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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靓行凶+番外 作者:胭脂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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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娱乐圈 豪门世家 都市情缘 天之骄子

  钟云清和大厅负责人打过招呼,就搬来了一架梯子,开始工作。
  编钟古时又称歌钟,一经敲打就能够奏出悠扬明丽的音色,但一套六十多件,小的重2千克,大钟有200多千克,要将它们一一摆放到最恰当的位置,发出美妙动人的音色,却不是件容易的事。
  原先负责测音的人出了意外,天禾那位消息灵通兼之拥有不少人脉的马经理,才推荐了钟云清来接替那人的工作。
  昨天调试已经完成了一半,到下午收工时,本来准备直接走人的钟云清,却被一群雷氏员工围了个水泄不通,收获了许多经纪人之类乱七八糟的名片。当时他这样,被正巧远远经过的雷振以及王特助等人误以为是公司的艺人,倒也不无原因。
  哪怕平常走在大街上时,就经常被人拦下问:有没有兴趣当模特当明星?钟云清对此早就习惯了。
  被他的脸吸引的人,无非分成纯粹欣赏和带有肉体欲望的占有欲两类。很多人都是前者,钟二能和这些人做朋友,但他也经常碰到一些明显属于后者的人。
  比如设计这排被命名为‘深蓝’的编钟墙的设计师,那人一大早就又来电催他,语气里咄咄逼人,说是剩下的调试必须在今天之内全部完成。如果换作别人,这怎么看都是刁难了,测音这类精细的工作,全靠耳朵对声音的敏感度,有时一个音就需要反反复复的调试,可以说失之毫厘则谬之千里。
  不就是那谁谁请他吃饭他去了,请他去开房他拒绝了嘛,多大仇!
  站在梯子上,钟云清皱着眉毛努力想啊想,发现他只记得那顿美味的饭,却连那个好色设计师的名字长相都已经记不起来了。三秒钟后,他就放弃了,决定还是先好好工作,才有饭吃。
  一旦认真起来,钟云清整个人就会变得很忘我,他不知不觉忙碌了一个上午,到中午午休的时候,调试就差不多进行到了尾声。刚松了口气,准备爬下梯子去领盒饭吃,没想到大概是一个姿势保持得太久,腿麻了而不自知的钟云清一个不留神,后脑勺就对着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从两米来高的高处摔了下去。
  啊啊啊!我只是想去领个便当啊!
  对于这个世界扑面而来的恶意,在亲眼目睹自己血溅五步之前,钟二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一切都发生在瞬间,快得很多人都根本来不及反应。
  以当时大厅内旁观者的角度看,在那堵海浪般的墙下默不作声注视了很久的雷振,危险发生的一刹那,就张开手臂,稳稳接住了从天而降的钟云清。
  “你怎么在这里?”冲击过后,钟云清在雷振怀里睁开眼,他难得有些发愣,望着雷振时第一句话竟是这个。
  “等你,一起回去吃饭。”雷振回答的简洁。虽然平时忙于工作,不过已经三十多的雷振也非常注重养生,由于吃不惯公司的伙食,只要没有其他应酬,他每天都会抽出两个小时驱车回家。
  今天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在专用电梯还没到达地下车库时,雷振鬼使神差,按下了一层的按键。当电梯门打开,雷振一瞬间就似乎明白了他这么脑抽的原因。
  专心致志的钟云清,手下不停敲打出古老美妙的韵律,挺直的鼻尖微微渗出汗水,仿佛在聆听另一个世界的声音,视每一个经过他身边的男男女女为无物。
  而雷振不知不觉就看呆了。
  “噢……”听到吃饭,钟云清拖长声音,终于慢吞吞地从雷大总裁的怀里站直身体,他似乎有些迷惑,再次看了眼不动声色的雷振,却又说不上来面前的这个男人有什么不一样了。
  “走吧。”
  不容钟云清多想,一边的雷振就拍了拍他弹性颇佳的屁股,催促他赶紧动身。
  某个二货反应过来,一手护住屁屁,一边不忘控诉:“你调戏我!”
  钟云清嗓门嘹亮,一句话响彻大厅的每个角落,更让在场一众雷氏员工震惊的是,他们英明神武、霸气侧漏的大总裁雷振,似乎因为这句话而心情大好,那张长年面瘫的扑克脸上,竟然直接露出了笑容。
 
    
    第4章  雷振,我要吃肉!
 
  当各种版本的小道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在雷氏公司内部不断疯传时,作为事件主角的雷振,已经带着这次‘总裁调戏风波’的另一个主角钟云清回到春山路的住宅。
  房子是民国初期传下来的老洋房,建在了曾经的法租界地段上,雷振买下它的价钱是个天文数字,周围环境自然是没得说,闹中取静,生活便利,离雷霆总部大楼的距离也不远也不近恰恰好。基本上为了方便,雷大老板日常吃住都是在这套他名下的老式洋房里。
  雷振白手起家,独自在外多年,他平日里就是个工作狂人,一年到头也没个停下的时候。只有恰逢重大节日,他才会暂时放下工作,赶回雷家老宅和家里人吃顿热闹饭。
  这么做,一是他确实常常忙得抽不出空,二也是为了避嫌,免得明面上他这个已经彻底淡出雷家权力核心的忤逆子,被雷家的对手抓住把柄,再借题发挥出一些什么。
  停好了车,穿过草坪走到大门前,雷振把钥匙插进锁眼推开了门。他回过头,却见钟云清像是被什么惊到了一样,傻乎乎地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本来一路上都在车子里闹腾个不停的人,一会儿抱怨肚子饿,一会儿抗议雷振太小气,竟然不带他去吃馆子,哪里有现在这么安静,一点都不像他了。
  虽然钟云清那张脸得天独厚,怎么看都赏心悦目,可一旦见识过什么叫活色生香,再看木头美人就难免无趣,雷振自然更喜欢他神采飞扬的时候。
  “别傻站着,进来。”
  见他还在发愣,雷振索性往回走了几步,他牵起他的手,两个人十指相扣,就像是最普通的情侣那样,一道进了门。
  进门后,无论家具、摆设或者墙上的油画,整个房子给人的感觉,就跟它的主人雷振一样,有种时光静静沉淀之后的含蓄雍容。
  “这些都是上一任屋主留下的,我很喜欢,就基本没怎么动。”作为这房子现在的主人,雷振语气中难得带出了如此明显的赞赏。事实上,当初在几个备选里,雷振一眼就相中这栋三层老式洋房,前任房主的上佳品位可以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钟云清这会儿倒是不发呆了,他一对漆黑的眼睛盯着雷振,在离得很近的距离,又翘又卷的睫毛眨啊眨的,样子莫名的有些可怜。
  心中微微一动,雷振以为他是饿了,就催着他赶紧到客厅里坐下,自己则换了鞋,脱下西服,卷起袖子进了厨房。
  “电视墙那边的小冰箱里有水果和面包,要是饿了就先垫垫,饭要再等三十分钟。”
  厨房那边,伴随着哗哗的水流,雷振的声音隔了一个饭厅远远传来,有些恍如隔世。而钟云清的手在控制不住地发抖,他闭上眼睛,然后右手紧紧抓住了左手,雪一样白的脸上就像在恸哭,奇异的是竟没有眼泪流出。
  等到煎炒声从厨房里传出来时,坐在沙发上的他同时睁开了眼睛。黑润的眼珠仿佛被大雨洗过的天空,里面什么都被冲刷得干干净净了。
  “雷振,我要吃肉!要红烧肉!”
  深吸一口气,对着厨房方向扯开嗓门,毫无在别人家蹭饭的自觉,久违的笑脸有种阳光一般肆无忌惮的耀眼,那个原来的钟云清似乎终于又回来了。
  支着耳朵听到雷振模糊应声后,他一点也没客气,跑到电视墙边打开冰箱门,从里面拖了一盒樱桃又拖出了一盒葡萄。红艳艳的樱桃和紫莹莹的葡萄已经事先被清洗好,被妥贴装在了玻璃保鲜盒里。
  钟云清抱着樱桃一边吃,一边像在自己家一样东逛西逛,溜达了半天,他都没有找到电视的遥控器在哪里。很快他反应过来,雷振十有八九根本不看电视,客厅墙上那台超薄超大的液晶电视,估计就是个摆设。
  钟云清一脸可惜,又坐回到沙发上,闲不住的他又开始吃起了葡萄。
  “少吃点,再炒一个菜就能开饭了。”雷振端着某个二货点名要的红烧肉和一碗奶白鲫鱼汤到餐桌上时,看到仅一厅之隔的客厅里,钟云清正抱着一盒葡萄埋头猛吃,边上另一个保鲜盒已经空了,他立刻皱着眉,眼神有些严厉,“过来帮忙盛饭。”
  这么凉的水果,再放任他吃下去肯定要吃坏肚子,饮食毫无节制,难怪全身上下没几两肉,腰更细的可怜,嗯……除了屁股。想起早先抱了满怀的手感,雷振在暗中摇摇头:这么个野东西,人长成这样,拳头却又那么硬,甚至把那个身高跟他相仿,却脑满肠肥的王中兴揍得满地找牙。
  简直是魔性。
  一边等得正不耐烦的钟云清听到要他帮忙,立即毫不留恋地丢下那盒葡萄,屁颠屁颠地响应了雷振的召唤。
  一走进厨房,几乎占了整面墙的双开门大冰箱就映入他眼帘,在一排排的刀具、锅碗、各种调料瓶映衬下,系着深蓝色围裙,手执锅铲的雷振没有一点格格不入,让钟云清都有些看傻了眼。
  谁能想象在外面杀伐决断的雷大老板,脱下西装穿上围裙的样子也这么霸气威武呢,就连炒菜的样子都像个巡视疆域的帝王,充满了男人味。
  “碗筷在料理台上,饭锅在那边,去盛饭,马上就可以吃了。”手里有条不紊地翻炒着锅里的西兰花,雷振又回头对钟云清示意了一眼,做这些的时候他显得驾轻就熟。
  雷振喜欢吃,也会吃,他的好手艺都是在一个人生活的这些年里练就的。
  最难的日子里,每天一个地沟油炒菜的盒饭就是一顿,再加上各种烟酒应酬,他的胃很快就坏了。最后因为胃穿孔吐血被120急救车拉到医院,当医生的一位老同学指着他鼻子骂了足足一个钟头,问他要钱还是要命时,雷振才意识到问题严重。也是在那之后,雷振开始注重养生,并尝试学着自己做饭。
  把最后的清炒西兰花装盘端到饭厅时,钟云清早已经乖乖坐到位子上,紧盯着桌上那碗油光晶亮、香气扑鼻的红烧肉两眼冒光,一脸垂涎欲滴。
  “吃吧。时间急了点,这肉火候可能还差一点。”
  见状,雷振的眼神里也难得显出了一丝纵容,在他出声之后,肚子里的馋虫早就在作祟的钟云清毫不客气,立即把最大的一块肉夹到了自己的碗里。
  “好吃!”一口下去咬了满嘴油,猪肉酥而不烂,一点都不腻,肉味鲜香浓厚,入口回甘,好吃得根本停不下来。“呜呜呜……为什么会有这么好吃的肉?”
  比他吃过的任何红烧肉都要好吃,作为一个无肉不欢星人,钟二看雷振的眼神都跟着变了,红烧肉当前,节操几毛一斤?要是能够顿顿吃到雷振的红烧肉,要他在下面他也愿意!
  “调皮。”看到钟云清连吃块肉都吃得眼泪汪汪,雷振摇摇头,忍不住露出笑意。常年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多了眼前的人,这饭似乎也吃得没那么冷清了。
  一碗肉,最后有大半都进了钟云清的肚子,把浓稠的肉汁拌在白米饭里,钟云清在吃到第三碗还想再添饭时,就被雷振制止了。吃饭有饥饱,无论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度,口腹之欲是人之本性,却不值得以牺牲健康为代价。这就是雷振这个老饕的美食之道。
  赶鸭子一样把钟云清赶去了客厅待着,雷振开始一个人收拾善后。等他做完一切,擦干净手来到客厅时,就看见钟云清窝在沙发一角,脑袋规律地一点一点,像小鸡啄米般打起了瞌睡。
  刚刚吃完饭就睡着,只是一顿红烧肉就能让钟云清没有防备到这个地步,雷振不知道该喜还是忧。本来想上去叫醒他,可转念一想又作罢。也不急在一时,算了,慢慢来吧。面对钟云清时的雷振,似乎变成了这世上最有耐心的人。
  看了眼沙发上的人,又看了下表,确定时间充足后,雷振就拿过一边的薄毯给他盖上,然后搬来笔记本,在边上坐下开始办公。
  他的心思仍然在钟云清身上,作为一个眼光敏锐独到的商人,雷振捧出过无数的明星新人,而此刻身边的这个青年,无疑是座拥有巨大潜力的宝藏。他的光芒无法遮掩,一举一动无不浑然天成又引人注目,多少艺人都无法做到这点,雷振第一次看到钟云清时,就一眼断定——这人天生属于娱乐圈,假以时日,必定光华夺目。
  而眼下,对雷振心里所考虑的这一切还浑然不觉,钟云清只顾埋头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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