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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叔+番外 作者: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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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现代都市

  他们站在货架前,认真地挑选着春联与福字,他们在蔬果区,将红彤彤的苹果与诱人的橘子放进袋子里,他们妥帖地备好肉丝,芹菜与茴香,他们做着所有家庭都会做的闲碎杂事。一切都没什么特别的,他们只不过是这世上最平凡又最普通的一对爱人;一切又都是那么不同,因为他们跨越的,是两个时代与两种心境。
  程毓长期伏案工作,腰椎和肩周都落下了毛病,虽不是什么大事,时常发作的酸痛却也足够折腾人。因此,周宏远不许程毓自己大扫除,而程毓又不喜欢家里有外人,便只有等到大年二十九,周宏远得闲了,才缓慢推进。好在他们的房子是刚住进去的,还未积灰沉,只需要稍稍打扫一番便可。
  程毓坐在沙发上,看着周宏远忙前忙后,又是贴春联,又是搞卫生,突然就想起了很多年前这孩子刚与自己同住时,也是这样一幅勤劳又贤惠的模样。只不过当时的周宏远还毛毛躁躁地,远不如此时稳重,仿佛唯恐自己不待见,从此将他抛下一样。
  想到这里,程毓心里涌动着一股股暖流,而这温暖中还裹挟着酸涩,他忍不住问,“你小时候拼命在我面前表现自己,是不是很担心被我抛弃?”这个问题不言而喻,程毓早就知道周宏远是个多敏感的孩子,是以他没期待周宏远能在忙碌的家庭清扫工作中抽出精力来,屈尊降贵地说这些废话,便自顾自地问下去,“那现在呢?还怕么?”
  周宏远擦桌子的手一抖,继而低了低头,他又往桌子上擦了两下,心里却乱糟糟地,于是将抹布往盆儿里一撂,走到程毓面前,用手背碰了碰程毓的脸,说,“怕,怕得要死。而且估计要一直怕下去了。”
  程毓心里有些触动。在某些方面,周宏远似乎从来没有变过,而在另外一些角度,他又变了很多。就像幼年时期的周宏远虽然害怕,却不会将自己的恐惧昭告天下,就像年少而固执的周宏远哪怕朝自己撒娇,都带着刻意的示弱与作伪。
  程毓往周宏远身边凑了凑,环住他的脖子,“别怕,叔叔疼你。”
  周宏远心脏颤了几下,旋即他将程毓箍进怀里,吻吻他的发丝,又顺着他光洁的额头和挺拔的鼻子,一路亲到一双薄唇上,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缠绵而动情的吻,直到呼吸错乱。
  周宏远却没折腾他,两个人靠着缓了一阵,便又一头扎进了家庭工作中。
  是夜,周宏远睡得格外踏实,无惊无扰,一觉到天光。
  除夕夜,他们没赶潮流订上一桌餐,更没去饭店凑热闹,而是古板传统地纯手工做了一桌子的菜,小到拍黄瓜、土豆丝,大到炖鸡与蒸鱼,统统出自程毓一人之手。这一年多周宏远在家里虽狗腿至极,做过不少次菜,可程毓对他的厨艺却犹是不放心,只许周宏远备菜,说什么都不肯他掌勺,唯恐毁了今天的大餐。
  周宏远讪讪地站在一边,看着程毓熟练的颠勺、翻炒,麻利又妥帖,心里有些涨,有些酸,也有些苦。
  饭做好了,周宏远便一盘盘地端上桌。程毓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是以大半都是给周宏远准备的,自己则抱着拍黄瓜与土豆丝。
  周宏远看他做得辛苦,自己却吃不了多少,又是心疼又是悔恨,当时怎么没拦着点呢?
  程毓倒是没那么多想法。这些菜他本来就是做给周宏远吃得,只要周宏远吃得开心,自己也就高兴了。反正他这些年,早就不爱吃这些了。
  春晚照旧放着,他俩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电视机上咿咿呀呀的戏剧、精心别致的舞蹈、摸不着头脑的语言节目,心思却全然放在了彼此身上。
  程毓术后不能吸烟喝酒了,周宏远便随着他一起戒烟戒酒,一顿饭吃到最后,两个人都是清清明明的,所思所想,皆是对方。
  十二点钟一过,小区里此起彼伏,鞭炮阵阵。周宏远与程毓披了大衣,很是俗套地下楼放了一挂鞭,噼里啪啦中,他们相互依偎,这是他们清清明明的幸福。
  回到卧室,两个人痴缠了一会儿便关了灯。程毓盯着窗外,看绚烂的烟花稍纵即逝,而短暂的繁华后,是夜空更为深沉的落寞。他转过头,面向周宏远,把心中藏了好久好久的话和盘托出,“如果当初,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思后答应与你在一起,你还会离开我么?”
  周宏远将怀里的人搂紧,“如果当初的我知道拥有你会这么快乐,我怎么舍得离开呢?这世上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我们分开十年。”
  程毓还想说些什么,却因为素来口拙,不知该如何表达,他想着想着,便渐渐犯起困来,于是没再坚持,靠在周宏远的肩头上,缓缓睡了过去。
  周宏远轻轻将程毓的头放在枕头上,为他盖好被子,虔诚而笃定地亲吻着他的额头,“过去不可重演,可我答应你,从今往后,只有死亡能将我们分离。”
  辽阔而黑暗的夜空中,再度绽放出朵朵烟花。
  他知道,自己不曾为程毓放弃全世界,相反,他得到的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感谢陪伴,鞠躬。小半年的时光,近二十七万字的征程,辛苦却美好。他们对我而言不只是角色,更是朋友,是人生旅途中必然的惊喜。会有番外掉落。嘻嘻。最后,我可以拥有各种推文和各种投稿么!爱你们!
 
第100章 番外·时间之下
  多年以后,吴思源才明白,他与郑明坤的情谊终止于毕业的那个夜晚,而往后十年里的纠葛与撕扯,不过是场漫长而难堪的告别。
  吴思源没想过自己是不是天然弯,他这一辈子长到二十几岁,就只喜欢过郑明坤一个人。第一次确定性向是因为他,第一次上床也是因为他。郑明坤占据了他生命中太多太多个第一次,他爱郑明坤的年月,甚至超出了自己生命的一半儿,若要割舍,就是肝肠寸断,是抛掉半条命去。
  第一次见面时,郑明坤是自己的同桌,那人生得格外旁,而恰好自己身形极瘦,两个人想来是绝配,坐在一起,正好谁都不觉得拥挤。
  郑明坤是个豪爽的人,爱结交朋友,又好善乐施,很快便跟班里大多数的人打成一片,而吴思源近水楼台,自然是郑明坤最好的朋友。
  吴思源是个早慧的人,心思较同龄人深沉。他起先很诧异,为什么郑明坤无论遇到哪个同学都可以笑脸相迎,也不明白郑明坤哪来的那么多快乐,以至于每天都乐呵个不停。所以他只是学着郑明坤的样子待人接物,乐观、开朗、以至于活成了旁人眼里的沙雕和戏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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