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滚。”抱着抱枕缩在沙发角落里的顾眠厌倦地挥挥手,“现在都流行把狗骗进来再杀?”
林听雨站起身来,问:“最近也辛苦你了。多少钱?我说好加倍给你的。”
“滚滚滚。”顾眠冲他翻白眼,“不要钱,有空介绍几个帅哥给我就行。”
“哟。”林听雨挑眉,“谢谢啊顾大师。下星期老刘婚礼见吧。”
顾眠连白眼都懒得翻了,有气无力地摆摆手。
直到这两人开着法拉利回家,顾眠这才爬起来收拾东西,却在柜台上发现了一个信封。
顾眠一愣,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一沓厚厚的百元大钞。
顾眠点了点,这比她的收费翻倍了还要多。
“哎哟,都说了不收钱。”顾眠皱着眉嘀咕了一句,开心地把钱塞进了皮包里。
不用想,这绝对是陈澍留的。
07
回到家以后,林听雨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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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给某个醋窖子检查检查才行,不然那人得被自己醋死。
林听雨站在客厅中央,很爽快地把上衣脱了。
陈澍坐在沙发上,抱着胳膊,两条腿伸得长长的。
他不动声色地盯着林听雨,生怕漏过他的一举一动。
林听雨的文身是一棵荆棘,走水墨风格。
荆棘的末端从尾椎的部分开始,绕过半边腰一路往上延伸,一直到左胸口。
有花有叶有刺,无一例外与荆棘同一色彩,笔墨简洁,却大气传神。
这棵荆棘恰好和林听雨身上的那道伤疤完美融合在一起,疤痕也变成了荆棘的一部分。
刺青到了胸口,画风骤变。
泼墨变成水彩,像破晓黎明,光穿破黑暗,整幅刺青的色彩瞬间变得明亮起来。
荆棘顶端托着的不是花,而是半颗明黄色的小星球。
一个卡通形象的小男孩坐在星球上,只露出一个背影,抬头仰望点点星空。
星球中央用黑色墨水纹了几个小小的字符:
CHEN & LIN。
看到林听雨身上的刺青,陈澍愣住了。
他伸出手,想去碰那行字符,却在指尖即将触到那片泛红的皮肤时,又及时收回了手。
心里泛着酸。
既甜蜜又感动。
这幅文身的难度非常高,好在顾眠经验丰富,又是大师级别的刺青师,也算平稳地攻克下了这个难关。
完工的时候,顾眠大汗淋漓,像是虚脱了一样。
她摘下口罩,满意地盯着林听雨身上的文身:“这是我目前为止最满意的作品。”
“这也是我最满意的作品。”林听雨说。
“哥,这是月亮,这是你。”林听雨指了指那颗星球,又指了指坐在星球上的小男孩,“这是我。”
“这是我送给你的画。”他抬眼看陈澍,黑眸中神色沉沉,沾了几分狡黠的邪气:“把你纹在我的心上,好不好?”
陈澍没说话。
他站起身,走上前,想把林听雨搂进怀里,却又怕碰到他的刺青弄疼了他。
最后,陈澍只能低下头,亲了亲林听雨的额头,低声问:“疼吗?”
“爱你的时候什么伤口都不疼。”林听雨去找他的唇,用力吮了一口,“你到底喜不喜欢?”
“喜欢。”陈澍回吻他,声音沙哑,“我最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叮!加更成功!
我今晚再努努力,看看能不能再更上一篇hhhh
第119章 番外10 小的时候
01
十一二岁的时候, 林听雨在同龄人中就已经显得非常与众不同。
这种“与众不同”自然不是褒义词,毕竟那时他爸刚失踪没几年, 母子俩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开始进入青春期。
林听雨的叛逆期来得比同龄人更早一些,因此他也更加早熟。
性别意识刚开始萌发的懵懂期,林听雨已经隐隐约约地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他好像,喜欢男生。
多数时间林听雨会觉得很孤独。
面对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性取向, 他手足无措, 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是个变态吗?
林听雨经常这样问自己。
有时候天气不好,下起蒙蒙细雨, 林听雨总会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小破县城拥堵破败的街头游走。
他喜欢把双手插在口袋里,不打伞, 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异类。
每当这个时候,林听雨会觉得自己既悲壮又中二。
他没有朋友, 这种情绪不知道如何跟别人分享。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林听雨特别害怕被人看出来他很孤独。
一个人走在街上的时候,林听雨总有一种错觉, 好像每个迎面走过来的路人都在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打量他。
有时候林听雨会拿出妈妈淘汰的旧手机,假装边走边打电话,以此给自己壮胆,向路人虚张声势:
——喂, 你看啊,我不孤独,我在和朋友打电话呢。
——我一点也不孤独。
林听雨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开心, 甚至还有点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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