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之夏 作者:佩奥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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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紧了他,我希望他不会趁着我睡着时离开。但当我醒来他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不在波士顿,我在那个积尘发霉的纽约州北的农场里,身边的火焰仍旧跃动。
高热退去,不知名的疾病已经好转,我陷入了一种病愈后的轻松和茫然中。阳光透过满是尘埃和冰渣的窗户照亮了大厅,我想起了乔舒亚,我总是叫他乔舒亚,不像其他人那样叫他乔或者乔希,因为我第一次念出这个名字时我爱上了他,这个名字对于我是神圣的,胜于任何一段祷文。
作者有话要说:
☆、08
08
在我基本适应了农场的生活时,我决定要给自己找点人际交往活动,我大概很难参加科研人员茶话会或者律师夫人举办的读书沙龙一类的活动,于是选择了最简单的戒酒互助会。此外,我设法取得了维布·格雷格的电子邮箱,给他写了邮件。维布因为精神医生的证明而免去了谋杀的控告,现在和埃德温住在新罕布什尔的林场里。
第一封邮件里我只是和他简单讲述了自己在基维斯特的生活,并没有问他关于去年的故事。我相信当他愿意说时,会告诉我事实。他的回复都不长,并不是敷衍了事,只是他似乎不习惯写信,不知道如何大篇幅地、没有及时回应地与别人谈论他的生活或者别的事情。我在写废弃农场里的生活,我原本以为这很乏味,但每次都能写上三四页,写我如何清理花园,看园艺书试图种花,把它变成“心灵的映照,意愿的体现”,这个夏天它们并不茂盛,但我期待来年春天时这座花园焕然一新。我没有写我的几次生病,只是提到我如何清洗那个传说中泡过尸体的蓄水池,修好了水管,每周抽一天来彻底打扫整座房子,但此外的储物仓库、奶牛棚之类的地方我没去过,事实上我不具备什么冒险精神,或者说是好奇心。还有发电机坏了,这个我实在无法修好,就要找人来修,但他们都不肯来这个闹鬼的地方。在我回去的路上,我遇上个春假旅行的大学生,他问我可不可以载他去罗彻斯特,我说如果他能帮我修好发电机的话。他真的帮我修好了发电机,于是我请他到屋子里喝点东西,他环视了屋子一周,疑惑地问我,这是不是那间比尔弗德的农场。我想了想,似乎原主人的确叫比尔弗德,就说没错。他吓得脸都白了,抢了我的车立刻跑掉。
我还给他写了我在戒酒互助会上的经历,我是在去年九月初的时候加入的。那时我在农场里住了近两个月,形象有了极大的改变,我穿着一条真的洗白了的牛仔裤和一件印花油墨脱落的衬衣,懒得刮脸,头发也没理过,看起来就好像真是个因为酗酒而丢了工作的蓝领工人。每次都会人们都会轮流传递一个蓝色的玻璃碗来募捐,我会放上几块零钱,但有一次它被递到我手上,对方没有等我接好就松了手,我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没有知觉也几乎不能动,就这样碗被摔碎了,好多人盯着我任由它从我手上滑落、摔到地上。这是打球时左手骨折造成的,那两个手指要我费很大力气才能移动一些,手腕也因此变得很不灵活。于是我编造了一个因为酗酒而发生车祸,终生不能再打橄榄球而导致失去奖学金来源的辍学生故事。这被我说得十分悲情,于是我接受了互助会的轮流安慰,他们眼里带有真正的理解和同情,他们都因为酗酒而失去过很重要的机会,这让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个酗酒退学的失败者。
初夏来到时,去年我种下的许多花都开始绽放,我在布法罗的图书馆借了几本厚重的植物图鉴,散步时辨认四周的花草树木,还试图在笔记本上画下它们的模样,但我毫无绘画天赋,撕了几页之后就放弃了。我发觉花园里那棵极其高大的树木是一种濒临绝种的珍稀树木,美国栗树,二十世纪初被引入美国时一度繁盛至极,但因为疾病传播而大片死亡,而这一棵栗树高耸入云、粗壮茂盛,寂静地藏身于这一处被忘却之地,我修好了一张躺椅,清晨和傍晚时树下读书,在它的阴影中我感到莫名的安全,似乎自己也完全隐藏了起来。我在邮件里仔细地描述了这些植物,也拍了些照片发给他们。在第一封邮件后,我知道维布不大愿意谈论私人问题,所以把信写给维布和埃德温两人,埃德温还会给我评判建议,他说我现在是他唯一的学生了。
我到附近山上散步时,在偏远的一处山坡看到一大丛紫色的灌木花丛,是珍珠枫,我想起在纽约家中花园也种有这种植物。。当我看着这些紫色的花瓣,的确引起了一种思乡情绪,已经两年没有回过纽约了,没有见过我的家人。在社交网站上我看到凯瑟琳很好地融入地大学生活,她加入了一些社团,在照片里她显得比往时开朗得多,我还能在报纸上偶尔看到我父母的消息,他们也过得很好。回去的日子被我一再拖延,逐渐地我不再为此挂怀,我的父母有凯瑟琳这个女儿就够了,或许我父亲希望她是个儿子。
越到夏天,蚊子就越多,去年我已经忍受过了两个月,找出了各种奇怪的药草配方焚烧以驱逐蚊子,可没什么作用,电器也没有,被叮习惯了又没什么感觉了,每到晚上就用被子把自己盖紧,还好纽约州北的夏天气温不高。过了一个月,蚊子又变得异常凶猛,想来我是这片地方少见的一个活物了。又到了周五,我去参加戒酒互助会,由于被蚊子烦扰得一夜未眠,我需要花很大努力才能在开车时抵抗睡意,而在戒酒互助会上我还是没忍住睡着,我坐在角落,已经是夜里了,屋子里暗沉沉的,没有别的人。
于是我离开了那个被临时用作聚会场地的音乐教室,在下楼时看到一个醉酒的女人坐在楼梯上。我把她扶了起来,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她只是反复地说她又迟到了。她常来参加戒酒互助会,也尝试到,进来时总会非常紧张地道歉,因此令我印象很深,她叫南希·巴林顿。我在戒酒互助会的资料里查到了她的住址。
门被打开时我没有看到人,朝下看时才发觉有个不过四尺的小女孩。“你好,先生。”
她的头发和南希是一样的褐红色,更浅一些,应该是南希的女儿。“晚上好,还有别人在家吗?”
“没有,吉娜姑妈这周要出门。”
“这是你妈妈?”
她说是的。她似乎对南希这种状态习以为常,我只好把南希放在卧室的床上。女孩看起来还没到上学的年龄,正需要人照顾。我想起南希说过,她的丈夫死在中东,不禁对她有些同情。
“你吃晚餐了吗?”
“没有,妈妈说今天要给我做牛扒,吉娜姑妈把牛扒准备好了,都放在了冰箱里。”
当我说要给她做牛扒时,她露出了非常开心的笑容。我猜我不会令她失望,因为这半年来我终于无法忍受自己的厨艺,而开始努力练习,做得最好的大概就是牛扒了。其过程牺牲了许多块牛扒,特别是在找不到木锤而不得不用玻璃罐去捶松牛扒的过程中,我几乎打破了厨房里所有的玻璃罐。牛扒已经被捶打腌制过,剩下的就更加简单,我切好蒜和洋葱,煎融了黄油,很快地煎好了牛扒。
牛扒分量很少,我把全部给了她。她拿不好刀,又让我帮她切成小块。她要分我一半,我说不用了。尽管我真的很饿。她又问我,“你会做纸杯蛋糕吗?”
我说不会。她很失望,“每到周五,吉娜姑妈总是给我做纸杯蛋糕。”
也许这是她每周的期待了,“我会烤杏仁曲奇,杏仁曲奇怎么样?”
于是我去买了材料,出于谨慎我还买了一罐杏仁曲奇。事实上我从来没有烤过曲奇,只是在波士顿时,我公寓附近有家面包店,每天早上七点和下午四点会有新鲜出炉的杏仁曲奇,我去晨跑时会给乔舒亚买上一袋,冬天时起得早也不愿意去跑步,就在店里等曲奇出炉,在闲聊中知道了配方,还看过他们的工序。
最后的成果和我记忆中的不太像,由于我的手腕僵硬,挤出来的花型是在难看,至于格特鲁德怀着好奇心帮我挤的就更加糟糕了。但曲奇的味道足够令她满意了。“很好吃!”她说着,曲奇很烫,她不得不使劲呼气。“我本来以为你不会烤曲奇,因为你大得像头熊,你还有熊的肚子。”
她踮起脚拍我的腹部。冬天之后我终于下决心开始锻炼,重新练出了腹肌,我感到非常无奈,但也没法纠正她古怪的概念,“我不是熊,我叫尼尔。”
“噢,我叫格特鲁德。”她说完又继续吃起杏仁曲奇。
“这听起来像个战士的名字,很不错。”
她抬头朝我一笑,“你的名字也好听,尼尔!”
她带有一种儿童常见的重鼻音,这让我想起了乔舒亚南加州式的鼻音,当他念我的名字时就会特别的明显。“怎么啦,是我念错了吗?”
“没有,你没有错……很少人能像你一样念对。”
格特鲁德露出了那种被表扬的学生的表情,“啊,真的吗……你真好,你要和我们住在一起吗?我真希望你永远不要走。”
“什么……?不,我就要回家了。”
“为什么?这里太小了吗?”
我忽然明白她误会了什么,“不是的,格特鲁德,我不是你妈妈的男朋友,我今天只是恰好遇上她,所以把她送了回来。”
“她的男朋友很坏,所以我和吉娜姑妈住了一段时间,但他走了,我又能和妈妈住了,我很讨厌他,我很喜欢你。”格特鲁德失望地沉下脸。
“好吧,格特鲁德,我有时间会来看你。”
她让我晚些走,于是我留下来陪她看了部老电影,是丽塔·海华兹演的歌舞片。我们坐在沙发上继续吃杏仁曲奇,我又去给她买了她喜欢的那种苏打水,那玩意甜得要命我从来不喝。
等我离开时,她在沙发上盖了毯子准备睡觉,我问她需不需要留灯,她摇头。我回到自己的车里,想到回农场的那段路没有路灯,开回去十分麻烦,再想到还有一屋子的蚊子等着我回去给它们做晚餐,我就决定在车里过夜了。
第二天早上我的车窗被敲响了,我以为是交警,但是事实上是格特鲁德。“你看起来就像只熊躲在树洞里冬眠。”
我承认我的姿势非常扭曲,车厢对我来说太小了,我怎么躺着都不舒服,最后干脆缩成一团趴在储物格上睡了。我不喜欢她用熊比喻我,我不想理她。
“起床啦尼尔,夏天不该冬眠。”她特别强调地念出冬眠这个超出她年龄的词汇,语调像是播音员一样。
“早啊,格特鲁德。”我摇下车窗,看见她穿了一身夏装,背着个装得很满的背包。
“我们要去伊利湖游泳,你去吗?”
“我不想去,你妈妈好些了吗?”
“她醒了,我们吃了你做的曲奇,她说很棒。你今天要做什么?”
这实在是问住我了,我每天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当然我可以说要去照料花园,要去晨跑,还要读书,但这些在一个五六岁小女孩眼中,大概比不上去伊利湖游泳更重要,于是答应陪她去五大湖游泳。我发觉因为我的陪伴,她在一行人中才不显得突兀,她的朋友都有家长陪同。
对我来说和一群小孩子游泳真的没什么意思,太太们讨论着照顾小孩和如何烤出一个完美的馅饼也不在我的知识体系内。到了晚上吃完饭,我觉得自己累得像绕着伊利湖跑了一圈。之后他们在院子里做游戏,我坐在露天卡座和麦卡劳林先生喝冰啤酒。他年纪很大,有种祖父般的慈祥,他问起我的年纪家乡,又问我从事什么职业、对将来有何计划、为什么要从纽约来到布法罗。他像是在和他刚毕业的孙子闲聊,充满了真挚的关心,而在温妮之后,很少有长辈这般关心过我了。
在酒精和倦意的作用下,我的头脑失去了清醒。为什么要从纽约来到布法罗呢,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我说起了我的过去,我的父亲拥有全球性的企业,一心要把我培养成合格的继承人好接受他的伟大成就,我的母亲是教科书般的社交名媛,关心我的方式就是告诉我当晚晚会该怎么搭配衣服。我倒是很喜欢我的妹妹,但她不喜欢我,她像足了我的父亲,而我不像。我觉得在亲人中只有我的外祖母真正喜欢我,她是个画家,她给我推荐小说和传记,她和我一起修改我写的小说与诗歌。好吧,我为什么来布法罗,因为在两年前的暑假,我违背了父亲的意志、和家里断了联系,而在文泽斯拉夫·里普科去世的那天,我溜进一家罢工了的电台播放了里普科的《夏夜》,我没想到半个纽约都听见了,那群示威者把我当做了他们的象征。这简直气疯了我父亲,我本来打算向他澄清道歉,但更糟糕的是,有个记者半夜来我家、要和我聊聊我去世的外祖母,我喝了太多,被她录了音,写了篇报道,全他妈是胡言乱语。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就去找我的高中英文老师,但是呢,当晚他男朋友的养母被人谋杀,刺激他男朋友精神病发作。天知道那是什么病,我没什么地方可去了,就去迈阿密的一所疗养院找到他有同样疾病的亲戚。可我还没有搞明白那是什么问题,他就去枪杀了一位议员。后来连他那亲戚也死了,没人告诉我接下来该怎么做了,我就在基维斯特住了九个月,写了一本书。当我决心回到纽约,回归我原本的生活,我和我的妹妹吵了一架,当时我只想着弄死自己,就一路向北,买了座据说闹鬼的农场。说真的我以为我活不过上一个冬天,不过现在我们又好好地在这里喝酒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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