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减肥吗?(我不要做天才!番外) 作者:Ben
Tags:恐怖
走进接待室,那个笑眯眯地坐在Shan对面的,居然是昨天的那个白痴帅哥。
☆、第 5 章
5
白痴名叫方文凯,今年廿七,在M大念工商管理。学生?身上一点学生味都没有。我挂上职业的笑容和他约好明天先给他做个身体测试。
回到办公室,Steve正在接电话,好象是胖探Johnson打来的。放下电话,Steve对我说:“我们查到了昨天的两个电话,都是从付费电话亭打来的,上午那个是从M大Medical Center打出来的,晚上那个是从市中心打出来的。你再好好想一想,你回了E-mail之后,到底过了多久接到的电话。这一点很重要。”
我也知道这一点有多重要,可是当时我真的很兴奋又很混乱,很难说到底有一分钟还是十分钟,“不会超过十分钟。”我只能这麽说。
M大的 Medical Center 也是Student Center,一边是医院,一边是图书馆,一边又是学生餐厅,所以打电话的人可能是医生,病人,老师,或学生。Steve对我的回答不是很满意,不过他也没说什麽,接着看他的资料去了。他认为凶手是我们俱乐部的成员,所以一个一个地查资料。切!资料上只有身高,体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又不会注明“此人有杀人倾向。”
实在想不出个子午卯酉,我坐下开始给方文凯起草健身方案,刚打出Fang,Wen Kai这三个字,我就呆了:Fang Wen Kai, FWK,Fat Women Killer!会吗会吗?会是他吗?
很可能的!不然为什麽他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这个时候参加健身俱乐部,明明身材那麽好,却要我做他的Personal Trainer。还对Tracy那麽感兴趣。。。可是,第二个电话打来的时候,方文凯就在我身边呀。
第二个电话其实就只有一句话,如果他有个帮凶的话,就太容易了。帮凶,对,那些失踪了的女人都那麽胖,一个人很难对付的。那个电话又来得那麽巧,偏偏只有我和他两个人的时候打来,分明是想让我给他做不在现场证明。怪不得他先是着急,后来又磨磨蹭蹭,他一定和同伙商量好了时间什麽时候电话打进来,好让我正好在那个时候回办公室。一定是这样!
“Steve,这件事有没有可能是两个人干的?”
“理论上来说,完全可能。”
“那你能先查查这个人吗?”我把方文凯的资料递过去。
“为什麽查他?”
“只是觉得他出现的时间有点巧。”我没告诉Steve方文凯有多奇怪,毕竟我觉得怪的地方他不一定觉得怪,再说他现在已经算是我的客户了。
“OK。”
第二天,我给方文凯做了身体测试,不出我的所料,各项指标都是优得不能再优。所以我给他设定的目标就是保持现状。
Steve对方的调查有了初步结果:方文凯,台湾人,父母健在,有一兄一姐,家里开化工厂,在深圳,芝加哥,巴塞罗纳都有分厂。现在想在Hamilton再开一家分公司,他被派来了解市场及创业。两年前就从MIT拿到化工博士,现在想学点管理知识,在M大读工商管理。两个月前才到Hamilton。嫌疑基本可以排除。
“在这之前他在什麽地方?”
“那有什麽关系?”
“当然有!如果这之前他在美国,美加边界根本不做出入境记录,你怎麽能肯定他没有来Hamilton杀人?再说也许他还有同伙。”
“我再查查。”Steve不是很热情地说。
Tracy已经正式被列为失踪人口,据她的丈夫说,那天晚上之所以家里没人,是因为他们刚从Florida回来,家已经有半年多没住人了,需要好好打扫一番,所以他们夫妻当时住在Hotel。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FWK暂时没有再骚扰我,我的生活又回到原来的轨道。Shan也就是我的 Supervisor对我颇有微词。因为我不肯再收胖女人做顾客。至于这件事将回对公司产生什麽影响,Shan说:“Bad publicity is better than no publicity。”
我现在有十三个客户,除了老Denis和方文凯以外,都是女性。如果不是因为方文凯有诸多疑点,他绝对会是任何trainer想要的客人。做他的Trainer,省时,省力,外加赚钱多。就是没有成就感,他自己完全知道自己要做什麽,我什麽也不用干,只要在一边陪他聊天。有时我会和他一起做,说来惭愧,一般他拉得开100磅,我只能拉开50磅。
聊天的话题天南地北,看得出他读过万卷书,也行过万里路。偶尔他也会提到他自己,他告诉我他们家的化工厂开了三代了,却从来没有一个专业人士,从他父亲到他哥哥姐姐都是学管理的,所以一直是不懂的管懂的。到他才是第一个专业人才。他又说他姐姐两年前嫁人了,现在只帮丈夫家做管理,自己家只剩哥哥了,所以他也得学一些管理知识。他哥哥只比他大两岁,却很疼他,也总是支持他。他还说他姐姐去年生了个男孩,现在快一岁了,已经会叫他舅舅了。“你哪?”他问。
“我。”和他比起来,我真的乏善可陈。我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六年前我和父母移民加拿大,两年前父母去了美国,我还有个哥哥,比我大六岁,也在美国。搞计算机的。能告诉他的似乎只有这些。
“那你为什麽不去美国?”
“在这找到工作就留下了。”
“对了,你为什麽叫Ben呀?很少有中国人用这个英文名字的。”
“不过是个名字,叫什麽还不一样。”我当然知道,都怕被叫笨了吧。可我从小给人叫笨笨,对这个名字再习惯不过了。
不知出于什麽原因,方文凯很迁就我,还好象有点刻意讨好我。他经常选我上班的最后一小时做训练,做完就带我出去吃饭,别看他好象刚来没多久,什麽地方有好吃的好玩的,他知道得比我还清楚。有时一起租几张DVD去他家看。每次去Blockbuster,都是我选片,我选什麽他看什麽。我最喜欢恐怖片,可又不怎麽敢一个人看,自从搬出来自己住,都好久没看恐怖片了。现在好了,我要把这一年来的恐怖片都补上。我都觉得他对我好得过分。他对我越来越对我感兴趣,我对他却越来越怀疑。
☆、第 6 章
6
今天是周末,做完训练后,文凯一定要拉我去他家。去就去,反正这麽多人看见我们在一起,也不怕你把我杀人灭口。
文凯就象一般的大学生一样在M大附近租了一个one-bedroom apartment,到了他家,我就被按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则去厨房要给我“露一手”。
半小时之后,已经摆了一桌子的菜,我仔细看了看,有两菜一汤大概是他做的,一个水煮肉片(切的行状有够抽象),一个炸藕核,外加海鲜浓汤。其余都是熟食,红油猪耳,水晶肘子,一盘火腿,一个水果色拉。旁边还放着半打啤酒。
两人落坐,我各样菜都偿了偿,不错,地地道道的中国味。我指着肘子和火腿问他:“什麽地方买的?”
“我哥从台湾寄来的。打成真空包,三天就运到了。连这藕核也是,我不过又炸了一下。”
“你哥对你可真好。”
“那当然,小的时候,我哥带着我------”我们一边喝酒,他一边给我讲他们哥俩的事。小时候一起跟老师调皮捣蛋,大了一起追女生。
“我也想有那样一个哥哥。我哥比我大六岁,他从来不带我玩儿,因为我太笨了。”
我当时其实上完全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干什麽,可我不知道为什麽要跟他说我从未跟别人说过的话。我告诉他我哥是个天才,十二岁就上了大学,十六岁去了美国,二十岁,也就是我现在的年龄,已经是博士了。
我的出生是个意外,爸妈已经有了大哥那样出色的孩子,完全不想再要第二个了。可是,又有了我,而且是比大哥差很多的我。从小大哥就叫我笨笨,而父母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哥象你这麽大的时候,------
我小的时候,学习很用功,邻居家的孩子在外边玩儿,我在家学习。可,无论我怎麽拼命学,也比不上哥哥。哥哥给我的压力很大,我十四岁的时候只上到高二,于是我知道我这辈子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他了。我放弃了。有一年的时间我整日在外和逃学生,坏孩子在一起,差点变成不良少年。父母对我更失望了,不久就移民加拿大,断绝了我和那些人的联系。
来到加拿大我上了一年高三,多亏以前的底子好,十六岁可以上大学,父母终于觉得我也不是笨得不可救药,但选大学和专业的时候,我执意不肯去美国,不肯念计算机,医学院,甚至连理工科都不念,他们也终于对我放弃了,去了美国。现在我和他们的联系就只限于一周一个平安电话。
“别哭,” 他伸手拂上我的脸,替我擦去眼泪。
我哭了吗?摸摸脸,真的是湿的,奇怪,我为什麽哭?大概是酒喝多了。我突然觉得头有点晕,肩膀沉沉的,摸摸脸,挺热,大概真是喝多了。
文凯叹了口气,轻轻地把我拥进怀里,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说,“我来对你好,好不好?”
“那你做我哥哥吗?”
“我不做你哥哥,不过我会对你好。”
他的怀抱很温暖,温暖得让我忘记我的坚强的面具,忘记了他还是“疑犯”,也忘记了回家,居然就那麽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们俩都已经睡在床上,我的脸埋在他的怀里,手脚并用扒着他。看看身上,还好,衣服都在,就是已经皱得象咸菜干了。可重点是!我居然跟一个认识不到两周的人上床了!还是个男人!还是系列杀人案的嫌疑犯!
文凯还在睡,我轻手轻脚地起来,轻轻的离开了。
回到家,打开房门,我惊呆了。墙上,鲜血淋漓地喷着几个大字:
I WANT YOU!
YOU BELONG TO ME!
☆、第 7 章
7
警察来的时候,我正呆坐在床上,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害怕。以前虽然接到E-mail,甚至电话,我都不觉得自己会真的有危险。可是这一次,如果我昨晚不是喝醉了酒在文凯家过夜,也许墙上喷的就是我的血了。
Steve 来的时候别的警察已经做完了拍照,测量,取样,Steve问:“昨晚你在什麽地方?”
“我在方文凯家。”
“你和他-----,”Steve停了停,“你应该知道,我查了方文凯的护照,他在这之前一直呆在美国。”
“至少昨晚不是他干的。”不知为什麽要为文凯辩护。
“你也说可能有帮凶。而且他是M大的学生,那第二个电话,如果他在图书馆或学生中心check E-mail,再跑去打电话,时间上完全来得及。算了,我也不是说就是他,只是在这件事结束之前,你最好不要和他有太多接触。”
“谢谢,我知道。”
“你不能一个人继续住这里了,有别的地方去吗?要不要搬我那去住?”
“不用。”
“搬了新地方给我打个电话。”
“好。”
只好给彭博打电话。彭博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个好朋友之一,大学四年我和他还有王劲松一直住在一起,我们三个都是从中国大陆来的,他学医,还有另一个四年,王劲松学computer,现在接着在读研究生,只有我毕业出来工作了。我毕业后搬了出来,劲松搬去和他的girlfriend同居,彭博还住在原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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