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之夏 作者:佩奥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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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领着我去买二手车,好像他是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工作了整整一生的老居民,他认得每一条路,他知道去哪里能买到最便宜的二手车。他提着自己黑色的手提箱,好像小孩子似地甩着它,忽然转头想我说,“也许是因为我快死了,我这一辈子都没有体会过这么好的状态,没有幻影,而所有人的心灵都像书一样在我眼前展开,我只要走过街道,看着他们的神情动作,听着他们的声音、心跳和脉搏,还有所有超出感官的体验,我就知道他们一生的秘密,我好像已经在这个城市里住了一生,从这个城市建立起开始就已经留在这儿。”
我看着他淡绿色的眼光在暮色中显示出一种垂死般的透明,了无情感,仿佛某种神灵或妖魔的注视。而那种被洞悉的感觉并不能引起我心中的波动,他和维布有着一样的天赋,他远比维布要直白、不懂得维护别人的心情,但我却同样地不在乎。这几乎引起了我的恐慌,我知道我并非完人,我犯过许多错、做过许多蠢事,但是也许就如同他所说,我太冷漠了。而这种冷漠,不仅对他人,更多地是对自己的冷漠。
他买下了一辆半新的雪福莱,只花了八百块。在我们去超市里买旅行时需要的食物、饮用水和旅行用具时,他一直在说这雪福莱的车主对他的家乡多么绝望、不惜低价售出他的汽车以便最快速度地离开迈阿密。我不知道这是来自于他的读心分析,还是他在编故事给我听、用一个与我相似的人生经历来嘲笑我或者开导我,我根本懒得装出一副有听他说话的样子,只是选购好了货物,独自提着它们回到车边,他不得不费力追上我,然后把车后厢打开。
这趟旅途对我而言十分无聊,并且还让我感到烦躁疲累。一路上我想要认真欣赏大沼泽地的风景,却不得不把大部分精神放在迪梅克·格雷格身上,我必须和他谈话,否则他总知道说什么、做什么来刺激我,我还要注意他的安全,在他筋疲力尽还不愿休息时、不得不背着他前行。
第四天我租了一艘没有马达的木船,和他相对而坐,我划桨,船驶入复杂纷繁的河道中。逆流而行,水流过我划动着的船桨,流向海洋,周围生长着红树林,它们的根须垂入咸水中,在大沼泽地的边缘遍布着细小的岛屿,而每一处看起来都极尽相似。我逐渐累了,放慢了划桨的速度,抬头看透过红树林的阳光,今天天气很好,我还能看见蔚蓝的天空。
迪梅克想要抽烟,但空气太潮湿了,他是几次却点不着,最后一次他燃起了香烟,却有飞鸟穿梭过树枝,抖下一片水珠,淋得他一身。于是他厌烦地把香烟扔进河里,又和我说起话来打发时间。“我母亲和我讲过一个传说,爱神是死神的女儿,虽然死神是男性,但他们长得一模一样,人们总是分辨不出他们来。死神穿着黑色的大衣,给女儿做了一件绣着四百七十朵花的血红色长裙,但女儿却总喜欢穿着父亲的黑衣。有时她大衣上巨大的连帽遮住头发,脸藏在阴影里,穿过人群,最后向选定之人脱下帽子,问他,你猜我是谁。”
我听了大笑,我不知道是那小山村里真有这般传说、与勃朗宁夫人的诗歌不谋而合,还是他的母亲偶然读了诗歌、就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因为笑得厉害,我没注意到河道的变化。我急忙改变划桨的方向和力度,把木船调整到正确的路线上,于是放弃把那首诗的结尾背给他听,只是简略地说:“死?不是死,是爱!*”
“是首诗吗,诗人?”
除了乔舒亚,没有人这么叫过我。当我们穿过冬季时校园里结了厚冰的湖面,我一直不停地讲着新学来的文学理论,诗人们的奇妙经历,和一些亦真亦假的传说,而他通常走得很小心,有时会扶着我,这在旁人看来也许怪异滑稽,我高得过分、几乎比他高出一个头,又是橄榄球运动员的体格。而他只是对我说:“小心啊,诗人。”
回忆被他一阵近乎冒犯的笑声打断了,“你真是个无望的年轻人,这几天里你经历了那么多事,而你唯一牵挂的却是一条结冰的河流。”
我不置可否,向他眨眨眼,继续划着桨。他洞悉了一切,我没有必要辩驳。他似乎无意去谈论爱情,于是又说起了别的话题,“在我们那群来美国的亲戚间,有个人二战时参了军,那时我还小,并不太明白他是出于什么去打仗,但是这把他父亲逼疯了。那可怜的老家伙不能接受他儿子死了,于是他说这是一场虚构的战争,所有人都活着。他说,你看啊,战争信息处是由作家和广告商人组成的,所有消息都是假的,他说要去找回他的儿子,他没有横渡大西洋,而是驱车南下,一直开去了墨西哥,最后我们只收到他从那儿寄来的信,他说,天啊,这里全是死人。可是你知道吗,这在我家族里,却是最最正当的一个发疯理由了。因为战争和死亡,而你特别年轻,你不知道世上所有一切都是灾难,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灾难,所有人所有事都不完美,而年轻人们总是不懂得去容忍。”
红树林枝叶垂下摇晃,他依然高谈阔论,陈腔滥调地说教着,连我父亲都没和我唠叨过这些东西。而他忽然话锋一转,“你看,你也是呀,也许你改变了许多,可是破碎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你为什么不能告诉他,如果他也付出了等同的爱,他会明白,他会试着接受。”
我忘记去划桨了。这段河道水流平静,船静止于水上。也许我是个因爱情而盲目的年轻人,但他也非智者。我又划起了桨,这次是倒退,再不往回,我就会彻底迷路,再也离不开这片河流树林。“你看,问题就在这里,你洞悉心灵的能力比所有人都强,你完全洞悉了我的内心,而你却不理解我。”
接下来的话也许有点伤人,虽然他能知道,但我也愿意礼貌地稍作掩饰。一路上我都在尽力地不对这个将死之人显示出厌烦,但对于具有这种天赋的人而言,我作出的努力实在是微不足道。他发愣地注视着我很久,我只是继续将船往回划。终于他抿了抿嘴,说:“我憎恨语言。”
交谈结束。我沉默地继续划着船,思绪就像那些飞鸟一般穿梭于林间。此刻我认为,大学这三年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而在这个暑假开始时却骤然结束,起于我心理上的茫然和疲倦,然后陷入了一片纷乱的变动和混乱中。三天前我为此感到极端愤恨不甘,而此刻我不愿再想,因为疲倦终于压垮了我。乔舒亚和我在大学的一次新生交流会上认识,我们帮忙布置会场,因为室内太闷,我去打开了一扇窗,而他也打开了旁边的一扇,当我们为这样的默契侧过脸对视时,傍晚的凉风吹动了他垂下的黑发,突然唤回了不久前消失的夏天。
他去看橄榄球赛,赛后他告诉我他擅长的运动是马球,我还没见过他骑马,就确定他的确擅长于此。因为此前我们没有这类经验,所以在心灵的丰饶之前,我们先沉浸在肉`体的欢愉中。我们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做`爱,差点搞砸入学后第一次考试,前一晚我们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才开始复习,他给我解释着书上的概念和重点,不时抄起枕头拍我以保证我是醒着的。
如果要列出我人生中最好的十件事,关于乔舒亚的大概会有六七件。尽管很大部分在很好的同时也很蠢。但那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我总感到生命之火在我脊柱里灼热,每天我都带着一种强烈的热情醒来,我热衷于书籍,热衷于橄榄球,热衷于爱也热衷于性,热衷于生活中的一切和生活本身。顺着任何一个话题,我可以专注地倾听也可以认真地与他讨论,可以用玩笑开解他也准备好了无数的故事让他忘记琐碎的烦恼,而在校际比赛里我作为四分卫冲过层层防守抵达达阵区、扭转了整场比赛,在晴朗的天空下我摘掉头盔尽情地呼吸泥土和青草的香气时,我确信我是值得被爱的。
终于在天黑前我将船划回了原本的河岸,然后和迪梅克回到了露营地。第五天他说累了,不愿意再出去,于是我陪他在树荫下闲聊了一天,给他讲了几部我喜欢的电影的情节,第六天也是如此。第七天他疲倦得不想再说话了,当晚他睡下后,我一直观察着他,我知道没什么可以将他从死亡边缘拯救回来,等他疯狂地大喊着我听不懂的语言,我将他送去最近的一个医疗站里。
我等了一段时间,夜间值班的医生——我并不确定他是不是真正的医生,他告诉我,迪梅克·格雷格已经去世了。一旁的护士说:“也许他的身体条件并不适合到野外旅行。他是你的祖父吗?”
“不是,我只是在路上碰见他,他说来大沼泽地旅行是他最后一个愿望。”
“你真是太好心了。”她感慨,引来我一个疑惑的眼神。
*“死?不是死,是爱!”:出自《葡萄牙人抒情十四行诗集》,作者勃朗宁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
☆、06
06
我回了迈阿密一趟,将迪梅克·格雷格葬在一处公共墓园里。他没有说过他希望被安葬于何处。然后开着他买的那辆二手雪福莱,向南开去,驶向基韦斯特。他给我留下了一笔钱,在他的手提箱里,我粗略估算了一下,大约有四到五万。他说这是我应得的,这令我感到非常怪异,于是我说在恰当的时候会把它们转交给维布·格雷格。而他却作了一个制止的手势,他说,“不,你把它花掉,喝威士忌,或者在基韦斯特买栋海滨小屋、终身写作。”
虽然我对钱财没有太明确的概念,可我不喜欢莫名地接受别人的馈赠。他因我这个想法大笑,“对这样的小事计较,真是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你知道吗,那天你走了之后,晚上有个穿黑色大衣的人坐在我床边,他揭开帽子,露出了你的脸,他要带我走。而我说,我在银行保险柜里存了些钱,我用它买了这七天时间。而且这是道格拉斯·温特伯恩给我的,要是你还能见到他,就帮我道谢吧。”
他说七天时间,也许他只是编了个故事,也许是他真的预知到了自己的寿命。他说,除了心灵,他还能感知肉`体的状态,那天晚上他已经听见自己的血管里流动着死亡的声音,他全身散发出一种腐臭。于是上帝在第七天休息,他也于这天安息。
至于道格拉斯·温特伯恩,我知道他是乔舒亚的祖父,很难想象他们会有什么交集。但那都是四五十年前的陈年旧事了,我无意去探寻。
因为这笔钱,改变了原本的计划。我原想着在基韦斯特的某家钓具店里找份工作或者去海鲜餐馆里打工,尝试一种与之前完全不同的人生,同时也不必和这个城市产生过多的联系。而当我在基韦斯特一家小旅馆里住了一周之后,我租下一间位于顶楼、有个露天阳台的小屋,在西班牙殖民地时期风格的街道里,决心在那儿写完一本小说。
那家小旅馆是家庭经营的,店主是一对精力充沛又和善的中年夫妇,有个二十出头的女儿帮忙做事,还有一双不到十岁的儿女。旅馆里少有人到餐厅吃饭,每次我去,店主太太都会给我做上分量很大的一餐,她说她有个在芝加哥上大学的儿子,胃口极大。烤宽面条、墨西哥奶酪玉米饼配烤香肠、芝士焗海鲜意粉,诸如此类口味浓郁、吃得我不得不在餐后散步一小时的食物。也许这家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多话,但因为我初到这城市,听什么都觉得新鲜,也很乐意倾听。
离开旅馆的最后一晚,我通宵写信,先是给我父母写了一封信,表示我的歉意、以及在佛罗里达隐居一段时间的意愿。然后给乔舒亚写了一封十二页的长信,然后重写了一页,简单地告诉他那篇报道里说的都不是真的,以及我对自己的失望,我不认为我适合继续参与他的生活。我意识到那是一封分手信,也许只比电话分手好上一点。没准更糟糕。
我又去了一趟迈阿密,寄了信,买了许多书和我写一本小说所需的物资。开始了我九个月的隐居生活。如果我父亲稍微花点心思,很容易就能找到我,但他没有。起初我认为是愤怒所致的冷淡,而后我渐渐明白,那是一种威尔森家男性所特有的冰冷而柔软的高傲,而我们是仅有的两个,这最终引向一种不可思议的理解,发生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之间。
原本计划中我应该用一年时间来写这本书,但我写了八个月就写尽的全部故事,在一个三十二开的笔记本上写了故事的雏形并且抄写剪贴了素材,在感恩节后的一次旧货甩卖中,我买到了一台打字机,性能良好,我用它写完了这个故事,最后一个月里我借了一台电脑一边修改一边把它输入成电子版。我感到是在无事可做,就打印了几份寄给出版社,佛罗里达难以使我感到留恋,我又回到了纽约城。
这本书我给它起名叫“阿波罗之夏”,写的正是这个夏天的故事。虽然我从不认为我是那群示威者中的一员,但这整个事件我对我的人生有着难以言喻的重要推动,我感到我有一种责任去写下这个故事。就像冯内古特说那些反战者,“我们还不如互相往脸上扔奶油蛋糕”,但我尝到了蛋糕的甜味,我几乎自负地认为,我是唯一一个尝到了它同时没有味觉失灵的人。我并不了解这场运动的始末,对于我来说,它起于里普科之夜,结束于温特伯恩议员之死。于是这个故事终究失去了我想要的新闻小说风格,沦为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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