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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上桥头村 作者:尔文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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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甜文 种田文 布衣生活 乡村爱情

  高旭不喜欢过年过节,因为那个时候,他们的家总是被一波一波陌生的人,一份一份差不多的礼盒占据着,虽然高旭的家比洪生的家要大很多,很多很多,窗玻璃都有门那么高了,可是乐生知道,高旭还是不喜欢这些人来,更不喜欢他们的礼盒;他总有一个冲动的念头,将这些人赶出去,或是将这些礼盒丢到垃圾筒里。最让高旭不喜欢的是,他得跟很多的叔叔伯伯笑脸相迎,回答他们其实并不关心的问题,那些人笑起来的样子,一个一个像戴了面具,虽然他们对高旭都不错,但他一点都不喜欢。
  高旭有个梦想,他想做个画家,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想做个像纪伯伦那样的诗人画家,将自己对人生的每一次思考,用诗或画描绘出来,那将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可惜他的梦想最终没有实现;有一天,世界似乎一下子混乱起来,那一对偶尔会陪着他一起吃饭,摸着他头的男女,匆匆与他告别,让司机将他带到了香港,准备从那里飞往加拿大,就在安检的时候,他被另一波人带走了。一开始,过的不算糟,那些人将他安置在一个大房子里,有吃有喝,就是不让出门,告诉他,这房子是他父母的,安心住上一段时间就好;后来辗转反侧,他住过各种各样的房子,他就跟那对男女通过一次电话,之后便再没有他们的消息。
  最后一个安置他的地方,就是“疗养院”,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住疗养院,于是他吵啊闹啊,搞的太严重了,就是一管镇定剂,一针下去,浑身软软的,便什么也不知道了。他想出去,他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想知道是什么人要关着他,关着他的人又想得到什么?他还想知道,那对男女哪儿去了?可是没有人告诉他,在这里,他一无所有,包括自由!
  整整半年时间,他逃过很多次,一开始还记得,后来就模糊了,他装过三次疯,装过好多次病,貌似还有什么人帮他逃过,可是最终还是被困在了那里;再后来的日子,高旭只记得窗外那棵枫叶树,绿了,红了,又黄了;不过最终他还是逃出来了,逃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忘记自己为什么要逃出来,反正是出来了;其实出来也没有多快乐,有时候会饿一天,那是高旭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饥饿,看着别人手里的吃食,眼睛粘在上面真不想走开;他不知道走了多少个地方,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某一天有人问,
  “小伙子,你叫什么,你家在哪儿呢?”
  他想了很久很久,竟然都记不得了,不过脑中偶尔还会漂过高旭这个名字,至于家在哪儿,他真不知道。好像什么时候捡到一张报纸,报纸上有那对男女的相片,穿着一样的马甲,漠然的看着报纸外的一切,不过这张报纸最终还是在某个夜里,被风吹走了。
  漂泊的太久了,每天就是走,也会在一个地方停下来,要么是找不到吃的,要么就是被人又赶去下一个地方,当吃东西变成一种主要需求时,有一天他从路边跑过的小野狗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生过病,受过伤,躺一躺又活过来了,活过来眼睛就忙着搜寻着吃的;有一次,那是一个老婆婆,连续给他吃过好几顿的饭;于是他就想,能不能留下来呢?因为他实在不想走了,有时候一个人住在桥下,田间,林里,甚至是山洞中,又累又害怕,那个时候,他就想念记忆中恍惚出现的男女,有时候还会想,他们去哪儿了呢?他们为什么不要自己了!可是他留下来的期望最终落空了,老婆婆的儿子还是什么亲人,又把他赶走了,他们那些厌恶的神情,仿佛他就是一条流浪的野狗。
  又不知道走了多久,伤心的时候,也会一个人哭,哭的久了,就觉得哭也好累啊,所以他就不哭了;除了陌生的人们,陌生的狗,还有那些陌生的乱七八糟的小虫子也会欺负他,他们一个二个嚣张的占领着地盘,所以他学会了尽量把自己绻起来,越小越好。
  某一天,他看到一只小野狗,拼命的讨好一个停留下来的小女孩儿,可是小女孩儿还是没有把它带走,那一刻,他似乎读懂了小狗的失落;于是他也希望,有那么一天,可以有个什么人为他停留,把他带走,像带走一条小野狗,他的梦想是如此的卑微,可是如此卑微的梦想,他觉得也期盼了好久,好久,直到那个高高壮壮,长着一双温柔眼睛的男人出现。
  男人每天都会给他带来食物,虽然不多,但至少可以让他挨到第二天,因为第二天男人还会来;可是有整整一天,男人没有出现,他望着窑洞外天空一点一点变亮,又一点一点变暗,暗的如他的期盼一般,也许是他祈祷真的太虔诚了,男人最终又带着食物出现了;男人出现以后,就再也没有消失过,他觉得,终于有一个人肯让他停下来了,最关键的是,有一次那个男人还为他赶跑了欺负他的小恶魔们。
  某天夜里,他被耳边轰的一声吓醒了,然后就见平时自己躺的旁边多了很大的一个土块,头顶上的小土块好像还在往下落,下意识的从那里跑出来,这一夜,雨真大啊,不停的下,不停的下,不知道哪里还有另一个不落土块的窑洞,可是潜意识里,他想找到那个男人,也许他真的会像收留一只小狗一样收留自己也不一定;于是他走到了村子里,走过一家,又走过一家,雨实在太大了,打在脑袋上,嗡嗡直响,然后他坐在了一家人的门边,等待雨停或天亮。男人出现在他头顶的时候,那一刻他真的看到了天使的翅膀,放着光芒,白色的光芒或是金色的,谢天谢地,终于有人收留他了,有了吃的,有了喝的,有了睡觉的地方,不用再流浪……
  他就那么一直跟着他,亦步亦趋的跟着,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确认男人还在,他从一个房间挪到了男人的另一个房间,从炕的一边,挪到了男人的旁边,那人就那么温柔的笑着,纵容着;忽然男人说,你以后就叫王乐生好不好?那天他好开心啊,他终于可以把脑子中几乎散尽的零零碎碎的东西抹去了,那一天,如新生一般,他就叫王乐生了。
  属于乐生的记忆中,男人对他真好,尤其是温柔笑起来的样子,让他觉得,无论做了什么,男人都会这样温柔微笑着纵容他,于是他记住了对方的名字,洪生,王洪生!每天他叫,“洪生”,男人就会粗粗的应一声,觉得好开心啊,连这个名字都变得让人温暖起来;人都是会贪心的,乐生也不例外,他想让洪生一直一直这么微笑着看他,一直一直这么温柔的宠他,他的心里每天装不下其它东西,有的都是关于一个叫洪生的男人。记忆中的那个春天,洪生抚摸他的手都是颤抖的,他们紧紧的抱在一起,紧的都快长到一起了,那是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快乐的像在飞,却又在望着男人背影的一刻,感觉如此的难为情。
  贪心的乐生,已经不仅仅是期望洪生一直看着他了,而是期望这个人的眼里只有他,只对他温柔,只对他宠溺,只与他做那些亲密的事,甚至只娶他一个人做媳妇儿。可是洪生笑着说,男人是娶媳妇儿的,男人怎么可以做别人媳妇儿呢;乐生不管,别的男人可不可以是别的男人的事,但他想做洪生的媳妇儿,做了洪生的媳妇儿,他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那人就可以一直一直的宠着他。
  二嫂来的那天,把他气坏了,洪生的态度让他差一点疯掉,这么长时间,那人第一次凶他,于是想把一切都破坏掉,破坏的过程中,希望可以吸引男人看他一眼,可是没有,于是某一瞬间他竟然恨起洪生来了,尤其是看到了自己的血以后,他要把这个家砸碎了,砸碎了以后,洪生就没办法娶别的媳妇儿了……洪生最终还是把他又带回去了,没有让他等太久,天空还没有完全暗下来,那人就来了,温言软语;洪生给了他一个“新”的家,还跟他拜了天地,做过了更亲密的事,还承诺他一辈子只要他一个媳妇儿,日子一下子美好的都让人战战兢兢了。
  乐生以为这样美好的日子会一直过下去,没想到那些人还没有放过他,他们穿着白大褂,拿着大针筒,记忆中的一切腐蚀着他的神经,叫不出来,喊不出来,腿软的竟然也跑不起来。他觉得洪生一定会来救他的,可是他等啊等啊,等了很久很久,他想,洪生是不是找不着他了?洪生是不是不要他了?洪生是不是娶了别的媳妇儿了?于是他就告诉自己,别怕,你是洪生唯一的媳妇儿呢,洪生一定会来的,你现在是做梦呢,梦醒了,洪生就来了,你会躺在自己家的大炕上,洪生紧紧的抱着你,盖着红花缎面的大棉被,抬头就能看到与洪生的“结婚照”,还有他们的“全家福”,黑贝睡在炕脚下,或是守在外间地上,走出屋子时,大力喷着大鼻孔等着拉它去半山上吃草……
  那是一个熟悉的怀抱,晚上睡觉时都没有撤走,那么温柔的抱着他,一下一下抚过他的脊背,一连好多天好多天都是如此,有一个熟悉的声音,每天都会在耳边说,“乐生~乐生~乐生~”,叫的那么温柔,于是某一个夜晚,乐生尝试着“醒”来,紧紧的抱住那具久围的身体,贪婪的呼吸着他身上的味道,那人开了灯,温柔的叫着,“乐生……咋了?做恶梦了?不怕,不怕,洪生在这儿了……”他看到了他们的红花缎面大棉被,看到了他们的“结婚照”,“全家福”,黑贝确实在炕脚下,从炕上爬起来,洪生追着给他披了衣服,他却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他们结婚时用过的一对红花,一方红纱巾,用红纸包着的一对被燃尽的蜡泥;乐生还是不相信,他真的就醒了吗?于是又匆匆跑到了院子里,院子里黑乎乎的,此时正飘着大朵大朵的雪花儿,爬到大力的草料槽边上,借着天光能看到大力躺在那里,貌似睡的正香;洪生一直追在他身后,又是给捂衣服,又是让穿鞋,天真冷啊,冷的打了几个哆嗦,可是他猛的回身冲向洪生的怀抱时,却觉得太温暖了,太开心了,真的是场梦,而且他真的从梦中醒来了,和当初想象的醒来后的情形一样,什么都没有变。
  他说,“洪生,我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恶梦!”
  他说,“洪生,我知道你肯定就在我旁边了,所以我不怕么!”
  他说,“洪生,我梦见你去救我了,洪生,你还长着翅膀呢,白色的,大翅膀!”
  他说,“洪生,睡了一觉,我觉得可想你了,可想可想了!”
  他说,“洪生,洪生,洪生……你的名字我咋叫不够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  
 
  ☆、王洪生的小本生意
 
  洪生记得很清楚,这天正好是农历十一月初一,乐生回来的第五十天,这五十天里,他谁也不认识,除了口中常常喃喃着关于洪生的话题,其余时间就是坐在炕上,呆呆的望着窗外,不过他没有再“逃跑”过。这天夜里,他是被乐生过分大力的拥抱勒醒的,紧接着这人衣服也没来得及穿,便翻下炕从柜子里找出他们“结婚”那天用过的东西,摸一摸,摸完了便又冲出了院子;洪生当时以为乐生“犯病”了,于是追着给他捂衣服,外面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雪花儿大团大团的飘下来,漫天飞舞,这样一个天气,乐生毫无征兆的“醒”了,“醒”过来的乐生,抱着他絮絮叨叨的说了一晚上的话,关于一个长长的“恶梦”,还有对他满满的思念。
  乐生“醒”来了,洪生也跟着“活”过来了,只要人还在,只要两个人都在,这日子就能过下去,虽然此时洪生已经一贫如洗,还欠着外债,但他还有乐生,还有黑贝,还有大力,他们家还有一辆“凤凰”牌大链盒。
  乐生回来这些日子,洪生除了将大部分的时间用来照顾他,剩下的时间还扎了三十多把大扫帚,编了十来个箩筐,想着如果年前去镇上把这些卖了,两人就能好好过个年。乐生“醒”来以后,比以前更粘他了,甚至干活的时候,洪生常常一转身,就能碰到乐生的肩膀,对上他笑眯眯的双眼,每当这时,如果发现周围没有人,洪生就偷偷的亲一下他的小嘴,再亲一下!
  最近镇上赶集的人们,总能看到一个高大的年轻汉子,推着一辆大链盒,车后带着六七把大扫帚,两三个箩筐,车子的大梁,用棉布包着,他的旁边总是有一个戴着兔毛耳罩,围着大红围巾的年青人,而年青人的旁边又总有一条黑色的大狗;从年青人的穿着来看,像个地主家的小少爷,而这汉子一脸憨笑,这样的组合怎么都不像买卖人,但他们确实是在做买卖;可能正是因为这样奇怪的组合更加吸引人,所以他们的生意还不错,一天下来,来来往往不少人会问问他们扫帚箩筐的价格。洪生觉得,乐生真的是他的“福星星”,本来计划着要一个冬天才能卖完的扫帚、箩筐,不到十天,就全部卖完了;手里有一点点钱,洪生琢磨着春节前还能再干点什么。于是过了两天,两人一狗带着扎满红艳艳糖葫芦的草把子又去了镇上,他们的糖葫芦跟别家的好像有点不同,首先是分了大小的,大的串八颗,小的串五颗,其次每串糖葫芦上比别家的还多粘了一些葵花仁儿;没想到快到晌午时,就已卖了十来串。晌午前,洪生骑车带着乐生要先回趟家,如果就他一个人的话,凉水就着冷窝头也行,可是乐生身子骨还没完全恢复,所以不管卖什么,他都会带着乐生,晌午回家给他做顿热乎乎的汤面或是疙瘩汤;虽然这样一天来回要跑两趟,但是洪生跑的开心,跑的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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