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鬼+番外 作者:老草吃嫩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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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大家都不怪他,只是觉得他实在不容易,实在是可怜。看吧,他是伪装的这么好,就犹如,一个深深的隐藏在城市下水道壕沟里的杀人犯,他从地下管道的铁壁口观看这个世界上每个路人的鞋子……
在遇到老鬼之前,田佛根本没接触过任何同性爱人,即使他是那么的需要,还特意把自己的环境整的鲜花围绕,每日里香风淋漓。人们都说,老佛爷(田佛)的外号是天生的风流种子,只有田佛自己最清楚,他一直在压抑自己,强迫自己,甚至他去看过心理医生。
直到他遇到老鬼。
他第一次的尖酸刻薄,出乎意料,接着,第二次,在朋友的公司,他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然后,是第三次,这是一次连老鬼自己都不清楚的会面,这次会面决定了田佛一生第一次面对自己一直回避的性向。
那天,田佛在大厦下面买香烟,当时老鬼坐在靠窗户的位置,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左右,太阳透过玻璃窗的玻璃,照着老鬼的脸,那一天,面前这个人也是这样,很随意的托着下巴,他的头发不是健康的黑色,软软的,有些撒娇的趴着,他把自己从周围凌乱的气氛中隔绝出来,眼神带着一丝丝寂寞和随性。那个人很随意的建立了一份属于他桌子的根据地,那么多人从他身边走过,可是大家并不愿意和他搭桌,他浑身都带了那种并不欢迎别人走进他世界的气场。田佛看着他,就那么看着,也不知道他在等待着谁。
那人慢慢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饮料,这个时候,他突然含着半口饮料冲对面的人友好的笑了一下,他笑的很自然,然后站起来,缓缓咽下饮料,为对面那位女士拉座位,他的姿态优雅,动作纯熟。
刚点燃的香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燃烧完毕了,跟着烧到了田佛的手指头,烫的他丢掉了手里的烟头。那口含半口饮料的温暖微笑,就像闪电一般打入田佛的心里,他觉得呼吸沉重,想要,想抱那个人,非常想和他在一起,关于田佛对夏时棋的这份感觉,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但是,很显然,他心动了。
鬼使神差的,田佛放下一切的事情,坐到那两人的周围,他竟然在偷听,但是他又没意识到自己在偷听。
“可有一张那样的床,无论这么折腾,如何翻转,总是像躺在温暖的怀抱一般,安全舒服?我要那样的床,无论多少钱也是要买的。”老鬼看着一些样品画报对对面的那位小姐说。
那位小姐恐怕是装修设计师吧,她捂着嘴巴:“先生,若有那样的床,我怎么会拿出来私卖,我一定会留在家里自己用。”
老鬼听完,小声笑了起来,他微微的摇着头,翻着画报,接着电话铃声响起,他道了一声谦,走到大厅外的风口,眯着眼睛笑嘻嘻的说着什么,一只很大的狗狗被牵着走过,那人低下身子拍拍狗狗的脑袋,大狗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那个人善意伸出的手。
田佛觉得自己三十年前积存的那些东西,瞬间,消失了,没有了,他完败了,就为那个笑容他已经融化的没有了。他想抱那个人,想和他在一起,想成为他无论这么折腾,都能给他温暖的那张床。
那之后疯子一般的尾随,使得他第一次发现,活了三十岁的自己,有做“变态”的潜质。即使,即使听到了那样的话,他也只想更加的怜悯这个人,心疼这个人,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感觉啊?
可是,他想的如此的美好,那个人呢?那个人要是知道了,会当自己是变态的吧?有一段时间,田佛是痛苦的,直到那一天,他听到了老鬼和那些旧友的谈话,啊,这个人和自己一样,一样不喜欢异性,没人知道田佛知道这样消息之后的那股子兴奋,他太高兴了,犹如被上天眷顾到一般。
会议终于结束,虽然双方员工都认为一份普通的租屋合同如此签署多少有些小题大做,但是老板无所谓,他们就更加的无所谓,除了有些措手不及的感觉。
“多谢田董事长对我们腾飞的厚爱,祝愿你生意兴隆。”老鬼伸出手客气的和田佛握了一下,这人?怎么满手心的汗。
处理完新的工作,老鬼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跟娟子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公司。他的上班时间很自由,来也无所谓,不来也无所谓,现在他并不被谁需要,当然他也不需要谁。
老鬼离开公司直接去了超市,他有一叠超市为了宣传送来的打折卡,再不用就过期了。
就这样,老鬼推着推车,在超市里转来转去,他的周围全部是无所事事的家庭妇女,没办法,这个时间正是上班的时间。家他是不想回的,无法面对孟晔,甚至此刻的孟晔他真的搞不懂,那个人的热情令他产生了恐惧。
老鬼的脚步停在了一组冰柜面前,高房市的特色,本地的传统卤味,老鬼最喜欢吃的食品。记得以前,他和孟晔住在出租屋的时候,每个月的钱都不够花,家里最大的牙祭就是卤味,那个时候,从小喜欢吃卤味的老鬼说自己不喜欢吃卤味和肉类,那个人竟然相信了,每次发薪,或者得了一注小财,老鬼都要买一块腊味或者卤味给孟晔。
记得那个时候,孟晔喜欢在他做饭的时候捣乱,他从后面悄悄的搂住他的腰,在他身上摸来摸去,他会顺着他的耳朵一直吻下去,接着在锅子的蒸汽或者饭菜咕嘟的声音中,他们在那块小地毯上肆无忌惮的享受人生,享受温暖。
现在,老鬼不必去担心那个人吃的好不好,也不用再去给任何人做饭了,可是他只能吃清淡的东西,他的肾功能不好,口重的东西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毒药。
老鬼在超市徘徊了大约四十分钟,买了日用品,接着提着两个大袋子走出超市,如今他过的依旧节省,不是没钱,而是生活早就把他历练的斤斤计较,也许他没意识到,但是两大袋子东西,没有一样不是打折的。
因为超市离家近,老鬼没开车,说实话公司到家才一块钱,有时候老鬼也不开车,最起码公司的停车位是不要钱的。
此刻已经是下班时刻了,超市门口的大喇叭响了起来,人群汇集,老鬼提着袋子站在公车站,他不准备提着这些负重走回家,正在这个时候,老鬼周围的等车人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男人开着高档跑车来到你面前,摇下车窗对你微笑,许多电影的浪漫情节都是如此开始。但是,一个男人开着跑车来到另外一个男人面前,摇下窗户对他微笑,接着打开车门,接过对面男人手里的塑料袋,接着热情的请他上车,这个画面就诡异了。
“田先生?不必了,我家离这里没有多远,公车十分钟一次。”老鬼无奈的解释,在众目睽睽下有些尴尬。
“不费事的,快一点,这里不许停车。”田佛催促着,自顾自的把那些东西丢到自己那辆跑车的后面,老鬼无奈只好上了车子。
“真巧,我刚好下班,就看到你了。”田佛把车掉头,嘴巴里寒暄着,其实,从老鬼出公司,他就悄悄尾随。
老鬼无奈的看下这个对自己热情过度的男人,他不傻,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即使遮掩的再好,被喜欢的那个也能感觉的到,这是人类的本能。
一半阿修罗一半紧那罗
星期天,上午十点三十分,老鬼依旧赖在自己的被窝里。昨天晚上失眠,他拿着小计算器算装修成本,说起来,虽然是全包的活计,但是他还是不放心,能节省就节省,比如一样的钉子,换不同的店铺就能节省不少的钱。
缓慢的,有节奏的门铃声,刺耳的响起,老鬼艰难的睁开眼睛,反应了半天后,披起衣服走过去开门。
家门口,孟晔穿着一件围裙,端着一锅子汤笑嘻嘻的献宝一样站在门口。
“时棋,我煲了一锅汤,你尝尝。”孟晔有些夸耀的举下自己那盏东西。
老鬼探头,看了一眼, 郁闷的看着他:“我不喜欢喝汤,尤其是星期天早上。”说完他回身关门,早就习惯闭门羹的孟晔毫不在意的把脚垫到门缝里。
“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只是炖了一锅汤?”
老鬼转身回到卧室,他都无奈了,因为孟晔这种目的不明确的示好。他回手拉好玻璃隔扇,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但是隔扇阻隔不了的收拾声慢慢传来,老鬼身子向里缩了几下,再也无法睡着了。以前都是他在收拾,那个人在睡觉,他蹑手蹑脚的收拾中,每次无意抬头,都幸福的看着那个人的睡样,觉得真是可爱,全世界第一可爱。
一声清脆瓷器摔破的声音传来,老鬼内心叹息,果然……还是老样子。外面倒是很利索,家务上基本此人就是个白痴。
孟晔很努力的帮老鬼收拾了半天并不肮脏的家,那个人,自理能力是非常强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可干的,即使有,他也未必能看得出来。
也不是,他干了一些事情,洗杯子的时候,摔了套杯中的一个。
孟晔解下围裙,烦躁的拍拍脸颊,拿起了电话。
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电话,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他站立了很久,直到有人结账,他才换上了客气温和的笑容。
“谢谢光临。”陶乐童恒把包装好的东西双手递给客人,并送客人出门。他是个非常懂得顾客心理的人,就像现在,这位只买了十五块钱一只玻璃杯的客人,有些抱歉的跟陶乐童恒告别,下次,他一定还会来,就为这份温温的,暖暖的贴心服务。
陶乐童恒双手放进身前的长身围裙兜兜里,他回头吩咐店员:“我记得,我在库房放了一套皇家哥本哈根(注),好像搁置在阁楼右边了,麻烦你去帮我拿下来,麻烦了哦。”
女店员站起来,看下老板,脸色又红了起来,她点点头,转身上了楼。陶乐童恒的嘴角泛起淡淡的笑容,没错,他就是一个和这店子里的精美瓷器一般存在的人,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他们都爱他,即使不爱也是喜欢的,因为他总是这样的完美无缺。
对于陶乐童恒,文聪是这样评价的,他是一只不懂得谦虚的金雀儿,他的欲望总是毫不遮盖的暴露着,但是并不讨厌,和他成为朋友,你会无比愉快,会找到许多生活中未发现的小细节。因为,陶乐童恒的眼睛能看到一朵喇叭花开放的瞬间,但是,即使如此,他又是极度自私的,他就像一只在广寒宫捣药的兔子,同住广寒宫,虽然它和嫦娥同住一个生活区。
陶乐童恒,不姓陶乐,因为他父亲姓陶他母亲姓乐,所以他才有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陶乐童恒的父亲家里是时代顶级陶器的世家,他母亲是毕业于著名美术学院的才女,为了表示对母亲的尊重,陶乐童恒的爸爸就为他起了这个名字。
陶乐童恒和孟晔认识了五年,五年前他财经学院毕业的时候,曾经在孟晔旗下做过一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当然,这种上下级关系,很快的在某种情感并发后,随风消散了。
人生的俊俏精致,性格圆通玲珑,陶乐童恒的出现引起过许多人的注意,像萧川,王宏舒,文聪,甚至外省的一些人,都追过陶乐童恒,不过这个个性很有特色的青年,似乎做事很有一套自己的原则。比如当时他和孟晔相处的相当不错,陶乐童恒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尤其是气质啊,品味啊,内涵啊,等等之类,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那股子淡淡的哀伤,那股子强制压抑着的某种东西……
孟晔拥有这一切陶乐童恒喜欢的东西。
他第一次看到孟晔就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己等待的人,书上写着的,他都有了。
所以他立刻辞职开了自己的欧式瓷器店,以平等的地位和孟晔相处,这一点,引起了所有人的赞赏,看吧,自立,自强,做事荣辱不惊,聪慧,自然,多么极品。孟晔这个混蛋,怎么总是被上天眷顾。
而这些,都是那个远走他乡的泊车弟,夏时棋所没有的。
每个人都认为事业有成,带着满身忧郁气质的孟晔和陶乐童恒能成为完美的一对,但是,很奇怪的是,他们只相处了三个月之后便宣布分手,除了当事人,其中的原因一直是圈里人八卦的话题,可是,即使是和陶乐童恒关系最亲密的文聪也没问出理由。
但是唯一能证明一点的是,陶乐童恒在等待着孟晔,甚至不用探究,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某人的大门,一直为某人敞开着,当中间某种东西不存在的时候,他会欢迎他的,每个人都确定。
陶乐童恒把那套皇家哥本哈根拿出来,细细的擦拭着,他的表情还是那样淡然,看不出半分毫的情绪,可内心,他是翻江倒海的想起了他和孟晔的那段孽缘。是啊,骄傲的陶乐童恒,在付出第一次的时候,那个混蛋竟然抚摸着他的脸流着眼泪喃喃的叫着别人的名字,这叫陶乐童恒的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所以,第二天,他就收拾了行李,非常潇洒的离开了孟晔,他记得他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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