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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作者在VIP章节放了3000字国骂…… 作者:小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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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强强 生子 欢喜冤家

  沈杭看了他一眼:“放心,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就是倾家荡产,也少不了你一分钱。你刚刚好像忘记了一件事,从我办公室跑步前进到楼下也需要至少两分钟。如果你不想从窗户里跳下去,就他妈赶紧滚!”
  丰子臻从没见过女王附身状态的沈杭,所以他干脆利落地“滚”了。
  因为《每天起床都看到你的脸》停拍几个月,剧组所有演职人员似乎都有点儿不在状态,就连几乎从来一条过的丰子臻也NG了好几条,导演大发雷霆如狂魔附身,勒令所有人员加班,拍完白天的戏拍晚上的,等导演的“狂魔附身咒”解了,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
  丰子臻筋疲力尽迎着朝阳走在回家的路上,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打飘,一到家直接扑倒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就这么把《大靖梦华录》合服之后的大热闹给睡过去了。
  ***
  杨傲冬最近多了个爱好。每回码完字回复完评论都会点开【傲世寒冬】的作者专栏,看里面又更新了点儿啥。虽然每次更新的章节正经八百完全不符合网络小说的标准,但杨傲冬不得不承认这盗号者是个奇葩。每天一万字更新雷打不动精确到个位数就算了,底下的评论还条条回复十几个字的评论就能回复上情真意切中正平和的七八百上千字。涉及的领域天文地理历史政治所不包就算了,每篇小说还文风各异相差十万八千里甚至南辕北辙,同时更新的两篇小说,一篇清词丽句柔情款款,另一篇就能粗犷豪放大开大阖。
  杨傲冬觉得这人八成精神分裂外加重度亢奋。不过写出来的东西倒还算有可看之处,回复评论也真的蛮用心——最起码比他以前从来不回复评论,现在偶尔挑那么几条回复强多了。
  就靠着丰富的内容乱七八糟的风格和一天一万雷打不动的更新,订阅量竟然又一点点儿涨了起来,前两天杨傲冬取钱,竟然发现自个儿卡里莫名其妙多了一万,回头一查才发现是【傲世寒冬】这个号的收入。
  杨傲冬看着后台突然多出来的一长串收益记录,除了这盗号者疯了,他想不出别的理由。但杨傲冬向来懒得理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更没有刨根问底的心思,若不是有一回编辑【小兔党】小心翼翼发来一句“傲大,你还好吧”的问候,杨傲冬都不知道他自个儿再一次荣登BS月度风云人物。
  所谓英雄所见略同,不是你觉得他是疯子别人也觉得他是疯子,而是你觉得他是疯子别人却当你是疯子。=_=
  杨傲冬戳开编辑甩过来的链接,满屏帖子以五花八门的句式重复着一个共同的主题——“傲世寒冬疯了”。严肃的如【傲大真的疯了吗?】【LSLX那些都去shi!!!傲大才没有疯!傲大只是不再爱我们了TAT】,卖萌的如【传说傲大疯了,可是我肿么觉得疯得这么口耐矮油我好像真的爱上他了肿么破】【呼唤傲大的第一人格第一人格第一人格……】,学术的如【论傲世寒冬精神分裂的N种可能性】【关于一个网络作者突然精神失常的哲学思考——以傲世寒冬为例】……
  杨傲冬一眼扫过去禁不住嘴角抽搐,五秒后淡定地关闭网页,在与【小兔党】的聊天框里输入一行字:“不是我。”然后迅速退Q,网线另一端的编辑满脸黑线,开始认真地思考“傲大是不是真的精神分裂”的问题。
  周五傍晚,杨傲冬码完字,看到手机上三个未接来电,点开一看全部是沈杭打来的,倒有些诧异了。这家伙从来是电话铃不管用直接上门铃的风格,偶尔这么婉约一次杨傲冬还真有些不习惯,心想沈杭莫非抽风了?
  但这仅仅是抽风的开始。
  两分钟后,沈杭打来电话:“冬冬……”
  “嗯?”
  “冬冬,你……”
  “我给你十秒钟。”
  “……你有没有时间,一起出来吃个饭?我有事儿要跟你说。我在你家楼下,你收拾好了就下来好吗?”
  杨傲冬:“……”他忍不住做了这辈子最SB的一个动作,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瞄了眼来电显示——是沈杭没错。
  ——也许最近流行精神分裂?
  “冬冬?”
  “十分钟。”
  沈杭正想说“没事,你慢慢的,我等你”,话筒里就只剩下“嘀嘀”声。沈杭看着手机,叹了口气。
  十分钟后,杨傲冬一身纯黑的呢子大衣,双手插兜出现在他面前。虽然孩子已经快六个月,肚子却平坦坦一点儿都不显,连体态都没有丝毫变化。若非前几天见过杨傲冬穿着薄薄的羊毛衫,小腹微微隆起的弧度,他真的很难想象那里面竟然揣着一个孩子。一个柔软的、娇嫩的,长得一定跟冬冬一样好看的孩子。沈杭就那么看着杨傲冬出了神,看着杨傲冬朝着他走过来,看着他……面无表情地从他身边绕过去,拉开副驾的门,钻了进去。“砰”地一声碰上了车门。
  沈杭:“……”
  杨傲冬:“不上车?”
  沈杭不得不把刚酝酿出的“冬冬,你真美”吞进肚子里,发动了车子。
  杜黎之走出杂志社大门的时候,就看到一辆低调的黑色路虎停在路边,忍不住多瞄了一眼。没成想就是这么一瞄,一个穿银灰色西装的男人就从车里钻了出来,微笑着走到他面前,向他伸出一只手来:“杜先生,你好。”
  这声音十足十就是那个深井冰没错。=_= 可是一个深井冰要不要长得这么讽刺——目测一米九的身高极有压迫感,普通的西装外套披在身上就能穿出模特儿的效果来,身姿挺拔走路虎虎生风,就连微笑也是那么恰到好处。
  杜黎之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点了点头,没去回握他的手。
  林淼一点都不尴尬,也并没有收回他的手:“我有便后洗手的习惯。”
  “所以?”
  “我的手很干净。”
  杜黎之礼貌微笑:“很抱歉,我没有。”
  林淼轻笑一声,仍然保持着右手伸在杜黎之面前的姿势:“没关系,我的荣幸。”
  ——流氓的最高境界,就是能用最正经不过的话表达出最j□j的涵义,偏偏被轻薄的还挑不出一点儿毛病来。
  被林淼这句话一挑,杜黎之只觉自个儿心里一股小火苗腾腾地往上窜,有点儿怒却不全是怒,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让杜黎之有些微的不知所措,但面儿上却一点儿不显,扬眉道:“省委书记林长春的独子,林淼?”
  林淼轻笑一声收回了手:“不错,调查得挺清楚。先上车?等会儿边吃边聊?”
  杜黎之:……
  有种人天生就不知道什么叫尴尬什么叫下风,任何时候都能把坏话听成好话没面子当成有面子。他杜黎之这辈子从小到大就没在任何人面前吃过瘪,可自从第一天进入《大靖梦华录》,这个纪录就被打破了。
  也许一爷们儿玩儿一**游戏,本身就是个错误,就算他是个gay也不例外。
  杜黎之不是第一次来博蓝大厦,却是第一次知道博蓝大厦顶楼的天台这么美,一抬头就能看到满天的星星,整个城市的灯火都在脚下。
  林淼给杜黎之倒了杯茶:“冷么?”
  “不冷。”其实春初的夜风还是有点儿凉,杜黎之只穿了件薄款的风衣,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林淼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递过去:“我倒觉得挺热,你帮我披着。”
  杜黎之盯了他一秒钟,也没客气,把衣服接过来披上了。
  不一会儿服务员把菜上齐了,林淼一面微笑着介绍这个怎么好吃,那个营养怎么均衡,一面不着痕迹地把菜往杜黎之面前挪。一顿饭下来,杜黎之发觉无论自个儿怎么应答,都没办法在这个神经病面前占据上风,索性也不客气,痛痛快快吃了一顿,撂下筷子开门见山:“说吧,你怎么知道我的真实身份的?你想干什么?”
  林淼递过一张餐巾纸,继续彬彬有礼地微笑:“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下午五点就写好了,奈何突然断网,一直折腾到晚上九点,实在没办法了才让基友帮忙放了请假条。这是补昨天的更新。下一次更新时间是1月16日。
 
  ☆、第53章 卷毛狗狗
 
  杜黎之微笑,“你以为你在拍电影,”
  林淼却并没有否认,“十七岁那年,我是拍过两部电影。”
  “嗯,”杜黎之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转移话题。林淼却站起来拉他,“走吧,下去说。”
  杜黎之顺手把西装外套塞进他的手里,不着痕迹地挡掉了他伸过来的手,“谢谢。”
  林淼愣了一下,唇边浮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把外套挎在臂弯里,伸手揉了揉杜黎之的头发,“不客气,卷毛狗狗。”
  杜黎之有八分之一的东欧血统,黑发黑眼,眉眼细长,从外表看完完全全是个中国人,只是不管怎么打理,发梢总那么微微卷着,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少了点儿严肃,多了点儿可爱。但这世界上敢当面嘲笑他头发的除了眼前整个人,就只有——
  林淼非常自然地收回手,微笑道:“想起来了?”似乎做出刚刚无礼动作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杜黎之嘴角抽搐,把被弄得一团糟的头发勉强捋顺,眯眼看了他半晌,突然轻笑:“呵——没想到当年名震娱乐圈的金毛,竟然是传说中的**!这么说,新闻上的绑架撕票全他妈是你爸放的烟雾弹?你其实是被你爸弄走了?”眼前的男子身量修长行动离落浑身散发出一种说不出的气质——虽然内里依旧猥琐无下限=_=,若不是轮廓里依稀有当初少年的影子,完全不像是一个人。
  林淼扬眉:“嗯哼。卷毛狗狗最聪明了。”
  杜黎之照着他屁股给了一脚:“……滚你奶奶的!不过……你怎么知道【正义使者】是我?”别说都这么多年没见过了,当年也未见得有多少交情,而且网游上谁都看不见谁,更何况就算见着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林淼淡定地拍了拍屁股,眨眨眼睛:“亲,我不相信你肿么办?”说着做了个可怜兮兮对手指的动作:“这样好了,你把手机号给我,我就勉强相信你。”说着还伸出一根手指模拟了个表情小人儿抠鼻的动作。这么猥琐的动作让他一做竟然还蛮优雅。=_=
  杜黎之:……
  向杜黎之要手机号码那段时间正是林淼人生的低谷期,整天挂在网上无所事事,靠着开网店挣点儿钱零花,此外除了混BS就是渣网游,卖萌装蠢无所不用其极,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他从那个噩梦里拯救出来,让他觉得他不是他,那些一想起来都能让他浑身发抖的事情,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林淼打小就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天生运动细胞特别发达,上树掏鸟,下河摸鱼,跟区政府大院儿里的小孩子们打架斗殴,没几天就得弄一身伤——一半是打架打的,另一半是他老爹拿鞋底抽的。十六岁那年,正值叛逆期的少年突然迷上了电影,决心要做这世界上最耀眼的明星。林淼就这么辍学跑去娱乐公司毛遂自荐,少年长得好又有天分,半年后第一部电影问世,就一举拿下当年的最佳男配角。
  当时杜黎之还是个小小的实习生,刚到一家娱乐杂志,接到的头一份“打杂”的工作,就是“伺候”好到给杂志社拍封面照的“小霸王”金毛。没错,当时尚未完全长成的少年林淼染了一头金黄的头发,穿着一身朋克装洞洞牛仔裤,整个人拽的二五八万目中无人鼻孔朝天。还取了个滥俗到极点的艺名——金毛。至于他原本的名字,反倒没什么人知道。
  ——林淼祖上是书香门第,祖父、父亲又都是国家干部,家教很严,他从小就被逼着成为一个优雅有气质有内涵的人,怎样穿衣怎样吃饭读什么样的书和什么样的人交往甚至包括怎样微笑,处处受到限制,所以逃离家庭出来混娱乐圈的林淼,故意怎样粗俗怎样无礼怎样放肆便怎样来,没多久在娱乐圈就有了“小霸王”的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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