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设定里是有补刀的,属于防卫过当。
这方面我是参考过几个过失杀人的案例,查过一些条款(毕竟不是法学专业的)
我国法律关于正当防卫这一块的条款规定的很好,但实施的时候特别严苛,就是别人打你,你只能还击一下,要是对方被打退了,你还多打了一拳,立刻就变成了互殴。
之前那个微博上‘龙哥’正当防卫杀人案,要是没舆论压迫,也是要坐牢的。但现实中,有几个龙哥能被舆论曝光呢?
而且龙哥案例在19年(还是18年来着?),但文中设定的是2012年的背景,那时候连微博都没有出来呢……
虽然很无奈,但目前的规定就是这样。
法律条款是不太健全的。
那那种情况下,黎青把人打退了,是不可能不补刀的。补刀基本就成了互殴了。他毕竟也不是超人,一击就能致命。
②、黎青这里是满了十四岁,不满十六,可以负部分刑事责任了,所以才要坐牢。
不满十四岁,杀人放火□□,什么刑事责任都不用付的。
我个人不太愿意让主角那样,有种占年龄便宜的感觉。虽然是算是正当防卫,但是他当时是伤了很多人的,还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
另外,这里并不完全是事情全貌,后头还会有对这件事情的其他人物口中的交代的,要给情节施展空间嘛,么么哒。
第21章 小坏蛋
见尚阳笑了,黎青终于松了口气,敲了一下尚阳的额头,好啦,别闹脾气啦。这么大个人了,被人说一两句就生气,跟小孩子似的。”
被敲了一下,尚阳惊奇地盯着黎青:“班花,你居然会和人开玩笑?”
“不对,班花你居然敢敲我的脑袋!”
“咳咳——”被点破了自己的手欠,黎青有点儿不好意思,端着饭菜,一本正经地装无事发生,“别说那些有的没的。碗筷已经摆好了。再不吃饭就要凉了。”
“……”尚阳终于确定了——
——‘家’就是黎青的解封地,只有在这儿,他才会袒露出真实的自己。
一个脸皮薄但爱笑爱闹的十七岁正少年。
不过——这也不是班花敢造反欺负他的理由!
“好啊!班花你居然胆敢造反摸老虎脑袋!”尚阳撸起袖子就扑了上去,双手勾着黎青脖子,挂在了黎青身上:“看朕不好好给你个教训看看!女人的腰,男人的头,能看不能摸不知道吗?”
黎青正端着一盘麻辣毛豆,被尚阳一扑,弄得差点泼了,伸长了手好容易稳住了,连躲带闪:“别闹别闹,菜快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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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阳不闹了,但也没从黎青背上下来,坏笑揪他耳朵道:“摸了我的头,要给我做小媳妇的哦。”
黎青背上挂着八爪章鱼,好歹弯腰把菜搁桌上放稳了,转头直起身,照着尚阳头发就一阵大力呼噜,紧接着大笑着转身就跑。
“去你丫的小媳妇。”
“!”尚阳头一次听黎青调皮愣了一瞬,三步做两步追了上去,“黎青你给我站住。我要揉回来!我还没被人揉过头发呢!”
黎青正端着第二道黄瓜蛋汤从厨房出来,见势扭头就躲,小声道。
“傻瓜才给你站住!”
都是十七八岁正少年,轻易不肯服输的年纪。两人在狭小的厨房里又追又跑,期间碰到了锅碗瓢盆无数,乒里乓啷作响。
黎青要护着汤,动作难免慢了些,被尚阳呼噜了好几下脑袋。
不过也是真怕真让人烫到了,尚阳也没敢大动作:“班花,还敢不敢了?还敢不敢了?”
结果黎青放下汤后,反手过来就摁住了他胳膊,将他压在了墙上,好笑道:“不就摸你两下脑袋吗?你怎么这么小气啊。”
“!”尚阳挣了几下,发现挣不动。黎青身材瘦削,手上力气居然跟铁钳子似的,大的出奇。
“???班花你是吃了菠菜了吗?”
“我五千米是第一名,你忘了?”黎青使劲呼噜了两下,松开他笑道:“好啦,别闹了,好好吃饭。”
坐在餐桌上,尚阳仍忿忿不平,时不时抬眸偷瞄一下黎青的胳膊,眼神难以置信。
黎青去给黎母送了份病号饭,回来看到后笑道:“别看了,你要再不好好吃饭,更打不过我了。”
“……”力不如人的尚阳悻悻然扒饭。
知道尚阳嗜辣,除了麻辣毛豆,黎青今天还特地准备了一碗麻婆豆腐,一碗辣子鸡,和一碗酸辣包菜。
也不知是从哪儿锻炼出的厨艺,黎青这一顿饭做得色香味俱全。尚阳是无辣不欢无肉不欢的,横扫好几盘菜后,彻底被辣子鸡俘获了味觉:“!!!”
这也太好吃了。
风卷残云般吃完了最后一点配菜,尚阳真诚地朝黎青邀请:“班花,我请你当我们家专属大厨吧?”
黎青正收拾着碗筷,笑道:“我要价很高的哦。”
尚阳豪气冲天:“多少钱都行,我有的是钱。”
黎青戏谑道:“多少钱都行?”
尚阳拍着胸膛:“都行!”
“吃你的吧。”黎青用筷子轻点了他一下,转身进了厨房,“我呀,只给想做饭的人做饭,其他的千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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