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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公主+番外 作者: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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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你去看我比赛。”听李颜这么一说我才注意到他正穿着球衣。
    “篮球?”我问。
    他点点头,解释道:“高三毕业生组织的梦之队要和篮球社比赛,现在或许已经开始了。”
    “那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你是替补的吗?”明知道不可能,我还是忍不住糗他。
    “是,是,”他笑着应和我,说,“快来吧。”
    除了体育课外,我基本上是不去体育馆的;所以尽管我们学校的篮球队在市里相当有名,我也不曾见识过高手们的本事,自然也不会想到区区一场梦之队的告别赛会吸引如此多的观众。好不容易突破重围来到相对宽敞的队员休息区,我学着师兄们的样子席地而坐,开始悄悄地在心里感叹着青春少年们的激情。
    “小子?小子!”李颜拍拍我的头,打趣道:“挤傻了吗?”
    我白了他一眼,看见他手上的书包和衣物,全身细胞都紧张起来,问:“干嘛?”
    “我要上场了,帮我收着。”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将满手的东西扔了我满头。
    “喂!为什么是我?”我无奈地从衣物中探出头抗议,换来已然上场的他痞痞的鬼脸。
    “阿颜这个人就是那样,象个小孩子,任性又顽劣。”
    从不曾听过的声音陡然在我左边响起,吓了我一跳。一位长发的大姐姐穿着水手服,轻抬左手把一绺长发梳到耳后,蹲下身将李颜的衣服一件件地捡起来折好放在书包上,也是一副很理所当然的样子。
    “姐姐,你是李颜的女朋友吗?”我尽量捡了个好听的名词,问她是不是女朋友,而不是阿姨。
    果然,大姐姐开心地掩口一笑,表明身份:“我是话剧社副社长龙珏玉。”没有刻意否认,证明还是心有所属的,也没有承认说明自尊心比虚荣心强,这样的回答相当聪明。我不喜欢女人,但对初次见面的龙珏玉暂时还没有找到讨厌的理由。
    “另外,我们同级,你用不着叫我大姐姐,”在我回过头把视线移向分数架时,她又接了这么一句。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开始专心地看比赛。
    我们刚刚到的时候比分是十四比二十二,篮球社领先,李颜上场不到三分钟就已经连进五球,表现相当不俗。
    在梦之队把比分改写成三十八比二十八的时候,篮球社换上了林忆风。刚刚视线一直跟着李颜跑,我竟没有注意到林忆风不在场上。不过也难怪李颜得分那么顺利,人家主将都没有上场嘛。
    如我所料,林忆风的加入让篮球社的实力升了好几级,两队人马旗鼓相当,战得难舍难分。加油助威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让我以为自己掉近了湘北高中的篮球馆。不过李颜和林忆风针锋相对的样子,真的很象流川枫和仙道彰,蛮有趣的。
    我托起脸,专心地用视线追逐场上那颗橘红色的皮球。虽然我对篮球并不在行,但漫画看多了,也稍稍有了些眼光。李颜和林忆风的水平差不多,但高三的学长大多都参加过不少比赛,经验丰富又技高一筹,把一二年级的小毛头从中场压制到结束。最后,梦之队,呵,可爱的名字,以略大的优势取走了胜利,为队员们的高中篮球生涯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
    李颜难掩激动地和队友们一一击掌。啦啦队的人们很快涌进球场,把英雄们团团围在中间。我记起自己约了林忆风,打算找到李颜打声招呼就去见他。刚站起身,就发现李颜已经挤出人群,一手拿着矿泉水,一手用毛巾拭着汗水,看见我后立即走了过来。
    我注意到毛巾上的记号,下意识地看向身边龙珏玉原来站的地方,果然已经不见人影。我甩开心里乍起的不快,迎着李颜走了过去。
    “好可惜,”相视无言一小会儿,我没头没脑地冒了一句。
    他似乎有些吃惊,但随即笑了起来:“是啊,好可惜,”回头看了看依然欢闹的人群,接着说:“最后一次了。”
    不忍心看他消沉,我故意叹了口气,调侃道:“就是嘛,以后都没机会这么风光了!”
    “小子,别小看我了!”他笑骂着揉乱我的头发,又叫我别为他担心。
    我不高兴地拉下李颜的手,故意忽视他戏谑的表情,说:“不要揉我头发,感觉好象小孩子。”
    “你本来就小啊,我的小子,”任我抓着他的手,李颜别有用心地加重“我的”两个字。
    我心虚地放开他,害怕被察觉瞬间袭来是僵硬。
    “我约了人有事,先走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刻意隐瞒和林忆风有约的事实,也选择故意忽视自己这么做的原因,我甩下李颜,匆匆挤过人群,追进篮球社的更衣室。
    “不走吗?”林忆风的声音从我的头顶传来。我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正被他不算高大的身影笼罩住。
    “还没回过神吗,公主?”他打趣地把手伸到我面前,做了邀舞的动作。
    我终于把目光的焦点定在眼前修长骨感的大手上,微呆了一会儿,才就着他的玩笑站起来,一手装作牵裙摆的样子,微微行了个礼。
    “要是有音乐的话,是不是就可以让我们欣赏一端华尔兹了?”篮球社的经理古月薇调侃着,把比赛记录表递给林忆风。
    由于林忆风时常两头奔波,所以即使学园祭还没到,灰姑娘已因这位名符其实的王子而声名在外。可以预料的是,无论这部戏成功与否,我们都会拥有绝对数量的观众。不过,由戏剧社社长李颜改编的剧本不可能会差劲吧。无论如何,还是得承认他是个天才。有些恼火自己的思绪总追着李颜走,我甩甩头把他赶出去。
    林忆风飞快地将教练做了标记的记录表翻了翻,放进书包里,对古月薇点了点头,道了声谢,拉着我出了休息室。
    “你是社长,可以先走吗?”离开依然喧闹的体育馆,我凭着自己看漫画得来的认知问道。
    “当然可以,副社长和经理就是安排来处理这种事的啊,”顿了顿,看见我迷惑的表情,他帅气地一笑,接着说:“专门处理社长不负责任地扔下的烂摊子,找当值的人打扫体育馆,把队员的球衣送洗,然后锁门。”
    听完他的解释,我夸张地垂下眼睑,重重地点下头,表示自己了解了。
    “难怪会选你当公主,”他抬起手抚上我的头发,用手指轻轻地梳理着,“莫少云,你真的很可爱。”
    不是没有意识到,而是故意忽略他连名带姓的称呼中所隐藏的熟悉的危险气息,我闭上眼睛享受着他修长的手指触到头皮然后滑过发丝的温柔。
    象是上了瘾似的,他不断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并进一步把我拉到他身前,方便自己对我的头发为所欲为。
    “你的头发好顺,”他再开口,声音有着熟悉的沙哑,“让人摸起来就停不下。”
    摸起来就停不下吗?一个想法闪过我的脑子,李颜也是这么想么?想所有人一样,眷恋我的头发么?意识到自己的思绪又被李颜侵占,我猛地睁开眼睛。林忆风的动作也在同时停下,不过他似乎没有发现我的紧张。
    我对他笑了一下,说:“走吧。”然后转身向校门走去。他随即跟上来,却象发现了什么似的问:“你的书包呢?”
    我一愣,记起自己的而且确曾经收拾好书包并将之带到了体育馆。“应该是在李颜那儿吧,”我经过一系列不太成熟的逻辑推理以后,得出了一个不知正确与否的结论。如果李颜看见了的话,应该是会帮我收拾吧,我暗自想着,但如果他没有注意到,我是不是就该写寻物启事在学校四处张贴呢?里面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我并不在意,没有那些也照样可以过,即使不到图书馆买书,抽屉里大叠的参考书也不会让我跟不上教学大纲的进度。我仍有些担心,担心我的速写本。
    “今天作业那么多,你却把书包掉了,该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呢?”林忆风打趣地说。
    “不需要你操心吧,”我斜着眼睛瞟他,想假装生气的样子,却掩不住笑意。
    “关心你还嫌?”他故作惊讶地盯着我,“那只好说你‘不识抬举’加‘活该’。”
    “去你的!”我在他手臂上捶了一拳。
    他报复似的揉乱我的头发。
    我踹他一脚,然后做了个鬼脸迅速跑开。
    他假装受伤蹲在地上,发现骗不了我,又起身追了上来。
    一路拉拉拽拽,到校门口不足两分钟的路突然变得很长。太久没有开心地和同学玩,今天这种感觉,真好。
    跑在前面的林忆风突然停下,害得我半张脸直撞上他的肩。我双手捂着发痛的鼻子嘴巴和下巴,从他身侧探出头,看见了让这位帅哥立定站好的大人物。对方的目光带着责备地移到我身上,有带着责备移开。我悻悻地揉了揉鼻子,放下手,乖乖地站在一边。
    “为什么改剧本?我不接受没有理由的拒绝。”林忆风质问,丝毫不因为身高比对方矮了个几公分而显得气势不足。
    “我看你们俩挺合得来,演场吻戏增进感情也不错啊,”明明是回林忆风的话,李颜的目光却锁在我身上。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是在蓄意挑衅。
    “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本以为林忆风会被激得说出事实,不料他只是紧抿薄唇,半眯起眼睛,象是探视什么似的打量起李颜,然后很快地,愁云一扫而空,伸手抓住我的手臂,把我拖到他身前,说:“不改就算了,随便你。我们走。”
    最后一句明明是对我说的,但他却盯着李颜。今天怎么了大家说话都不看人?斜视吗?我被紧张的气氛左右,一边转着眼珠子掩饰慌张,一边想着不好笑的无聊笑话安慰自己。
    “啊,我的书包。”我看见李颜脚边的我可爱的新款阿迪达斯的背包。
    “恩?”哼声显示着主人极度的不满,让我无法,准确说是不敢,忽视地缓缓抬头。
    直到现在我才看清楚李颜的打扮。昂贵的名牌运动鞋,合身的制服西裤,半汗湿的白色T恤,深色的制服外套披在肩上。脚边放着两个书包,我的,和他的。他的书包因为装太多东西而没有拉好,露出白色毛巾的一角。缓缓地将视线再移到他手上,发现他捧着的,等待我和林忆风时解闷用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我的速写本。
    我其实不想发火,但我的行为显然比假惺惺的所谓“其实”的想法诚实多了。极力掩饰脸上显露的厌恶,我听到自己冰冷而客气的声音:“学长,请把我的书包和速写本还给我。”我有些好笑地听到自己刻意加重的“我的”“速写本”几个字的发音,也清楚地看到李颜了然的表情。
    “你凭什么证明这东西是你的?”明知道我生气却仍逗我,表明了学长根本把我当作无害的小猫咪。然而事实也相去不远,我再生气也不可能,不,应该说是没有能力,对他有所伤害。
    “我想书包里面应该有写着我名字的东西,我叫莫少云。”我顺着李颜回话,并感觉到林忆风放开了刚刚还扣住我的手,很显然地坐壁上观好戏。没义气的东西!真是的,没听说过“敌之敌可为吾友”吗?还是他觉得跟我站在一边没有油水可捞?又或者他压根就是一个不结盟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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