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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无此人 作者:配菜太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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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轻松 都市生活

    总之,除了希望自己活不过二十七岁这件事之外,他还算心智完整,人格健全。
    国中时,他疯狂迷上摇滚乐,十五岁那年,他最爱的乐团主唱Kurt Cobain,在一个天气很好的周末,留下遗书,往自己头上开了一枪。
    「I’m too much of a neurotic moody person and I don’t have the passion anymore, so remember, 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
    简单的字里行间里藏着巨大的阴暗,迷住了他。
    那时媒体铺天盖地的说着一个词:二十七俱乐部。许多伟大的摇滚乐手都在二十七岁死去,成为传奇。对处于叛逆期、有点孤僻的陈海天来说,在二十七岁死去变成一件很酷的事。他在作文上写着:「希望我二十七岁时也能写出很伟大的遗书。」他的母亲因此被请到学校。
    「我只管他到十八岁,十八岁之后的人生他自己负责,就算我儿子想写遗书也是他的事,」母亲告诉他的班导师,「不过,康熙十五岁擒鳌拜,我儿子十五岁只想写遗书,真的是我教育失败。」
    那年陈海天的母亲四十二岁,是大学里的历史讲师,专攻清史,偶而在报上或杂志写些评论。但是他不是那种害羞乖巧、受太多师长赞美、对每个人都笑脸相向的教师孩子,因为他的母亲对于控制自己儿子的人生没有太多兴趣。
    「只要不伤害到他人就好,还有作弊不要被捉到。」这是母亲给他的底线,此外做什么都可以,考最后一名也没关系,是个同性恋也没差。
    那天离开学校,母亲带他去吃姜母鸭,跟他做了一番没头没尾的母子对谈。
    「我跟你说过你名字的由来吧?」
    「嗯,梁羽生树立的大侠,江海天,父亲叫江南,」陈海天撇了撇嘴,「你们大人取名字都没考虑到小孩的心情。」比起金庸,他母亲更爱梁羽生,因为梁羽生的武侠世界几乎都发生在清朝。
    「总比较陈世遗或陈经天好吧?」金世遗和唐经天使另外两位大侠。「其实这只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我很喜欢『海天一色』这句成语。」
    「嗯?」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爱来爱去,而是地平线,因为你无论如何都摸不到,所以,这世界两个最广阔的东西,用相近的颜色,在最遥远的地平线碰在一起,你不觉得充满意喻吗?」
    「嗯,妈,可以再点一盘高丽菜吗?」
    回家后,他母亲丢了一套康熙历史故事给他,他看完了,很喜欢,跟喜欢摇滚乐一样喜欢。
    Nirvana、Dream Theater和母亲书房里的清代史料,就是他少年时期的朋友。
    随着年岁渐长,他慢慢琢磨出母亲告诉他「海天一色」的原因:表象之下藏着远大于你所能见的事实,只要找到那条地平线,就能够看见这藏在同色系之下,不同的内在与深沉。
    较流行的说法,就是:李组长眉头一皱,发现案情并不单纯。
    因为李组长看到了那条地平线。
    大学时,他考上动物园大学的历史系,一路得心应手的念进历史研究所,他的馊妹梁美莉虽然意外念了大五,但隔年也进入研究所,他们持续以动物园方圆十公里为生活范围,各自轮换着男朋友女朋友。
    那几年,两个人每隔三四天就会碰面,坐在校园的小角落喝瓶啤酒,说说话,然后带着压扁的瓶子、躲回各自的内心。
    「你将来要去做广告吗?」刚进研究所时,陈海天问过梁美莉。除了这个出路,他想不出念广告能做什么。
    「暂时不会,而且你不觉得没有实际的社会经验,做出来的广告会很虚吗?」
    「那你要先去做别的?」
    「队,找个不用早睡早起,不用坐办公桌,不用穿得正经八百,不用化妆的工作。」梁美莉弹了弹烟灰,「应该会先去当酒保,顺便认识些药头,玩弄一下感情,看看社会的背光面。」
    「你根本不是想累积社会经验吧?你只是想收集故事,将来写书?」
    「嘿嘿,聪明,」梁美莉神秘的扬扬眉,「到时候封面还能打上『酒保最赤裸的情欲告白』这种句子,你不觉得很逗吗?」
    两年过去后,陈海天进了圆山博物馆当研究助理,薪水和年终都不错,周休二日,风景宜人,有时还能摸摸各朝文物,除了要开漫长又没效率的会、吃难吃的简餐、喝焦掉的咖啡之外,一切都称得上很好。
    而梁美莉闹了一场家庭革命,进了美式连锁餐厅当酒保。
    「一哭二闹三上吊对我说没用滴,」梁美莉说起这件事时,半眯着眼,神色似笑非笑的,递了一杯长岛冰茶给陈海天,「我连跟我妈断绝关系的准备都做好了,亲情是一回事,拿来勒索是另一回事,你懂的,没理由爽到他们艰苦到我。」
    「嗯。」换做事他,也会这么做。他们的共通点,就是最爱自己。他们活着不是为了成全谁。他们的人生不是用来满足别人的控制欲。
    不同的是,梁美莉的身段柔软,会软磨硬泡,尽量减低伤害;他则是冷眼旁观,等着看万物毁灭、玉石俱焚。
    「我们死了都会下十八层地狱。」陈海天叹了口气。
    「离魂河岸有你相伴,不寂寞啊——」
    「尽量不要。」陈海天吸了口气。
    「呿,你知道最荒谬的事什么吗?我妈能接受我是个同性恋,但不能接受我顶着硕士学位来当酒保,」梁美莉举起左手正在切柠檬的水果刀比划两下,「所以我总有一天要念博士,到时候写书,封面上的句子就能变成『左撇子女同性恋博士化身酒保,带给你最赤裸的情欲告白』,你不觉得超搞笑吗。」
    「你做什么都很搞笑。」陈海天小心闪避那把刀,「而且每个时代都有些诡异的事,像是道光年间,破旧有补丁的衣服卖的比没补丁的新衣服贵。」
    「臭文人,讲出来的话永远有霉味又没味。」梁美莉拿起柠檬籽丢他,「百无一用是书生。」依照一般人的标准,陈海天就是个文人,长的像文人,打扮的像文人,行事风格是个文人,谈的也是文人的恋爱。
    「你有天会变成博士……」
    「但我不是文人,文人和念的学的不相关,而是取决于气场和心态。」
    「我知道。」这是陈海天最喜欢梁美莉的一点,她不掩饰自己庸俗,也不拿文学论述或学术思想来妆点自己,「不过我是书生,不是文人。」对他而言,文人是种贬义词。
    「可是这件事除了我以外没人发现。」
    「有,我娘亲。」
    「伪文人,把酒喝完快点滚回博物馆去。」
    那时陈海天已经不再有二十七岁要写遗书的想法了,反倒是母亲偶尔会从日本打电话问他:「遗书写的如何了?」
    母亲在他念研二那年搬去日本,跟煮菜的叔叔一起生活。
    煮菜的叔叔来自新加坡,一般人称之为知名饭店主厨。但是对母亲而言,叔叔就是煮菜的,「就像我是教书的。」母亲在乎的是人格分量而不是社会分量,任何有阶级意识的比较都很可笑,饭店主厨没有比热炒师傅高级,教大学也不比教小学了不起。
    所以二十七岁死去跟七十二岁死去也没有差别。二七俱乐部只是个数字统计。会成为传奇的,无论在几岁死去,都会是传奇,就算到歌唱比赛当评审,也还是传奇。
    平凡如他,就算在二十七岁留下遗书,往自己头上开一枪,也只会在社会版上占据一小角,晚间新闻播完就被遗忘。
    死亡和传奇、婚姻和幸福、拥有和满足……看似同色系,却是两种不同的质量和概念,两者中间都有条地平线,在旁人无法触及之处,发出柔软的、遥远的声响。
    海天一色,一者,one也;one者,万也。他就是假装成同色系的陈小万。只有母亲和梁美莉看见了那条地平线,她们都是李组长。
    可是二十七俱乐部并没有真的从陈海天心中远去,他在二十七岁又一周时辞了博物馆的工作,和同事进行些无关紧要的欢送仪式,收拾办公桌,丢掉塞满抽屉的会议记录跟研究参考资料,向那些古文物告别。
    他少年期多半耗在母亲的书房里,青年期则耗在史料里,成年期更是全部耗在博物馆里。他喜欢这种学术文人生活,却不自觉有一种倦怠感,这种感觉随着二十七岁的逼近而日渐加重。
    他不想停在这里,他必须要前往另一个地方。他和自己约定,如果来不及让生命中二十七岁前死去,就让二十七岁前的人生死去。
    今天他二十七岁又三周,刚当完结婚证人,有一个馊妹和两个挚友,曾经爱过一个人。
    
    第三章
    
    离开法院,陈海天到住家附近的超市做固定的一周采买,刚出炉的葡萄土司和扁扁的拖鞋面包,水果,蔬菜,牛奶,五花肉片,他喜欢沿着超市的走道一条一条来回绕着走,用指尖滑过触碰那些花花绿绿的商品包装,看着白烟从冷藏柜里窜出,包围住一盒盒配好的火锅料。
    几天前才和那个人在家里煮火锅,笑闹着把蟹肉棒拆了丢进沸腾的锅子里,还没等饭厅的味道散去,他就回到了单身,生活却没有任何改变。
    他喜欢那个人,因为那个人对他而言,没有存在感。所以当对方拿自身的存在来威胁他时,这段关系就变成了冷笑话。
    当然还是有小小的失落感,但是两个人说到底也只是一场消遣似的交往,像置放在一起的瓷杯,禁不起碰撞。而二十四岁时需要环岛一圈才能医治的失落感,到了二十七岁,只要走到巷口买两瓶啤酒就能解决。
    他觉得分手是好事,旧生活一次出清。
    只是他难免会想,把分手当成威胁挂在嘴上的人,到底是过度自卑还是过度自信?他们期望得到什么回答?他们是想要留住感情,或是想要赢?
    提着一袋食物回到家,拿出邮箱里的广告单,走进客厅,门廊回荡着脚步声。他拉开窗帘,用咖啡机煮咖啡,拿着宽口杯喝果菜汁,坐在客厅里吃凉面,打开电视看台湾龙卷风,听咖啡机每隔三十秒发出的小小加热声,等刘玉英出场。
    他住在城北边缘一条种满行道树的小巷子里,是一排陈旧的三层楼房屋中的一栋。他记得小时候这里一片荒凉,父亲总是告诉他:总有一天台北市会满出来,到时这里就值钱了。这是他父亲唯一做过有远见的事。
    几年后父母离婚,房子归到母亲名下。然后,台北市终于满出来了,一直满到这条巷子。
    许多邻居都将房子改装成特色小店,大玻璃窗、木质地板、轻音乐、暗淡的灯光、浓密的树荫,给无处可去的都市人一点格调,因为生活很俗,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虚拟的去处,每个人都想要假装和世界脱离。
    而他正打算做相同的事。
    他喜欢这栋房子,阳光洗刷着房子,清走聚集在角落的坏心情,他要将一楼变成一间小店,虽然还不知道要卖什么,但是他已经决定要做门口铺上一层鹅卵石,踩在上面会发出咯啦咯啦的清脆声音。
    他喜欢这栋房子,所以这间小店无论卖什么,都只让看得顺眼的人进来。
    看完台湾龙卷风,他倒了一杯咖啡,坐到二楼书房的窗户旁,看巷子里的人来人往。住在一个大城市,在一栋三层楼的屋子里和自己相依为命,喝咖啡,听着Rickie Lee Jones,被书本包围,新生活即将开始,这种具有孤独美感又有些矫情的非世俗生活方式,让他觉得好接近幸福。
    幸福感终止在陈海天喝完咖啡,打开电脑连上彩虹梦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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