是这样,他们在吵架,但连燕一句话也不能说,比划手语也不会有人看他,理所当然的看戏,连燕想让沈平格抱着自己,但沈平格只是和沈逸明对峙,说:“他适合去国外吗?他不会说话,怎么和别人交流,就算他成绩再好,他能有那种适应能力吗?”
“那就学着适应!”沈逸明沉下声,“他要学着长大,总不能一直躲在你后面,那像什么样子,你就比他大七个月,你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沈平格几乎要气笑了,“你能不能冷静一点。”
“是你不够冷静,”沈逸明斥道,“沈平格,你不觉得你太脑子发热了吗,我给你说,我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两个男的谈恋爱,你现在还为了这个和我吵架,我养你这么多年,你身上哪一件不是我买的,你扪心自问,你有什么立场和我在这儿吵!”
“你能不能别偏离主题,我们在吵什么,和我身上穿的衣服谁买的,半点关系都没有,”沈平格看向连燕,但仅仅是很短暂的一眼,确保连燕还在那儿,没有离开,“他不能出国。”
沈逸明揉了揉眉心,深呼吸了几下,低声说:“那你们分开,我就不让他出国。”
沈平格忽然意识到这个年纪的局限,十七岁的恋爱是赤’裸而洁白的,做什么都要轰轰烈烈,为了爱人笑的眼角就要私奔,但财政能力的局限,独立能力的局限,都让他没法儿义正言辞的反抗,他也不想吵了,余光里,他有察觉连燕低着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刀叉了,手指没动,像隔离了他们。
沈逸明没有听到回答,忽的感受到衣角的拽动,下意识看过去,对上了连燕的眼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连燕很少对着他有愁眉苦脸的时候,何况是红着眼眶,沈逸明看到他泛红的眼睛,喉结动了动,一时无言,又慢慢说:“小燕啊。”
连燕慢慢比划:我去。
包厢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连燕理所应当成为舞台主角,目光都锁在他身上,沈平格看到了他的动作,但连燕不看他,继续比划。
-能给一年时间吗?我准备一下。
-明年。
他好像比划不下去了一样,攥了攥手,深呼吸了下,才继续比划。
-明年就走。
沈逸明突然意识到连燕是十七岁了,刚过了生日,头发有些长了,不是当初那个剪头发都要躲在他身后的小男孩了,他说不出话来,想,他和连燕的生母大概没什么区别,徐梅扔掉连燕的时候,留下了一千零二十二块钱,十张红色的纸币,钢镚摔在地上,他把连燕送到国外,给他钱,剩下什么也不留给他。
“小燕……”沈逸明声音沙哑,“我没有要扔下你的意思。”
连燕点点头,推开椅子站起来,他好像想要找个借口出门,但嘴唇动了动,什么都没说,无礼又莽撞的冲出了包间,与此同时,沈平格也推开了椅子,沈逸明看着沈平格追出去,却连阻拦的话都说不出,手肘撑在桌子上,深深低了头。
作者有话说:
标题是歌《垃圾》里的歌词,下一句是“长留恋于你家”。之后几天没意外的话都有更新。谢谢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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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连燕第一次觉得老天爷是开眼的,比如现在,他心情很差,冲出包厢的时候,外面的天气是灰暗的,这样的天空是尽布满云,还是没有云,看不出来。但是一楼的人不会懂他的心情,那个白裙子的女人还是在弹钢琴,甚至目光都没有抬起来,好像他仅仅是透明的雕像。
该去哪儿?别墅他不想回去,可除了那个像水晶冰冷的地方,他无处可去。
这让他想起了被徐梅丢掉的那天,他站在路边,手机里躺着短信,沈逸明说,我来接你,你在那儿等着。于是他站在那儿等着,可很怕沈逸明不来,所以当车灯照亮他的时候,他再次觉得他是被需要的,甚至喜欢那天晚上一切车尾气。
可现在沈逸明说,他不要自己了。
连燕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怎么改掉啊。
不知道该躲哪儿,但连燕还是义无反顾出了西餐店,他发誓自己跑的很快,耳边都是呼啸的风,天气又放晴了,晒在身上发烫,连燕不想见到阳光,他跑到路边的巷子,险些被脚下的青苔滑倒,里面有臭脏的垃圾桶,空气中都是酸臭味儿,可连燕不排斥这种味道了,他缩在墙角,想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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