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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厨师+番外 作者:汤姆蒂姆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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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美食 天作之和

  这个周一的下午于佑□□地睡了一觉,然后换了一身运动套装出了门。去了趟银行,把单据之类的东西揣进兜里,于佑就跑上了河堤。
  这个城市最美丽的地方之一,也就是在河堤这里。河水巧妙的在城市间拐了一个不小的弯,好像把城市的一半围成了一个小岛,几座桥呈放射状各有特色地联通河流两岸,而依傍这河流修建起来的河堤,经过几次绿化建设,变成了最好的公园。于佑就出生在这座城市里,河堤附近曾有他的家。只是这么多年以后他再次回来,却再也找不到一点当时那栋老房子的痕迹,好像一切只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一个梦,久到他都不记得细节,就如同那些离他而去的血亲和童年一样。
  于佑摁了下放在风衣口袋里的MP3换了首歌,慢慢的跑下河堤。从开始跑步以来,他有计划的根据自己的体能在不断地增加路程,现在于佑根据跑步经过的桥来预计,应该来回有8公里了。看看手表,今天速度也提高了些。于佑不经一笑。他就是这么简单的人,连快乐的缘由都很简单。
  正跑着下河堤,冷不丁听到后边“叮铃”一声车铃响。于佑原以为是后面的车催他让路,于是自觉地跑到一边,然而却是又一声铃响,还有人紧接着对他打了声招呼。
  于佑回过头一瞧,是从上次经小姑娘推荐之后就经常来小饭馆吃饭的那个老外。之前还说“乔迁之喜”,原来他真的也是住在附近。于佑也冲着对方打了招呼:“你好。出来骑车呢?”
  “是啊。”对方认真地点点头,“天气那么好,就绕着城市骑了一圈。”
  于佑这个时候已经跑下了河堤,来到了人多的体育场附近,便调整节奏慢了下来,渐渐过渡到了走路。那人居然也从自己看起来很专业的自行车上跳下来,推着车走到了于佑身边。
  “你刚来这里不久吗?”于佑主动起了个话头,拿掉了耳机。
  “啊,上个月刚到大学报到。在那儿主要教英语。”末了又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嗨,我一直都忘了自我介绍来着,我叫艾尔温.卡顿。你可以叫我艾尔温或者卡顿。”
  “我叫于佑。”于佑心里默默念了两下对方的名字,确认自己记住了,要不以后要叫人,一开口变成了“皮特”那多尴尬。这么想着又无意中看到了对方一如一开始笑得那样真诚的样子,感慨这家伙真的跟布拉德皮特很像啊,还是说对于外国人的模样,只要轮廓差不多自己都觉得一样?
  “‘爱乐’逢周一都不开门吗?”
  “对的。忙活了一个周末,实在是想放个假,老板也都这么想。对于我来说当然也就更是好事啦。”
  “这个城市比我之前去过的其他城市节奏慢得多,环境也很好,简直像欧洲似的。不过人更热情开朗,比欧洲更好。”
  “你很喜欢这里?”于佑听了毫不掩饰地有些骄傲地笑了,这里是他出生的地方,他曾经和现在的家,对脚下这片土地当然有着很深厚的感情。不管艾尔温.卡顿的溢美之词是不是有夸张的成分在内,于佑都觉得很受用。
  “我很喜欢这里。”艾尔温.卡顿回答的很真诚。不知道为什么,于佑对这个外国人从最初到现在的印象一直没有改变的就是,这个人很真诚。
  “哈哈,”于佑轻笑出了声,“我们这边的人都是小富即安的个性,虽然也不算富裕,差不多过得去就成。环境嘛,也没矿也没其他工业资源,这好山好水就幸运地保留下来了。不过近来车也开始多了。”于佑最后免不了还是虚伪地对这个城市谦虚批评了一把,但是语气里的愉悦还是止不住的。
  艾尔温.卡顿也接着聊了一下对这个城市的喜爱和看法。这让于佑觉得这老外人还挺好,态度也更亲近起来,顺口就问了句,“卡顿你的家乡在哪儿呢?”
  “我出生在德国的多特蒙德,不过是在英国长大的。你看,欧洲也就这么大。”
  “可现在你在花城工作,整个地球好像都被你跑了一遍。”于佑小的时候,家里爸妈给他买了张世界地图,从那时起,他有个梦想,环游世界。只是现在看来估计要实现还很是艰难。或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把这个曾经的梦想抛之脑后了,人不就是这样慢慢长大老去的吗?可不管怎么说,一瞬间他还是挺羡慕卡顿这样的生活。
  “可以说是去过不少地方,”艾尔温.卡顿推着车目视前方,好像在等待红绿灯变换的那一刻,却又转过头来说,“如果有天我不愿意离开哪个地方了,那么我想我会在那里留下来的。”
  “等你年龄大了,就会有这种感觉了。哎,走吧。”于佑拍了拍艾尔温.卡顿的车头,示意他绿灯了。艾尔温.卡顿却没漏掉于佑说这句话的时候,明明还很年轻甚至还有点青涩的脸上一副老成持重的模样,这让他觉得有趣。于佑看起来还很年轻,如果说于佑是跟他学生一样的年纪他也不会怀疑,甚至说他是高中生都可能有人会相信。艾尔温.卡顿也知道,在中国有很多年轻人没有继续读书接受教育,而是早早来到社会上谋生。于佑看起来这样年轻,却是一间小饭馆里的掌勺厨师,应该也是早早出来工作了。可于佑看起来又文质彬彬有股子书卷气……艾尔温.卡顿边跟于佑聊着天边漫无边际地想着。
  “我家往这边走。”到了一个小十字路口,于佑刚好望见买完菜回家的金素梅正冲自己招手,就跟聊了一路的卡顿道了别。
  刚走到房东太太身边,还没接过她手里的菜篮子,就听她开始问了,“嘿,刚走你身边的那个外国小伙儿,长得可真帅!”
  于佑想,卡顿真是女性杀手,从那小姑娘到老板娘再到房东太太,横扫老中青三代,一个都不放过,边应了声,“嗯,最近常来我们饭店吃饭的。”
  “是嘛,刚看你们聊得挺好。”金素梅看着走在自己身边帮自己提菜篮子的小伙儿,人是真的好,长得眉清目秀斯斯文文,性格也好,什么事都抢着帮自己做,就是朋友少了点,或者说,对主动去结交别人一点都不上心,又不是内向,就是愿意自己这么呆着,让她看了有点心疼,这么大点的孩子,却也能看出是吃过苦咬牙走过一段儿的。只是她关心归关心,总归不好去插手太多年轻人的事情,自己能做的,就是做多点好吃的,给这个孩子补补,这么瘦瘦高高的,看起来就不结实,更不要说像一个厨子了。
  “哎,今晚到金阿姨家吃饭啊,本来想回去的时候叫你的,可巧就在这遇到了,”见于佑要开口,又接着道,“别客气啦,每次都这么见外金阿姨可不高兴啊。你看,那外国小伙儿,不仅人长得帅,身材也好。你要是吃胖点,不比他差。”
  一老一少(虽然看起来,金阿姨比她的实际年龄年轻多了)就这么聊了回家。于佑要帮忙做饭,被金阿姨以“刚运动完赶紧去洗澡否则会感冒”为由支开未遂。
  等于佑到了房东太太家,饭菜刚好摆上桌,很是丰盛。于佑只好说,“金阿姨,您做那么多菜,吃不完多浪费啊。”
  “嗨,你吃不完我能吃完,不行啊?咱慢慢吃,今晚金阿姨我没节目。”金素梅当了一辈子的舞蹈老师,到老还有人请她去给指导,这可不是去教跟她相同年龄段的老太太们经常会跳的广场舞,而是民族舞,除此之外,她探戈和华尔兹也跳得非常好,经常会跟以前的同事朋友,几个老人像年轻人一样,晚上约出来在以前的工作单位跳跳。也许是因为基本功一直都没落下,心态又好,才能让她一直保持那么好的气质和身材。
  于佑看着丰盛的菜,听着金阿姨的话,心里不感动是不能的。金阿姨对他很照顾,他一直都很感谢她。
  “咦?这是?”于佑看着金阿姨打开一个砂锅的锅盖,里面的菜很眼熟。
  “乌豆焗猪尾,”金阿姨笑嘻嘻地说,“怎么样于大厨,尝尝我的版本?”
作者有话要说:  
 
  ☆、蒜香软骨
 
  于佑吃了个饱。坐在饭桌前跟金阿姨聊了会天,就主动地收拾了桌子。金阿姨拦不住,最后还是俩人一起把碗碟洗了、消毒。之后又在金阿姨家喝了茶聊了会儿天,于佑才慢慢回了家。
  此时才不过8点出头。于佑关了家门,也不开灯,站在客厅外的阳台上默默看了会儿附近楼层的万家灯火,还能听到隔壁人家电视机里飘过来的当地新闻的片头曲。
  每次从金阿姨家回来,他都会这么站一会儿。也许是要在突如其来的充满类似亲情氛围的热闹和早已习惯的一个人的冷清之间过渡一下。金阿姨也是一个人住着,她的丈夫原来是市直属某机关的领导,却很早就过世了,留给她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和破旧的两套小房子。金阿姨辛苦了那么多年,儿子终于长大出去工作,她却只剩下了一个人。于佑觉得自己可以体会她的这种感受。就像他自己,转了一圈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回到自己回忆中最美好的地方,却已经孑然一身。
  不过,自己跟金阿姨还是不一样吧。对于亲情,想到已经永远离开自己的人,回到起居室,看到夹在账单中的汇款单,自己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孩子……
  还是没开灯,于佑打开影碟机,随便拿了张碟,《钢琴师》?《英国病人》?算了,还是《虎口脱险》吧。
  拿了遥控器,于佑倒在小沙发上。电影开始。这个周一就这么结束了。
  于佑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尼古拉斯凯奇的《空中监狱》。里边有个变态杀人狂,于佑记得他说,“难道一个人几十年都在朝九晚五的工作,退休、期望有尊严地死去,这就不荒诞吗?”那个时候于佑很年轻,初听时有些震惊,然后深以为然。等到他现在也过上了这样日复一日的生活,却反而不会去介意。人总要生活不是,不是谁都是什么浪掷生命不顾一切的雌雄大盗,于佑就是一个普通人。
  唯一不普通的,或者是他,是个同性恋。只是他现在不打算去招惹任何人。也希望自己一直就这么过着吧。他总是怀着一种苍凉的心态看待感情,看起来还是很年轻的小伙儿,自己却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了心力。于佑从来不是什么矫情的人,也不觉得自己的经历有多么惨绝人寰值得漫天洒狗血去渲染什么,只是一个人的那种热说到底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既然他失去了去接受和给予的能力,那么就不要勉强自己啦。现在的他,对于自己的生活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于佑这天正帮着老板娘择菜。因为是周三,又才刚过十一点,店里订了桌的没那么早来,真正在那等餐的就一个人,老板一个人在那颠锅炒菜倒显得很乐在其中。平时快人快语的老板娘,这个时候倒是没怎么说话。这可能是因为之前花城一间规模挺大的酒楼,跑过来挖人了。想挖的人正是于佑。
  在花城饮食业的这个圈子,说大也不大,谁家厨师怎么样,谁又退出了又有谁过来了,都知根知底,就连挖人,也没有藏着掖着的必要,各凭本事呗。
  于佑从外面回来,最先就是在“爱乐”饭馆找到的工作。老板娘慧眼识人,没有因为于佑看着面嫩,就怀疑他的手艺,几乎是当场拍板请了他过来。那个时候“爱乐”也才刚开业,这一转眼,于佑已经在这儿干了快四年了。名声在花城饮食业的圈子里也响了起来。之间也不是没有人过来挖人,可这间酒楼财大气粗,在花城算是高档消费场所了,不管怎么说,在待遇和前途方面,都不是自己这间小店可以比拟的。老板娘也不是不肯放人,她很喜欢于佑,也希望这个小伙子能有光明的前景,只是这种类似“儿大不中留”的感觉,实在有点不好受。她不肯去问于佑的决定,倒是于佑跟她说了,对方让于佑考虑考虑,今天下午一起喝个茶再谈,这就等于全看于佑拍板决定了。
  于佑是怎么想的呢?老板娘看着外边跟食客笑着寒暄的于佑,这么实诚的一个孩子,她却不知道他的想法。
  从出租车上下来,于佑看到酒店门口的外国门童,一时没忍住差点笑出来。本来还想骑自行车过来,因为下午太阳太大,保不准出一身汗,觉得有点不太礼貌,就打了车,现在倒是要庆幸自己幸亏没骑车过来,不然停哪儿都是个问题。
  走到大堂,跟前台说了来意,马上就有个领班给他带路,说是老板已经在茶座等他了。于佑倒是没想到老板会亲自关注挖人的这种事,有些意外。不过也没等他想太多,已经进入了茶座,跟对方握手、打了招呼,互相请着入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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