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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燕心跳得厉害,浑身都发软,怔怔看着他。
“很多东西在特定的时间点之后都会丢失掉,像我和他们,可能几年之后联系就变少,没有什么是永久的——你说’防腐剂’是永久的吗?”沈平格明显喝醉了点,吐息间都是酒气,好像有点苦恼的样子,又笑起来,“但我觉得你是永久的。”
那件小事只是这些。还包括他们在树叶窸窸窣窣里的接吻,吻得嘴唇都发疼,在凌晨街道的十指相扣,像所有情侣都会做那样,把每天都当成末日来拼死相爱。
连燕觉得今天喝醉酒的是自己,他浑身都丧失了协调行动能力,只能勉强维持直立,脑袋里杂乱无序。
他很想像沈平格那样体面,那样沈平格看向他,他不会低下头。
“行吧,那你俩去吧,”徐白然捞起了旁边的摄像机,耸耸肩,“看我工作多,好欺负。”
这下这片空地只剩他们两个人,至少连燕只能看见他了。
“先下楼吧,”沈平格说,“一起走?”
他越过连燕,走得很慢,似乎笃定连燕会跟上来。实际上也是如此,像是多年训练出的反应,连燕的确跟在他身后,即便手脚僵硬地像刚学会走路。
电梯间刚好停在四楼,避免了同等电梯的尴尬。他们进了电梯间,门应声关上,缓缓朝下走,连燕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只能揣在卫衣的兜里,他听见沈平格说。
“你好像长高了,”沈平格说,“一米七五了吧。”
听沈平格的话对连燕来说不亚于做一套英语听力,他费劲听每个人,再给出解析,可惜也没有正确应答的模板,连燕笨拙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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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长袖不热吗?”沈平格看向玻璃电梯外的刺眼阳光,“今天最高37度。”
电梯下降带来的失重感比上升要严重,阳光晃来晃去,连燕头晕得厉害,他猜测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嘴唇说不定也干裂了,这让他下意识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
一楼到了,电梯门应声打开,连燕想抢先他走出去,却腿脚忽的发软,沈平格及时阻止了他在电梯门外一干人眼前出洋相,揽住了他。
沈平格扣住他的肩膀,连燕有了支撑点,勉强走出了电梯。
外面的热风吹涌进来,灌进口唇间,带来一种近乎窒息的温度。
他发誓他烧得不严重,不到高温的地步,不然他不至于有心思想——这是他们八个月以来第一次的肢体接触,他在梦之外碰到了真实的体温,这让连燕再次想哭。
到了空地,连燕还没反应过来,沈平格的手背便贴上了他的额头,很快拿开了,脸上的笑意一下子没了,沈平格皱眉说:“你发烧了。”
“那先不去吃饭了,我送你去医院。”
在沈平格下一句出口之前,连燕摇了摇头,比划说:我回家吧。
连燕几乎没有去过医院,在沈逸明离开之后,医院往往充斥着哭泣与药水味道,小诊所的味道他也不喜欢,但总归好过医院。
“但你在发烧,”沈平格看着他,“你不可能不知道。”
发烧是什么要死要活的病症吗?比起高烧,眼前的沈平格更容易带来类似死亡的疼痛,连燕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遗憾——遗憾这顿饭吗?还是遗憾沈平格的手背没有多停留几秒?
连燕摇头,比划:家里有药,不用担心。
他又惹沈平格不高兴了,这是他们那么久之后第一次见面,沈平格并没有说“不担心了”,沉默了很久,他说:“好,那我送你回家。”
连燕不知道沈平格什么时候买了车,黑色的车,车座原本被太阳烤得发热,冷气吹出来的时候,又缓缓降温了。沈平格的手指拨了拨冷气片,避免直接吹着连燕。
连燕没问关于这辆车的任何东西,但心底里觉得怕,明明他都系上了安全带,手也攥得很紧。所幸沈平格开得不快,甚至可以称得上慢,堪堪超过旁边骑电动车的买菜妇女,车里有好闻的香薰,还放着王菲的唱片,是《迷魂记》。
“别叫我太感激你
药水色太精美
别要我吃出滋味
愉快得知觉麻痹”
王菲第一次唱这首歌的时候在流泪,连燕也很想哭,他很想碰触沈平格扣过的左肩膀,但手指只是动了动。
沈平格察觉到他的目光,以为他在嫌速度慢,于是解释道:“我刚考了驾照,可能开得……嗯,不太好,”他笑了笑,但似乎并不开心,“见谅一下。”
剩下的时间他都不记得了,连燕睡着了,头磕着玻璃窗睡着的。他本意只是想装睡,避免安静带来的尴尬。但他睡的时间也不长,大概十分钟?但睡得特别安稳,不知道哪儿来的安全感。
他看到了自己住的破旧楼房,忽然眼神捕捉到了慢慢走回家的孟汉文,这让他神经一下子绷紧了,甚至没反应过来沈平格为什么会知道他家住在哪儿,急急出声,沈平格在路边停下了车。
连燕比划说:我要走了。
歌曲切换到了《三千年前》。
“不要怪我第一句就跟你说再见
因为我真的是专程来和你道别的”
这句独白简直像为他量身定做,连燕狠狠心,去开车门,没能打开,车门锁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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