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块手表。”乐知时握着他的手腕说,“很适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细的手腕。
“对,但我只戴过一次,其实……”
他正说着,一个穿着黑色比基尼的棕发白人女孩儿朝他们走来,眼神锁定在宋煜的身上,打量他宽阔的肩膀与挺拔的五官。她很热情地站到宋煜面前,问他是留学生还是来旅游,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边的bar里喝一杯鸡尾酒。
乐知时这时候也抬起了脸,眉头稍稍皱起。
宋煜拒绝了,“我已经喝过酒了。”
对方敏锐地感知到他的意思,还有身边这个男孩儿的抗拒,不禁笑起来,“哦,抱歉,我不知道你们是一对。”
乐知时皱起的眉头松开,变成了惊慌失措,尴尬地摇头,又不愿意摇得太死。
“我们……”
宋煜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抓住了乐知时的手腕。那女孩儿说了句不打扰你们约会,就走了。
“我们没有约会。”等她走后,乐知时弱弱地回复。
宋煜松了手,“这么多年之后的第一次见面,说郑重一点,也算是赴约。”
乐知时努力地理解着他的话,看见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后残留的淡淡红痕。
“刚刚我没说完。”乐知时看向宋煜的侧脸,“那个只戴过一次的表,是我买给你的。”
“我想给你寄一份生日礼物。”
说好的只能书信往来。
“但这违反规定了,不是吗?”乐知时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现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违反规定的人是我。”
乐知时的睫毛轻轻晃动,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说,“你知道你寄错过一封信吗?”
看着乐知时眼里闪过惊慌,宋煜继续说。
“一封只写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笔划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发作之后总是会陷入很长的低落期,不健康让我很困扰,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不愿意你来见我,希望你来的时候我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我希望你会喜欢真正的我(生病的时候会长红疹,很丑),而不仅仅是信里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实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见你的经历,但我很想念你,人为什么会想念一个没有见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无保留倾诉的对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没有人可以取代你。无论发生什么,只要能在邮箱得到你的来信,我都会感到快乐。你不敢相信,我在病发之后的病床上做了一个有关于你的梦。我们见了面,没有握手,你亲吻了我的脸颊,说lovely to see you。
真糟糕,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好遗憾,我希望那个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欢]
“知时。”他第一次用了思索过很多次的称呼,总想写在信的开头,但下笔又动摇。
没写完的最后一句话,宋煜看似冷静地面对面问他。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第108章 番外六:if(下篇)
[Joey, 你好。收到你上一封信的时候我正忙着申请大学的事,所以这次回信的间隔时间有些长,抱歉久等。昨天我父母接到你爸爸的电话, 说你前段时间生了一场病。不知道严不严重, 希望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已经痊愈了。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 我就会过去看你。其实我很在意你的体质问题,所以你可以试着写一份与你日常相处的须知手册,寄给我,让我提前熟悉一下, 规避可能会犯的错。
希望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是完美的。]
因为这封信的末尾,乐知时确信, 信封那一段的人是一位完美主义者。
首先他的字迹非常优美, 从童年时的端正到少年时期的初现风格,再到如今的成熟书写,每一个阶段, 乐知时都认认真真地模仿过,所以他写中文的字迹和宋煜的很像,但又不完全一样。
其次,宋煜的纸张总是没有一丝皱褶,也没有任何多余的气味, 一尘不染。他每一次落款的签名几乎都毫无差别,如同机器印下的痕迹。如果书信也有品质控制, 宋煜的信一定是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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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也就是他希望收到一份相处须知的要求, 更加凸显他不愿犯错的特质。
想到这里, 乐知时兴致勃勃地从床上起来,坐到书桌前打开台灯, 很快速地在别的废纸上写下了有关自己的信息:他的过敏原,他吃的药,他讨厌的雷声……但写到最后,乐知时忽然产生出一种胆怯。
宋煜不愿犯错。
那自己对他的情感算不算一种需要被他规避的错误?
这个假设令少年期的乐知时第一次产生了迷惘。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只存在于纸笔背后的兄长的,这听起来有些诡异,像上个世纪的小说情节。但他想,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他们也会爱上虚拟角色,爱上社交网络上精心设定出来的某个形象,相比而言,他甚至没这么可怜,毕竟宋煜是真实存在的一个人,只要他想,他就可以打破规定随时见到。
何况宋煜如此优秀,他愿意倾听,在成长期给他持续性的关心,无论他在信里写多么古怪的念头,宋煜都能理解,给他源源不断的新的灵感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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