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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公子的哥哥+番外 作者:格朗台家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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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甜文 豪门世家 都市情缘

  “家宝,你总不能不读书吧,落下的功课怎么办?”典慕之担心的说。
  谭家宝支支吾吾,拽着他不放:“你不能把我丢下呀。”
  典慕之叹气。
  “愿意和我去美国吗?”
  谭家宝点头:“美国哦~~~”
  “再也见不到父母了,家宝要想清楚。”
  家宝又点点头。
  一阵愧疚从慕之心底涌出,这个孩子信任着自己,可是毕竟他有父母,况且他只是个九岁的孩子,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真的知道自己的决定会有怎样的影响和意义吗。
  除了叹气,典慕之不知该做些什么。
  那么,就自私一次好了,自己不是一直这么自私吗?我们一起去美国,忘了过去的寂寞,伤害,期待还有爱。
  一大一小买完东西,手牵着手回他们临时的“家。”
  两人回去着实把房间打扫了一番,又把东西都摆好,有一面比较斑驳的墙上,还让谭家宝贴上了买的动漫海报,按照慕之的计划,至少要在这里住一个月。
  晚上,谭家宝在看电视,典慕之悄悄出去打了一个电话,给早已移民美国的父母的好友MR.马。MR.马叔叔是个神通广大的人,慕之请他帮忙把自己和家宝送到美国,马叔叔一口答应,本来俩人已经约好只要典慕之到了M市,就会有人同他接头,两本假的可以当真的护照会神不知鬼不觉的送两人去美国,慕之在电话里简短的说了一下目前的境遇,马叔叔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先让他等待,小心躲避他想避开的人,他会另外在派别的人过去,只是想从这个小镇撤走并不容易,据他所知,柳承安似乎发觉典慕之并未离开本市,所有的交通要道都有人把守。
  说道这,MR.马不禁叹了口气,“慕之,你一向懂事,怎会得罪这样厉害的人,且在等等,从这样的人眼皮子底下消失,连叔叔都要小心布置。”
  典慕之道谢,“实在麻烦叔叔了。”
  怎会得罪这样厉害的人,哎。
  典慕之回屋,关上电视机,家宝抗议。
  “别看电视了,把课本拿出来,伯伯教你功课。”
  “我知道美国的孩子都不学习的~~~”
  典慕之拍了他的后脑勺一下,家宝只好不情不愿去拿课本。
  罗思眼中的柳承安:
  慕少爷出走已经有半月了,先生好像并未受到影响,但是作为和先生从小长大的我,一直未离先生左右,却能看出别人看不出的不同。
  慕少爷让先生变成了另一个人,这个过程非常缓慢,又很隐秘,罗思甚至觉得,两位当事人都未曾察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慕少爷究竟让先生产生了怎样的变化,罗思说不出具体,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温柔,因为慕少爷的出现,而变得温柔的先生。
  有好多次,罗思看到先生和慕少爷坐在一起看电视,慕少爷不知说了什么傻话(为什么说是傻话,因为慕少爷本身有点傻里傻气),先生对着慕少爷不屑的撇撇嘴,慕少爷转过头去,先生却低下头悄悄的咧嘴笑了。
  还有好多次,先生看慕少爷的眼神,带着宠溺,慕少爷的要求,合理的不合理的,先生统统满足。
  现在慕少爷出走半个月了,先生自从吩咐下去寻找慕少爷,平时并未提及他,照常作息,照常处理公司事务,但罗思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同,是先生的眼神,不再如之前那样温柔,又恢复如之前的冷冰冰,因为那个让他付出这温柔的人离开了,先生也会伤心,也会难过吧,所以才会偶尔对着饭菜发呆,所以才会偶尔对着电视发呆,甚至所以才会偶尔对着文件发呆。
  罗思想起慕少爷刚来的时候,明明那时候先生那么凶,慕少爷还是嬉皮笑脸,就是那个时候,一点点融化了先生的心吧。
  罗思看着冷静的处理着公务的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俩人才能互相明白彼此的心意,希望慕少爷快点回家来,当然,还有家宝,这样才像个家,总比这样冷冰冰的安静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3 章
 
  化名李慕的典慕之和家宝在小镇提心吊胆(百无聊赖?)的待了一个星期也不见MR.马和他们联系,手机早换成了一个最原始的板砖,上不了网,电视仅仅能收两三个地方台,喜洋洋倒是能看的,但是接触不到任何财经新闻。看着过去从来不看,一板一眼的新闻联播,典慕之巴不得万和集团这种事也有资格上联播。不知道好友现在怎么样了,决定离家出走,啊,不,踏上逃亡之前,典慕之试图联系韩嫣,但是久久没有回音。胡有庆倒是时常招呼慕之,要么一起打个牌,要么一起吃顿饭,老板陈钊反而有时出现,有时又不见踪影,有时胡有庆喊几个人来小旅馆,顺道喊上慕之,几个人打牌喝酒,突然的听到“突突”的声音陈钊带着墨镜骑着大摩托,进来淡漠的打个招呼,就回房了。老白干,花生米,小凉菜,够级,嘴里输了牌骂骂嚷嚷的汉子,典慕之从来不会那样的叫嚷,无论输赢,他都有些腼腆的笑着,不刻意想着融入进去讨人喜欢,也不会讨人厌。这些对公子哥典慕之来说,都是新奇的体验。仿佛坐着豪车,带着保镖,和一个高大英俊又事业有成的恋人(姑且这样称之)在安静的高档酒店吃饭恍惚成为了前世。家宝有时在房间里学习功课,听到下面闹声,瞪着大眼睛好奇的在楼梯口探头,小心不被典慕之发现了。但几乎每次都要被发现的,但是也顶多被瞪几眼,只好央央的退回房间。于是典慕之在这新奇之中,又起了忧愁,把孩子带坏了怎么办?他并不知道,他身上那股散漫而又善良的习性早已传染给了这个孩子,永不会变坏的。
  有一天晚上,叫叫嚷嚷的男人们散了场,典慕之揉着额头疲惫的上楼,属于陈钊的那间房子的门打开了,露着精壮上身的男子站在门里“要是觉得乱,就不要和他们混在一块了。”门重又关上,阴暗的楼梯,昏黄的灯光,恍惚的如同想象。
  等待的时间太长了,MR.马迟迟未有回应,一点未能得到韩嫣的消息,随身的现金也不多了,柳承安的人还在寻找自己吗,那份文件给两个集团造成了何等影响,听着周围人愉悦的吵吵嚷嚷,才能从这千般思绪中暂时的解脱。也有短暂的时刻,典慕之想着,不如去见柳承安,夜晚如同恋人的眸,微风如同恋人的手,让人不由自主的向往一个怀抱。
  自从那天晚上,典慕之发现陈钊变得容易接近些了,在小旅馆看门的时候也多了起来,想必是个不喜欢热闹的人,陈钊坐镇时,有人来玩闹,声音也不会太大,仿佛守着主人的规矩。再用完了最后一块钱现金后,典慕之无奈的对陈钊说:“哥们儿,这个镇上哪里有ATM?”陈钊斜着眼笑:“没有。”典慕之的脸挤在一起:“一个都没有吗,银行有没有?”“没有。”典慕之要哭了。陈钊欣赏完他的表情,从桌上一把抄起包,“走,我带你去邻镇,那里有家信用社。”慕之欢快的响应。
  平生第一次坐摩托车,还是这般拉风的。低调奢华有内涵。“你非要打扮成这样吗?跟个娘们似的。”摩托很快,风呼呼的,陈钊喊出的话传到慕之耳朵里。慕之头上戴着帽子,脸上蒙着口罩。晓得自己被嫌弃了,典慕之好脾气的坏笑。出门的时候,有人打趣,“哟,老大,带着媳妇去哪?”引得一群人大笑。
  摩托呼呼地跑,典慕之很喜欢。“我第一次坐摩托车。”他对着陈钊喊。“我去你奶奶的,你是大少爷呀。”陈钊在前面欢快的骂。“我是小男宠。”典慕之没脸没皮地想。
  信用社很小,人高马大的陈钊和包的严严实实的典慕之这对搭档一进去,几个村妇模样的妇女不自觉的捂紧钱包,提高警惕。“快去。”陈钊随意的往柜台一指,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下。
  “我要提。。。额。。。一万。”略微思考,典慕之说出了一个数。不会太多,但也够维持一段时间。
  柜员有些为难:“你来得不巧,刚有几个人来取钱,现在不够了。”
  “那有多少?”典慕之不愿多生是非。
  “你明天再来吧。”时间还早,怕今天的钱不够使,柜员推脱着。
  “那我取5000。”
  “只有3000。”
  柜员不情不愿的办理手续,取钱。
  “明天你来取,我可以多给你点。”临走时,柜员好意提醒。
  这个镇子明显比他们落脚的镇子繁荣些,但典慕之无心留意,很快就和陈钊回去了。
  第二天,典慕之少爷借了黄毛胡有庆的自行车,颤颤巍巍的向邻镇信用社骑去。上一次骑自行车是非常久远的回忆了。大概只有10多岁,有一段时间,典慕之拒绝父母的接送,执意要自己骑车上学。至于和柳承安一起之后,更是连碰也没有碰过。那时候自己很少出门,刚开始,稀有的几次出门都有好几个保镖明里暗里的跟着,名为保护,实为监控,再后来,只有司机。“我也该学学开车了呢。”典慕之想着。自己好像从未对车感过兴趣,柳承安的车开的极好,柳少爷也曾多次亲自驾车带着自己出门,美国的驾照不知道好不好考,有一次,柳承安曾经教过自己,在柳承安心情好的时候,哪一个是他的爱车,这个人,对什么都好像没有特别喜欢之说,对了,就在分开前的几天,柳承安还曾经问过,要不要去考个驾照,自己怎么回答的,我对车不感兴趣。典慕之的心情低落下来,“我不是正常男人呐。”他想着,作为米虫的自己实在没什么挑战和吸引力,反而荣之他……“我不是正常人呐。”
  因为今天来得早,信用社还没有几个人,实际上平日里办理业务的人就少之又少。还是昨天的那个柜员。
  “取一万。”
  一万元连同一张纸条被交到典慕之手里。
  他拿着钱和纸条出去,心里反而很平静。
  “秘密小屋,Y”
  他轻轻地呼了口气。
  在韩嫣和典慕之还是一对青葱小2b的时候,有一天,韩嫣说:“慕之,我准备买个别墅。你喜欢什么样的?”典慕之:“我喜欢小点的,不要大别墅”为着这句话,韩嫣在本市山上新开发的一个地产买了一套小别墅,两个小2b给它起名秘密小屋。后来,韩嫣经常带着熊易谦在此私会。典慕之心跳的很快。慕之之前也很喜欢这栋别墅,不大,但是温馨。他不喜欢那种大别墅,冷冰冰的装修,冷冰冰的家具,穿着得体中规中矩的仆人。这个想法也曾无意中和柳承安提起,柳少爷去法国谈生意,带着典慕之,从机场坐车,越走越偏僻,终于到了住处,有两人各从两边拉开雕花的铁门,车穿过林荫道,环境整个像个公园,花坛,喷泉,总是自诩见过场面的典慕之,一下车也惊呆了,古典风格的建筑,雕花的门,欧式笨重的家具,手工的地毯,简直是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场景嘛。柳承安好笑的看着他的呆样:“这里曾属于一位贵族,后来被爷爷收购了。”典慕之看看这里摸摸那里,仿佛流连于仙境,恨不得在柔软鲜艳的地毯上打个滚。到了晚上,躺在床上,确无端端升起一种名为“想家”的感情。柳承安在市里的别墅算不得小,但也算不得大,最为难得的是,那里的一草一木慕之都熟悉,花圃里的花是他亲自中的,红的黄的白的,玫瑰冬青夹竹桃,内行人眼里自然是乱七八糟,屋里的装饰他也尽了一份力,这里放个花盆,那里放个瓶子,不知不觉由起初的陌生慢慢熟悉,再到亲切,最后成之为“家”。这个心中有点软弱幼稚的典慕之,倔强的坚持着“房子不要太大,但要温馨,才能叫家”的愚蠢想法,当天晚上就躺在那堆着流苏抱枕的欧式大床上躺下了让柳承安莫名其妙的眼泪。柳承安带着气的问他:“你哭什么。”典慕之被人看到了这丢人的眼泪,赌气的不肯告诉他。之后几天,舒适的环境,美味的食物,法国的美景都丝毫不能让他精神振奋,再回去的飞机上,他自嘲的对柳承安说:“我是条家狗呐。”柳公子哪里听过这般粗俗的话,哪有人自己说自己是狗的嘛,“胡说八道。”典慕之腆着脸笑:“嘿嘿,我是中华田园犬。”这个新品种引起了柳公子的兴趣,竟然还有他不知道的,“是种什么狗?”“哈哈,是土狗呀。”老实孩子老实交代。典慕之评价柳承安:“你不接地气儿呐。”柳承安也笑了:“你哪里学来的这些词。”“因为我接地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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