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择偶手记 作者:三六惊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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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南国有佳人,荣华若桃李。”
肖陌把柜子里埋了一个冬天的衣服抱出来,晒满了青石板铺成的地面,阳光洒在上面,融化了沉积的湿霉的味道。
满头银发的奶奶坐在窗前,依旧念着,肖陌听了十几年,每天桃花开得最烂漫的时候,老人总喜欢念这几句。
肖陌的奶奶叫陈淑娴,老人当了一辈子的语文老师,老伴死得早,她不愿去喧闹的大城市,便一个人住在了乡下的老宅子里。
“小沈最近跑哪去了,好久没见他了。”老人摘下老花镜,皱纹蜿蜒在眼角,是时间刻下的痕迹。
“他去度假了。”肖陌走进屋,倒了一杯热茶,拿了一条薄毯。
“唔......忘了我老人家咯。”老人委屈兮兮的说。
“等他回来了,我把人给你拖过来。”肖陌把毯子给老人盖上,自己坐在旁边。
“强扭的瓜不甜。”陈淑娴这么说着,想了想,又问道:“他这是和谁一起去了?”
“相好。”肖陌想也不想的回答道。
“哎哟,那小子终于找啦。”
老人很高兴,笑的眼睛眯起来:“我前几天还想着给他介绍几个呢,就老王家那个孙女,人长得可甜呢。”
“得了,您留着给您自己孙子吧,别天天就想着别人。”肖陌故作不满道。
“你这小子就知道在外面混,都是遗传,不学好,给你都糟蹋了。”
“我是在做生意。”肖陌从后面把人搂住,笑道:“要不然怎么养活您啊。”
老人忍不住跟着笑起来:“臭小子,嘴巴越来越甜咯。”
“对了,沈未的那姑娘叫什么啊,家哪的,长的怎么样?”
“谁和您说是姑娘了。”
“啊?不是姑娘是什么啊?”老太太转过头,一脸迷惑的看着肖陌。
“人家和您孙子一样,也是带把的。”
“啊......”老人的眼珠子转了转,停下了。
“家是美国的,不过人是中国人,长的可好看了,肯定比老王家的孙女好看。”
“诶......”陈淑娟把老花镜又给带起来,仔细端详着肖陌的脸。
“你说真的?”
“千真万确。”
“哎呦。”
“您别哎呦了,怎么了,以后不见他了。”肖陌眯起眼睛。
老人想了想,把手放在肖陌的手上,温和地说:“哪能啊,都是我的孩子,我怎么舍得啊。”
“他喜欢什么人都好,他快乐就行,我这么大的人了,哪能管得了那么多啊。”
陈淑娟想了想,又补充道:“下次,你把他那个姑...小子一起拖回来吧,我给看看,合不合适。”
“这个可以。”肖陌得意的点头,心说,我一定给您把两个爷请回来。
大巴车停下来,站台已经过了很远,中年司机挺了个硕大的啤酒肚,和乘客聊天聊得起劲,到了站也没发觉,坐在最后一排的姑娘喊了三遍,司机才急急忙忙地踩下了刹车。
那短头发的女生赶时间,车子还没停稳就忙着往前跑,一不小心就踉跄了一下,向前倒去。
旁边有小女孩的叫声,只是她没有摔下去,有人接住了她。
短头发的女生抬起头,她的刘海被碰乱了,眼镜歪歪扭扭的搭在鼻梁上。
她的脸刷的一下红起来,讷讷的说了声:“对不起。”想了想,又补了句:“谢谢。”
沈未松开手,摇摇头。
莫臻在他旁边站起来,他的脸色有些黑,却难得的不是因为吃醋。
这一路太崎岖,高的地方像座山,凹的地方像口井,莫臻早上吃的东西在上车后的十分钟之内就被吐了个精光,剩下的时间都黑着一张脸装死。
他此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迅速离开这辆车,再也没有多余的力气来管沈未的艳遇了。
莫臻推开沈未,径直走下车,女生对着莫臻消失的地方愣了半天神,等反应过来时,车上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司机大叔腆着个大肚子,说道:“小姑娘,怎么又不着急啦。”
“哎,我急我急。”女生急匆匆地跑下车,脑子里还在盘旋着:那是莫臻,莫臻?莫臻??
沈未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因为说要坐大巴来的是他,可是他忽略了家乡的这条路。
几年过去了,周围的小楼房全都建了起来,唯独这条小路还是原来的样子。
电影公映了两周,他们陪着顾恋前前后后看了14场,每天一场,结束的那天顾恋像个女皇一般摆摆手,下令道:“你们快去度蜜月吧。”
“还没结婚。”沈未好心的提醒道。
顾恋不满的白了他一眼:“先蜜月再结婚不行呐,我听说之前你们准备出去玩对不对,现在我大发慈悲放过你,你还不跪下谢恩。”
沈未:“......”
他还不放心,只是最后连李综都开口了,他回头看一眼莫臻,男人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却是让他下了决定。
沈未之前神秘兮兮的旅行目的地也在当天揭露了,就是他们初遇的地方,他们一起生活了11年的家乡。
莫臻这次直接省略了准备步骤,直接拿了车钥匙去开车,沈未把人拦下了,他说,要体会一下小时候的生活。
所以,我们做大巴吧。
沈未拿着两人的身份证开了一个标间,台前的中年妇人用一双不大的眼睛在他们身上来回扫了几圈,然后把房卡交到沈未的手里。
莫臻踢开厕所的门,抱着马桶吐了个昏天地暗。
沈未在一旁小心翼翼的问:“要水吗?”
莫臻艰难地转过头,点了点。
沈未端来一杯水,莫臻漱了口,冲了水,然后蹲在马桶边上看他。
沈未被他看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最后干巴巴的笑几声:“什么事?”
“没事。”
“哦。”
“要补偿。”
“啊。“
“今天晚上。”
“隔音不好。”
“没事。”
“......”
沈未郁闷的把莫臻扶到床上,想了想,不甘心的做最后的抵抗:“刚才那收银的特意看了我们几眼。”
“说不定认出来了。”
“说不定会上报纸。”
“好。”莫臻淡淡的抬头。
沈未:“......”
沈未开始收拾他们那个唯一的干巴巴的黑色皮包,试图转换一个话题:“你先休息一下,今晚出去吗?”
“不出去。”
“那我们吃什么。”
“叫外卖。”
“难得回来一次。”
“明天出去。”
“我们的行程很紧张。”沈未正色道:“之前李综特地和我说,三天后有个综艺节目,是关于《此生》的,这是他好不容易争取到的。”
“嗯。”
“今晚去看看高中吧。”
“不好。”
沈未彻底败北,一张脸皱成了个包子。
他觉得自己一开始太不应该嘴贱要坐大巴,他一直以为莫臻不晕车,没想到却是个潜力股。
此外还有一件事沈未估计错了,这家小宾馆的隔音效果并没有不好,相反的,这家名为“安心之家”的宾馆馆如其名,是整个小镇隔音效果最好的一家。
沈未在很多年之后得知这件事情,那时,他无意中遇到一个小学同学,小学同学是个自来熟,酒过三巡,两人讲起小时候那些事,小学同学滔滔不绝,不知如何的就谈到了家乡的宾馆事业,于是,出现了以下一段对话。
“沈未,你住过那边的宾馆吗?”
“住过。”沈未回忆起那几天的时光,顿时菊花一紧。
“我和你说,去宾馆就要认准一家。”
“啊?”
“隔音效果最好啊,你懂得。”小学同学挤挤眼睛,一脸神秘。
“哦,哪家?”
“安心之家。”
沈未:“......”
“我老同学和我推荐的,质量一流,服务一流,青年男女最佳选择。”
沈未:“你家里人投股了吧。”
小学同学:“你说什么呢,我像那种人吗?!”
沈未:“......哦”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四章
沈未小的时候住在一条很深的弄堂里,隔两条街便是莫臻的家,后来沈未的外公去世了,再后来,那一片拆迁了,沈未去过一次,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如今,拆了又改,那几条陈年的老巷早失去了原来的面目,连那条长长的灰色石头铺成的小路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几个新建的小区,楼层林立其间,房地产的传单发的到处都是,各个年龄层的人站在阳光下,向每一个过路的人介绍户型、价位和地段。
曾经熟悉的地方发出陈腐的商业的味道,但是总有人为此高兴,不是每个人都会对过往的曾经念念不忘,人们最关注的永远是生活本身,年轻人更是格外在意享受生活。
所以,流泪的哀伤的总是老人和那些多愁善感的人。
沈未理解,所以他不去责怪,他只是失落,像是贪玩的孩子失去了最珍贵的玩具,心里缺了一块,无论眼前的景象再美好,也无法填满那里。
“我们去学校吧。”莫臻去牵他的手,他转过头,跟着他走。
学校还在原来的地方,整个翻新了,上次沈未回来的时候它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只是有些破旧,翻改大概是这几年才做好的。
沈未站在大门前,门卫早已换了人,是个有小胡子的年轻人,正在对着镜子专心致志的研究自己的发型。 沈未敲敲保安室的门,里面的小胡子男人探头看了他一眼,站起身走出来。
“什么人?”男人一板一眼的问,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在沈未和莫臻两人的身上扫了几圈,最后停在莫臻带着巨大墨镜的脸上。
“我们以前是这边的学生,回来看一看。”
“哦——”男人拖长了声音应了一声,说:“校庆明天呢,你们也太积极了吧?”
“校庆?”
“怎么,你们不是为了校庆来的啊。”小胡子男人对着天空翻了个白眼。
沈未无视了他的表情,掐指算了算,他只记得学校的建年,具体日期早忘记了,如果是明天的话,也就是50周年了。
没想到正好赶上了半百的大寿。
“有什么活动吗?”沈未问。
“狂欢咯。”男人摊摊手:“吃喝玩乐,喏,你们这些年轻人最喜欢的,不过,据说今年还有个新项目,好像是接力赛吧。”
沈未很想问一句什么叫你们这些年轻人,就像他自己七老八十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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